是不是持股一年以上,如果发生现金分红对股价的影响,可以不上

中国大多数股票不分红,或者分红极少。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买?-石投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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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多数股票不分红,或者分红极少。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买?
现在逻辑上有一个悖论,对于小股民来说,假如,买股票是一种投资,然而股票却没有任何分红回报。假如股票是一种投机,那如果股票永远是一张纸,那这张纸上写的数字从1变成了100又有什么用呢?如果说是在:“炒”股,买股票不是为了分红派息,是为了以更好的差价把股票卖出去,那如果这张纸永远是一张纸,别人为什么会以更高的价格来买呢?总之,我的问题简要论述就是,在现在中国大多数公司都是铁公鸡的情况下,第一个人买了股票,他是为了以更高的价格卖给第二个人,而第二个人买了第一个人的股票,他是想以更好的价格卖给第三个人…………以此类推。那么,假如最后一个人把股票买到手,他不卖了,那么就算这个股票从1元增值到了100元每股。他能用这些股票干嘛?简而言之就是,买股票的终极意义是什么?如果没有那个最后的意义,那么买的人都是傻子吗?为何愿意拿钱去买它?你可能会说,是为了以更高的价格卖出去。可是这逻辑走不通啊!如果没有价值,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追捧?为什么我写几张纸就没人拿来炒?而股票就会让人达成共识通过它让很多人进去进行金融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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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抓机仔 链接:光产奶,不吃草----现金奶牛 - 抓机仔的文章 - 知乎专栏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我知道绝大部分的投资者是非常的自信的,觉得自己是相当聪明的。这是人们普遍的心态,巴菲特… 显示全部 作者:抓机仔链接:光产奶,不吃草----现金奶牛 - 抓机仔的文章 - 知乎专栏来源:知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我知道绝大部分的投资者是非常的自信的,觉得自己是相当聪明的。这是人们普遍的心态,巴菲特一年的收益30%,我相信绝大部分投资者的目标是一周就能赚30%,一周不行,起码一个月也得30%,一个月抓3次涨停板还不容易吗??他们认为这是很简单的一件事。股市有个定律相信大家都听说过叫:七亏二平一赚。大家都认为是那个一。没有人会认为自己是七中的一员。但是事实呢?有几个长期玩下来是赚的??大家心中了然。炒股咋就那么难,赚点钱咋就那么不容易呢?还有一部分人心态就是,我不求超高回报,我也不求能超过巴菲特,只要比存银行多赚点就行。如果你是这种心态,我们希望你能认真听我们接下来的内容,我相信会对你有些帮助。 怎么能选中那些稳定盈利的股票呢?有人可能会说,高分红的股票!没错。但是也不能说你对。因为说这句话的人不一定清楚的明白高分红这个概念。他懂这个道理,但自己选股的时候,比一定能选对,可能会蒙对。我在这给大家介绍另一个概念,高股息率。我举个例子,说一下这两个概念的区别,贵州茅台,15年每10股派息61.7元,分红了77.5亿。这是高分红吧。而股息率呢是和股价有关系的例如两支股票,A股价为10元,B股价为20元,两家公司同样发放每股0.5元股利, A公司5%的股息率显然要比B公司2.5%诱人。贵州茅台虽然分红了70多亿,但是他股价很高啊,股息率只有2.5%左右。股息和银行给你的利息类似。高股息率才真正体现出你的分红收益。所以我们要从高股息入手。有的股票高股息率就像更年期的女人,情绪性很高,心血来潮了来一次高股息分红,完事几年都没动静了。我们投资者更应该追捧的是长期稳定收益,要的是持续性。能持续性高股息率分红的股票就像一头现金奶牛。一次性买入后不再花任何成本就可以源源不断的产出现金,而且这头奶牛在买入若干年后还比初始买入后增值N倍。“既想牛产奶,又想牛不吃草”这个愿望在这类股票上实现了。要持续性高股息分红,就需要企业有大量的稳定的现金收入,这是有一定的行业特点的,银行股业绩比较稳健,人们的储蓄都是现金,有大笔现金可派送。有稳定的现金流回报,现金分红还可以帮助银行股减轻抛售压力,降低银行股减持对市场的冲击。医药食品饮料家用电器等这类大消费行业,龙头股大多有稳定的经营现金流。对于有色金属、煤炭、钢铁等传统行业而言,这些行业有很强的周期性,随着宏观经济走势波动,稳定性相对差一点,业绩波动也大,很难持续、稳定的利润分红,所以这个行业连续实施现金分红的公司并不多。能给投资者带来源源不断现金收益的现金奶牛,大家都想拥有 持续高股息分红的公司股票确实能够长期大幅跑赢指数。股息率超过5%的个股在最近一年的平均涨幅为9.7%,相比之下,上证指数最近一年的涨幅则为-2.16%,高股息个股的平均涨幅明显优于大盘。 想不想拥有一头这样的奶牛??但是不是谁都适合拥有这样的奶牛的,就像歌里唱的:爱上一匹野马,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这让我感到绝望。现金奶牛也是这样,他需要你有一颗踏实的心,追求稳定收益,长线投资者。我说下原因:我认为他不适合短线投资者,因为股票分完红之后,还得除息,除完息之后,如果你短线卖出还得交个人所得税。往往你没挣钱还赔钱了。举个例子,王先生买的股票要现金分红了,他持有该上市公司股票有1万股,每股价格为10元。那他在分红前的账面价值就是10万元。假设这家公司的红利派现方案是,每股平均分红1元。但这些分红并非“白送”的,而是要从股价里除息,而且还要交个税。目前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按10%征税,那王先生相当于每股获得实际分红仅0.9元,获得现金账面收入9000元。    不过,在分红除息日,股票开盘前显示的最新价格,却是按分红额的100%先除息。即分红除息后,股价为10-1=9元/股。那这样他的股票市值即为9×元。即使加上他获得的分红现金,也就是99000元。比较一下分红前后他的账面价值,分红除息后的账面价值反而少了1000元。 所以,他不适合短线投资者。既然不适合短线投资者,他肯定适合长线投资者,而且国家还有政策,分红之后,持股超过一年的免收个人所得税。这对那些大股东和长线机构投资者节省了很多资金,有助于他们进行长期配置。因为大家知道,大股东手里的股份特别多,他想要分红那么多现金,只能卖出大量股票,结果往往导致股价大幅下跌,这是大股东不希望看到的。 所以,“现金奶牛”非常适合大股东和长线投资者。 现在呢,大家已经可以把奶牛从别的牛啊马啊里边区分出来了,我们还需要在奶牛里边选出更好的奶牛,因为你选出的奶牛里有可能是披着奶牛皮狼,他不是还为你产奶的,而是来吃你的,下面我就教大家怎们甄别。 一些刚扭亏或者业绩并不理想的企业今年也现身现金分红行列,高调博眼球。如果你没火眼金睛可能就被套路了。我们来剖析其背后的分红逻辑。 受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A股一些上市公司的业绩下滑,机械行业的中联重科在2015年业绩明显下滑,但从其今年3月末公布的预案看,每股分红0.15元,股利支付率高达6886.64%,最终现金分红金额达11.5亿元,而该公司2015年度净利润为8346.74万元,该现金分红总额达同期净利润的13.77倍。除此之外,预案中超利润分红的还有中信重工、山东章鼓、柳工等多家机械行业上市公司。 接下来我们来剖析这样做的伤害到底在哪里?机械行业业绩下滑,短期内要以去库存为主,手中的现金以及未分配利润只能在经营业务减少的同时用于分红了,以中联重科为例,该公司账面未分配利润金额有170.68亿元之多。尽管上市公司高比例分红的底气是现有未分配利润较高。但不少高比例分红公司属于传统产业,在经济放缓、转型和去产能背景下,盈利能力可能受影响,持续分红能力待考验,也不够良性。同时,部分公司业绩下降却推高比例分红,而分红主要被大股东们拿走。作为普通散户而言,更是面临着股价被庄家借此炒作拉升后抛售给散户的风险。 再有就是不能强行挤奶,要看奶牛的成长性,如果公司正处于高速增长期,那么分红会分流公司的发展资金,使公司发展潜力无法完全释放,使公司盈利以至投资者回报都不能达到最优; 我们选的就是成年的能持续产出大量优质奶的奶牛。对应的股票就是已经经过的高速增长期,在稳定发展的,能产生大量稳定现金流,愿意分红的股票标的。 作为投资者而言,在股市的操作中要做到静心闻鸟语花香,豁然赏花开花落。一定要有正确的投资逻辑才能成功!不畏浮云遮望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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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分红么?为什么那么多人买它的股票? 苹果不但不分红,而且他有钱了还回购股票,你不想买?我还不想卖呢 你觉得苹果股票其实是废纸,都是炒出来的? 股票不是什么零和游戏,股票是一个公司,公司上市的目的是融资,融资的目的是增长,增长了公司就更值… 显示全部 苹果分红么?为什么那么多人买它的股票?苹果不但不分红,而且他有钱了还回购股票,你不想买?我还不想卖呢你觉得苹果股票其实是废纸,都是炒出来的?股票不是什么零和游戏,股票是一个公司,公司上市的目的是融资,融资的目的是增长,增长了公司就更值钱,股票才更值钱,这是增长的逻辑,所以一个公司如果现阶段的目标是发展,那么非要分红就是傻屌公司,所以苹果从不分红,虽然他有天量的现金,也不想着分红给股东,因为投资苹果的投资者看好的是他未来的发展,不是他的分红,给你钱就是让你花的,实在有钱了就回购股票,别让那么多人跟我们分享这个公司而另一类公司,已经有了稳定的基本面,未来也不会有很大的变化了,比如铁路交通矿产,或者像微软ibm这种已经稳定了,这时投资者看的才是公司的分红,请仔细读一下什么叫市盈率回到中国就算炒作成分居多,但总有当年买到了万科的,你做不到不意味着股市的逻辑变了中国股票不分红,是因为绝大多数公司理论上都是发展期,公司拿钱去发展更重要,里边自然良莠不齐,有骗子,到你不能说股市的逻辑就是骗你现在牛市了有一些泡沫,但当年熊市时可是遍地黄金,怎么不见人买,呵呵
回答于日 00:00
万科每年分红4.2%,可是在股价涨起来之前,会有人去买吗?别人姚老板看到了其中的巨大潜力,才会想尽办法去融资举牌。 等到股价涨上去了,很多人再去追涨杀跌,可是这跟炒小票的逻辑,又有什么区别? 一切都是人性使然。 显示全部 万科每年分红4.2%,可是在股价涨起来之前,会有人去买吗?别人姚老板看到了其中的巨大潜力,才会想尽办法去融资举牌。等到股价涨上去了,很多人再去追涨杀跌,可是这跟炒小票的逻辑,又有什么区别?一切都是人性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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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我是这么理解的,首先股市尤其是股市的本质和中国股市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本质的股市应该是公司为了扩大生产规模进行广泛的融资借钱,然后争取盈利,回馈所有出资人,当然不用把盈利的所有进行分红,但是要拿出其中的一部分,这时候所谓的股票才有… 显示全部 这个问题我是这么理解的,首先股市尤其是股市的本质和中国股市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本质的股市应该是公司为了扩大生产规模进行广泛的融资借钱,然后争取盈利,回馈所有出资人,当然不用把盈利的所有进行分红,但是要拿出其中的一部分,这时候所谓的股票才有本质的价值。但是!中国股市本质是以国家为首,各个大户,庄家进行操控的,本质上是传销圈钱为目的地方,首先分红需要你先有“红”可分,但是中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水分极大,说白了到底亏了还是赚了,亏了多少赚了多少,没人知道。其次,中国股市没有强制分红,即使利润再多,是否拿出来分红也是公司自己说了算,而且如果分红,各个税收也非常多,很多的原因让中国股市基本不分红,也就是没有投资的本质价值,你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但是你能做的就是更高价卖出让下一个人做股东接盘,下一个人接盘也为了再更高价卖给再下一个人,以此类堆,类似传销,击鼓传花。为什么国家禁止赌博,禁止传销,却开股市呢,因为股市正是国家开的最大的赌场,国有银行,国有基金等等通过中国股市进行敛财,把老百姓的钱合法的充到国库里甚至私人腰包里。那为什么大家都那么傻呢,因为大家都相信自己不会是最后一个接盘的人,说道最后就是人的赌性在作怪,所谓愿赌服输,赔了也什么都不要说了。所以中国股市其实你是在与其他散户庄家在斗,从认为股价会下跌的人手里买过来股票,卖给相信股票还会继续上涨的人手里。依次循环,所以中国股票必须做短线,长线没意义,还不如存理财产品收益高呢,所以超过三分之二的散户是赔钱的,但是入市的都相信自己是那赚钱的少部分人!另外由于中国股市没有实际价值,所以大资金买卖完全可以操纵股价,但是直接告诉你能操纵你不就不跟着送钱了么,所以一定给你介绍好多看似准确的操盘技巧,好多建议,好多炒股一夜暴富的案例,让你相信股市可以让你凭借自己的聪明和努力达到赚钱的目的,当然不排除10%的散户赚到钱了,尤其赶上牛市,技术好的人翻十倍也许都有。但是你记住,庄家或者说国家,想让你股市涨就涨,想让你跌就跌,你的一切操盘技巧跟庄家比起来都是螳臂当车,你只能顺着机构庄家,进行短期赌博搏利。你自己说你写几张纸为什么就没人炒,其实可以,你只要把你在纸上写字这生意,通过你的关系,骗着上了市,市场上不管你写字干吗用的,有没有人买,只会分析你的各种均线K线,关心着你所在行业的利空利好的消息,根本不关心其实你的商品就是你自己画出来的不值钱的纸,你再做几张云山雾罩的财务报表,然后你就可以圈钱啦成为亿万富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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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让开,我要开始编故事了啊?_? 你和朋友小明每人凑了50块钱,一共100块准备在小学门口卖糖葫芦。你们到市场上买了山楂,白糖,牙签,假定一根糖葫芦成本1块,你们花光所有钱连夜做成了100根糖葫芦,每根糖葫芦卖2块钱。由于你们的糖葫芦卖得很好,一… 显示全部 都让开,我要开始编故事了啊?_? 你和朋友小明每人凑了50块钱,一共100块准备在小学门口卖糖葫芦。你们到市场上买了山楂,白糖,牙签,假定一根糖葫芦成本1块,你们花光所有钱连夜做成了100根糖葫芦,每根糖葫芦卖2块钱。由于你们的糖葫芦卖得很好,一天都卖光了,于是你们收到现金200元,你们很开心,一人分到100块上交给老婆。 你和小明觉得这是个很有潜力的商机,于是你们又找了小海小胖小花每人出200万,注册了一个股份有限公司,日日夜夜生产糖葫芦。你们五人约定每人股份都占20%,总资产1000万。糖葫芦卖的很好,一年下来所有糖葫芦都卖出去了,你们收到2000万。如果按照股份来均分,你们每人应该分得400万。假如我现在和你说,我出200万把你手上20%的股份买下来,你干吗? 你不乐意。因为公司在这一年过程中盈利了,原来投入的200万翻了一倍,原来20%的股份已经值400万了。 然后你们五个人一商量,糖葫芦卖得这么火,今年就不分红了,把2000万接着砸进去买原料吧,争取明年挣4000万。 20%的股份给你带来了什么实质性利益没有?表面上是没有的,股权说明书握在你手里也就是废纸一张。但这张废纸给你个人资产账面价值增加了200万。你想看到它带来的实质利益?行,找个人转手卖了就行。你告诉小月,我的股份得卖450万才行。小月说了,凭什么卖这么贵?按理也就能分你400万。你冷笑:公司效益好,我的股份明年能涨到800万,你买不买吧,买了你明年就能净挣350万,不买我就找别人了,不缺愿意挣这350万的人。要不是老婆生娃要奶粉钱(把股票炒高的意义),我还不乐意卖呢。小月想想也是这个理,就花450万买下20%的股份。(为什么有人愿意出高价买)至于公司明年是不是盈利,小月明年能不能挣350万,谁也不知道。 把这个股份代入到股票市场去看,道理是相似的。 讲这个故事我是想说,公司盈利和股票价格绝对有着密切的联系。我也更加同意,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最终要回归价值。人们预期企业未来价值增长,投资股票回报远大于成本,便纷纷购入该股票,此时供小于求,股票价格上升。当股票价格过高,超过预期最大价值阈值,股价回落,甚至低于自身价值。回到题主的问题。散户大部分是为了挣差价。从1块炒到100块,可能是纯炒作,也可能是每股代表的公司价值增长,它有底气涨价(比如可口可乐)。涨完之后一直捂着不卖,份额小意图做长线(其实还是为了低买高卖,但此时做长线风险较大,可以炒的空间不多了,未来股价下降的可能性更多),份额大意图控制企业,影响公司发展决策。对了,你写的几张纸如果能让我相信你背后有靠(实)山(业),能让我有信心买了之后小挣一笔,或者就算不挣钱但能很快地转手出去,我也敢买你的纸~O(∩_∩)O~最后,讲真,我对金融市场了解不多,有错误的地方,请大家指正。好了,故(dou)事(shi)编(shen)完(me)了(gui),滚去睡觉。
回答于日 00:00
我有同样的疑问,大股东们可以介入公司财务,股民是两眼一抹黑。还有,公司盈利了,他这个盈利的部分没有投入扩大再生产会怎么处理?财务监管真的那么严格吗?那些老板们挥金如土是抛售自己的股票套现的钱吗?如果财务监管足够严格再加上不分红原则,那老板… 显示全部 我有同样的疑问,大股东们可以介入公司财务,股民是两眼一抹黑。还有,公司盈利了,他这个盈利的部分没有投入扩大再生产会怎么处理?财务监管真的那么严格吗?那些老板们挥金如土是抛售自己的股票套现的钱吗?如果财务监管足够严格再加上不分红原则,那老板们怕是连他们的日常开销都成问题吧。对了,他们身兼高管职位拿千百万的薪水,也就是变相的分红。所以不分红完全是对股民赤裸的蔑视和欺诈行为!
wangai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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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机者大家都不认为自己是最后一个接盘的 显示全部 投机者大家都不认为自己是最后一个接盘的
Jiahui Liu
回答于日 00:00
我也一直有这个疑问,我们购买任何东西都是因为这东西对我们有价值,而股票的价值在于分红,不分红我持有这股票的意义何在?就算股票增值了,其根本原因还是因为股票能分红更多,这不是最根本的道理吗?也不是股票存在的意义吗? 显示全部 我也一直有这个疑问,我们购买任何东西都是因为这东西对我们有价值,而股票的价值在于分红,不分红我持有这股票的意义何在?就算股票增值了,其根本原因还是因为股票能分红更多,这不是最根本的道理吗?也不是股票存在的意义吗?
回答于日 00:00
这样说吧,股票理论上都是可以分红的,这是最基本的。 第二,公司理论上都是可能分红的,这是最基本之二。 从这个角度讲,买股票的原始意义就是获得分红,至少现在不分红,以后都要分红,至少理论上。 但我国股市目前这么奇葩,从实际上说是不分红或者少分… 显示全部 这样说吧,股票理论上都是可以分红的,这是最基本的。第二,公司理论上都是可能分红的,这是最基本之二。从这个角度讲,买股票的原始意义就是获得分红,至少现在不分红,以后都要分红,至少理论上。但我国股市目前这么奇葩,从实际上说是不分红或者少分红和分红少的,所以理论上是不应该买。但但但,总有那么第一个人或者第一批人,他觉得:“ok,买买看,反正钱多出来放着也是放着,银行利息这么低,买买看呗,于是就买了。”——有可能是因为某个利好,或者某一次看好,总之就是好,至少他自己这么认为。这时候,股价就升了!这时候,第二拨人看到升了,他们不深究原因,反正结果就是升了,不理那么多了,反正钱放着也是放着,买买看吧,于是跟风就入了,结果,股价又升了!紧接着,第三拨人跟着进来了,第四拨人、第五拨人、第六第七第八……于是,日复日月复月年复年,久而久之,这种惯性和跟风传开去了,形成了习惯,也就是我国的股风——但凡利好或者看好,股价就升了,尽管我国遍地铁公鸡。我这样说,好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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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银行贷款利率?篇一:代持股协议书(2015年最新) 第 1 页 共 4 页
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依据其实际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 4、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按照其实际持股比例行使股东的监督、决策权。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代持股权期间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以下股东权利时,对代持股份的权益不能代为甲方行使以下股东权利,但甲方委托乙方行使如下权益除外: (1)公司股东会召集、出席、表决权 (2)股东会提案权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权 (4)公司章程修改、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项表决权 (5)公司其他股东转让股权时的优先购买权 2、在代持期限内,经XX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将代持股权转移到股东会决议确定的第三人名下时,乙方有义务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3、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4、在代持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权所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 【10】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 四、代持股权的费用 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收取代持股权的代理费用。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XX公司股东会决议指定的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另行协商承担。 五、代持股权的转让 1、甲方对其被代持股权的转让(含股东间的股权转让),需要经全体股东一致书面同意,方可转让股权。 第 2 页 共 4 页2、乙方对其代持股权的转让(含股东间的股权转让),需要经全体股东一致书面同意及甲方的授权,方可转让股权。 3、在代持期间,甲方转让股权,除需满足上述前提下,还应当就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权数,向全体股东公示,经全体股东就转让股权相关的所有事宜全体一致同意时,方可转让股权。 4、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 【10】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 六、保密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的任何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代持股权经合法及符合章程规定的程序转移给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给守约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九、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时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页,无正文】 第 3 页 共 4 页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字】【签字】
签署日期: 年月日
签署日期: 年月日 第 4 页 共 4 页篇二:关于代持股问题整理
关于代持股问题整理
一、代持股相关法律规定理解 对于代持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较少,目前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10年通过,14年修正,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三)对其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根据司法解释三,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我国目前实际认可了有限责任公司中“代持股协议”的效力,实际出资人可以依据“代持股协议”向名义股东主张投资权益。 根据《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司法解释三》只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代持股情形,但股份有限公司也存在代持股问题,且其法律关系与有限责任公司中的隐名出资行为并无太大差别,目前股份公司代持股的相关规定实际处于缺失状态。 根据保监会10年发布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保险公司的股权,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该规定,保险公司股权一般不得代持。 2.实际出资人想从隐名股东成为显名股东,需要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根据《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对于实际出资人而言,对其出资有两项核心内容, 即投资权益的归属和股东管理权限的归属,根据《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司法解释明确了代持股协议的合法地位,同时明确了依照代持协议保护实际投资人的投资权益,但是并未明确实际投资人的合法股东地位,实际投资人能否行使股东权利存在疑问。 某些地方的规范性文件对此问题作了更详细的规定,例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司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规定,当事人之间约定以一方名义出资(显名投资)、另一方实际出资(隐名投资)的,此约定对公司并不产生效力;实际出资方不得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只能首先提起确权诉讼。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且公司一直认可其以实际股东的身份行使权利的,如无其他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实际出资人对公司享有股权。上海高院的规定实际上认可了半显名股东的合法股东地位,而司法实践中,由于没有国家层面的确切规定,各地法院对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问题的确认形成了不同的裁判结果。 3.实际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时,名义股东要承担赔偿责任,但事后可向实际出资人追偿。 根据《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从司法解释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到,对外部责任而言,是由名义股东来承担,因为双方的代持股协议仅对其内部有效,对公司及第三人不产生效力。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名义股东无力赔偿时,实际出资人对于公司债权人是否应负补充赔偿义务这一点并未明确,这在实践中也导致了争议的产生。 4.实际出资人可能要承受名义股东处分股权的不利后果。 根据《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处理。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名义股东处分股权,受让人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从而取得股权。在受让人善意的情况下,实际出资人只能向名义股东主张赔偿责任。
二、代持股法律风险分析 (一)对实际出资人而言: 1.股东资格不被认可,难以行使股东权利。 如前所述,如果在法律上实际出资人的股东地位未得到认可,那么其股东权利的行使将存在问题,在公司治理过程中其意愿将得不到体现。当然双方可以在代持股协议中对重要股东权利的行使作出“须经实际出资人同意”等约定,但鉴于该协议对公司不具效力,如果名义股东违背实际出资人意愿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滥用表决权,实际出资人也没有有效的制约途径。 2.名义股东擅自出让名下股权,实际出资人可能承担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 如前所述,如果名义股东将股权转让给了善意第三人,此时实际出资人只能向其主张赔偿,而无法再取回股权。 3.因名义股东个人原因,可能导致其名下的代持股权被法院冻结或执行。 (二)对名义股东而言:要承担实际出资人出资不实时的赔偿责任以及其他公司股东应履行的正常义务。
三、国有企业代持股问题 关于国有企业代持股主要存在在国有企业改制或者实施员工持股激励的过程中,受到有限责任公司50人的人数上限限制,很多国有企业中存在大量的代持股现象。实际中,大部分国有企业选出若干名“股东代表”,将“股东代表”作为股东在公司章程中予以登记并在工商局备案,而“股东代表”则根据“意思自治原则”与其代表的出资人签定“股权代表协议”(代持股协议)。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国有企业隐名股东的权益保护作出单独的特殊规定,从而导致实践中,大部分出资人不能参与重大事项的表决,行使股东权利。一方面很多国有企业后来强行要求出资人转让股权,另一方面这些出资人却要求国有企业承认其股东权利,由于法律规定的缺失,这在司法实践中也引起了较大的分歧。 财政部2010年下发了《关于规范国有企业境外投资中个人代持股份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现有的个人代持股份相关材料要报国资委备案,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个人代持股行为。 国资委2011年下发《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规定,境外国有产权应当由中央企业或者其各级子企业持有。境外企业注册地相关法律规定须以个人名义持有的,应当统一由中央企业依据有关规定决定或者批准,依法办理委托出资等保全国有产权的法律手续,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国资委。篇三:公司代持股协议(有利于委托人) 委托持股协议
委 托 人(甲方):
受 托 人(乙方): 鉴于:
1、甲方和***均同意共同出资设立****公司。 2、乙方代表甲方以***出资***万元, 占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为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对公司出资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以自身名义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标的为甲方在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的**%的股权,对应公司出资****万元。甲方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一并由乙方代持。(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知情权 甲方享有对公司投资的知情权,有权通过乙方了解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利润分配方案等。 3.2 参与管理权 甲方通过乙方参与对公司的管理。乙方参加公司股东会前,应与甲方进行沟通,涉及需要乙方在公司股东会表决的事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书面指示进行表决。 乙方应将每一次股东会表决的情况向甲方作书面通报。 3.3 投资收益取得权 甲方基于其对公司的实际出资,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分红所得及其他收益等全部投资收益。 3.4 转让股权 在公司工商登记注册后,甲方不得抽回出资,但可以转让股权。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3.5 剩余财产分配权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公司因某种原因解散并进行清算,甲方仍委托乙方参加清算,如经清算后公司有剩余财产并分配给乙方,则甲方有权取得所有剩余财产。 3.6 监督权 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3.7 增加或补足出资的权利和义务 如公司股东会决定增加注册资本金或补足注册资本金的决定后,由甲方决定是否增资。甲方同意增资的,按公司成立时其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增加或补足出资。 3.8 承担投资风险义务 甲方以其委托出资的数额为限,承担对公司的投资风险。 乙方不对甲方的标的股权承担保值增值责任,除非乙方的原因,甲方不得就标的股权的盈亏,要求乙方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 3.9 合理税费承担义务 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让给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3.10 根据***国法律规定,公司股东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有权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股东权利 乙方作为公司的登记股东,有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但乙方行使股东权利时受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乙方不得利用登记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4.2 无权处Z因甲方委托而形成的股东权利 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Z(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予、放弃或设Z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Z行为)上述标的股权,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标的股权。 4.3 支付标的股权投资收益的义务 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五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转载于: 小 龙文档 网:代持股协议公司是否可以合并)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若乙方为甲方垫付了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从标的股权获得的分红中扣除,直至垫付费用全部结清为止。 4.4 协助转让义务 在甲方拟将相应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4.5 无权就委托事项收取报酬 甲方与乙方的此项委托关系为免费委托,乙方无权就此委托事项向甲方收取报酬。 4.6 保证标的股权不被查封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4.7无权稀释标的股权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单方增资的形式稀释或部分稀释乙方实际所持的股权比例。 4.8
违约赔偿的义务 乙方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给甲方的股权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上一年会计年度公司每股净资产的1 倍计,对甲方进行赔偿。有股权转让成交记录,且成交价高于本条净资产的1倍数的,以成交价的 1倍作为赔偿金。
第五条 协议各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该等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六条 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6.1 甲方和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委托协议,但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除不可归责于解除方的事由外,因解除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6.2 甲方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本协议的,甲方可将出资优先转让给乙方,双方应就转让价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乙方不愿受让甲方的出资或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在乙方同意的情况下甲方可将出资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因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导致甲方解除协议的,乙方无权受让该标的股权。 6.3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将标的股权转移到甲方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6.4 经公司股东会同意,甲方可解除与乙方的委托持股协议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使甲方成为公司的登记股东。 6.5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以合理价格向乙方或第三方转让对公司的出资的,本合同书因该《转让出资协议》的生效而终止。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方各成员与乙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八条 生效条款及其他 8.1 本协议自甲方及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8.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8.3 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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