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查处无照经营问题处理无照食品加工作坊跟房东有关系吗

当前位置:&>&&>&&>&
加强对无证服装小作坊管理整治的提案
发布时间: 13:12:31
来源:&点击率:
届次九届五次编号56案由加强对无证服装小作坊管理整治的提案撰写人余煜明附议人承办单位工商分局内容及建议2010年是“十一五”的最后一年,在经历劳工荒、原材料上涨、全球金融危机等一系列的考验后,我区服装行业依然以良好的发展势头保持向上增长。据相关部门统计,2010年全区规模以上服装企业近200家。截至2010年11月底,全区服装企业实现工业产值78.2亿 ;同比增长12% ;销售收入达78.4亿;同比增长 19%。
年末时段,服装企业又开始忧心重重,招工难现象日益突出。一般往年这个时候,就是工人流失的高发期, 另一方面服装加工小作坊迅速蔓延,与正规企业形成无序竞争的现象日异突显,严重威胁到企业的生存,制约困扰着企业的发展。据区服装协会服装企业主反映,在临平周边的乔司、南苑、开发区、星桥等服装企业相对集中区域,无证加工小作坊泛滥情况较为严重。特别是乔司,三角村东至海宁交界,西至七堡,南至下沙,北至临平的地带估计共有小作坊500家左右,可见小作坊投机市场的能力不容乎视。加强对无证小作坊的管理和整治迫在眉睫。
现阶段加工小作坊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点:一是“三无”式经营,即:无工商营业执照,无依法纳税、无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二是产品档低,技术力量薄弱,低价竞争;三是采用各种非常规手段掠夺正规企业职工,造成本来就紧缺的一线员工(缝纫工)队伍更不稳定,严重的甚至影响到企业正常生产;四是工作环境差、存在安全隐患,即:生产、生活、仓储全都在一个10-60平米不等的农民出租房内,可以说是“三合一体”式,是家庭小作坊的典型模式。货物堆放混乱,堆场与生活区无任何防火间距,电气线路凌乱不堪,并且没有任何消防器材设施,火灾隐患特别突出,一旦发生火灾,员工安全问题无法得到保障,极易造成群死群伤。
希望有关部门在年后这个开工时段做好“整治严打”工作!
建议如下:
(首先与出租户和小作坊签订拆迁无赔赏协议,再办理临时执照)
一是做好登记管理工作,做到持证经营。积极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使这些无证经营户提前认识到无证经营的违法性。
二是加大打击力度。通过媒体、报刊、新闻等舆论宣传,积极报导无证服装加工业在生产上的不规范,安全上存有一定的隐患现象,坚决做到查处一个报导一个,以点到面,有效遏止无证经营的发展势头,确保广大持证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是统一工业水电费收取标准和税款征收方式。无证经营业大都是以租用农居房为主,水电费收缴一般以民用为标准,即不纳税,也不缴费,一方面导致国家税收流失,损害了国家利益;另一方面对一般合法经营企业造成很大冲击,逃避了执法部门的监管,直接损害了合法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基于这一点,我们建议对每个加工户水电费采取统一工业收取,纳税标准与合法经营企业统一征收方式,据我们了解现按一般出口企业(例:杰丰、旺盛等)每台缝纫机年交税额为10000元余。
四是员工权益无法保障。无证经营户既不为员工购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等,也不能保障员工工资的准时发放,极有可能产生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的状况,建议每个企业雇主按照企业员工数向政府缴纳每位员工5000元的工资押金。同时,建议劳动保障、税务、工商、环保、安全部门派出专人成立管理队伍,促使他们依法赋予劳动者正当权利。
希望政府有关部门积极行动起来,维护持证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为我区服装企业转型升级发展打造一个公平、公正、和谐经营环境。处理情况尊敬的余煜明、叶海云、胡中伟委员:
你们所提的56号《加强对无证服装小作坊管理整治》的提案收悉。针对你们所反映的我区地下服装加工厂增多,扰乱行业经营秩序,造成不公平竟争的情况,下面就工商行政管理的角度对您的议案答复如下:
服装行业一直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服务和监管的重点。
该行业是余杭的传统支柱产业,不但在余杭经济总量中占据较大的权重,还承载着大量就业重任。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加上四季青大型服装市场搬迁至乔司镇附近,我区乔司镇、南苑街道等城乡结合部,出现了大量农民出租房内的服装加工企业,也集聚了超过本地常驻人口好几倍的外来人口,但也随之出现了大量的地下服装加工厂、经营场所存在“三合一”安全隐患、劳资纠纷等亟待解决的新问题。工商部门作为其中监管的重要职能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近年来,做了大量工作。按照省市局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无(证)照经营查处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属地管理”和“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并做好与公安、消防、安监、城管、环保、劳动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有效地形成整治合力,仅去年至今,全区共查处纺织、印染、服装类无照生产加工经营52户,罚没金额 85.93万元,同时对符合条件的经营户积极进行疏导办照、使无证无照经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有效遏制。如乔司镇在当地党委政府牵头下,组织公安、工商等部门对地下服装加工厂进行了整治。结合该镇特殊的实际情况,在乔司镇通过各村发通知,由各村专门派人员实地踏勘,在加工户做好环保、消防治理的前提下,由村委和乔司镇政府“三合一”整治办公室盖章,对服装加工户办理一年期的营业执照。通过前期工作的开展,部分服装加工企业已实施了环保、消防治理,“三合一”现象也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总体形势仍不容乐观。
无照经营存在原因和监管难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受利益驱使是地下服装加工厂存在的主要原因,同时由于开办服装加工厂成本轻,门槛相对较低。
(二)违章建筑引发大量无证无照经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在我区城郊城结合部出现了大量违章建筑,故无法出具办理营业执照所需的住所证明;也无法通过环保、消防的审批、验收,最后导致无照经营情况比较严重。如在乔司镇三角村、胜稼村等九堡镇一带,由于四季青大型服装市场的搬迁至乔司镇附近,吸引了大量服装加工单位落地,但由于租用的场所是农民房且是违章建筑,使得近千户年总产值达几十个亿的服装加工经营户无法获得住所证明,即使有些经营人员主观上想办理证照,但受条件限制又办不出证照,从而不能申领营业执照。
(三)经营场所大多“三合一”,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从业人员大多为外来人员,吃、住、经营在同一个场所的无照经营活动就难于实施查封措施,工商部门执法手段欠缺,给取缔带来了很大难度。加之部分加工户办照意识不强,抵制、逃避执法情况时有发生,单靠工商部门的力量监管明显不足。
(四)房东提供便利。由于失地农民增多,出租房屋已成为本地农民增收的一条主要途径,一些房东不问对方有照无照,只顾收取租金就为其提供经营场所或便利条件,致使这些房东的个人利益成为了孳生无照经营的温床,成为执法部门对外来人员无证无照经营查而不止的一个主要因素。
建议和下一步将采取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管,切实履行好工商部门应尽的责任。
一是政府主导,实行综合治理。鉴于目前该行业无证无照经营量多、面广及存在原因的多样性、复杂性,治理工作可以说也是一项政府系统工程,涉及工商、公安、环保、安监、消防、劳保等多个职能部门。争取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综治办的统一协调下,各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组织专门整治队伍,分区划片,定岗定责,落实整治措施,做到时间上不留空档,区域上不留死角,使整治工作收到实效。要加强对违章建筑的管理,要加大对出租房屋行为的管理,对非法出租行为进行查处。
二是疏堵结合,部门合力。加强宣传,利用各种方式,做好对经营户和出租房东的法律法规宣传。对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积极引导,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规范,对整改无效,屡教不改的,严管重罚,综合整治,坚决予以取缔,保护合法经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简化办照审批手续,降低办照门槛,对暂时无法提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经营户、经营场所已划入拆迁红线之内但短期内不拆的经营户,工商部门应会同当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采取经营户出具承诺书,经当地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同意后核发临时营业执照。形成整体推进趋势,使辖区的无照服装加工厂经营现象转为有照继而规范化管理的态势,达到长效管理之目的。同时各职能部门依照法律赋予的职责,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才能务实、高效地做好这项工作。当然我们工商机关义不容辞、责无旁贷,这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法定职责。
对于你的提案,区环保局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临平周边的乔司、南苑、开发区、星桥等服装企业相对集中区域,无证加工服装小作坊较多,特别是乔司,泛滥情况较为严重。三角村东至海宁交界,西至七堡,南至下沙,北至临平的地带估计共有小作坊500家左右,可见小作坊投机市场的能力不容乎视。服装加工小作坊除无证无照经营、产品档低、安全隐患大等问题外,还存在擅自上燃煤小锅炉、无废气处理设施、噪声和废气扰民等环境问题,加强对无证小作坊的管理和整治迫在眉睫。
二、区政府高度重视服装加工小作坊的无序发展问题,结合“三合一”场所安全整治,加大了打击力度。2010年,在我局的建议下,区政府启动了乔司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其中重要的一块就是针对无证服装小作坊,区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印发<乔司镇无照服装加工业整治方案>的通知》(余政办【号),采取了规范农民自建房屋的出租行为,加强出租房管理,对为无照经营提供便利的行为进行教育、查处;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强化经营户自觉办理证照,守法经营的法律意识等措施。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擅自上燃煤小锅炉的服装小作坊进行了严厉的查处取缔。同时,我局也加大对该类单位的监管力度,结合信访工作,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坚决查处类似单位的环境违法行为,并在项目审批和工商年检出具环保意见是严格把关,实行源头控制。同时加强与工商、质监、经发等部门间的协调和沟通,形成统一的监管机制,达到长效管理的目的,并建议在乔司地区无照服装加工业整治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南苑、开发区、星桥等区域,分批分区域实施无照服装加工业整治。
最后,谢谢你们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注,希望你们今后继续对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杭州市余杭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主办 杭州市余杭区信息化管理中心 承办 备案编号:浙ICP备
建议使用IE6.0以上浏览器,以上分辨率浏览您好,分享的企鹅
金华市区尚有58家小作坊待整改 无证无照不卫生
金华日报倪寒霞
她们每次制作前要将素鸡皮放那盆水里过一遍,“这样素鸡吃起来比较鲜”。“金华市区有两个豆制品加工黑作坊,卫生条件实在差,排出的水臭气熏天。你看过加工现场,估计就不想吃豆腐了。”有市民向《今日焦点》栏目报料,希望记者到现场看看,这样的豆腐加工点有没有证照,是不是应该取缔。黑作坊到底存在哪些问题?金华市区的豆腐加工作坊有多少?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现场查封两家黑作坊9月11日,记者联系了市质监部门执法人员,根据报料人提供的信息前往现场查看。下午,记者来到金东区多湖街道近宅社区,在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后门西南侧山坡上看到一所临时搭建的房屋,一根又细又长的烟囱正在冒烟。屋里一台锅炉烧着火,几大箩筐泡胀的黄豆摆在旁边,屋子中间有两个长条木架,上面晾着做好的豆腐干,豆腐干上面叮着很多苍蝇。屋子有100多平方米,地面上的水又脏又臭,屋子左侧是一台大型豆浆机,一名男子将处理过的豆浆舀到一个个木制模具里凝固。模具表面布满污垢。在屋子后侧,3名中年妇女正在加工素鸡。制作台上放着一脸盆浑浊的调料水,水里漂浮着四五只苍蝇。妇女们每次制作前要将素鸡皮放水里过一遍,“这样素鸡吃起来比较鲜”。做好的素鸡浸在塑料桶里,里面的水浑浊不堪。过了一会儿,湖北籍老板从外面赶了回来。他说,作坊已经开了3年,只做豆腐干和素鸡,每天要消耗两三百公斤大豆,做好的豆腐干和素鸡一般拿到市区高畈临时菜市场附近的批发市场售卖。这个作坊无证无照,所使用的锅炉也没有经过规范备案。“这样的卫生环境,肯定是不能做豆腐的,这属于黑作坊。”金东区质监分局执法人员说。执法人员联合街道工作人员对这一黑作坊现场进行了查封。另一家豆腐作坊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孟乡西埠头村,位于东阳街东侧一条小路旁边,作坊门口堆着很多煤。这家作坊屋子里堆着七八十蛇皮袋的黄豆,污水横流。除了卫生条件差,这里还存在安全隐患:锅炉就装在屋子的正中央,离锅炉不远处,则是烧饭的煤气罐和煤气灶。房屋外的一条水沟里,污物凝结,呈黑灰色。随后赶来的村主任说,这家豆腐作坊有没有证不知道,但这里排出的水确实不干净,天热时很臭。通过房东联系,加工作坊的业主来到现场。他也是湖北人,拿不出豆腐生产加工的相关证照。他说,自己主要做嫩豆腐,在附近的村子卖。现场的开发区质监部门执法人员表示,无证无照不能加工豆腐等食品,以这家作坊的卫生条件,也办不了证,必须马上停业。在查封取缔两家豆腐黑作坊后,9月11日,市质监部门执法人员没收了黑作坊的加工工具,并请乡镇、供电部门配合,对黑作坊实施断电处理。目前市本级有58家作坊待整改据了解,市区能大规模加工豆腐的企业屈指可数,多数是小作坊。豆腐作坊中,有多少是符合规范的?达到什么样的标准,才能取得合法证件?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规定,豆制品小作坊业主可向当地县(市、区)级质监部门提出小作坊生产许可申请。目前,市本级大约有豆制品加工户65家,其中有6家是已经取得豆制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1家是取得豆制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的小作坊。也就是说,目前还有58家加工作坊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有待整改提升。“这58家加工户,都有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有的还有卫生许可证,但是没有达到生产豆制品的相关标准,目前我们正在引导加工户整改提高。”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因为豆制品工艺较为简单,豆腐加工的小作坊数量较多,没有达到相关生产许可要求的也无法一关了事,目前对生产条件较好的小作坊以引导整改为主,要求其尽快取得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对生产条件差、影响食品安全的无证无照黑作坊将予以取缔。要取得豆制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要符合哪些条件?“主要条件是符合《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及《豆制品(非发酵性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审查通用要求》的规定,包括生产场所要求、生产车间要求、生产设备要求、人员要求四个方面。”相关负责人介绍。比如,生产加工场所内外要环境整洁,周围距离25米内不得有有害气体、烟尘、粉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生活区、生产区应当相互隔离;生产区内不得饲养家禽、家畜;生产车间或生产场地应当清洁卫生;应有防蝇、防鼠、防虫等措施和洗手、更衣等设施;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的各种有害物质应当合理置放与处置;车间地面应用不透水、易冲洗的无毒硬质材料建造,应保持地面、墙面、天花板整洁,要保证足够的通风条件,地面无积水,下水道口清洁无堵塞;应配有专门存放豆渣等废弃物的密闭式或带盖的设施等等。欢迎市民提供黑作坊线索大多数豆腐作坊离以上标准都差距甚远。2012年至今,根据群众举报,市区取缔了8家豆腐加工黑作坊。“前几天,我们根据群众举报,还到傅村镇现场查处了两家豆腐加工黑作坊。”金东区质监部门执法人员介绍,根据前期的查处结果,这些豆腐加工黑作坊大多数隐匿在城乡接合部的出租房内,较难发现,多数通过投诉举报线索进行查处。质监部门欢迎市民发现线索后投诉举报,共同维护身边的食品安全。原标题:市民举报豆腐黑作坊 执法人员现场查封两家市区有五十八家豆腐作坊无证待整改
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
相关阅读: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了
热门搜索:
Copyright & 1998 - 2017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行业领先的食品资讯网站
┆┆┆┆┆┆┆┆┆┆┆┆┆┆
站点位置: &
【设置字号:大 中 小】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黑作坊被查后 老板带着臭猪肉和蛋饺跑了
时间: 8:50:12 来源:南京晨报
  12月10日,南京晨报报道了南京雨花经济开发区内一个黑作坊用臭烘烘的槽头肉做出鲜亮蛋饺的新闻,引起读者关注。当天,当地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初步确认该作坊未经许可,现场加工制作食品,问题严重。执法人员表示将对现场的问题猪肉和蛋饺进行清点封存,然后进一步查处。可是,几天过去了,记者得到的消息是,黑作坊人员当晚就搬了家,连同问题猪肉和蛋饺也不知去向。
  蛋饺黑作坊人去楼空
  “这样做出来的蛋饺哪能吃啊?”看过报道后,不少读者发出这样的声音。也有人及时反映情况,称那次查处没对黑作坊老板怎么样,他们已经转移了。
  记者随即赶到位于西寇村238号的这家加工作坊核实情况。大铁门虽然拉上了,但没有上锁,杀鸡的锅里有热水,热气腾腾,显然早晨还在杀鸡脱毛,光鸡已经送出去了。棚子另一头堆放的槽头肉没有了,房间里几个大冰箱也不见了,外面本来装蛋饺的冰箱里,换成了光鸡。那个年轻女子和她的孩子,也不知去向。
  “搬走了,你们来的那天下午,他们就搬走了。”隔壁一位中年男子说,做蛋饺的小老板是安徽人,外号“小五子”(音),与杀鸡的合租一个院子。当时执法人员查处时,“小五子”刚好从外面回来,没敢过去,躲在一边观察。执法人员让那女子转告老板,下午去工商所协助调查,那女子嘴上答应了。事后,“小五子”并没有去工商所,说此地不宜久留,赶紧转移。当晚他们就找人帮忙搬家,连同那些槽头肉和蛋饺都搬走了。其间,没有人来阻止。
  “那些臭肉他们不会扔,到别的地方还得包蛋饺卖。”“缺德,害人哦!”邻居们议论纷纷。
  村委会负责人承认管理疏漏&&&
  发现这个蛋饺黑作坊后,黑作坊却没有受到监控,结果人去楼空。 对于这样的结果,西寇村村委会的王副主任解释说,村委会没有执法权,那天查过后,他们就去忙其他工作了,后来听说做蛋饺的跑了,派人过去找房东了解了一些情况,要求房东提供“小五子”的身份信息,但目前房东还没有提供。
  王副主任表示,在这件事上,村委会存在管理疏漏。
  工商坦承处理上有失误
  既然当时工商人员要求蛋饺作坊老板去协助调查,那么,工商所有没有“小五子”的信息呢?记者随后赶到雨花经济开发区板桥工商所了解情况。然而,结果令人失望。
  当时前去现场的一名工商人员称,12月6日那天下午,工商部门根据举报,第一次去现场查处时,没有发现作坊老板。此后,蛋饺作坊老板也没有去工商所,工商人员因为没有对方的联系方式,也没再去找他。该所一位负责人坦言,在这件事情的处理上,他们存在失误。
  昨天,该工商所给记者发来一份对西寇村小作坊内“问题蛋饺”的检查情况说明。该说明称:12月11日下午3点,在开发区管委会刘书记、胡书记的统一组织下,由板桥工商所、雨花质监部门、卫生部门及西寇村委会等多个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对举报点再次进行了突击检查。在执法人员赶到西寇村238号后,发现该院落大门紧闭,后经村委会的领导联系到房东,由其将大门打开。……在现场未发现12月6日检查时发现的猪肉和制作好的蛋饺。
  据房东马某表述,其将两间小屋分别出租给了制作蛋饺的当事人和另一位屠宰鸭子的经营户。在12月6日工商人员检查过后,制作蛋饺的当事人就偷偷搬离了该处,同时带走了蛋饺和猪肉。执法人员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对现场的情况做了现场笔录,并拍摄了照片,由房东马某作为见证人签字,同时对屠宰经营户下达了责令停业通知书。
  雨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位工作人员谈及此事时表示,对于辖区内的各种加工作坊、废品站等,管委会有关部门有一个远期规划,需要一个适当的时间节点,通过向居民发放问卷的形式征求意见,合法经营者留下,不合法的驱离。近期,他们会安排人上门查经营者的相关手续,如果无证经营,坚决取缔。
  对此,晨报将继续关注。
相关搜索: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评论
&热门图片新闻
吃宵夜该选哪些食物更健康
排毒养肾 夏季如何全面排毒
儿童反复发烧如何护理
夏天喝汤更补水 靓汤煲出好味道
小满节气的特点与习俗
&更多关于本文的相关文章
本网站内的相关新闻: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
相关热点专题
食品行业相关
中国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 &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TEL.):63
中国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奥体阳光天地G2-1132 邮编:350028您现在的位置:>正文
永康专项整治无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为进一步整顿无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近日,永康县质监局配合当地古山镇开展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对象为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其目标是对食品加工点存在的违规问题进行整治和规范;对生产加工环境极其恶劣,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不愿整改的小作坊进行清理和取缔。
古山镇是金华市食品安全网格化建设的试点乡镇。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挥了乡镇基层与质监部门协作的监管合力,切实构筑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有力的促进了食品加工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下一步,永康县质监局将继续强化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探索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方法和新模式,巩固整治成果。
[头条推荐]
订阅新华手机报
请点击进入&
24小时热榜
>>>>>>>>>>>>食品小摊贩先领证再上岗 无证作坊最少罚5000元_惠州新闻网
惠州新闻网-惠州报业传媒集团
有奖报料热线:
车载LED流动媒体
惠报LED大屏
广东人民出版社惠州出版有限公司
食品小摊贩先领证再上岗 无证作坊最少罚5000元
  东江时报讯 11月1日,《惠州市贯彻〈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下称《细则》)在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并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根据《细则》,今后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都要先“领证”才能上岗。
  将出台禁止小作坊加工食品目录
  食品小作坊和流动摊贩历来都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领域。《细则》提到,惠州对全市各县区的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依法进行登记、管理。食品小作坊在生产加工前应当向所在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未取得登记证的不得从事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活动。
  其中,经营发酵酒、花生油、豆腐等食物的食品小作坊为监管的重点对象,要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登记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制定本市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目录,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那么,惠州市是否有相应的禁止加工目录?市食药监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在省里规定的基础上,广东省各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进行调整。“目前我市虽然已制定出相对比较详细的目录,但还未有经过报审等程序,因此暂时不便对外透露。”
  聘请公众代表监督
  有市民提出,光是登记还不够,如何能保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的食品是安全的?东时记者从市食药监局了解到,待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依法登记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根据登记的信息,一并进行食品抽检,通过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及时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细则》中也提到,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应当包括食品的抽样检验内容;应当建立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公众代表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可以统一规划建设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小作坊试行集中管理。
  此外,《细则》还提出,惠州将逐步建立健全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电子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对全市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登记信息和监管信息实行电子化管理,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监管信息实时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
  广东省禁止小作坊生产加工六大类食品
  1 乳制品、罐头制品等食品;
  2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3 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
  4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土榨花生油等食用油;
  5 使用酒精勾兑的酒类;
  6 国家和省规定的禁止生产的其他食品。
  网友:食品小作坊或摊贩违规如何处罚?
  无证作坊最少罚5000元
  广东省食药监局:对于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或者生产登记证载明的品种外食品的,除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相应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外,最低罚款5000元,最高可处食品货值10倍以下罚款。对于食品摊贩的违法行为,最高可处罚款2万元。
  食品小作坊或者食品摊贩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规定受到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的,将被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或者食品摊贩登记卡。对于食品小作坊被吊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或者食品摊贩被吊销食品摊贩登记卡的,其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而对于多次违法的责任人将增加处罚。
  网友:一些小作坊或小摊贩所生产的土榨花生油黄曲霉毒素超标问题突出,如何惩处此类行为?
  房东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广东省食药监局:广东省相关条例规定了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土榨花生油等食用油。违反禁止性规定的,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情节严重或者屡次违法不改正的,吊销其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有关规定,场地或者房屋出租者明知食品小作坊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等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也将受到处罚,与食品小作坊承担连带责任。
  学校周边不能再有食品摊贩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则负责辖区内食品摊贩登记办卡工作,并将登记的食品摊贩信息告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规定,食品摊贩应当在其摊位明显位置张挂食品摊贩登记卡。食品摊贩登记卡不得转让、出租、出借。
  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区域、路段和时段的规划设置、摊位数量等信息,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向社会公开。在划定食品摊贩经营面积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充分考虑区域内申请摊贩人数以及摊位实际可容纳数,原则上单个食品摊贩占地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
  在《细则》中,对食品摊贩的经营范围也有了规范性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就地发展和集中管理的原则,划定辖区内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和确定经营时段,划定的区域应当符合城市或者乡镇规划的要求。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不得划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这也就意味着,过往校门口食品摊贩在两边一字排开的场景,今后将再也看不到了。
  “这份《细则》提及的‘周边’两字概念模糊,不利于执法人员界定何为禁止食品摊贩经营范围。要对‘周边’进行原则性设定,最好是周边设为1000米,也就是说学校附近1000米内,不得划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市民黎琬君
  “如果周边范围没有明确的定义,在孩子可视范围内能见到食品摊贩,有可能他们还是会走过去买东西吃。负责执行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最好将食品摊贩划定在孩子们看不到的区域经营,尤其是在孩子放学的高峰期。”――学生家长张露
  “不仅要严管流动摊贩,学校周边小门店经营的食品也要严查。”――学生家长王女士
  名词解释
  食品小作坊
  指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简单,生产加工传统、特色食品的生产经营者。
  食品摊贩
  商品交易市场或者固定店铺以外,在划定或者临时指定区域内摆摊设点,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或者现场制售食品的经营者。
  本版文字 《东江时报》记者曾酉璇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工商局无照经营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