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蒙住妻子换别人骗妻子假离婚,说没有房子,其实是有房产的,房照是老公蒙住妻子换别人的名字,离婚之后,可

妻子想多分房劝说丈夫假离婚 获房产后牵手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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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联盟总结本文关键词语:妻子,分房,假离婚,牵手他人 来源: 北京联盟
夫妻二人从结婚到离婚过程 想多分房假离婚 妻子却和别人牵了手 南充营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拆迁补偿协议书无效 假离 最怕入戏太深 南充市营山县文春秋与刘淑贤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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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隔线----------------------------最近在给小朋友入手学区房,属于第二套,税比较重,老公提出假离婚避税,可以少六万的税。楼主家第一套是个小房子,大概值120万左右。准备买的房子需要三百万,准备贷款200万出头。如果离婚,新买的房子写老公的名字,第一套小房子写我的名字。这样的话,以后这个新买的学区房是不是即使交完税后立马复婚,如果以后真有变故的话,这个房子我也不会分到?
因为买了学区房,家用都是我这边出,那我自己就剩不了多少钱。而且,我为照顾家庭选择了一个没多大发展前途的公司。而老公的工作是很不错的,上升空间也不错。我不是想占老公的便宜,只是想保护一下自己的利益。
另:我们结婚后一直是个人管个人的钱,老公不同意把钱交给我管,还想管我的钱。
发表于:15-11-12 16:51
那就不要省这六万
只有美容,才是我的最爱!
me的QQ号:
发表于:15-11-12 16:54
风险太大。
紫颖----专业美容美胸美体
发表于:15-11-12 16:54
复婚后加名字
发表于:15-11-12 16:55
发表于:15-11-12 16:56
婚姻绝对不是一张纸维系的,但那张纸是神圣的,不是钱衡量的,我家也刚二套,没办所谓的假离婚,至少对于目前的我来说,那张纸是生命中的唯一!个人观念!
发表于:15-11-12 16:58
六万,又不是六十万。中介费都不止六万
发表于:15-11-12 17:15
没必要担那么大风险省这6万
任他东南西北风,我自拈花微笑
发表于:15-11-12 17:30
以下是引用 第8楼 @装修真麻烦 的话:
没必要担那么大风险省这6万...
发表于:15-11-12 17:33
不能同意,搞不好鸡飞蛋打
发表于:15-11-12 17:38
复婚后得加你名字,这房子才有你一半,否则没你的份。如果他到时候找各种理由不加呢?甚至他都不肯复婚呢?
我从金陵来,要到长安去
发表于:15-11-12 17:55
累不累 累不累 累不累
好日子不过就这作
发表于:15-11-12 18:00
以下是引用 第8楼 @装修真麻烦. 的话:
没必要担那么大风险省这6万 ...
小心节外生枝啊
发表于:15-11-12 18:01
我跟我老公说离婚搞这个,他直接把我这念头给断了。
茫茫网络间,&寻找自己的淘宝店。。。
发表于:15-11-12 18:58
如果马上复婚,你也没亏啊,你拿了120万的小房子,这可以作为婚前财产,你老公拿了100万的首付,复婚后你们一起还贷,还贷以及增值部分是你可以分的。
发表于:15-11-12 19:02
找中介避税
发表于:15-11-12 19:12
六万块还是掏了吧,免得整大发了,收不了场。看不出他对家庭的一种承担!!!
在追求幸福的道路上我们风雨兼程!
发表于:15-11-12 19:13
假离婚变真离婚的必有一人内心有鬼!
这种离了就离了吧
发表于:15-11-12 19:16
应该不亏,就算不加名,贷款的200万有你一半。
发表于:15-11-12 19:36
没必要担那么大风险省这6万
发表于:15-11-12 19:56
一个朋友为了买2套房假离婚的,后来老公死活不肯复婚,共有财产不但没有增长反而一分为二。现在夫妻虽然住在一起确经常吵架。老公最常说的话就是:要你管,你有什么资格。言下之意你懂的。
发表于:15-11-12 21:10
不要省这6万哦
发表于:15-11-12 21:14
回复 第18楼 的 @阿拉丁的少年 :
赞成这个观点
发表于:15-11-12 21:14
感情不到位就不要玩这手了。
我家就无所谓,因为我和老公是属于想分也分不了的,跟有没有证无关。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发表于:15-11-12 21:35
看你们感情有多深
发表于:15-11-12 21:49
离婚没有真假,可以找人做首套费用低于两万
发表于:15-11-12 21:57
回复楼主:买房可找中介,办证唯一的话还是要真离婚的。这个自己权衡,双方的感情,然后离婚协议的签订,都要好好推敲。
发表于:15-11-12 21:59
最好不要。版里不是有个为买二套房假离婚,老公乘机另找的吗。
发表于:15-11-12 22:10
以下是引用 第15楼 @蓝色的二月 的话:
如果马上复婚,你也没亏啊,你拿了120万的小房子,这可以作为婚前财产,你老公拿了100万的首付,复婚后你们一起还贷,还贷以及增值部分是你可以分的。...
以下是引用 第18楼 @阿拉丁的少年 的话:
假离婚变真离婚的必有一人内心有鬼! 这种离了就离了吧...
人易老,心犹在
发表于:15-11-12 22:20
或者买房子写你老公和小孩的名字呢?
我跟我家男人领离婚证好多年了,我不想复婚,买二套房就让他写了借条给我,另外房子加了小孩名字。
发表于:15-11-12 23:04
回复楼主:我觉得可以的,再加名就是
发表于:15-11-13 01:45
以下是引用 第1楼 @**婚后空间** 的话:
最近在给小朋友入手学区房,属于第二套,税比较重,老公提出假离婚避税,可以少六万的税。楼主家第一套是个小房子,大概值120万左右。准备买的房子需要三百万,准备贷款200万出头。如果离婚,新买的房子写老公的名字,第一套小房子写我的名字。这样的话,以后这个新买的学区房是不是即使交完税后立马复婚,如果以后真有变故的话,这个房子我也不会分到?
因为买了学区房,家用都是我这边出,那我自己就剩不了多少钱。而且,...
怎么跟我家情况一样一样的啊,不过我们还没有开始实施.
发表于:15-11-13 07:37
你老公这样,我觉得你没必要替他省这六万,既然他事业有上升空间,就让他去把这六万赚回来。
发表于:15-11-13 08:46
如果你都不相信你看老公了又何必去假离婚,夫妻是互相信任的,我也假离婚买的房,房产证拿了就复婚,也不加老公名,贷款他还,当然房子租出去能还一半贷款,他另外写了一百万欠条给我,欠条名字打的我父母的,日期写的是没有复婚的时候日期,没有打上还款日期,当然他做这些就是要我心安,今后他对不起我,这欠条终身有用,所以你现在已经计较了就别假离婚了!真假真的在于夫妻感情!
发表于:15-11-13 10:37
离婚协议写好了。孩子归他你不用负担任何费用,随时探望权。家庭所有房产归你,他净身出户就可以离
发表于:15-11-13 11:56
好吧!我想说我们也在考试离婚避税的问题,不过是我提的他反而不太乐意,我们跟24楼一样,属于谁也离不谁的那种,所以对他我是绝对放心的,我说:协议要写所有财产和儿子归我,他净身出户每年支付儿子20万生活教育费,他说:你想写多少不就写多少嘛,反正钱都在你那
发表于:15-11-13 12:05
离婚后写一个人名字,只能一方贷款了哦.公积金贷不了的话,商贷补充的话,30万的利息差,也不少钱呢.
举杯对这份情说珍重 
思念为你燃烧寒夜中 
爱写满了手 
怕摊开看了心痛 
此情此景我心一片秋 
人未亡 情已断肠 
恨爱一世的荒唐 
面对命运我步步退让 
手一放 痛就疯狂 
翻云覆雨到绝望 
痴心爱过我又能怎样
发表于:15-11-13 13:23
办个假离婚证,然后找银行熟悉的客户经理办贷款,国有银行规定严苛,有些股行制银行管理得松。
发表于:15-11-13 18:58
现在中介不是可以做成一套嘛,我家之前一百多万的房子花了八千
任他东南西北风,我自拈花微笑
发表于:15-11-13 19:16
从来就没有假离婚。
想得却不可得,你奈人生何!
发表于:15-11-13 19:26
我们买二套房的时候,我说我们假离婚吧,我男人一脸鄙夷的说:你脑子进水了吧!
后来我们找人评估低了很多(把独栋按照老小区商品房做的价格)、又是做假合同的、省了很多钱、但是男人就是不肯假离婚。
日出东海落西山,愁也一天,喜也一天;
少荤多素三日餐,粗也香甜,细也香甜;
新旧衣服不挑拣,好也御寒,赖也御寒;
常与知己聊聊天,古也谈谈,今也谈谈&。
发表于:15-11-16 10:51
我就是假离婚
凭什么让我们多付钱!
发表于:15-11-16 12:10
你一点不吃亏啊,小房子120W就等于是你一个人的财产啦。300W的房子贷款200多万,就等于首付100W不到。只要把小孩抚养费,教育费写好。就算这是真离婚,你也不吃亏啊。而且,如果买完二套,复婚,就算不加名字,贷款还款也有你一半钱。
你老公才要担心吧,即使复婚,小房子还是你的婚前财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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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知悉详情后闹上公堂-随州房产在线|&&& 正文老公为房子骗妻假离婚
妻知悉详情后闹上公堂 16:02来源:随州房产在线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起诉要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一次平常的同学聚会,尽然引发了一起上千万的官司。一对原本恩爱的夫妻也因此成为仇人。日前这件事就确确实实发生在阿萍身上。下面一起来看看事情的前因后果吧。  26岁的阿萍在一家银行工作,经人介绍与张某相恋结婚,不久儿子出生。起初,张某在北京开了一家咨询公司,生意一直不温不火,后南下深圳与人合伙做生意。刚开始,张某的生意做得风生水起,一年回北京探望家人三五次,还贷款150万给妻儿买了一套复式房。但之后,因为工作忙,张某便很少回北京,脾气也开始变得暴躁,有时会对阿萍和儿子大吼大叫。平日里一人辛苦带孩子的阿萍念及丈夫工作压力大,又要负担房贷,每次都忍让求和。  直到2010年,张某从深圳打来电话,说生意做赔了,实在无力负担每月高额的房贷。阿萍在电话里宽慰丈夫说,实在不行就回北京吧,一切从头开始,结果张某不耐烦地挂了电话。  为保住房子,阿萍拿出所有积蓄,再加上父母的资助,也只勉勉强强支撑了一年。2011年,因拖欠按揭款,阿萍被银行起诉。在面临失去住所的时候,张某从深圳赶了回来,给她带来又一个沉重打击:张某向阿萍提出离婚。  张某对阿萍说,为了保住房子,眼下只有这一个办法。他会想办法借钱一次性把剩余房贷还清,但阿萍必须和他离婚,这样债主只能找他一个人要钱,不会连累母子俩,丈夫的一番话令阿萍感动不已。于是2012年初,阿萍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后,张某借来一笔钱,解了房贷诉讼的燃眉之急。  此后,生活仿佛恢复了昔日的轨迹,张某回到深圳继续打拼,阿萍则在北京继续上班带孩子,直到一次同学聚会。  在一次年底同学聚会时,阿萍见到了在深圳工作的同学朱某,便向昔日同学细说了自己离婚的来龙去脉,却得知了一个惊人消息,原来前夫张某在深圳的生意做得非常大,光他个人炒股所持的股票就价值上千万,别墅等房产少说也有五六套……阿萍至此才知道,原来前夫竟然欺骗了自己。  于是,阿萍一怒之下将前夫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按照60%的份额分割离婚时尚未分割的股票、存款、房产等夫妻共同财产共计300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两人在当初离婚时,均认可名下存款归各自所有,仅有一套房产归阿萍所有,且双方名下均无有价证券、股票、债券、基金等,同时除房屋贷款外,也无其他债权债务。  阿萍称张某在离婚时隐瞒股票,经过调查,直到离婚前,张某的公司账户内拥有股票价值就有1000万元,而且张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在深圳购房5套,并于离婚前夕全部出售,所得近2000万元款项分5次汇入弟弟张小伟账户。张某称该款项是对弟弟张小伟的赠与,但阿萍对此说法不予认可。最后,法院判令对阿萍、张某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进行分割,张某给付阿萍股票折价款、公司股权折价款、房屋变现债权折价款共计1800万元。  法律观点: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起诉要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当事人依据该条款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该两年从当事人发现尚有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的次日起算。同时婚姻法还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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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老公与房不可兼得:离个婚限购令二套房都搞定
  在这个乍暖还寒的春天,人们排着队,走进大江南北的民政局。从此离婚的理由除了“感情破裂”,还加上了铿锵有力的“房”。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甚至设立警示牌,明晃晃的“楼市有风险,离婚需谨慎”引来唏嘘围观,定格成楼市新政的生动注脚。
  有人说,新时代的爱情宣言是“宁可交税也不离婚!”有人引申说,“离个婚,限购令、二套房……统统搞定,所以真靠谱的婚姻,一定是敢为了买卖房产办离婚的!”旨在抑制房价的楼市调控,却让保守的中国人“老公与房不可兼得”,不惜以离婚来“破解”。
  【讲述】
  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离婚的家庭却未必因为不幸福。突破限购、避免收税,离婚可能是目前最为有效的方式。而正在酝酿中的地方版“国五条”细则,或会对离异人士进一步限购,也引发民众对误伤“刚需”的担忧。
  假离婚的排长队,真离婚的离不成,
  大家都在干吗呀?
  余苏(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律师):
  前段时间有结婚十几年的两口子来跟我咨询,直接就说想离婚买房。他们现在有两套房,一套房改房,一套商品房,想再买一套学区房,先生准备把原来的房过户至太太名下,自己“净身出户”重新买房按揭。我当然不建议他们这样做,代理过那么多离婚案,见过世间百态,哪有什么坚贞不渝的爱情呢?我给他们分析利害关系,那位先生听完后果,就犹豫了不是?
  上周有个当事人真要离婚,好不容易谈妥协议了去办手续,结果到了民政局被拒。人家说现在离婚剧增,每天办证忙不过来,得一切从缓,拿号预约。他三月十几号去的民政局,整个三月的号都约满了,决定还是请法院出调解书替代算了。假离婚的排长队,真离婚的离不成,大家都在干吗呀?
  想改善生活质量,
  从五环搬到四环就成投机了?
  邹鑫(化名,与妻子离婚后购房):
  “假离婚”这个说法没道理,离婚证都领了,怎么能叫“假离婚”?这是真离婚啊。买房前,我们有两套房,一套老人住,一套自己住。我们想换个离单位近点、品质好点的,挑中一个新的项目,期房,但被限购了,那你说怎么办?如果卖房买期房,就得租房住,而且一租得好几年。干脆离婚得了,公积金还能再贷点款省点钱。说白了,都是让现实逼的。
  我认为限购政策本身对老百姓的需要和买卖房的实际问题考虑得并不周全。想换房改善一下生活质量(实际我们也就是从五环搬到四环),就被定义成投机?什么叫投机?房姐几十套房子那叫投机,辛辛苦苦攒了几年钱,买套大点的房子也叫投机?
  离一次就能离N次,
  每次都把房过户到一个人名下……
  吕依(化名,有一个两岁半的女儿):
  我家现在有两套房,想卖一套再买学区房,目前边准备卖房边看房。说要按20%收税,还得卖家出,我就跟老公开玩笑提了一下离婚卖房免税的事儿,被他给骂了。他说规定是规定,执行是执行,让房主乖乖出税钱?不可能!我说万一有个什么配套措施能“识别”税是不是卖家出的呢?他说怎么识别?你就把税加到房价里,谁还能说不许卖?我又担心加了钱房子太贵没人买,老公说大家都心知肚明,就像咱们要买学区房,加了税你不照买?
  我总结离婚限购限的都是真离的,不复婚就只能有一套房子,换都没法换。假离婚反而限不住,既然能接受“离婚方案”,那离一次就能离N次,每次都把房过户到一个人名下,再离婚、买房、复婚、过户……只要“情比金坚”,不就想买几套买几套吗?离婚限购的政策拦不住老百姓离婚的“热情”。
  应该有个缓冲期,
  比如先买房,三个月内必须卖出一套
  张婷(化名,正打离婚官司):
  我们离婚的已经是很惨了,政策需要有怜悯之心。离婚限购,要害苦很多真正离婚的人。比如我,我和对方都是外地户口,在北京只有之前买的一套房子。离婚后,就面临有人没有房子还被限购的局面,大家都想留下这套房子,已经争得不可开交了。
  就算我拿到房子,目前这局面也不能还在那里住了。换房一买一卖交的税我认了,但如果有限购的政策,就只能先卖再买,这等于我还得租一阵子房。要是房价又涨,或者买不到合适的,我就只能变无房户了,我都考虑离婚后干脆回老家得了。如果限购的政策一定要出,也应该有个缓冲期,比如允许我先买房子,三个月内必须卖出一套,给大家一个喘息的机会。
  【较真】
  假离婚涉嫌逃税罪?
  北京市君本律师事务所王飞律师表示,假离婚式避税涉嫌逃税罪,而且法律风险很大。“以假离婚为掩护,不进行纳税申报,主观要件为故意;客观上,因20%个税可达数万乃至数十万元,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可能符合逃税罪的客观要件。”
  记者怀疑,假离婚隐蔽性极高,能被发现吗?王飞称,这属于事实认定的问题。如果假离婚避税的主观目的被警方调查掌握,通过反复离婚、结婚、离婚的行为方式能够表现出这种主观目的,那么这个事实还是可以认定的。“没有不透风的墙,虽然警方取证会存在一定难度,但也不是不能被发现。假离婚式避税不仅可能触犯刑律,同时也存在一方假借所谓假离婚达到侵吞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又可以顺利离婚的目的,这里边也有很大的道德风险。”
  【正说】
  调控细则箭在弦上,一阵阵真假不明的“吹风”,把楼市搅得人心惶惶。未来限购程度是否要进一步提高?单身或离异者是否只能拥有一套住房?如何堵住假离婚的漏洞?
  “设立门槛,
  比如离婚一年后才允许单身人士购房”
  杨红旭(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
  限购令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离婚之后一个家庭分成两个家庭,这确实是限购政策中一个不完善的地方。但我们又不能干预离婚复婚的人身自由权利,所以很多人通过这样的手段获得购房资格,而且成本很低,这个漏洞是需要有关部门考虑的。我认为可以有一个门槛,比如离婚一年之后,才允许单身人士购房,这样可能会缓和较为混乱的局面。
  像北京、上海等城市,由于供需矛盾突出,房价压力比较大,应该酌情提高限购程度。单身者有一套房子可以满足自住需求,在特殊时期,紧一紧是可以理解的。既然出新政策,肯定有一个新老交替阶段。未来有些人被新政策卡住引起交易不顺利将成为客观事实。但不管是二手房的个人所得税,还是限购升级,我认为总体上是保护刚需的。二套改善可能会有误伤,但也不一定会一刀切,不同的购房人群中,应该采取差异化的策略。
  “每人半套房,
  算已有房被限购,还是能再买半套?”
  杨晓林(婚姻家事法专业律师,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
  用离婚者只能购买一套住房的限制,并不能解决假离婚买房的问题。婚姻财产分割并不是平分,对于有多套房还想再购房的家庭,可以在离婚时将所有房产都划归一个人名下,无房一方再购房、结婚、离婚,再将所有住房划归一人名下……用政策限制购房,并不具有可操作性,还会“误伤”其他人。实际我也遇到过通过离婚购房导致纠纷的案例,持有房产一方不愿复婚,无房一方要求归还房产。这说明通过假离婚购房是有风险的,我们应该多宣传这样的事例,引导公众不要拿自己的婚姻开玩笑。
  政策还应该考虑给其他方面造成的影响,比如离婚案件出现分割房产的情况。现在一般的方式是将房子按照市场价估值,一方拿房,另一方得到一半的补偿款。今后20%的政策一出,那么拿房的一方可以说,我卖房实际拿不到那么多钱,还要交20%的税,所以房子估值应该降低;另一方又会说,你房子这么多钱,卖的时候会把税转移给买房者。还有在财产分割时不分割房产,房产归两人共有,每人“半套房”,那这种情况又怎么办?是每个人都算已经有房被限购,还是能再买半套?“国五条”细则里应该考虑这些问题。
  【一乐】
  “当时不跟你复婚就好了”
  为了探究民众的“离婚底线”,记者在西城区门口进行了随机调查。“你能接受为了房子假离婚吗?”女性和较为年长的受访者大多拒绝,也有人表示,“看省多少钱吧。”5万、10万……一位先生始终摇头,记者加到30万时,他“啧”了一下,笑着说,“哎呀,纠结。”
  “可以那样,签个协定,就说是为了房子才离婚的,一旦办好事情必须立刻复婚。”47岁的田先生“设想”着。一旁的妻子捅了一下他,“你那协议不受法律保护!”田先生笑着说,“我知道我知道,不然就把房子给你,你写个欠条说欠我一半房子的钱,这受法律保护吧?”
  “你说真要又写协议又干什么的,那可真是有阴影有障碍了。但要啥都没用,感情再好,没复婚那段时间还是惶惶不可终日,中国式的悲哀呀!”还未结婚的黄小姐感叹,“没准以后中国人吵架,喊的就是,我当时不跟你复婚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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