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出台 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企业的标志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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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出台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可获政府奖励
来源:河南建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作者:河南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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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要:9月29日,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日起施行。 本文标签:广西监理公司,绿色建筑标识,建筑节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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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出台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可获政府奖励
  9月29日,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日起施行。
  《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一律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执行绿色建筑明确了绿色建筑项目的建设、规划、相关标准,确保绿色建筑质量建设、购买、运营绿色建筑的,外墙保温层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建筑容积率;取得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按照国家、自治区以及绿色建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的规定享受奖励政策。
此文关键字:广西监理公司,绿色建筑标识,建筑节能条例图文:深化商标战略 迈向品牌强省,徐家力商标战略 -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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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深化商标战略 迈向品牌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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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网络原创
作者:新华网
湖北日报讯 图为:全省“十二五”商标发展走势图
“十二五”期间,省工商局围绕全省改革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品牌强省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部署要求,全力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打造知名品牌,推动“湖北产品”向“湖北品牌”转变,全省品牌建设呈现量质并进、跨越发展的良好态势。 …
湖北日报讯 图为:全省“十二五”商标发展走势图“十二五”期间,省工商局围绕全省改革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品牌强省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部署要求,全力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打造知名品牌,推动“湖北产品”向“湖北品牌”转变,全省品牌建设呈现量质并进、跨越发展的良好态势。“十二五”品牌建设捷报频频品牌数量实现跨越。2013年以来,全省每年新增有效商标注册3万余件,年均新增驰名商标50余件、新增地理标志近60件,年均增幅分别达到23.22%、33.88%、43.61%。到2015年底,全省有效注册商标19.4万件;中国驰名商标总数达307件,较“十一五”末增长859.38%,位列全国第七,比“十一五”末前进6个位次;地理标志总数达249件,较“十一五”末增长896%,位列全国第三,比“十一五”末前进4个位次;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均提前五年完成省政府确定的2020年工作目标。品牌价值显著提升。武钢、稻花香、马应龙、劲牌等12家驰名商标企业进入中国品牌500强,其中,稻花香品牌价值达392.75亿元,品牌价值较2010年净增长逾300亿元。黄鹤楼、东风、九州通等3家驰名商标企业跻身胡润中国品牌榜“200个最具价值的中国品牌”。其中,“黄鹤楼”以高达410亿元的品牌价值,在全国烟草行业中排第2位,位居榜单第16位;“东风”品牌价值达54亿元,“九州通”品牌价值达26亿元。经中国农业品牌研究中心测算,我省地理标志“恩施玉露”和“恩施富硒茶”品牌价值分别为6.81亿元、6.01亿元,“十二五”期间品牌价值年均增长率分别达38.2%、49.6%。品牌富农效益增强。农产品驰著名商标1013件,地理标志产值超过520亿元,成为支撑县域经济发展重要力量,对当地就业、居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综合贡献率和影响程度超过30%,帮助农民平均提高农产品价格达50.11%,富农效应突出。宜昌市借助“互联网+地理标志”新模式,创造了5分钟销售1000单、单户电商销售秭归脐橙1000多吨的销售奇迹。咸宁市注册“咸宁桂花”地理标志后,鲜桂花销售价格从每公斤8元左右上涨到每公斤18元左右,桂花树两年生小苗木的销售价格也从每株几角钱提高到每株1元多,桂花产业不断发展壮大,“桂花经济”成为当地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随县香菇”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后,年产值近200亿元,走进50多个国家和地区,年创汇超4亿美元,居全国前列,受益农民30多万人。品牌带动日益显现。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现代服务业等行业知名品牌集中度不断提高,品牌发展助力产业结构调整、带动效应明显。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楚源高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等122家高新技术企业获得驰名商标认定,占全省驰名商标总数的40%;中冶南方成为全国设计第一家驰名商标企业,人福医药延伸产业链条,探索健康医疗产业,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大通互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艾格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等190家现代服务业企业获得湖北省著名商标认定。品牌企业规模达到6319亿元,占全省经济总量的三分之一,成为调结构、转方式的重要引擎。品牌集群加速形成。武汉、宜昌、襄阳结合全省“一主两副”发展战略,大力打造品牌集群,三地共培育中国驰名商标174件、省著名商标1087件。随州市重点打造专汽之都,已有5家专用汽车制造企业获得驰名商标认定。襄阳汽车产业集群、随州专用汽车产业集群入围国家首批22个试点“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示范区”。恩施、黄冈、十堰、咸宁等地加大对武陵山、大别山、秦巴山、幕阜山等连片扶贫地区特色资源的挖掘,引导注册地理标志68件。品牌保护更加有力。各地各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专项执法行动,营造促进品牌发展、品牌创新的良好市场环境。全省工商系统完善品牌保护措施,创新打假维权工作机制,开展订单式打假服务,变坐等投诉为主动上门征求意见,对“京山桥米”和“白云边”等知名品牌组织开展专项打假保护行动;大力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权保护行动,查办侵犯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案件。2011年至2015年,全省工商系统共查处商标侵权和假冒伪劣案件41932件,案值57615.24万元。各方联动夯实跨越基础“十二五”期间,省工商局认真履行品牌强省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全力推动品牌强省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每年度制发成员单位工作要点,编制商标年度发展报告,编发《推进品牌强省建设工作简报》,通报全省商标品牌发展情况,交流各地推进品牌建设经验和做法,引导企业摆脱同质化竞争,提升品牌核心竞争力,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主创、社会参与的品牌发展建设机制。政府主导引领。2013年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品牌强省建设的若干意见》,由此拉开政府强力引导品牌建设的大幕。随后,全省17个市州和大部分县市区普遍制定了品牌建设措施和规划,成立领导小组,强化工作协调和考核,推动各项工作扎扎实实落地见成效。部门协同发力。品牌强省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共同推进品牌强省建设。省经信委引导9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把品牌建设纳入到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省发改委将“四季美”等62个服务业品牌纳入重点扶持培育范围;省商务厅认定“湖北老字号”29家。省农业厅年均安排826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业“三品一标”品牌开发和建设;省质监局推进质量兴省,不断夯实品牌建设基础;省国税局出台企业品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等优惠政策;省知识产权局优化知识产权工作体系,促进专利申请量持续高速增长。企业主创井喷。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主动开展商标品牌创建,塑造品牌形象,参与国际性、区域性的品牌展示活动。2013年至2015年,全省商标申请量呈现井喷式发展,分别为37031件、46054件、59331件,年度增幅分别达22.16%、24.37%、28.83%。省内企业主动到工商部门寻求商标使用指导千余次,不遗余力树立企业良好的商标形象。示范引领有力。建立完善品牌建设示范机制,引领品牌强省建设深入开展。武汉市、宜昌市成为国家首批商标战略示范城市,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被认定为国家商标战略示范企业。省工商局与省农业厅联合开展农产品品牌示范基地建设,宜都市创建成为全省首个农产品品牌示范基地。仙桃市、潜江市、武汉市东西湖区等24家单位成功创建成为全省品牌建设示范县(市、区),武汉市新洲区旧街办事处等80家单位为品牌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武汉第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等51家单位为品牌建设示范企业。社会参与齐推。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十二五”期间提出与品牌相关的建议提案近30件,省人大重新修改《湖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促进条例》。湖北高校持续开展理论研究,为湖北品牌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全省从事商标品牌代理服务的中介机构迅猛增加,目前已有491家,较2010年增幅达7.67倍,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十三五”迈向品牌强省品牌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拥有世界级商标品牌的多少,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经济实力、创新力与竞争力的标志。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品牌建设,强调要“全方位推进产品创新、品牌创新、产业组织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省工商局提出的“实施品牌强省战略,开展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创建活动,建立品牌价值测算制度,不断提升品牌价值。以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为目标,进一步完善产品、工程、服务等领域品牌培育、评价、扶持机制。打造一批国内有影响力、国际上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品牌。建立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体系”、“加强品牌宣传,推动企业从产品竞争、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品牌竞争转变”等内容写入全省“十三五”规划。省工商局始终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服务重大需求,充分发挥商标品牌的引领带动作用,悉心培育湖北的品牌优势和竞争优势。全省品牌建设虽然取得良好成效,但仍存在各地品牌发展不够平衡、行业知名品牌分布不够协调、品牌运用管理能力亟待提升、外向型经济品牌发展严重不足等问题。“十三五”期间,全省工商系统将持续推进品牌建设,再上新台阶。品牌建设再立新目标。调整“十三五”发展规划,力争到2020年,地理标志达到300件以上,驰名商标达到500件以上,培育和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区域性品牌集群,有效注册总量、国际商标注册如期完成目标。品牌培育再添新举措。全面实施行业品牌精准培育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针对省重点产业、重点行业实施定向培育,建设一批省级现代服务业品牌建设示范园区,组织进出口企业开展商标国际注册培训等。品牌服务再搭新平台。建立健全全省商标品牌数据分析系统,开展商标品牌数据库大数据分析,提高商标品牌培育和保护的精准性,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分析决策提供更为可靠的信息支撑;在全省工商系统建立省、市、县、所四级商标品牌信息化工作平台,提高工作实效。品牌保护再加新力度。持续开展“双打”执法行动,结合实际,保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高压态势,在全省全面推行订单式打假,完善政企联手打假工作格局,建立层级清晰、职责明确的打假维权工作机制。品牌宣传再展新风姿。创新宣传方式,以社会各界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主动地宣传商标品牌法律法规、湖北品牌发展情况,举办湖北品牌展览推介活动,讲好品牌故事,打造湖北形象。湖北商标:五年数说2.33倍2015年,我省拥有有效注册商标19.4万件,是2010年有效注册商标总量的2.33倍。4.87倍驰名商标307件,数量位列全国第七,是2010年全省驰名商标总量的4.87倍。30%地理标志对当地就业、增收和经济发展的综合贡献率超过30%,帮助农民平均提高农产品价格达50.11%。第3位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拥有地理标志249件,较“十一五”末增长896%,位列全国第3位。24、51、80仙桃市、潜江市、武汉市东西湖区等24家单位成功创建成为全省品牌建设示范县(市、区),武汉第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等51家单位为品牌建设示范企业,武汉市新洲区旧街办事处等80家单位为品牌建设示范乡镇(街道)。253、368实施品牌升级行动,先后将全省368家企业和253种地方特色资源纳入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孵化库,实施一县一标工程,地理标志注册基本实现全省县市全覆盖。3000深入开展品牌建设宣传培训,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纪念活动,举办《商标法》、地理标志注册、商标品牌管理培训,累计培训各类市场主体3000余家。12万全省工商系统大力开展商标指导服务“四书五进”活动,走访各类市场主体1.69万户次,共发放商标注册建议书、运用指导书、管理提示书、保护警示书“四书”12万余份。5.8亿2011年至2015年,全省工商系统共查处商标侵权和假冒伪劣案件41932件,案值57615.24万元。当前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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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榆政办发〔2013〕47号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榆政办发〔2013〕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家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意见》精神,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全面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现将推进我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科学管理,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
(一)工作目标。
工贸企业(包括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的企业要在2013年底前达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不足2000万元的企业,要在2014年底前实现达标;年主营业务收入不足500万元的企业,要在2015年底前全面实现安全达标。
一般事故隐患能够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整治或监控,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得到明显提高,&三违&现象得到有效禁止,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防范事故能力明显加强。较大以上事故明显下降,各类伤亡事故不断下降,2015年工贸企业事故总死亡人数比2010年下降12.5%以上,为&十二五&末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奠定基础。
(二)任务分工。
市安监局承担全市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的分解下达和执法检查。
市工信局局负责指导和督促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指导和督促商场、仓储物流、烟草销售企业等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化达标企业工伤保险费率优惠政策,对达标企业,按规定在工伤保险费缴纳上给予优惠。
市工商局负责制定达标企业工商优惠政策,并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工商营业执照。
市质检局加大评先创优支持力度。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申报国家和地方质量奖励、优秀品牌等资格和荣誉的,予以优先支持或推荐。
市银监局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与信贷额度挂钩,制定方案,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其它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各部门要按照以上职责分工,认真落实,扎实推进,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推动此项工作,根据中省会议精神,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安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商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局、质监局、银监局等部门组成的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刘振怀任主任,张文林任副主任。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健全考评体系。一是明确评定标准。国家已发布具体行业评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对于无国家具体行业标准的工矿和商贸行业企业,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执行;二是确定评审单位。根据中省标准化推进工作要求,由市安监局确定全市工矿和商贸行业企业的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化评审单位。各县区结合各自实际,从具有安全评价资质并经市标准化推进委员会审查备案的评价机构中确定评审单位。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化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和咨询单位以及达标企业由市安监局予以公告;三是建立自评人员培训制度。各县区安监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自评工作的人员培训组织工作,由市安监局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统一颁发证书。全市所有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化建设自评人员的培训工作,要在2013年底前全部完成。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企业培训合格的自评人员不少于2人;年主营业务收入不足2000万元企业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少于1人。
(三)经济支持。加强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化建设的支持,对达到国家规定等级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符合工伤保险费率下浮条件的,按规定下浮其工伤保险费率,对其缴纳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于支持。将企业达标水平作为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对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金融机构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和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优先提供融资性担保和信贷服务。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或达不到最低标准等级要求的企业,要从严管理,严格控制贷款。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师资和评审员培训、专家咨询指导、组织评审、政策调研、信息平台建设等费用,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列支。
(四)政策支持。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符合条件的投资项目,在政府投资补助、项目审批、项目核准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对规定时限内仍未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审核意见,不予办理企业登记和通过年度检验。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申报创建驰名和著名商标、&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等荣誉时,予以优先支持或推荐。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申报名牌产品、企业质量信用,予以优先支持或推荐。对符合推荐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先进单位和五一劳动奖状的评选。
(五)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加强对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各地区、各行业和企业达标进展情况,督促工作方案的落实,加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度,提高达标质量。对规定时限内未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发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按照上限依法从重予以处罚。对规定时限内未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以及发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关闭和取缔;二是通过举办宣贯培训班、组织专家现场咨询等方式,解决标准化建设工作中的新问题,为企业达标建设提供有效的指导服务。三是适时组织召开不同形式、层次、行业和区域的标准化现场交流会、专题座谈会,交流经验,分析原因,落实对策,分类指导,推动标准化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3年5月13日
[] &&[] && [] && []回首过去十年,伴随着台商论坛的坚实步履,我们走出了一条淮台两地真诚合作、互利共赢的融合发展之路,奏响了一曲淮安台资企业快速集聚、台资高地加速崛起的跨越发展乐章。一年一度的台商论坛,不仅成为两岸民众沟通交流的重要平台,也成为连接淮台两地经贸合作的一座金桥。放眼未来十年,随着诸多国家重大战略在淮安周边交汇实施、淮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苏北重要中心城市两大目标进程提速,淮台两地交流合作将迎来更为广阔的空间,合作之路也将越走越宽。特别是今年3月7日,江苏省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支持淮安台资企业产业转移集聚服务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更是为淮安在新的起点上加快承接台资转移集聚、促进台企转型升级、创新台商服务模式带来了新契机、提供了新动力。围绕全力推进台资集聚示范区建设,这里我从三个方面与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共同分享成果、畅想未来:
回首过去十年,伴随着台商论坛的坚实步履,我们走出了一条淮台两地真诚合作、互利共赢的融合发展之路,奏响了一曲淮安台资企业快速集聚、台资高地加速崛起的跨越发展乐章。一年一度的台商论坛,不仅成为两岸民众沟通交流的重要平台,也成为连接淮台两地经贸合作的一座金桥。放眼未来十年,随着诸多国家重大战略在淮安周边交汇实施、淮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苏北重要中心城市两大目标进程提速,淮台两地交流合作将迎来更为广阔的空间,合作之路也将越走越宽。特别是今年3月7日,江苏省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支持淮安台资企业产业转移集聚服务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更是为淮安在新的起点上加快承接台资转移集聚、促进台企转型升级、创新台商服务模式带来了新契机、提供了新动力。围绕全力推进台资集聚示范区建设,这里我从三个方面与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共同分享成果、畅想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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