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足浴承包 一般 是 3个月 还是 移动基站一年租金多少 交租金

武汉一足疗店玻璃半夜被砸 疑与租赁纠纷有关(图)
  图为:酒店还在整体装修中 (记者夏中华摄)
  楚天金报讯& (记者夏中华 实习生王凤)昨日凌晨2时许,在武昌雄楚大道圣宝龙大酒店一楼,50多岁的足浴店老板还没睡熟,突然“砰”的一声传来,足浴店的窗户玻璃破了,碎玻璃还险些将她砸中。
  刘女士介绍,2012年,她和家人在雄楚大道圣宝龙酒店院内一楼和二楼租了几间房,开了一家棋牌足疗室。昨日中午,记者在刘女士一楼卧室看到,一张单人床床头上还放着一块玻璃碎片。“差点把我头砸了。”刘女士说,砸窗户的人肯定在故意使坏。
  谁在使坏?“是‘二房东’代表刘先生。”刘女士脱口而出。她介绍,自己原本与圣宝龙酒店方有租赁关系,合同约定2014年底到期。但去年11月份,酒店方将酒店整体承包给一家酒店管理公司,鉴于合同没到期,酒店方、现承包公司与刘女士续签三方协议,规定合同期限至2018年。可几天前,现承包公司一刘姓代表来到足疗店,称她违约要求她在7月2日前退场。对此,刘女士不同意,她猜测对方因此派人砸窗户。
  对此,酒店管理公司刘姓代表称,砸窗事件不是他们所为。不过,要求退场的通知确实是公司决定后开出的。“足疗店没按合同要求及时缴纳租金。”刘姓代表称,合同明确规定先交租金再使用,不按时支付租金,逾期超过15日,酒店管理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足疗店从去年11月17日至今,没交过租金。
  对此,刘女士表示,从去年续签合同至今,由于酒店整体装修,足疗店没法营业。而当时签合同时也规定,免租金期可到去年12月20日,如果酒店主楼装修未完工,可顺延至整体装修完,其间免收租金。记者现场看到,该酒店主楼确实还未完工,足疗店也没营业。
(作者:夏中华&&编辑:周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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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关注列表网?一大波金豆等你拿!图一:出租标的所在位置
图二:出租标的所在酒店外观
图三:出租标的内景(一)
图四:出租标的内景(二)
特别说明:
1、出租标的自第2年起,每年租金均按上一年实际租金的10%比例递增。
2、承租人需自行办理相关经营证照,承担因自身经营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罚款及相关处罚等责任。
(三)租金每6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履约保证金与首期租金一并支付。承租人向出租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无息退还。
(四)出租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中标租金。
(五)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人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报名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承租人在租赁房屋内仅可从事桑拿、足浴、SPA、美容美发行业,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房屋用途及《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合肥市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租赁房屋并导致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三、对意向承租人的资格要求
(一)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符合下列条件的境内企业法人可参与竞租:
1、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
2、意向承租人须有在一家或一家以上五星级酒店内从事桑拿、足浴、SPA、美容美发行业的经营经历。
(二)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四、对意向承租人的基本要求
(一)租赁期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二)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
(三)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四)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五)《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人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六)承租人自《中标通知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合同。
(七)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
五、对意向承租人的特别要求
(一)租赁期内,承租人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各项法律、法规及关于娱乐场所的相关规定,不得有“黄、赌、毒”及斗殴等各种违法行为。如由此产生各项处罚(包括经济、法律等各方面)及对酒店造成一切影响和损失,全部由承租人承担。
(二)租赁期内,承租人及其所有员工须严格遵守酒店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酒店统一管理,保证酒店统一对外形象,所有对外广告宣传(方案)需报经酒店审核批准后方可投放使用。
(三)承租人所有从业人员需持健康证上岗,并按五星级酒店管理的规范和要求,为宾客提供优质服务。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2013年3月30日8:00起至2013年4月18日17:00止。
七、承租人确定方式
本项目遵循有效最高价中标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1、公告期满,由项目资格审查委员会按规定对意向承租人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审查,并报出租人确认,以确定合格意向承租人的数量。
2、根据合格意向承租人的数量,确定交易方式。①如产生1家合格意向承租人的,采取协议方式组织交易。②如产生2家及2家以上合格意向承租人的,采取现场竞价交易方式,价高者得;优先承租权: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3、承租人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租赁双方签订合同。
八、竞租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承租人须于公告截止前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汇入竞价保证金(收款单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光大银行阜南路支行;账号:)。
(二)企业法人缴纳竞价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均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价保证金。
(三)合同生效后,承租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承租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九、意向承租人申请登记及制订资格审查材料
凡对本公告出租标的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请在公告期截止前至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五楼517室交易服务科登记竞租意向:
(一)申请登记时请携带: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保证金往来结算收据;
4、退还保证金声明函(见附件)。
(二)意向承租人须制订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行业经历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人须提供在一家或一家以上五星级酒店内从事桑拿、足浴、SPA、美容美发行业的经营证明:
①须提供其签约酒店的五星级资质证明(如饭店星级评定机构对该酒店的五星级饭店评定批文、颁发的证书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官方网站五星级饭店名录复印件,或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官方网站星评信息公示复印件);
②须提供其在一家或一家以上五星级酒店内从事桑拿、足浴、SPA、美容美发行业的经营证明(承包、经营、租赁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3、《承诺函》(见公告附件)。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意向承租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各项材料须按上述规定顺序排列,打印目录并装订成册。
(三)资格审查材料的数量、签署、封装与送达
意向承租人须提交一式五份资格审查材料,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应在资格审查材料封面标明正、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资格审查材料的正本和副本均须由意向承租人加盖单位公章。
意向承租人须将所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装在一个密封袋中,包装上须标注“合肥泓瑞金陵大酒店桑拿部出租项目资格审查材料”字样,封口处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
意向承租人须于北京时间2013年4月18日17:00前,将资格审查材料在未开封的状态下送达合肥市阜阳路17号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五楼517室交易服务科,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十、交易服务费
承租人应按第一年实际月租金10%的标准(合肥市物价局合价服[号文件)一次性向我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十一、报名登记&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人:巩工
地& 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五楼517室交易服务科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二〇一三年三月三十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 (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合肥泓瑞金陵大酒店桑拿部出租项目(项目编号:2013CQZJ0120)以本公司名义办理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竞价、合同的签订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退还保证金声明函
致: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我方为合肥泓瑞金陵大酒店桑拿部出租项目(项目编号:2013CQZJ0120)所提交的竞价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已于&& 年&& 月& &日汇入你方账户。附件为贵中心出具的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往来结算收据。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竞价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我方全部承担。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意向承租人(法人盖章,自然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上述账户信息须填写意向承租人本单位账户资料。
致: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我方对贵方《合肥泓瑞金陵大酒店桑拿部出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表示完全认同,遵照公告及附件要求,特此确认并承诺:
1、我方确认并承诺,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贵方的公告及附件,完全熟悉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完全同意公告及附件制定的交易规则。
2、我方确认并承诺,完全接受公告及所附合同的全部条款,并保证自收到本项目《中标通知书》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合同,否则贵中心有权扣除我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作为违反本承诺的违约金。
3、我方确认并承诺,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书面材料均真实、合法、完整、有效。
意向承租人(法人盖章,自然人签字): &&&&&&&&&&&&&&&&&&&
代理人(签字):&&&&&&&&&&&&&&&&&&&&&&&&&&&&&&&&&&&&&& &&&&&&&&&&&&&&&&&&&&&&&&&&&&&&&&&&&&&
联系电话: &&&&&&&&&&&&&&&&&&&&&&&&&&&&&&&&&&&&&&&&&&&&
&&&&&&&&&&&&&&&&&&&&&&&&&&&&&&&& &&&&&&&&&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
出租方:合肥泓瑞金陵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合肥政务文化新区祁门路1799号邮编: 230022
电话:6&&&&&&&&&&&&&&&& 传真:9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将合肥泓瑞金陵大酒店三楼桑拿区域租赁给乙方经营管理事宜协调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租项目概况、用途及现状
1、承租项目位于 合肥泓瑞金陵大酒店三楼 ,建筑面积约1526平方米(含美容美发用房56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该房屋租赁用途为仅可从事桑拿、足浴、SPA、美容美发,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办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的营业证照。乙方如需改变租赁房屋的使用及经营用途,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报有关部门审批。
乙方使用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若由此造成乙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甲方按房屋现状交付乙方,乙方确认已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对承租项目进行了实地踏勘,同意按现状接收房屋。
第二条 承租方式
1、乙方在租赁期间与第三方发生的一切经济、经营及其他纠纷,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并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若因此第三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2、乙方应保证其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如因商品或服务质量、品质、卫生、价格、知识产权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引起纠纷的,后果应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3、乙方应当为其商品或服务、装置、设备、货物、装修购买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如因此发生任何货品损失和任何第三方的财产和人身伤害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须遵守甲方制定的营业时间(全年内每日,包括国家法定假日、周末及周日上午十时至晚上十时整)或其他由甲方公布或书面同意的营业时间正常对外营业。
5、乙方应保养房屋所有内部非结构性部份,包括地板及室内抹灰或其它对墙壁、地板及天花板的其它粉饰或抹灰、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固定附着物及装置,使其保持于良好、清洁、适租及妥善维修的状况,并做到妥为保护及粉饰。
6、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承租场所的窗户、玻璃门、店面橱窗或玻璃幕墙损毁的更换费用及由于乙方、其工作人员、代理人、承包商、受邀者、顾客或访客的原因而导致窗户、玻璃或玻璃幕墙受损的更换费用。
7、乙方应准许甲方及其授权人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在通知乙方后于合理时间内进入承租场所、观察其维修状态、盘点固定附着物及装置,及进行任何需要对承租场所或建筑物施行的工程、维修或保养,但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其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均可在未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进入并在需要时强行进入。
8、乙方应在租期届满前的三个月内,在获甲方事先通知的任何合理时间内,允许将在租期届满后承租或使用承租场所的新的承租人或使用人勘察承租场所及其各部份。甲方有权在该承租场所张贴招租告示。
9、乙方应在所有时候保持承租场所清洁及卫生的状况及状态。
10、乙方只可在由甲方指定的运载货物时间、货运出入口、货运电梯装卸货物。乙方从租赁场所运出任何商品或物品时须出示由甲方签发的物品出门证,甲方有权对乙方运出的商品或物品进行检查。
11、乙方应负责把垃圾及废物从承租场所清除及弃置于建筑物范围内甲方所指定的地点。如果乙方要求提供将垃圾及废物从承租场所清除至指定范围的清理服务而甲方又提供此项服务的,则乙方只能采用甲方的提供的此种服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12、乙方不得更换承租场所、消防通道等现有的所有门锁,也不得私自安装附加锁。甲方非依照本合同约定情形外不得擅自使用钥匙进入承租场所,除乙方有明确证据证明甲方在保管钥匙上有重大疏忽或直接导致盗窃等类似事件发生的情况下,甲方不承担承租场所发生的盗窃等类似事件的责任。
13、为保持甲方物业的高档酒店形象、声誉和地位,乙方须以甲方满意并认为合适的标准布置承租场所通道、店面及橱窗或陈列柜或展示其服务。一经甲方提出更改或撤除的通知,乙方必须立即办理。乙方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妥善安排承租场所内员工的着装、佩带员工证及进行适当的培训以符合高档场所对外服务的形象和标准。
14、在乙方经营期间,乙方自行负责承担按有关规定应向政府部门等第三方缴纳或承担的费用并向顾客开具合规发票。
第三条 承租经营范围
乙方在房屋内须合法经营桑拿、足浴、SPA、美容美发项目,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第四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共 3 年,甲方自&&&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甲方向乙方提供免租金装潢期 7 天(&&&&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免租期内乙方仍须缴纳物业管理费及其所使用物业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燃气费等其它相关费用。
第五条& 租金和租金的支付
1、房屋首年年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租金递增情况: 出租标的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均按上一年实际租金的10%比例递增。
2、租金每 6 个月支付一次,先付租金后使用。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首期租金(6个月承租金)人民币&   &&&& 元(大写:&&&&     元),以后每期租金应在每个租金支付周期开始计算日前 15 日向甲方支付。若合同期尾期时间不足六个月则在上一期租金中一并收取。
3、租金全部交入甲方指定账户(开户行:&&& ,单位:&&& ,账号:&&& )。款到甲方账户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收款凭证。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
乙方首次租赁时,须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相当于3个月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与首期租金一并支付。《房屋租赁合同》终止且无乙方责任后,该履约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及违约金外,剩余部分在乙方完好交还全部租赁物业及设备设施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第七条& 承租期间装修、装饰
1、甲方给予乙方7天装修、装饰,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甲方免收乙方装修、装饰期租赁费。
2、租赁期内,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应以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为准,装修施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详细的设计方案及图纸,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对房屋内进行装修、装饰调整,并不得损坏房屋建筑结构、不得违反消防管理规定,乙方自行负责装修报批并承担装修报批的一切费用,因乙方装修原因对甲方物业及第三人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租赁项目交付和收回
1、甲方于合同签订生效后 3 日内将房屋所有内外装饰、经营设备、水电气等机电设备、弱电总线、排污管道、固定/移动家具由甲方以现状移交给乙方使用,不包括低值易耗品(详见移交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后视为交付完成。
2、甲方须配合乙方对房屋交付前的水、电、燃气、通讯、有线/数字电视、宽带网络、等费用基数予以移交。
3、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 15日内返还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搬离属于乙方的有关设施设备及财物并保持场内建筑的完好状态,且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乙方同时应结清租赁期间的水、电、燃气、通讯、有线及/或数字电视费、宽带网络费、卫生、布草洗涤费、物业管理费、房屋、附属物及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等所有费用。逾期未清场搬离的,则每逾期一日按当年平均日租金的2倍向甲方缴纳物业使用租金。如租赁物业内仍遗留有乙方物品,甲方有权处置乙方所有遗留物品,并由甲方强制收回租赁物业。涉及上述所有相关费用甲方有权直接自履约保证金中等额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承租项目的装修装饰无偿归甲方所有。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装潢的最终使用状态,不得故意破坏,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第九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1、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附属设施主体结构交付时处于安全适用状态,房屋主体结构由甲方负责维修,其他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属于甲方维修范围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 日内组织维修,也可委托乙方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属于乙方维修范围的,乙方也应在发现后&& 日内组织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阻拦甲方维修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由乙方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如对房屋进行室内外装修,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此施工如需向政府相关部门报批,可以以甲方的名义申报,但报批、验收工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积极予以协助。对于乙方装修、装饰、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义务。
3、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附属设备,不得损坏属于甲方的所有设施设备,因乙方原因造成毁损灭失或发生故障的,由乙方负责修理、更换或按市场价赔偿,具体方式由甲方决定;乙方拒绝的,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自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的转租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分租、转借、承包给第三方或与他人互换房屋,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租赁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按照当年租赁费金额的5%收取违约金。
第十一条&&&&& 租赁期间费用承担
&&&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甲方依法交纳。
2、租赁期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有线及/或数字电视、宽带网络、卫生、布草洗涤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计算期自双方办理交接之日起计算。
(1)水、电、汽等费用:由甲方装表,乙方按实结算;如遇价格调整,乙方应按照调整后的价格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2)通讯费用:甲方免费提供内部通讯(内线电话)供乙方使用,市话、长途等外线电话产生的费用甲方按电信局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
(3)布草洗涤费用:甲方提供布草洗涤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同时期、同品种合肥地区最优惠价,乙方每月按实结算。乙方也可自行外洗,但进出酒店通道、时间等须遵守甲方规定的路线和时间执行。
(4)设施设备维修费用:甲方为乙方提供租赁范围内设施设备维修服务,所产生的配件、维修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自配设备不在甲方维修范围内,如需甲方协助维修,具体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支付给甲方。
(5)保洁费用:租赁房屋范围内所有卫生、保洁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各项规费:凡涉及租赁房屋内应交纳的规费等单项费用,均由乙方事先支付给甲方,由甲方代为缴纳。
(7)各项罚款:凡涉及房屋租赁因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项罚款或其它处罚及与此相关的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8)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酒店范围内的安保、停车服务。
第十二条 纳税与款项结算
1、税务登记及缴税:乙方应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乙方自行收取的款项,由乙方以税控机独立开票,每月按税务规定按时自行缴税。
2、住店客人签单:如住店客人至乙方经营场所消费,乙方须即时与乙方总台联系,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允许住店客人将其消费记入其房帐中,由甲方在结算房费时一并收取。发生转客帐情况时,乙方应及时将客人签署的账单送至酒店总台入账,否则由此产生的漏帐由乙方自负。每月底由甲方财务部对该部分的签单账款进行汇总,于次月在扣除由乙方承担的税费后转付乙方。
3、酒店储值卡消费:客人持酒店储值卡至乙方经营场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于每月底汇总报甲方财务部核算,经甲方核准确认后,于次月在扣除由乙方承担的税费后转付乙方。
第十三条 员工管理
1、乙方可自行(聘)录用员工,其人事、劳资、福利、工伤、意外伤害等一切待遇和相关事项均由乙方自行负担处理,与甲方无关。
2、乙方员工应统一着乙方规定的工作服并佩戴工号牌上岗,并须按照五星级旅游饭店的管理规范和相关要求,做好员工的培训和管理,为客人提供优质的服务。
3、乙方员工的车辆须按甲方指定的停放地点有序停放,员工进出酒店须从员工通道出入,不得随意在大堂、客房区域内走动、逗留。
4、乙方员工及其它相关人员除服从乙方内部管理外,还须遵守甲方酒店内部相关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特别约定
1、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政府各项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定,严格遵守有关娱乐场所的各类规定、准则等,不得有“黄、赌、毒”、斗殴等各种违法行为产生和存在。否则,由此产生的各项处罚(包括经济、法律等各方面)及对酒店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全部由承租人承担。
2、乙方客人间因各种纠纷导致的打斗行为,乙方必须负责妥善处理和承担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亦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酒店内部规章制度,特别是消防、安保、财务等项要求。否则,发生火灾、盗窃、抢劫等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乙方违反酒店内部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予以劝阻、警告,或采取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止水、电、气供应等),直至乙方纠正为止。
4、为保证酒店统一对外形象,乙方所有对外广告宣传(方案)需报经酒店审核批准后方可投放使用。
5、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纳承租租金、税金、罚款等各项费用,甲方均有权采取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止水、电、气供应等),直至乙方按约交纳。
6、租赁期间,(1)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无故停业(因设备更新、装饰更新等原因必须提前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范围内场所全部或部分转包他人从事经营活动;(3)乙方不得以转让、抵押、质押、转包、变卖、馈赠等任何形式、方式处分甲方财产;(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承包项目的经营项目和经营用途。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1、甲方在酒店内不设置与乙方租赁房屋经营范围相同的经营项目。
2、乙方租赁经营、自负盈亏,对其自身经营行为和经营结果负全部责任,不论其经营结果如何,均不影响按约向甲方交纳各项费用,甲方对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不进行无故干涉。
3、乙方应按五星级旅游饭店的管理规范向客人提供优质服务,如因乙方或其员工、其他相关人员原因引起客人投诉,甚至出现过激行为,乙方应立即负责妥善处理,如因此而产生赔偿或其他费用的,亦由乙方承担。如客人不满意处理结果可由甲方出面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甲方处预订房间,可享受协议价(具体见住房协议书)。
5、甲方住店客人至乙方经营场所签单消费,乙方应给予适度优惠,凡持有贵宾卡(储值卡)消费,需按价目表的8.8折结算(不含酒水)。
6、租赁期内及乙方逾期返还期间,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范围内的消防、防盗等工作由乙方负责,若发生消防事故、失窃等致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限内乙方无故解除、终止合同的,已交付的当期租赁费、保证金不予返还,乙方同时需支付违约金0.5万元(与甲方协商一致解除的除外)。
2、乙方违反第十三条员工管理之第1款至第4款的,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0.5万元。
3、乙方违反第十四条特别约定之第1款的,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0.5万元。
4、乙方违反第十四条特别约定之第3款的,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0.5万元。
5、乙方违反第十四条特别约定之第4款的,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0.5万元。
6、乙方违反第十四条特别约定之第5款的,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0.5万元;未按约定支付承包费及其他各项费用的,每迟延一天,按欠付费用总额万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乙方违反第十四条特别约定之第6款的,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0.5万元。
8、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支付的租赁费及其他费用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费、通讯费、设施设备维修费、保洁费、物管费等),未超过15日的每日按逾期款项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租赁期间,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立即解除租赁合同,按照当年租赁费金额的10%收取违约金,且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有权停止水、电、气、空调的供应,且无需给乙方任何补偿。乙方应在甲方提前终止合同通知要求的时间内撤场,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清场措施,防止甲方损害进一步扩大,甲方采取强制清场措施的,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当履行的本合同约定其他义务,应继续履行。
1)拖欠租赁费或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费、物管费、未如数补足履约保证金等)超过15日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该商铺转租、分租、转借、承包给第三方或与他人互换商铺的以及乙方擅自变更本合同约定租赁用途的;
3)乙方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经营范围或利用该商铺进行非法活动的或乙方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勒令停业整顿或乙方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损害公众利益;
4)未经甲方书面审核同意,乙方擅自进行装修、改建或改良租赁商铺、改变租赁商铺结构或损坏物业及设施设备的;
5)租赁期内,停业累计超过36小时的;
6)乙方不通过正常途径表达意见和建议,聚众(五人以上)扰乱甲方正常工作秩序并经国家公安机关出警维持秩序的;
7)乙方开业时未办理完毕乙方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法定手续的;
8)乙方违反本合同或附件约定,甲方享有单方合同解除权的其他情形。
以上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甲方代收的乙方经营款中直接扣除。
(二)甲方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及本合同约定情形外,甲方无故提前解除、终止合同的,应退还乙方预交之租赁费(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及保证金。
2、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出租房屋的,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退还剩余租赁期对应的租金,并向乙方支付当年度&& 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变更及合同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3、因自然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因上述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多退少补。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经乙方催告后20日内仍未交付的;
2、交付的房屋危及人身安全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达15日的;
2、拖欠水电等其他费用达2000元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装修、装饰、拆改变动房屋或改变其主体结构的;
5、转租、分租、出借、转让该房屋或以其他方式将该房屋让与他人使用的;
6、利用该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7、逾期15日未支付按本合同约定应当由其承担的费用的;
因上述情形解除租赁合同,乙方在房屋内添置的装修装饰资产无偿归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自甲方终止合同的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合同立即终止。
第十八条 合同期满
合同到期前,乙方若愿意继续承租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参加新一轮房屋招租竞标,在同等条件下对各自承租房屋享有优先承租权;若乙方未能中标,应按约定及时清场搬离,归还甲方房屋。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二十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 份,副本&&& 份,合同甲方执正本&&& 份,合同乙方执正本&&&& 份,副本送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备案。
3、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与   年  月  日签订于合肥政务文化新区,经双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经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鉴证后生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单 位 地 址:&&&&&&&&&&&&&&&&&&& 单 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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