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企业信用公示如何填写社保信息怎么填写

2016年度年报公示须知
2016年度年报公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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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年报公示须知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更名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规定,同时,年报公示的登录页面和部分数据标准有所调整。为帮助各类市场主体做好2016年度年报工作,现将2016年度年报公示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年报公示的对象。2016年12月31日前(含2016年12月31日)在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办理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年报公示的时间。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三、年报公示的内容。企业年报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信息、网站或网店信息、投资人及出资信息、对外投资信息、资产状况信息等(详见《条例》第九条)。上述内容中的企业资产状况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其他内容均向社会公示。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投资人及出资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填报股东的出资信息,企业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填报发起人的出资信息。
年报内容中新增社保事项和统计事项。根据国务院&五证合一&的要求,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改为企业按规定自行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自2016年度年报开始,年报内容新增社保和统计事项。社保事项包括: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其中第一项、第二项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三项至第五项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统计事项包括: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不填报)、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仅分支机构填报)。其中第一项、第四项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二项、第三项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补报2015年度及之前年度年报的,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内容填报,不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
个体工商户年报的内容主要包括行政许可信息、生产经营信息、网站或网店信息、联系方式等(详见《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六条)。个体工商户可以自主选择其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公示;根据选择的公示与否应采用不同的年报途径(详见下文&四、年报公示的途径和方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行政许可信息、生产经营信息、资产状况信息、网站或网店信息、联系方式信息等(详见《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五条)。
企业、选择公示年报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发现其公示的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更正应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前后的信息同时公示。
《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第(一)、(二)、(六)项信息,《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三)、(四)项信息,《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四)、(五)项信息,为报送年度报告时的信息,其他信息为所报告年份12月31日时的信息。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年报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照《条例》及相关规定,对年报公示的情况进行抽查。
四、年报公示的途径和方式。企业、选择公示年报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以下简称&公示系统&)进行年报(无需再提交年报书面材料)。具体登录方式:既可以通过盐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www.)链接到&公示系统&,也可以直接通过网址进入&公示系统&。按照系统所列内容完整填报、提交成功后,年报完成同时对外公示(企业选择不公示的信息除外)。
决定不公示年报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五、年报咨询电话说明。市场主体年报过程中,需要咨询的,可以点击公示系统首页下方红色字体的&业务咨询与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按照市场主体的登记机关,拨打相关咨询电话。
六、年报信息的修改。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年报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且对年报信息的修改应当在当年6月30日前完成。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抽查和接受举报的方式对企业年报信息、特别是有多次修改纪录的年报信息进行检查。对发现年报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主体,将严格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示。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报送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满3年未依照《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七、特别提示。
除年报公示外,企业还应当按照《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即时公示规定的信息(详见《条例》第十条)。营业执照无需加盖年报戳记。
八、盐城市及各区县年报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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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2016年度工商企业年报中社会保险项的填写说明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作者 /综合监管处
来源 /企业注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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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鲁ICP备号
地 址:济南市建设路85号 邮政编码:2500212016年度企业年报信息填报操作指南(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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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企业年报信息填报操作指南(详细版)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以及《工商总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2016年度年报公示工作于日正式开始。
&&&&凡日前在湖南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均须进行年度报告。
第一步:登陆年报系统。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http://hn.gsxt.),选择“企业信息填报”,进入登录页面,当前系统提供三种登录方式: 工商联络员登录、个体工商户手机号登录、CA证书登录)。
&&&&1、使用工商联络员登录以及个体工商户手机号登录的,首先需要进行联络员备案,若已经备案的联络员信息发生变化请进行“联络员备案及变更”。
&&&&2、数字证书登录:插入数字证书后点击“登录”,输入密码和验证码后登录。登录前请首先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驱动程序下载请单击“CA证书驱动下载”。
第二步:进入登陆后首页,选择“年度报告填写”。
第三步:填写须知。请仔细阅读填写须知,点击“已阅并确定。”
第四步:选择填报年度。如往年未填报,须先补报,再报送本年度的年报。
第五步:进入基本信息页面,展示企业基本信息。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点击“保存”。
第六步:进入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可添加多条股东及出资信息,也可修改或删除信息。
第七步:点击“添加”,填写股东及出资信息,点击“保存”,回到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再点击“保存”(注:股东的认缴出资额总和应等于注册资本)。
第八步:进入网站或网店信息页面。可添加多条网站或网店信息,也可修改或删除信息。
第九步:点击“添加”,填写网站或网店信息。点击“保存”回到网站或网店基本页面,再点击“保存”。
第十步:进入股权变更信息页面。可添加多条股权变更信息,也可修改或删除信息。说明:股份有限公司不填报本页信息。
第十一步:点击“添加”,填写股权变更信息。点击“保存”回到股权变更基本页面,再点击“保存”。
第十二步:进入对外投资信息页面。可添加多条对外投资信息,也可修改或删除信息。说明:仅填报投资设立境内企业的信息(不包括设立的分公司)。
第十三步:点击“添加”,填写对外投资信息。点击“保存”,回到填写对外投资基本信息页面,再点击“保存”。
第十四步:进入资产状况信息页面。填写信息,点击“保存”。
注意:1.集团公司请按照母公司报表填报数据,不要使用合并报表数据;
&&&&&&2.资产总额应该等于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
第十五步:进入对外担保信息页面。可添加多条对外担保信息,也可修改或删除信息。
第十六步:点击“添加”,填写对外担保信息。点击“保存”,回到对外担保信息基本页面,再点击“保存”。
第十七步:进入党建信息页面。填写党建信息,点击“保存”。
第十八步:进入团建信息页面。填写团建信息,点击“保存”。
提示:以上两项内容(党建信息、团建信息)只有部分企业需要填写,不需要填写的企业则不显示上述两项内容。
第十九步:进入社保信息页面。填写社保信息,点击“保存”。
第二十步:进入预览页面。说明:用户需审查填报内容,可点击“预览打印”;审核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公示”,则完成本年度年度报告公示。
第二十一步:点击“预览打印”,注意:请仔细核对填报信息,需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点击“打印”即可打印,无需打印点击“关闭”。
第二十二步:结果查询
&&&&返回公示系统首页,在查询框内输入企业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点击查询结果所列出的企业名称,进入信用信息页面,在“企业年报”信息中可查询已报送信息,如无信息,则未完成年报。请问下上海年度公示里的社保信息应该怎么填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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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上海年度公示里的社保信息应该怎么填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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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2016年度年报公示说明
2016年度年报公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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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报时间
2017年1月1日&&2017年6月30日。
二、年报对象
2016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
三、年报登陆方式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更名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且年报公示的登录页面和部分数据标准有所调整。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www.),链接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或通过网址&www.:58888/province&登陆。
市场主体有两种方式登录公示系统进行年报。一种方式为&工商联络员&登录,另一种方式为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采取&工商联络员&登录方式的,即:自2016年度年报开始,不论以往年度是否年报过,市场主体均需指定一名负责本单位年报公示工作的&工商联络员&,并先在公示系统按照页面提示进行&工商联络员&注册。注册成功后,&工商联络员&凭手机获取的验证码登录公示系统进行年报。该名&工商联络员&再次登录时,无需重复注册,仅需按系统提示输入相关信息,再次获取验证码,凭该验证码登录。市场主体更换原先注册的&工商联络员&的,必须在登录公示系统之前在公示系统上完成&联络员变更&注册。办理&联络员变更&注册,新任&工商联络员&需取得原&工商联络员&的注册信息,如原&工商联络员&的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经系统完成准确性和匹配性判断、校验后方能变更。
市场主体亦可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直接登录。电子营业执照在市场主体的登记机关申领。
四、年报内容中新增社保事项和统计事项
根据国务院&五证合一&的要求,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改为企业按规定自行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自2016年度年报开始,年报内容新增社保和统计事项。社保事项包括: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其中第一项、第二项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三项至第五项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统计事项包括: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不填报)、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仅分支机构填报)。其中第一项、第四项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二项、第三项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补报2015年度及之前年度年报的,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内容填报,不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
五、咨询电话
工商(市场监管)部门
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门
六、年报信息的修改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对年报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且对年报信息的修改应当在当年6月30日前完成。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抽查和接受举报的方式对企业年报信息、特别是有多次修改纪录的年报信息进行检查。对发现年报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主体,将严格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示。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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