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商铺没有住房能够享受政府陕南移民搬迁补贴6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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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遂川县房屋倒塌翻建政府有补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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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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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枚江乡)土房在前几天雨天倒塌了现在想翻建能申请政府补贴吗?可以的话是申请什么内容补贴?需要什么要求与手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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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09:39
估计很难,政府要你去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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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3:33
这种属于农村土坯房改造。全县农村在搞安居工程。可以找村委会、乡政府。能补助一万元以上。政策:遂川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tupifang.lingw.net/article-.html中共遂川县委&遂川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作者:&&&发布时间:&11:07:54&遂字〔2015〕23号中共遂川县委&遂川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乡镇场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经研究,现将《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遂川县委&&&&&&&遂川县人民政府日&&&&&&&&&&&&&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立下愚公志,打好攻坚战”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提出的2018年“四个全面完成”(贫困人口要全面基本脱贫,贫困县的帽子要全面摘除,危旧房、土坯房改造要全面完成,移民搬迁任务要全面完成)的目标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全县全面实施农村安居工程建设,到2017年底全面完成农村危旧土坯房的改造和移民搬迁任务,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加快推进全面同步小康进程。一、切实把握农村安居工程建设政策(一)明确改造范围。全县集体土地上的危旧土坯房(包括危旧房和土坯房,其中危旧房必须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经鉴定为C级局部危房或D级整幢危房),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危旧土坯房改造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二)界定改造对象。按照应改尽改的原则,只要是现在仍然居住在危旧房和土坯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士家庭、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革命烈士家庭、因灾倒损房户和其他贫困户都可纳入改造对象范围。(三)统一补助标准。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标准、不同改造方式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分类补助标准为:第一类,新建房屋补助标准: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以下简称“两红”人员)及革命烈士的遗孀以本人名义建房审批并申请危旧土坯房改造的,每户补助4万元。②“两红”人员及革命烈士的子女家庭危旧土坯房改造的,每户补助2万元。③分散供养五保户危旧土坯房改造原则上安排在当地敬老院统一安置,每户补助1.65万元,直接拨付给敬老院用于改造老人住房条件。对确需单独建房的,建房补助金拨付到当地村委会帮助其建房;低保户、贫困残疾人,符合改造条件的已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每户补助1.45万元。④其他列入改造范围的改造户,每户补助1.25万元。⑤涉及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深山区移民、库区移民等,除执行扶贫移民搬迁政策补助标准外(搬迁对象按每人4千元标准补助,其中对搬迁到县城或园区、乡镇、中心村集中安置的,再分别按人均2000元、1500元和1000元标准,另行安排资金用于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符合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政策的搬迁户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还可享受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资金补助;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补助标准为:无房户、D级危房户和临时房户户均补助3万元,C级危房户和既有房屋不属于危房但住房面积狭小户户均补助11250元。⑥年内因灾导致自住房屋倒塌且需要重建的农村受灾户。严格按照“一户一宅”规定,对已经在异地新建住房、旧房倒塌的农户,不纳入补助对象范围。一般农村全倒户重建住房每户补助1.5万元;全倒户中的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等特困户重建住房每户补助2万元;损房户维修住房,各乡(镇)可结合财力等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助。
这个危房土房改建,不是会划地区的吗?不在允许改建的地区也不有补贴吗
发表于: 21: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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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52:06
为什么我们那好像是9000呢禾源的
一辆自行车!一个单反!一个背包!一颗说走就走的心。
发表于: 12:37:36
我家也是这个情况,但我是在赣州瑞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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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22:44
可以申请土坯房危房改造有补助,不过那是有名额的,政府不一定给哦,试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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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56号[财政]买二手房享受政府契税补贴吗?_市民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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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买二手房享受政府契税补贴吗?
&&&&&点击次数: 4739
[财政]买二手房享受政府契税补贴吗?
ID:1140086 
作者: ( 21:26:36) &
&&&&&&本人原按揭买过一套60平米的房子,现按揭还完,想卖掉换套大一些的。看中了一套二手房。请问这种情况买房是不是属于改善性住房房?是否按照第一套商品房政策享受100%契税补贴?请相关部门给予答复,谢谢!(联系邮件或QQ号:)芜湖市民心声网 http://www.
部门答复意见共1条
在 10:15:31答复如下:
&&&&“会笑的眼镜”,您好:  如果您先卖掉原有的60平方米的房屋,并且办理产权过户后,在日前签订合同重新购置一套普通住房(含二手房),如果您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没有其他任何性质的住房(含商品房、房改房、自建房、拆迁安置房、集资建房、移民建镇房屋),即为“购买第一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就可以比照芜政办〔2008〕68号文件第九条的规定,享受“市财政一次性给予购房人所纳交易契税额&50%的补助”的政策。  若要享受“市财政给予购房人所缴纳交易契税额100%的补助”的政策必须符合芜政办〔2009〕8号文件第三条的规定:“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含技师资格)的个人(含非市区个人),在日至日期间签订购房合同,购买第一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在日前办理产权登记并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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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财政]买二手房享受政府契税补贴吗?
ID:1140659 
作者: ( 19:53:47) &
&&&&不能享受补贴!因为你的名下已有房产!想享受补贴很难!很难!!!!
回应:[财政]买二手房享受政府契税补贴吗?
ID:1140924 
作者: ( 10:15:31) &
&&&&“会笑的眼镜”,您好:  如果您先卖掉原有的60平方米的房屋,并且办理产权过户后,在日前签订合同重新购置一套普通住房(含二手房),如果您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没有其他任何性质的住房(含商品房、房改房、自建房、拆迁安置房、集资建房、移民建镇房屋),即为“购买第一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就可以比照芜政办〔2008〕68号文件第九条的规定,享受“市财政一次性给予购房人所纳交易契税额&50%的补助”的政策。  若要享受“市财政给予购房人所缴纳交易契税额100%的补助”的政策必须符合芜政办〔2009〕8号文件第三条的规定:“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含技师资格)的个人(含非市区个人),在日至日期间签订购房合同,购买第一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在日前办理产权登记并缴纳契税。”
回应:[财政]买二手房享受政府契税补贴吗?
ID:1141030 
作者: ( 11:36:47) &
&&&&谢谢财政局的答复。  解决了我的疑问。
回应:[财政]买二手房享受政府契税补贴吗?
ID:1144225 
作者: ( 12:58:24) &
&&&&你的回答很模糊,下面是市政府的文件精神:  &&&&&&&&&&市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  --------------------------------------------------------------------------------  &  &日14:51&芜湖市人民政府&&&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的通知》 &&&&&&&&&&&&&&&&&&&&&&&&&&&&&&&芜政办〔2009〕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九年三月十日 &    &&&&&&&&&&&&&&&&&&&&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号)精神,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住房消费,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就贯彻国办发〔&号文件和芜政〔2008〕68&号文件涉及的相关问题,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芜政〔2008〕68号文件中部分概念界定&     (一)“第一套自住商品住房”是指为自己和家庭居住使用目的而购买的普通住房。包括: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家庭中年满18&周岁子女另购普通住房的,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的。    &&&&(二)“产权登记”是指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三)“拆迁安置房”是指拆迁人给予被拆迁人实物安置的住房。    (四)“购买商品住房”包括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包括购买部分产权、部分赠与或部分继承。    (五)第九条中“购房人”以自然人为单位计算;第十条中“购房人”以家庭为单位计算,市区居民户口及户内人口以购房合同签订之日户口簿实际在册人口为准。    (六)第九条中“日至日”和第十条中“日至日”是指购房合同签订日期。    (七)第九条、第十条中“日前”是指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向市财政部门缴纳契税的日期。    购买二手住房符合芜政〔2008〕68&号文件第九条或第十条规定条件的,市财政补助政策自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起执行。     二、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征收政策&     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号)中关于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政策。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让的,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的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让的,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的非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三、进一步放宽购房政策&     (一)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含技师资格)的个人(含非市区个人),在日至日期间签订购房合同,购买第一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比照芜政〔2008〕68&号文件第十条,市财政给予购房人所缴纳交易契税额100%的补助。    (二)购房者为非市区户籍人员,在市区一次性购买建筑面积65平方米以上的住房,且为自住房的,可凭房地产产权证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一户(夫妻以及未成年子女)住房所在区户籍,取得户籍后享受本市市区家庭子女在芜就学政策;在市区首次购买自住型普通商品住房的,比照本市市区居民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    (三)进一步放宽金融贷款条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自住商品住房,暂不受面积、价格及贷款次数限制;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买改善型自住房仍享受第一套购房优惠政策;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比照新购商品住房贷款政策,贷款总额不超过评估价60%。    (四)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关于印发芜湖市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细则的通知》(房金〔2008〕25号)和《关于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房综〔号)执行。     四、财政补助资金的管理和申领程序&     (一)专户设置。市财政部门在契税代收银行设立“购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专户”,对购房人购买第一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财政补助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专户核算。该资金专户可以转账和提取现金。    (二)补助资金分级分担。购房财政补助资金按现行税收体制,由市、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财政分级负担。    (三)首次购房证明。购房人申请购房补助时,需先向市房地产登记管理处提交相关资料,由市房地产登记管理处出具首次购房证明。首次购房证明出具的依据以市房地产登记管理处根据购房人的申请时间在现有房屋电子信息系统进行查询的结果为准。    (四)契税申报与财政补助资金申领程序。符合芜政〔2008〕68&号文件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购房人在办理产权登记时,仍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契税申报。购房人在办理契税申报时,向市财政部门设在市房地产登记管理处的契税征收窗口提交“首次购房证明”,对符合芜政〔2008〕68&号文件第九条规定的购房人按其应缴纳交易契税额的&50%填发“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财政补助通知单”;对符合芜政〔2008〕68号文件第十条规定的购房人按其应缴纳交易契税额的&100%填发“购买小户型商品住房财政补助通知单”。购房人根据契税申报表和“购房财政补助通知单”在契税代收银行办理契税税款缴纳手续。同时,市财政部门对符合芜政〔2008〕68&号文件第十条规定的财政补助对象按购房人所购房屋建筑面积发放每平方米&100&元的财政补助资金(开具现金支票)。  购房人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需到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办理财政补助手续。     五、进一步规范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     (一)适时调整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市国有土地收储中心根据房地产市场供求情况,每季度会同市发展改革、国土、规划、城乡建设部门及相关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及时修订年度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适时将适合需求的地块推向市场。    (二)建立经营性用地预申请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自然人可以对拟出让经营性用地提出用地预申请,市国土部门根据用地预申请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出让方案,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自然人缴纳参与竞买诚意金后,即组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六、有关建设行政规费、政府性资金(基金)等费用征收规定& &&&&芜政〔2008〕68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再增加有线电视数字化建设专项基金、煤气入户安装费的征收环节调整政策适用于市区所有正在开发的地块。其他公建配套项目按预售住宅同比例一并征收。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白蚁防治费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收取。     七、完善商品房综合验收备案制度     市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商品房综合验收备案制度,细化各项公建配套设施验收标准。水、电、气、有线电视等产权单位应加快配套建设速度。     八、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     (一)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根据市场变化和需求,主动采取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购销服务活动,以合理的价格促进商品住房销售。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调整住房销售价格过程中出现的纠纷,要努力做好化解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据合同约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二)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商业银行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号)的要求,加大对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特别是在建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对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有关企业或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和相关金融服务。支持资信条件较好的企业争取批准发行企业债券,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九、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中央、省、市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及其成效。对各种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同时,要加强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意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十、芜政〔2008〕68&号文件中第九条、第十三条政策执行截止日期调整至日。上述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政策暂定执行至日。  &&&&&&这种情况为什么不能享受应得的契税优惠?实在不明白
买二手房能优惠吗?
ID:1154857 
作者: ( 13:46:13) &
&&&&听别人和电视上讲.现在买二手房有优惠.到底是什么优惠呢?电视上讲优惠期止是日.我看中一套二手房.房子有10年了.就想知道今年办过户与明年办过户相差多少钱?明年有更多的优惠政策吗?今年具体优惠什么东西?(联系邮件或QQ号:)
回应:[财政]买二手房享受政府契税补贴吗?
ID:1161298 
作者: ( 13:01:08) &
&&&&卖2手方还有补贴??&&&&好象看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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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买上面的房屋主要的问题就是土地使用年限的问题,因为商业用地使用年限是40年,商住用地使用年限是50年,而纯住宅用地使用年限是70年;
2、业主拿到土地证...
住房的产权式70年,下面商铺要看开发商当时是申请的什么用地,有的40年、有的70年,这个要问开发商
通常在进行房地产开发之前都是有政府的规划,您可以核实该规划中是否有回迁房的建设,如果有回迁房建设并且您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当时您购买房屋时售楼人员明确告知此处...
今年媒体关于商住与纯住宅的讨论不少,不过您也许没想过,购买这种“商住两用房”里也存在着风险。
首先开发商宣称购得此类房既可以参与办公也可以用于个人居住...
大家还关注请问我的条件可以享受长沙市政府的住房补贴政策吗?
我今年5月12号刚好30周岁,未婚(就是因为没房子,找不到老婆),01年在长沙上大学,户口是农转非进来的,现在长沙一家民营企业上班,工资不高,问:我可以享受政府的住房补贴政策不?谢谢!!!
未婚必须要满了30才能申请,如果你在长沙读完大学户口直接还是留到的长沙,没有出去过,那么你的户口就符合5年的条件了,其他的低收入、无房你自己看你符合不,符合就可以申请哒
应该可以,你的这种情况在以前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那现在就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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