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债券成交额为什么利率下降对债券的影响

2011年全国期货市场成交额137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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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中国期货业协会最新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期货市场累计成交10.54亿手,累计成交额为137万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2.72%和11.03%。
数据同时显示,2011年,上期所成交手,成交额为亿元,同比分别下降50.44%和29.62%。郑商所成交量手,成交额为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8.04%和增长8.17%。大商所成交手,成交额为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8.31%和19.07%。中金所成手,成交额为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89%和6.56%。(李鑫林)
  工行力推直接融资
  支持经济转型升级
本报讯 今年工行将继续加大通过直接融资支持经济转型升级的力度,重点拓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先进服务业、优质中小企业和保障房建设等领域的债券承销业务,为实体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专业的直接融资服务。
相关负责人介绍说,2011年该行共主承销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105支,主承销金额达2600多亿元,以较大优势位居国内债券承销商排行榜首位,这也是工商银行连续第五年蝉联国内最大的债券承销商。(吴婷婷)
  打造高端文化盛宴
本报讯 在众多信用卡发卡机构中,一贯秉承“因您而变”服务理念的招商银行信用卡,连续三年推出高端客户消费报告,并根据高端客户的消费变化,推出各类高品质的主题活动。2011年,招商银行信用卡精心安排了诸如国学课、歌剧、马术观赏等专属活动,为高端客户倾情打造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文化盛宴。
2011年,招商银行信用卡联合中欧商学院举办“国学蕴含的人生智慧”――主题文化沙龙;在国家大剧院观赏意大利帕尔玛皇家歌剧院和国家大剧院联合制作的威尔第歌剧《弄臣》;聆听世界一流指挥家艾森巴赫、著名韩国指挥家郑明勋等大师奏响的华美乐曲。
招商银行信用卡2011年精彩纷呈的系列高端营销活动,得到了高端持卡人的持续关注和热情参与。在新的一年到来之际,招商银行信用卡高端文化盛宴又将迎来一轮新高潮。(陆 丰)
  推出“生意红”和“自信一贷”
  广发银行创新个人信用贷款
本报讯 近年来,个人信用贷款在中外银行间风风火火开展起来。在众多家银行个人信用贷款产品中,广发银行看到个体商户及微小企业主由于在生产经营中资金周转需求,结合抵押物少,用款期限短等特点,有针对性的推出了“生意红”信贷产品。本产品以免抵押、免担保、期限灵活、提前还款不罚息等优势受到京城个体商户及小企业主的青睐。
广发银行北京分行个贷中心相关人士介绍说:“我行的无抵押,无担保个人信用贷款只要客户提交的资料真实,信用记录良好,3-5工作日内就可放款。根据个别商户用于短期周转,我们还推出30天,60天,90天超短期信用贷款,如客户资金回款更及时,提前还款也不收取费用,这样将为客户节省很多利息”。
据了解,广发银行个人信用贷款,针对不同的客户群,分为经营类“生意红”和消费类“自信一贷”两个品种。(闫立良)
  获香港金管局银行牌照
民生银行公告,1月5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获得香港金融管理局颁发的银行牌照,成为香港持牌银行。
公司将严格遵守香港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依法合规开展银行业务。 (俞 悦)自选股已添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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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发行人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中国对本次债券发行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次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了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其对本次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了任何判断。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公司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和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将登载于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述文件还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或对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募集说明书第二章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一、日凌晨,深圳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以下简称“深圳526交通事故”)。事故中一辆本公司纯电动出租车E6在正常行驶中,被后方速度不低于180公里/小时的豪华跑车从左后部剧烈撞击,导致车辆失控,从第二车道加速旋转漂移至第五车道后,跃上绿化带,尾部甩动剧烈撞击到大树上,车尾撞成巨大的树形凹坑,经过多次碰撞并旋转,车体严重变形后起火。针对上述事件,本集团已于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526交通事故有关情况的公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E6纯电动车被剧烈撞击后起火真正原因的调查,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日,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通报了“5.26”交通事故纯电动出租车质量鉴定结论:“E6纯电动出租车是国家汽车新产品公告内产品,通过了国家相关检测机构的整车碰撞安全、系统电安全、电池安全等试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动力电池系统在整车上的安装布局、绝缘防护及高压电系统设计合理。整车安全设计未见缺陷”。上述质量鉴定结论出具前,相关媒体报道造成部分社会舆论对本集团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提出质疑,对本集团新能源产品形象产生了一定的短期负面影响。上述质量鉴定结论的出具对相关质疑提供了合理解释,消除了由此产生的短期负面影响。长期来看,该事件不会对本集团新能源业务发展和本集团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2011年本集团实现销售收入48,826,919千元,基本与2010年持平;实现营业利润1,410,351千元,较2010年降低49.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4,625千元,较2010年减少了45.13%。  2012年本集团实现销售收入46,853,774千元,较2011年下降4.04%;实现营业利润-304,372千元,较2011年下降1,714,723千元;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377千元,较2011年下降1,303,248千元。  2012年,受国内宏观经济形势不明朗因素影响,国内汽车市场需求增速持续放缓。尽管第四季度随着新车型销量的迅速提升,本集团汽车业务季度收入环比显著增长,但全年来看较2011年同期相比仍发展平稳。受主要客户市场份额下降影响,2012年本集团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经营同比略有下降。太阳能电池业务方面,受全球太阳能市场持续低迷影响,2012年本集团太阳能电池业务经营业绩同比大幅下降。尽管本集团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及采取适当成本控制措施,太阳能电池业务亏损额逐步收窄,但仍较大程度的拖累了集团的整体业绩。  本集团已于日公布2013年半年度报告,月,本集团实现销售收入26,040,933千元,较2012年同期增长15.3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6,938千元,较2012年同期增长2,524.24%。预计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1,959%至2,184%,预计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43,000万元至47,700万元。较2012年同期有较大幅度提升。  月本集团汽车产品热销车型销量表现理想,汽车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3,664,219千元,同比增长17.89%;二次充电电池业务因获得全球主要智能手机厂商之一的部分机型电池订单,实现销售收入2,605,718千元,同比增长9.37%;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因开拓了其他全球手机领导厂商的智能手机新业务,实现销售收入9,239,616千元,同比有所增长7.33%。上述因素共同导致了净利润出现较大程度的增长。  虽然本集团月业绩呈恢复性增长,并且本集团预计月业绩增长趋势将得到延续,但随着产品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及市场需求的持续变化,本集团各项业务仍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如果未来本集团产品无法持续满足市场需求,或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应对成本上升压力,将会影响本集团各项业务的长期发展及盈利能力,整体业绩仍然存在下滑风险,从而有可能影响本集团未来偿债能力。  三、本集团于2009年2月、2010年3月及2011年8月分别开始销售F3DM、E6及K9三款新能源汽车。现阶段,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可在国家试点的北京、上海等25个城市的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使用,、也明确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方案。而《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财建[号)亦选定5个试点城市(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2012 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年)》,将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作为新能源汽车予以重点支持和补贴。  由于新能源汽车的公用事业运行及私人购买补贴仅限于国家目前试点的城市,本集团新能源汽车面临销售范围有限、在其余城市推广暂时存在一定难度的问题。新能源汽车业务受国家产业政策的影响较大,未来对相关产品的销售补贴政策及政府支持性的充电设施建设均会对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如上述补贴政策出现变化或被取消,将对本集团新能源汽车在已有试点城市的推广和未来的规模发展产生直接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  四、日,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以侵犯其商业机密为由,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向本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判令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禁止继续使用、开发原告的机密信息;交付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占有、管理和使用的原告的所有文件材料;向原告交付其通过机密信息所获得的收益;赔偿原告已确定的部分赔偿金数额约650.7万元,以及惩罚性损害赔偿、利息、其他法律救济和费用。上述原告分别于日、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更改诉状,并增加富士康精密组件(北京)有限公司为原告。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于日就上述情况提出反诉。此后,该案件历经原告上诉及多次开庭审理,但并未有实质性进展。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本案仍在审理过程中。虽然本案件代理律师已对本公司的胜诉可能性作出了较为积极的判断,但是如果本公司及相关下属子公司败诉,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  五、日,香港媒体《苹果日报》刊登了题为《国产的士充电爆炸》的文章,内地其他媒体及网站也对该篇文章进行了转载和报道。文章称,日下午2时30分,本集团在香港运营的一台电动的士发生充电器爆炸事故。  针对上述媒体报道,本集团于日发布了澄清公告并指出:日下午2时30分,于香港爱民停车场内用于车辆充电的本集团壁挂式充电盒出现部分熔化现象,正在充电的车辆更换其他充电盒完成充电后驶离,未造成其他损失。该事件涉及的电动车以及充电设施均未有爆炸现象发生。香港机电署针对该事件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及结论,该事件发生的原因系由充电盒的供电部分接点接触不良导致接点过热,进而出现了部分熔化现象,与电动车设计、充电设施及充电程序无关。同时,为确保公众安全,本集团第一时间暂停了安装在领汇停车场(含爱民停车场)所有充电盒的使用,并安排车辆于森那美维修站进行充电。  截至日,本集团已委托香港特区政府认可及注册的承办商,重新安装领汇停车场共13个同型号的充电装置,并获发WR1竣工纸,证明供电符合香港规格要求;本集团亦邀请香港机电署对所有重新安装的充电装置进行抽验检查,确保符合香港机电署安全要求。本集团、本集团于香港的经销商森那美汽车以及领汇停车场三方同意于充电装置恢复供电的首14天,安排保安人员,于3个提供充电装置的领汇停车场进行24小时值守,协助司机进行充电。此外,本集团将加强对充电装置的检测,包括每14天进行一次小型检查,及每半年进行一次大型检查,增强产品安全保障及减低公众疑虑。  本集团认为,根据目前事件调查结果,该事件不会对本集团电动的士的正常运营造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本集团新能源业务发展和本集团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若未来有任何其他证据表明该事件与本集团电动车及充电设施、充电程序设计有关,将有可能对本集团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  六、本公司201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母公司口径)为-2,978,887千元。2012年本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7,780,851千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为22,706,213千元,主要为支付部分经营性应付项目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金额合计22,021,425千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2,978,887千元。  本集团月、2012年度、2011年度及2010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并口径)分别为2,301,338千元、5,555,331千元、5,984,526千元及3,139,385千元。本集团未来仍需要应对营业收入增长放缓、生产经营成本增加等可能带来的经营性现金流量减少的情况。如果未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状况欠佳或因不可控制因素,本集团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将会降低本集团的现金支付能力,从而增加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  七、截至日、日、日及日;本集团流动比率分别为0.62、0.61、0.64及0.63;速动比率分别为0.41、0.41、0.44及0.40;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2.02、1.23、2.61及8.61。报告期内,本集团短期借款余额较大,同时,本集团与供应商以票据模式结算的交易量上升使得应付银行承兑汇票增加,上述因素导致本集团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处于较低水平。本集团利息保障倍数在2012年及2011年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主要是由润总额下滑及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本集团如果未来不能合理控制短期借款及应付银行承兑汇票规模,或不能有效提升经营业绩,将会进一步削弱本集团偿债能力,提请投资者注意。  八、发行人本期债券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4,631,488千元(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含少数股东权益)),日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5.79%,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7.22%;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329,805千元(取自2010年、2011年及2012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2011年至2012年,受外部经济及市场环境以及部分业务主要客户市场份额下降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发行人经营业绩呈下降趋势,2012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81,377千元,2012年单年可分配利润预计将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提醒投资者注意。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九、受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市场利率的波动会使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本期债券发行后拟安排在深交所上市交易,由于本期债券上市事宜需要在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本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也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  十一、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即本次债券第一期于2011年完成发行。中诚信证评评定本次债券第一期信用级别为AA+,本公司主体级别为AA+。2011年至2012年,受外部经济及市场环境以及部分业务主要客户市场份额下降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本公司经营业绩呈下降趋势,2012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81,377千元,较2011年下降1,303,248千元。下降幅度较大。但本公司积极对各项业务进行调整并取得了一定效果,2013年经营业绩已有所改善,1-6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26,938千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524.24%。考虑到汽车产品结构的丰富和质量的提升有效地增强了本公司汽车产品的竞争力;手机等电子产品业务客户的拓展将有助于降低客户集中度,而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和支持亦将推动本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未来本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将有所提升。因此,针对本期债券发行,中诚信证评综合考虑外部经济及行业环境以及公司自身经营情况,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并维持本公司主体级别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本公司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在此期限内,如本公司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的重大事件,中诚信证评将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中诚信证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将在深交所网站及中诚信证评网站予以公告。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资信评级机构针对本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和/或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出具的相关资信评级报告。  十二、投资者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之行为视为同意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示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十三、本公司本次债券分两期发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于日正式起息,首次付息日为日,发行规模为30亿元,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为5.25%。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该期公司债券尚未发生本金和利息偿付的情形。  根据迪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其中15亿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截至日,全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第一节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核准情况  1、本次发行经发行人于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于日召开的发行人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分别刊登在日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cn)。  3、本次债券的发行已于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文核准。发行总额不超过60亿元(含60亿元),其中首期发行30亿元。本期债券的发行为第二期发行。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11亚迪02”)。  2、发行规模: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为人民币30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1个基点为0.01%。  6、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3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7、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日: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8、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拟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可于发行人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回售登记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将被冻结交易;若投资者未在回售登记日进行登记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9、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保荐人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前3年固定不变。若第3年末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上调后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0、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公司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1、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2、起息日:日。  13、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深交所和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14、付息日:2014年至2018年每年的9月23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6年每年的9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5、兑付日: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6年的9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6、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8、保荐人、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19、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21、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2、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认购不足30亿元的部分,全部由联席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23、发行费用概算:本期债券的发行费用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1.5%。  24、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5、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6、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7、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8、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日发行首日:日预计发行期限:日至日网上日日网下发行期限:日至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葵涌镇延安路法定代表人:王传福联系人:吴经胜电话:(0755) 传真:(0755)   (二)保荐人、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法定代表人:程宜荪项目主办人:贾楠、王珏项目组成员:高天宇、任佳、郑凡明、刘睿、杨矛电话:(010) 传真:(010)   (三)联席主承销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8 层法定代表人:宋冰联系人:高子奇、秦思电话:(010) 传真:(010)   (四)联席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法定代表人:侯巍联系人:刘勇、佟雷、史吉军、单晓蔚、丁大巍、王瑜文电话:(010) 传真:(010)   (五)分销商  1、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法定代表人:魏庆华联系人:吴滔、郑媛媛电话:(010) 传真:(010)   2、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法定代表人:余政联系人:吉爱玲、李加生电话:(010) 、(010) 传真:(010)   3、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1号法定代表人:吴承根联系人:许翔电话:(010) 传真:(010)   (六)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大厦10层负责人:朱小辉经办律师:孔晓燕、贺秋平、顾晓慧电话:(010) 传真:(010)   (七)主承销商律师: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20层负责人:肖微经办律师:王毅、张慧丽电话:(010) 传真:(010)   (八)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法定代表人:葛明注册会计师:李剑光、李S、王兰萍、谢枫、邓帮凯电话:(010) 传真:(010)   (九)资信评级机构: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599号1幢968室法定代人:关敬如评级人员:刘固、方琦、王维电话:(021)-传真:(021)-  (十)收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名: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账号:联系人:郎宁、石颖联系电话:010-0-  (十一)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总经理:宋丽萍电话:(0755) 传真:(0755)   (十二)本期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总经理:戴文华电话:(0755) 传真:(0755)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发行人和其聘请的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与本公司聘请的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实质性利害关系。  第二节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中诚信证评出具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并会在中诚信证评网站(www. .cn)予以公布。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级别  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中诚信证评肯定了汽车行业良好的发展前景、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先发优势以及在汽车领域与国际知名企业广阔的战略合作前景等有利评级因素。同时,中诚信证评也关注到自主品牌汽车市场份额持续下降、公司手机部件及组装与二次充电电池业务的客户集中较高、短期债务占比较偏高等因素可能对公司经营及整体信用状况造成的影响。  正面  行业发展趋势良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提高、科技创新推动的升级换代将是汽车行业长期发展的动力来源。中国汽车消费仍处于成长期,未来汽车在中国继续快速普及将为行业带来发展机遇。  国家发展新能源汽车的战略已经明确,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前景乐观,公司自主研发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纯电动车型已经实现量产,并进入国家相关示范工程的推荐目录,公司在该领域具备一定的先发优势。  广阔的战略合作前景。公司凭借在新能源领域的技术优势,已经与MidAmerican Energy Holdings Company(中美能源控股公司,以下简称“中美能源”)、Daimler AG(以下简称“戴姆勒”)等国际众多知名企业建立了广阔的战略合作关系,有助于提升公司在全球资本市场和产品市场的品牌形象,促进公司新能源汽车及其他新能源产品在全球市场的推广。  二次充电电池领域较强的研发能力。公司凭借在电池生产工艺、材料应用、结构设计等方面突出的研发能力,提高了产品的稳定性、循环寿命和电池容量。近年来公司开发的铁电池凭借稳定的性能优势已成功应用于公司向市场投放的新能源汽车车型中。  关注  自主品牌汽车市场份额持续下降。受优惠政策逐步退出、合资品牌汽车加入竞争等因素影响,国内自主品牌市场份额有所下降;相比合资品牌,自主品牌汽车在技术和品牌方面具有一定差距,未来仍将面临较多挑战。  公司的二次充电电池业务、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客户集中度较高。近年来单一重大客户市场份额发生变化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债务期限结构有待优化。未来随着公司各业务板块产能的持续扩张,公司资本支出将继续加大,考虑到汽车等业务投资回报周期较长,短期债务占比较高不利于资金的稳定性,因此公司债务期限结构有待优化。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证评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本公司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在此期限内,如本公司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证评,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评将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如本公司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证评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  (下转A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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