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8年进公司,没有签合同,2016年才帮我买社保,2017年5月要辞退员工补偿免税2017我?

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维权
请问:我今年二月底进入公司,公司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我于六月份进行转正,但只是口头通知我已被转正,可以享受正式员工待遇(其实与试用并无区别)。公司与我约定的薪资为底薪一千二加上提成(奖金),底薪为每个月十五号发放,提成为一个季度发放一次,我在第二个季度过后,即七月份拿到了当季度(4,5,6)提成,其后因公司再未按约定发放提成,并月月拖欠工资,于12月4日与公司老板产生口角纠纷,老板当即在QQ上通知我叫我可以离职了,我向他讨要工资与欠下的提成,老板说提成是作为奖励的,不打算发给我了,而11月工资必须要到15号前去领取。
1、提成(奖金)是你的劳动所得,为工资的组成部分,公司在你离职的时候不发放的做法是错误的。 2、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需要自满一个月次日起支付双倍的工资。你2月底进入公司的,公司应当自4月1日起支付你双倍工资,算到11月底,公司应当额外支付你7个月工资。 3、公司辞退你的,需要额外支付你一个月工资(1200+月度奖金),另外支付经济补偿金。你的工作期限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经济补偿金为一个月工资,工资标准按照你的平均工资计算。 4、公司应当为你购买社保,未购买的,你可以要求公司为你补齐。 总结上述,公司辞退你的,你可以获得下列待遇: 1、额外的7个月工资(1200+月度奖金) 2、扣押的奖金 3、经济补偿金2个月工资。 4、未发的社保。 建议: 1、先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2、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3、对仲裁不服的,起诉。
搜集上班的证据如工资卡、上班签名表、领取公司提成的签收表、员工证等到劳动局提出进行劳动争议仲裁。应该是免费的。 因公司未签劳动合同,按规定从第二个月开始是要付你双薪的。
可以得到经济赔偿金和双倍的工资补偿。 按照规定交纳保险。 按期发工资并承担赔偿责任。 你的权益受到了严重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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