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屋是简易房,但是街面商用房。拆迁是否按照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简易房处理?

君,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呢~~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拆迁问题.doc
举报该文档为侵权文档。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DocinViewer-4.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当前位置:
租赁商用房被拆迁,停产停业损失该归谁?
作者:李旭东、王玲&&发布时间: 11:00:24
  租户租赁房屋用于商业经营,在租赁期间房屋被政府拆迁,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拆迁补偿中的停产停业损失如何分配?
  2012年5月份,两原告张某和徐某从被告苏某某处承租位于谢家集区A村约100多平方米房屋,分别用于经营卫具店和饭店。2013年9月因旧城区改造张某和徐某所承租房屋被拆迁。被告苏某某将相关补偿款领取后拒绝支付给原告,经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未能达成调解。日两原告将苏某某告上法庭,请求被告返还停产停业损失。
  承办法官在了解到本案的相关情况,将本案的原被告约到法庭,在认真听取原被告双方的陈述后,法官把相关规定告知原被告: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是拆迁人因拆迁非住宅房屋,给经营者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拆迁不仅给承租人的对外经营活动造成了损失,亦对房屋产权人将该房屋出租收取租金的租赁活动造成了损失。在听取了承办法官的充分说理后,原被告都表示终于弄明白了,停产停业损失是承租人和出租人共同的损失,在此基础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苏某某愿意拿出5000元赔偿张某和徐某。
责任编辑:刘志超三百平米违建简易房昨天被拆除_网易新闻
三百平米违建简易房昨天被拆除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昨天上午,下沙街道联合开发区三改一拆办、拆违办、公安分局、行政执法大队、国土分局等部门,对位于下沙路以南的农居房周边违章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的简易房进行了依法拆除。
存在私搭乱建现场的农居房位于海达南路智格豪城东侧的一个十字路口边。紧挨着并排落地的两幢楼房,紧紧得被低矮的简易房包围着。沿路一侧主要是用钢架和隔板搭建的简易房,楼房后侧还有几间砖砌的小房子。记者看到,隔成小间的简易房里开着早餐店、面店、电动车维修店、废品回收点等,还有一些供租户食宿。从外面拉进简易房的电线清晰可见,既有安全隐患,又影响市容环境。
在认定这些为违法建筑之后,下沙街道多次约谈户主,并下发了自拆通知书,要求户主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但在规定期限内,这些住户并未有任何自拆的行动。为了确保拆违行动的有序进行,开发区拆违办主任于日前主持召开了智格社区简易房违建拆除的协调会,强调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相互配合、抓好落实,促进“无违建街道”的创建。
现场,一辆挖掘机正在紧张施工,有序拆除农居房四周的简易房,地上堆着一些已经拆下的泡沫隔板和扭曲的钢筋。拉起的警戒线外,有一些市民在低声议论着。陈大伯告诉记者,这两幢楼房周边的简易房都是户主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做一些小生意的,有些人吃住都在这里。一旦电线走火或者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这里又有废品回收站,旁边东西堆得又多,很影响环境,早点拆除好。”
中午11点30左右,约300平方米的简易房建筑被拆除完毕。
接下来,下沙街道将继续排查,对各个社区的违建情况进行跟踪管理,依法处理各类违法建筑。
本报记者 蔡杨洋
作者:蔡杨洋
本文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加载更多新闻
热门产品:   
:        
:         
热门影院:
阅读下一篇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您的位置:&&&&&& > 正文
2015简易商用房房屋租赁合同下载
09:46&&来源: |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乙方:_________(求租方)
  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及其他情况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___市___区______号2、所出租房屋的房屋购房合同编号: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内部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
  (该房屋和协议需要写明内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设备情况:房屋为简易装修,其内设备为不锈钢防盗门,钢板楼梯,房屋楼梯下的隔断。)
  第三条:房屋租赁的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月/年)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
  租赁期限届满前___天,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决定是否继续续签合同。
  租赁期限内,如甲方出卖房屋,应提前___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___天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乙方逾期不予答复,那么视为其放弃该权利。
  第四条:租金及其交纳方式
  每月租金___元,大写_________.
  租金按年交付。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年的租金。
  第五条:押金
  押金___元,大写_________.该押金用于保障房屋内的设备完好,如出现设备损坏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市场价格扣除相应的赔偿款。
  如合同期满,乙方没有损害房屋内的设备,则甲方应该在合同期满日如数退还。
  第六条:房屋出卖
  租赁期间如甲方出卖房屋,乙方又不愿意购买,则甲方应保证乙方可以继续租赁,直至租赁期间届满。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第八条:优先承租权
  租赁期间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租赁期间届满后,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甲方应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的房租与约定的房租一样。
  第九条: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补承担责任。实际租金按入住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规定具体情况可以协商)第九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甲乙方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为本合同附件。附随合同之后。
  第十一条:合同一式两份各持一份。
  出租方:电话:地址:
  求租方:电话:地址:
  年月日 年月日 责任编辑:winema
特色通关班(含基础+法条+冲刺+论述题) 特色无忧班 当期考试不过,下期免费学
精品通关班 经典班次,科学搭配 精品无忧班 当期考试不通过,下期免费学
实验班实验通关班 智能交互课件,个性化辅导 实验无忧班 考试不过,下期免费学
定制通关班 大数据智能教学,省时省力 定制无忧班 考试不过,下期免费学
历年真题,应试指南。看书、做题、云笔记功能一应俱全
司法考试相关栏目推荐
··············
2017年司法考试移动班,支持以手机/平板电脑为载体学习网络课程,每15-20分钟一个讲座,化繁为简。权威名师倾情打造,授课幽默风趣,妙语连珠!
《刑事诉讼法》
《刑法学》
《民事诉讼法》
学员:kuangtian***学员:wppw***学员:laimeng***学员:liq***学员:szt520***学员:wangshen1***
电话:010-
特色班精品班实验班定制班
权威师资阵容,经典班次科学搭配;高清视频课件,移动应用随学随练。紧扣大纲全面讲解,超值优惠套餐!
含全套基础学习班、法条串讲班、 冲刺串讲班、真题解析班、论述题精讲班。
权威师资阵容,经典班次科学搭配;高清视频课件,移动应用随学随练。
智能交互课件,阶段测试点评。
含全套基础学习班、法条串讲班、 冲刺串讲班、真题解析班、论述题精讲班。
权威师资阵容,经典班次科学搭配;高清视频课件,移动应用随学随练。
个性化辅导方案,一对一跟踪教学。
含全套基础学习班、法条串讲班、 冲刺串讲班、真题解析班、论述题精讲班。
权威师资阵容,经典班次科学搭配;高清视频课件,移动应用随学随练。
大数据智能教学,私人订制服务。
含全套基础学习班、法条串讲班、 冲刺串讲班、真题解析班、论述题精讲班。
1、凡本网注明“来源:法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法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法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Copyright & 2003 - 2017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咨询电话:010-6500111 咨询时间:全天24小时服务(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休息) 客服邮箱:
传真:010- 投诉电话:010- 建议邮箱:&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8层()
  /   京公网安备53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2017商用房转普通住房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