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资金托管但没有房屋过户撤销能不能撤销合同

《资金托管协议》_精选优秀范文十篇
资金托管协议
资金托管协议
范文一:资金托管协议甲方(卖方):
授权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乙方(买方):
授权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丙方:中国建设银行
分(支)行 地址:电话:
本项目负责人: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丙方为甲乙双方编号为
的合同项下的资产转让提供交易资金托管业务,现就有关事宜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本次资产转让总金额为2100万元人民币。二、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在丙方处开立相应的监管账户。三、在乙方将2100万元人民币打入监管账户次日,丙方应向甲方授权代理人发出《资金到账通知书》。同时乙方应向丙方发出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定金的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电话:书面付款授权指令,由丙方按照指令在2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四、在乙方收到已过户的、所有权人为乙方的新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二证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丙方发出金额为1400万元人民币的书面付款授权指令,由丙方按照指令在2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五、所有设施交接过户完毕、甲方撤离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丙方发出金额为650万元人民币的书面付款授权指令,由丙方按照指令在2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六、若自上述2100万元人民币到达监管账户之日起至日中午12:00止,乙方仍未取得新的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机器设备的任何一项,则乙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将该监管账户内的资金转出,丙方应根据乙方的授权指令执行。已付给甲方的50万元人民币定金,由乙方与甲方按有关规定办理,与丙方无关。七、本次交易资金托管业务手续费为人民币
元(金额须大写),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八、交易资金托管账户参照丙方托管期间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利息归乙方所有,乙方在本协议终止后有权支取利息。九、违约责任:如发生以下情况,视为违约,甲、乙、丙三方同意按以下约定处理:1、乙方未向托管账户存入或足额存入交易资金的,视为乙方违约,丙方有权在乙方违约后 2个工作日内,向甲、乙双方发出《违约通知书》,通报乙方违约情况。乙方在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 3 工作日,仍未存足交易资金,甲方有权向乙丙方发出《终止协议通知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且丙方无需退还甲乙双方已支付的手续费。甲方未向乙丙方发出《终止协议通知书》的,视为继续履行本协议。2、若乙方未按时向丙方发出《授权支付通知书》,视为违约,丙方有权在乙方违约后
2个工作日内,向甲、乙双方发出《违约通知书》,通报违约情况。乙方在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
3 个工作日内,仍未发出《授权支付通知书》,丙方将冻结该托管交易资金,直至收到甲乙双方共同签发的对托管交易资金的处理意见书或仲裁裁决、法院诉讼判决书等有效文件。3、甲方和/或乙方未按时向丙方支付交易资金托管业务手续费的,视为甲方和/或乙方违约,甲方和/或乙方在收到丙方发出的《违约通知书》后
个工作日内,仍未向丙方支付交易资金托管业务手续费的,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同时有权直接从甲方和/或乙方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收甲方和/或乙方应向丙方支付而尚未支付的手续费。十、 本协议所列甲乙双方授权代理人及丙方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联络工作并有权签收相关文件;但乙方向丙方发出的任何书面付款授权指令均必须由乙方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乙方公章方为有效。十一、除乙方书面付款授权指令直接送达丙方外,其它文件在三方处可采用传真或邮寄方式。本协议中所列明的三方通信地址和传真均能有效送达,一方如发生变更,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其它方。否则,按上述地址和传真发出的文件即使未收到,也视为有效送达。十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协议经三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十四、本协议一式3份,三方各执1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和/或单位公章):乙方:(签字和/或单位公章):丙方:(签字和/或单位公章):年
日原文地址:资金托管协议甲方(卖方):
授权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乙方(买方):
授权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丙方:中国建设银行
分(支)行 地址:电话:
本项目负责人: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丙方为甲乙双方编号为
的合同项下的资产转让提供交易资金托管业务,现就有关事宜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本次资产转让总金额为2100万元人民币。二、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在丙方处开立相应的监管账户。三、在乙方将2100万元人民币打入监管账户次日,丙方应向甲方授权代理人发出《资金到账通知书》。同时乙方应向丙方发出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定金的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电话:书面付款授权指令,由丙方按照指令在2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四、在乙方收到已过户的、所有权人为乙方的新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二证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丙方发出金额为1400万元人民币的书面付款授权指令,由丙方按照指令在2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五、所有设施交接过户完毕、甲方撤离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丙方发出金额为650万元人民币的书面付款授权指令,由丙方按照指令在2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六、若自上述2100万元人民币到达监管账户之日起至日中午12:00止,乙方仍未取得新的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机器设备的任何一项,则乙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将该监管账户内的资金转出,丙方应根据乙方的授权指令执行。已付给甲方的50万元人民币定金,由乙方与甲方按有关规定办理,与丙方无关。七、本次交易资金托管业务手续费为人民币
元(金额须大写),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八、交易资金托管账户参照丙方托管期间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利息归乙方所有,乙方在本协议终止后有权支取利息。九、违约责任:如发生以下情况,视为违约,甲、乙、丙三方同意按以下约定处理:1、乙方未向托管账户存入或足额存入交易资金的,视为乙方违约,丙方有权在乙方违约后 2个工作日内,向甲、乙双方发出《违约通知书》,通报乙方违约情况。乙方在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 3 工作日,仍未存足交易资金,甲方有权向乙丙方发出《终止协议通知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且丙方无需退还甲乙双方已支付的手续费。甲方未向乙丙方发出《终止协议通知书》的,视为继续履行本协议。2、若乙方未按时向丙方发出《授权支付通知书》,视为违约,丙方有权在乙方违约后
2个工作日内,向甲、乙双方发出《违约通知书》,通报违约情况。乙方在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
3 个工作日内,仍未发出《授权支付通知书》,丙方将冻结该托管交易资金,直至收到甲乙双方共同签发的对托管交易资金的处理意见书或仲裁裁决、法院诉讼判决书等有效文件。3、甲方和/或乙方未按时向丙方支付交易资金托管业务手续费的,视为甲方和/或乙方违约,甲方和/或乙方在收到丙方发出的《违约通知书》后
个工作日内,仍未向丙方支付交易资金托管业务手续费的,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同时有权直接从甲方和/或乙方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收甲方和/或乙方应向丙方支付而尚未支付的手续费。十、 本协议所列甲乙双方授权代理人及丙方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联络工作并有权签收相关文件;但乙方向丙方发出的任何书面付款授权指令均必须由乙方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乙方公章方为有效。十一、除乙方书面付款授权指令直接送达丙方外,其它文件在三方处可采用传真或邮寄方式。本协议中所列明的三方通信地址和传真均能有效送达,一方如发生变更,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其它方。否则,按上述地址和传真发出的文件即使未收到,也视为有效送达。十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协议经三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十四、本协议一式3份,三方各执1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和/或单位公章):乙方:(签字和/或单位公章):丙方:(签字和/或单位公章):年
范文二:资金托管协议甲方(卖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护照号码:乙方(买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护照号码:丙方(托管方):世联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发展银行大厦附楼4楼甲乙双方签署了关于
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的二手买卖合同,现就交易过程中有关款项委托丙方托管的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甲乙双方方同意奖定金
元整(小写
)交由丙方托管,甲乙双方同意在定金中预留交楼押金
元整(小写
)。解除托管时,丙方按上述金额放款,不包含利息。二、乙方应根据甲乙双方签署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将需定金打入本协议第三条丙方指定的帐号,如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丙方应出具资金托管收据,相关收据自资金托管事项完成托管资金依本协议约定从丙方支付给甲方或退还给乙方后自动失效。付款方式未按约定付款,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三、托管帐户 户名:深圳市世联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号:002 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上步支行四、托管期限:自本协议约定托管款项打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托管终止事由实现为止。五、在任何一项托管终止事由发生时,只要甲乙双方或单方按本协议第六条的约定提交了书面申请,无论是否存在甲方与乙方的争议(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具备申请条件、申请解除托管的金额、交易的实际履行情况、申请的方式等),丙方均按照相应申请对相应资金予以解除托管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六、托管终止条件1、 甲乙双方约定放款条件为:托管定金在符合下述第
项条件时丙方可解除托管将资金放给甲方(单选)(1) 甲方将该物业的房地产证原件交给配合甲乙双方过户的第三(含各类中介公司、经纪公司及担保公司)且该物业经查档确认产权清晰有效无抵押无查封状态;(2) 甲乙双方到国土产权部门办理递件过户手续并将递件回执交给丙方;(3) 丙方查询该物业处于抵押便不存在查封状态时(甲方需配合丙方办理查档手续,提交包括公证委托书在内的一切必要的文件)(4) 其它甲乙双方约定条件:托管交楼押金在甲乙双方已实际交楼结清相关欠费且向丙方提供双方签字的交楼确认书时丙方可解除托管将资金放给甲方。2、 甲乙双方同时到丙方共同提交已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书面文件并向丙方提交双方确认同意终止托管的书面申请。丙方按甲乙双方书面申请的要求将托管资金的全部或部分支付给甲方或乙方。3、 甲乙双方就二手房买卖合同发生争议要求丙方放款或不得放款时应向丙方发出书面申请,但丙方在收到书面申请前已按本协议约定办理了托管款项的支付或退还手续的,视为无效申请,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乙方均认定对方违约,分别向丙方书面申请放款或不得放款的,鉴于丙方不是裁决机构无法辩明违约责任的归属,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丙方有树依据法院或仲裁委的生效书判决书、裁决书或甲乙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来进行操作,在法院或仲裁委的生效判决书、裁决书或甲乙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形成并提交给丙方前,丙方有权不进行任何操作,甲乙双方均无异议,不得追究丙方的任何责任。4、 法定终止(1) 在托管资金被司法或行政等有关国家机关要求冻结的情况下,丙方按照该要求办理。冻结解除的,托管资金仍依照本协议予以托管处理。(2) 在托管资金被司法或行政或行政等有关国家机关要求划扣的情况下,丙方按照该要求办理,本协议项托管资金予以相应解除。(3) 其他依法应当终止的事由。5、 部分终止如果依照约定或法定事由,出现托管帐户项下托管资金部分解除托管的,对剩余款项的托管仍然依照本协议前述约定的或法定的终止事由由丙方予以处理。七、托管期间,丙方对资金托管不意味着丙方对应付款方的付款义务向另一方承担任何保证、担保、监督等责任。八、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单选):(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3)向深圳市
区人民法院起拆。甲方:
代理人:年
范文三:资金托管协议甲方(卖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护照号码:乙方(买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护照号码:丙方(托管方):世联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发展银行大厦附楼4楼甲乙双方签署了关于
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的二手买卖合同,现就交易过程中有关款项委托丙方托管的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甲乙双方方同意奖定金
元整(小写
)交由丙方托管,甲乙双方同意在定金中预留交楼押金
元整(小写
)。解除托管时,丙方按上述金额放款,不包含利息。二、乙方应根据甲乙双方签署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将需定金打入本协议第三条丙方指定的帐号,如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丙方应出具资金托管收据,相关收据自资金托管事项完成托管资金依本协议约定从丙方支付给甲方或退还给乙方后自动失效。付款方式未按约定付款,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三、托管帐户 户名:深圳市世联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号:002 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上步支行四、托管期限:自本协议约定托管款项打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托管终止事由实现为止。五、在任何一项托管终止事由发生时,只要甲乙双方或单方按本协议第六条的约定提交了书面申请,无论是否存在甲方与乙方的争议(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具备申请条件、申请解除托管的金额、交易的实际履行情况、申请的方式等),丙方均按照相应申请对相应资金予以解除托管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六、托管终止条件1、 甲乙双方约定放款条件为:托管定金在符合下述第
项条件时丙方可解除托管将资金放给甲方(单选)(1) 甲方将该物业的房地产证原件交给配合甲乙双方过户的第三(含各类中介公司、经纪公司及担保公司)且该物业经查档确认产权清晰有效无抵押无查封状态;(2) 甲乙双方到国土产权部门办理递件过户手续并将递件回执交给丙方;(3) 丙方查询该物业处于抵押便不存在查封状态时(甲方需配合丙方办理查档手续,提交包括公证委托书在内的一切必要的文件)(4) 其它甲乙双方约定条件:托管交楼押金在甲乙双方已实际交楼结清相关欠费且向丙方提供双方签字的交楼确认书时丙方可解除托管将资金放给甲方。2、 甲乙双方同时到丙方共同提交已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书面文件并向丙方提交双方确认同意终止托管的书面申请。丙方按甲乙双方书面申请的要求将托管资金的全部或部分支付给甲方或乙方。3、 甲乙双方就二手房买卖合同发生争议要求丙方放款或不得放款时应向丙方发出书面申请,但丙方在收到书面申请前已按本协议约定办理了托管款项的支付或退还手续的,视为无效申请,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乙方均认定对方违约,分别向丙方书面申请放款或不得放款的,鉴于丙方不是裁决机构无法辩明违约责任的归属,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丙方有树依据法院或仲裁委的生效书判决书、裁决书或甲乙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来进行操作,在法院或仲裁委的生效判决书、裁决书或甲乙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形成并提交给丙方前,丙方有权不进行任何操作,甲乙双方均无异议,不得追究丙方的任何责任。4、 法定终止(1) 在托管资金被司法或行政等有关国家机关要求冻结的情况下,丙方按照该要求办理。冻结解除的,托管资金仍依照本协议予以托管处理。(2) 在托管资金被司法或行政或行政等有关国家机关要求划扣的情况下,丙方按照该要求办理,本协议项托管资金予以相应解除。(3) 其他依法应当终止的事由。5、 部分终止如果依照约定或法定事由,出现托管帐户项下托管资金部分解除托管的,对剩余款项的托管仍然依照本协议前述约定的或法定的终止事由由丙方予以处理。七、托管期间,丙方对资金托管不意味着丙方对应付款方的付款义务向另一方承担任何保证、担保、监督等责任。八、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单选):(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3)向深圳市
区人民法院起拆。甲方:
代理人:年
范文四:资金托管协议 ( 11:35:28)转载▼甲方:身份证号码:电话:乙方:身份证号码:电话:丙方:地址:电话:鉴于甲、乙双方已于
合同(合同编号:
),现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约定: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将上述合同项下的交易款项按以下约定的方式委托丙方进行托管:甲方自筹全额交易款项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作为托管资金委托丙方托管。二、在本协议签订当日,甲方须将托管资金存入丙方开立的下列账号中:户名:开户行:账号:三、甲乙双方授权丙方于托管资金存入当日即办理对应账户上的止付手续,并由丙方留存存折(单)原件。四、甲、乙双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直接以现金方式分别向丙方一次性支付托管手续费(大写
) 元(小写: 元)。计费标准为:按托管资金(小写)
元的 %计算托管手续费。托管期限:
。托管期满,丙方将托管款项支付给甲方,并不承担支付相应的银行利息。五、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待合同约定事项完成后,丙方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托管资金划转付款委托书》,并将托管资金划入乙方开立的下列指定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六、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若自愿中止合同或本协议的履行,应向丙方提交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解除合同通知书》,本协议中止,托管手续费不予退回。七、本协议涉及的条款并不构成丙方对甲乙双方确定的合同约定承诺。八、丙方的托管责任仅限于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对托管资金予以划付。丙方对甲、乙双方之间因合同关系而出现的任何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九、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若出现法院等有权机关对托管资金采取冻结、扣划等措施,丙方对此产生的任何后果不承担责任。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丙方根据《托管资金划转付款委托书》或《解除合同通知书》完成资金划转时止。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丙方:(签章)签署期:
签署地点:
范文五:编号:__________
甲方(卖出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入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监管方):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丙方受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委托提供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甲,乙,丙三方共同友好协商,就办理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买卖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产权号:______,交易价款为人民币_____(大写)
第二条 本协议所示资金监管期限从乙方第一笔监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之日起至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该房地产转移登记,甲方收到全额监管房款,乙方收到房地产权证之日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委托丙方监管购房款为
(1)一次性全额付清(2)全额分期付清 (3)首付款加贷款 (4)部分款:_________元
第四条 根据甲,乙双方相关协议,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分________次,将监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银行________银行_________支行帐号_________,具体付款方式,金额,期限如下: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后_________日第一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_________(大写)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后_________日第一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_________(大写)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后_________日第一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_________(大写)第五条 付款方式经三方协商,按下列第______款处理,甲乙双方所签订《买卖合同》之付款方式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一)丙方应在乙方全额监管房款划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且丙方收到《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收件收据》所示受理日期后第二十五日(如有退件,受理日期应从交易中心收到补件之日起计算),通知甲,乙双方双方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甲方全额监管房款及乙方产权证。(如遇双休日及国定假日顺延)
(二)甲,乙双方约定,上述监管房款中的部分款项作为交房尾款,具体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大写)。甲,乙双方办妥物业交接手续出具书面意见后,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
(三)甲,乙双方自办贷款,则本协议所示放款日期自乙方全额监管款项到帐后第二十五日(以银行到帐凭证所示日期为准)由监管方通知甲,乙双方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甲方全额监管房款及乙方产权证。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丙方按本协议约定书面通知甲,乙双方后,甲,乙双方应于收到通知十日内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监管房款及乙方产权证;如逾期不领,丙方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乙双方,通知发出七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无法同时至丙方处同时领取,丙方视作甲方或一方自动放弃权利,可向甲方或乙方单方发放监管房款或产权证。
第七条 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过程中,经房地产登记机关审核,因不符合产权登记条件而导致不能办理转让交易过户登记,不予登记书一经作出,丙方通知甲,乙双方,并于不予登记书作出拾日内向乙方退还已收房款,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八条 若甲乙双方于正式签订《买卖合同》前签订本协议,但因故终止该房地产交易,或由甲,乙双方所签《买卖合同》引起的纠纷造成交易登记终止。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九条 丙方实行房款监管后,不能对抗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对该房地产的查封或以其他形式的限制房地产权利的裁定,决定。如发生丙方所监管房款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因非为丙方原因而依法冻结造成丙方不能将监管房款交付甲方或乙方。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十条 丙方对房款的监管不意味着对乙方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对房地产交易的合法性,可行性以及其他与房地产买卖合同有关的任何问题均不承担任何责任。甲,乙双方在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过程中发生与本协议无关的任何争议均应由双方自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若因甲,乙双方原因导致监管方未能及时完成本协议委托事项,则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约定负相关违约责任。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十一条 因甲,乙双方不按本协议中规定的程序办理而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承担责任。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十二条 监管费用为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_________元,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如委托丙方办理贷款,产证等其他事宜,具体见附页。
第十四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并由乙方按协议约定将监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经甲方收到全额监管房款,乙方收到房地产权证后,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丙方(盖章):__________公司联系人(签字):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范文六:精选范文:资金监管委托协议(共2篇)编号:__________
甲方(卖出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入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监管方):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丙方受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委托提供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甲,乙,丙三方共同友好协商,就办理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买卖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产权号:______,交易价款为人民币_____(大写)
第二条 本协议所示资金监管期限从乙方第一笔监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之日起至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该房地产转移登记,甲方收到全额监管房款,乙方收到房地产权证之日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委托丙方监管购房款为
(1)一次性全额付清 (2)全额分期付清 (3)首付款加贷款 (4)部分款:_________元
第四条 根据甲,乙双方相关协议,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分________次,将监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银行________银行_________支行帐号_________,具体付款方式,金额,期限如下: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后_________日第一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_________(大写)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后_________日第一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_________(大写)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后_________日第一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_________(大写)
第五条 付款方式经三方协商,按下列第______款处理,甲乙双方所签订《买卖合同》之付款方式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一)丙方应在乙方全额监管房款划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且丙方收到《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收件收据》所示受理日期后第二十五日(如有退件,受理日期应从交易中心收到补件之日起计算),通知甲,乙双方双方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甲方全额监管房款及乙方产权证。(如遇双休日及国定假日顺延)
(二)甲,乙双方约定,上述监管房款中的部分款项作为交房尾款,具体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大写)。甲,乙双方办妥物业交接手续出具书面意见后,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
(三)甲,乙双方自办贷款,则本协议所示放款日期自乙方全额监管款项到帐后第二十五日(以银行到帐凭证所示日期为准)由监管方通知甲,乙双方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甲方全额监管房款及乙方产权证。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丙方按本协议约定书面通知甲,乙双方后,甲,乙双方应于收到通知十日内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监管房款及乙方产权证;如逾期不领,丙方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乙双方,通知发出七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无法同时至丙方处同时领取,丙方视作甲方或一方自动放弃权利,可向甲方或乙方单方发放监管房款或产权证。
第七条 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过程中,经房地产登记机关审核,因不符合产权登记条件而导致不能办理转让交易过户登记,不予登记书一经作出,丙方通知甲,乙双方,并于不予登记书作出拾日内向乙方退还已收房款,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八条 若甲乙双方于正式签订《买卖合同》前签订本协议,但因故终止该房地产交易,或由甲,乙双方所签《买卖合同》引起的纠纷造成交易登记终止。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第九条 丙方实行房款监管后,不能对抗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对该房地产的查封或以其他形式的限制房地产权利的裁定,决定。如发生丙方所监管房款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因非为丙方原因而依法冻结造成丙方不能将监管房款交付甲方或乙方。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十条 丙方对房款的监管不意味着对乙方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对房地产交易的合法性,可行性以及其他与房地产买卖合同有关的任何问题均不承担任何责任。甲,乙双方在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过程中发生与本协议无关的任何争议均应由双方自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若因甲,乙双方原因导致监管方未能及时完成本协议委托事项,则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约定负相关违约责任。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十一条 因甲,乙双方不按本协议中规定的程序办理而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承担责任。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十二条 监管费用为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_________元,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如委托丙方办理贷款,产证等其他事宜,具体见附页。
第十四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并由乙方按协议约定将监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经甲方收到全额监管房款,乙方收到房地产权证后,自行失效。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丙方(盖章):__________公司联系人(签字):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资金监管委托协议(共2篇)]篇一:资金监管委托协议[律师事务所]资金监管委托协议甲方:乙方:丙方(监管方): *******律师事务所为保证甲、乙双方交易资金安全,丙方受甲、乙双方共同委托提供交易资金监管服务。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友好协商,就办理资金监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完成协议约定事项(2)乙方确认后向丙方发生转账通知[资金监管委托协议(共2篇)]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篇二:资金监管协议范本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资金监管协议年
日甲方:乙方:丙方:联席会批准由乙方作为主体实施一方已按规定签订《
项目土地一级开(以下简称“项目委托与监管合同”),管合同约定订立资金监管协议。甲、乙、丙三监管资金的设立及管理使用达成如下协议。即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委托协议后一个月内,将监管资金全部存入专后,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由丙证明。管账户资金采取相关强制措施时,应当相关情况告知甲、乙双方。[资金监管委托协议(共2篇)]下页 项目经市土地储备级开发工作,甲乙双发委托与监管合同》 根据项目委托与监方经协商,就本项目总成本的
%,乙方应在签订监管用账户。 监管资金存入账户方出具的资金到账行政机关对监依法提出异议并将精选范文:资金监管委托协议(共2篇)编号:__________
甲方(卖出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入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监管方):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丙方受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委托提供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甲,乙,丙三方共同友好协商,就办理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买卖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产权号:______,交易价款为人民币_____(大写)
第二条 本协议所示资金监管期限从乙方第一笔监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之日起至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该房地产转移登记,甲方收到全额监管房款,乙方收到房地产权证之日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委托丙方监管购房款为
(1)一次性全额付清 (2)全额分期付清 (3)首付款加贷款 (4)部分款:_________元
第四条 根据甲,乙双方相关协议,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分________次,将监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银行________银行_________支行帐号_________,具体付款方式,金额,期限如下: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后_________日第一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_________(大写)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后_________日第一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_________(大写)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后_________日第一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_________(大写)
第五条 付款方式经三方协商,按下列第______款处理,甲乙双方所签订《买卖合同》之付款方式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一)丙方应在乙方全额监管房款划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且丙方收到《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收件收据》所示受理日期后第二十五日(如有退件,受理日期应从交易中心收到补件之日起计算),通知甲,乙双方双方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甲方全额监管房款及乙方产权证。(如遇双休日及国定假日顺延)
(二)甲,乙双方约定,上述监管房款中的部分款项作为交房尾款,具体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大写)。甲,乙双方办妥物业交接手续出具书面意见后,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
(三)甲,乙双方自办贷款,则本协议所示放款日期自乙方全额监管款项到帐后第二十五日(以银行到帐凭证所示日期为准)由监管方通知甲,乙双方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甲方全额监管房款及乙方产权证。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丙方按本协议约定书面通知甲,乙双方后,甲,乙双方应于收到通知十日内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监管房款及乙方产权证;如逾期不领,丙方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乙双方,通知发出七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无法同时至丙方处同时领取,丙方视作甲方或一方自动放弃权利,可向甲方或乙方单方发放监管房款或产权证。
第七条 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过程中,经房地产登记机关审核,因不符合产权登记条件而导致不能办理转让交易过户登记,不予登记书一经作出,丙方通知甲,乙双方,并于不予登记书作出拾日内向乙方退还已收房款,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八条 若甲乙双方于正式签订《买卖合同》前签订本协议,但因故终止该房地产交易,或由甲,乙双方所签《买卖合同》引起的纠纷造成交易登记终止。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第九条 丙方实行房款监管后,不能对抗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对该房地产的查封或以其他形式的限制房地产权利的裁定,决定。如发生丙方所监管房款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因非为丙方原因而依法冻结造成丙方不能将监管房款交付甲方或乙方。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十条 丙方对房款的监管不意味着对乙方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对房地产交易的合法性,可行性以及其他与房地产买卖合同有关的任何问题均不承担任何责任。甲,乙双方在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过程中发生与本协议无关的任何争议均应由双方自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若因甲,乙双方原因导致监管方未能及时完成本协议委托事项,则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约定负相关违约责任。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十一条 因甲,乙双方不按本协议中规定的程序办理而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承担责任。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十二条 监管费用为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_________元,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如委托丙方办理贷款,产证等其他事宜,具体见附页。
第十四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并由乙方按协议约定将监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经甲方收到全额监管房款,乙方收到房地产权证后,自行失效。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丙方(盖章):__________公司联系人(签字):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资金监管委托协议(共2篇)]篇一:资金监管委托协议[律师事务所]资金监管委托协议甲方:乙方:丙方(监管方): *******律师事务所为保证甲、乙双方交易资金安全,丙方受甲、乙双方共同委托提供交易资金监管服务。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友好协商,就办理资金监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完成协议约定事项(2)乙方确认后向丙方发生转账通知[资金监管委托协议(共2篇)]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篇二:资金监管协议范本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资金监管协议年
日甲方:乙方:丙方:联席会批准由乙方作为主体实施一方已按规定签订《
项目土地一级开(以下简称“项目委托与监管合同”),管合同约定订立资金监管协议。甲、乙、丙三监管资金的设立及管理使用达成如下协议。即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委托协议后一个月内,将监管资金全部存入专后,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由丙证明。管账户资金采取相关强制措施时,应当相关情况告知甲、乙双方。[资金监管委托协议(共2篇)]下页 项目经市土地储备级开发工作,甲乙双发委托与监管合同》 根据项目委托与监方经协商,就本项目总成本的
%,乙方应在签订监管用账户。 监管资金存入账户方出具的资金到账行政机关对监依法提出异议并将
范文七:附件四苏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货币资本金托管协议书(开发企业o银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制苏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货币资本金托管协议甲方(房地产开发企业):苏州理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资本金监管银行):江苏银行苏州平江支行为了促进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顺利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苏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货币资本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货币资本金管理办法)、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定的《苏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货币资本金托管协议书》,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现就房地产开发项目货币资本金托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概述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货币资本金监管银行。2.乙方系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银行的分支机构,按照《货币资本金管理办法》和《苏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货币资本金托管协议书》,监管本协议项下的货币资本金。 3.
为本协议所指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第二条
本协议项下的项目甲方拟投资项目情况如下: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项目总建筑面积应存入货币资本金(大写)
元人民币;公司地址
;法人代表联系电话传真;第三条
监管方式1.设置专户管理。乙方设立项目货币资本金专用帐户用于监管甲方项目货币资本金,每项目一个专户。专用帐户的资金应按国家规定计付存款利息。专用帐户的资金及产生的利息的所有权归甲方。项目货币资本金专用帐户只能按本协议约定办理转帐支付,不能办理现金提取手续。2.资金专项使用。项目货币资本金只能用于本协议第二条所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能用于其他支出。无论甲乙双方是否存在借贷关系或该贷款偿还期是否到期,乙方均不得将本协议项目下的项目货币资本金以任何方式冲抵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和债务。3.专项支付程序。甲方在申请支付项目货币资本金时,除提供银行结算规定的支付手续外,必须提供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货币资本金使用通知书》(原件)。否则,乙方拒绝办理支付。如甲方拖欠本协议所指项目民工工资或出现其它涉房纠纷,经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确认并出具《项目货币资本金使用通知书》(附公安司法机关处置手续),即使甲方没有提出支付申请和支付凭证,乙方仍有权从专用帐户扣划资金。扣划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第四条
托管程序和要求1.开立帐户。甲方凭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货币资本金存入通知书》(原件),并提供按人民银行要求的帐户开立手续后,向乙方申请开立项目货币资本金资金专用帐户,然后按《项目货币资本金存入通知书》(原件)确定的存入金额及时足额存入项目货币资本金。本协议项下的项目货币资本金专用帐户为:户名:帐号:2.甲方使用项目货币资本金时,应向乙方提供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货币资本金使用通知书》(原件),乙方进行审查,在支付凭证手续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及时(不超过2个工作日)按《项目货币资本金使用通知书》(原件)载明的支付金额办理支付。3.甲方因本协议约定项目转让等特殊原因需提前解控被监管的项目货币资本金或转换的,需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货币资本金使用通知书》(原件)到乙方办理项目货币资本金解控或转移手续。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项目货币资本金管理办法》及本协议要求,在乙方开立项目货币资本金专户,在专用帐户中存足相应的项目货币资本金。2.接受并配合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乙方对项目货币资本金的监督和管理;在提取项目货币资本金时,应提供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货币资本金使用通知书》(原件)。3.甲方发生法人登记变更、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事项时,应及时报告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乙方,并按相关管理规定办理被监管的项目货币资本金转移手续。4.甲方授权各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查询项目货币资本金帐户资金变化信息,并委托乙方办理相关手续。5.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办理项目货币资本金监管手续,否则乙方不得向甲方出具任何有关资本金监管手续(包括资本金存入证明等)。第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1.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货币资本金存入证明》,开立项目货币资本金监管专户,办理项目货币资本金存入手续。2.根据甲方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货币资本金使用通知书》(原件),办理项目货币资本金支付手续;3.在确认甲方申请支付项目资本金的手续符合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的要求,并在《项目货币资本金使用通知书》(原件)上加盖乙方审查人的印章后,办理项目货币资本金支付手续。甲方未提供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货币资本金使用通知书》(原件),乙方不得为甲方提出的支付申请手续加盖审查人印章,不得为甲方办理项目货币资本金的支付手续。4.遇到本项目因故转让、终止或其它变化时,乙方将根据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同意甲方提前支付、转让支付或停止支付本项目货币资本金相关证明文件,为甲方办理项目货币资本金转移手续。5.提供网上银行等手段,供甲方查询、打印项目货币资本金存入和支付信息。第七条
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提供项目货币资本金支付手续,乙方不办理支付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负。2.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办理支付手续,致使本协议项下的工程项目无法正常建设,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第八条
争议解决双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平等互利、互谅互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或由上级相关主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或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按下列第 项处理;1.向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
协议终止本协议项下工程项目在完成项目交付使用手续,项目环境、配套实施完成及工程款、民工工资结算完毕,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开具《货币资本金托管协议终止通知书》,本协议终止。本协议在履行期间确需提前终止的,甲方须提出申请,经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和完全相关手续后,方能终止本协议。第十条
甲、乙双方在协议有效期限内,共同自觉遵守本协议,不得单方终止本协议或违背本协议条款。第十一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三份。甲方(公章):房地产开发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年
日乙方(公章): 托管银行: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范文八:互联网金融资金托管服务协议合同签订地:上海
合同编号:
方:汇潮支付有限公司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879弄2号楼403室电
话:021-传
真:021-乙
址:联 系 人:
一麻袋账户:鉴于:甲方为乙方提供互联网金融资金托管平台服务。 乙方同意在其业务中使用甲方所提供互联网金融资金托管平台(以下简称“资金托管平台”)实现互联网借贷业务。现经双方磋商,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 定义1.互联网借贷平台:指个人借贷与网络借贷相结合的金融服务网站。本协议中指的是乙方运营的个人互联网借贷的服务网站。2.互联网金融资金托管平台:指由甲方开发具备知识产权的针对互联网借贷平台的整套资金管理平台。3.托管账户开户:是指投资人、借款人以实名制在互联网金融资金托管平台开立用于资金托管的账户。4.用户:是指在乙方平台注册并同时开通资金托管平台账户,进行投资或借款服务的个人或企业,包括投资人和借款人。5.充值:是指用户通过乙方平台向资金托管平台发送指令,以达到将自有资金划拨至资金托管平台账户的过程。6.投标:是指用户通过乙方平台发起的向借款人投资的行为,由乙方平台发送指令给资金托管平台将投资资金划拨至借款人资金托管账户。7.提现:是指用户在乙方平台发起提现申请,由乙方平台将指令发送至资金托管平台,完成资金从资金托管账户到银行账户的划拨。8.还款:是指借款人依据借款合同的时间要求归还指定金额给投资人的行为,由乙方平台发送还款指令给资金托管平台对借款人托管账户的资金向投资人资金托管账户划拨的过程。二、权利及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根据乙方传递过来的用户的身份信息对用户进行身份核验,验证用户身份信息的真实性与有效性。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用户身份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上述保证不实导致甲方遭受任何损失,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担。2.负责为乙方提供交易信息查询功能。3.甲方为乙方提供优质的7*24小时服务,乙方可随时通过客服热线与甲方联系,取得服务支持。4.甲方有权根据系统升级等需要暂时中止提供资金托管平台服务,应提前系统公示,并预告恢复日期。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对资金托管平台的功能和服务进行改动和升级,但对改进服务事项,应在甲方网站上提前公示。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中止资金托管服务、冻结托管资金或终止本协议;同时,甲方有权追偿因这些情形所导致的损失:(1)不诚信经营,盗窃、挪用用户资金或协助、虚拟借款人诈骗投资人资金等违法经营行为;(2)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行为;(3)身份证明、企业登记资料、行政许可证、业务范围等与实际不符或虚假的;(4)无理由拒绝通过甲方资金托管平台发生的正常成功交易;(5)乙方经营产生过多纠纷,甲方收到过多投诉,乙方不积极处理投诉,无法得到乙方的反馈;(6)根据甲方自身风控系统判断乙方交易存在重大风险;(7)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8)司法机关、金融监管机构、发卡行、中国银联出具的要求中止或终止对乙方的支付结算的书面通知;6.
因乙方的经营问题而导致甲方被银行、卡组织、政府主管部门处罚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7.乙方业务变更或终止未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联系无回应的情况下,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偿由此带来的损失。8.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或追索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的有关款项。9.甲方通过手机短信向用户发送开户成功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向用户发送资金解冻信息、自动投标成功信息及余额变动信息。10.甲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乙方投标资金冻结指令或乙方还款指令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执行乙方还款指令时,若投资人账户已销户的,甲方冻结借款人账户内相应还款款项。(1)投资人账户或借款人账户内余额资金不足;(2)投资人账户已销户或账户已处于冻结状态或借款人账户已处于冻结状态;(3)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甲方的情况。(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准确、实时地将用户发来的开户、充值、投标、放款、还款、提现等请求传递给资金托管平台,并将资金托管平台对该请求的应答及时、安全、保密地传递给用户。乙方对其平台中信息传递过程的安全、保密、真实和实时性负责,甲方仅依乙方平台发来的请求进行操作,若因乙方请求传递有误等原因导致相关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2.乙方不得采用技术手段或其它非法手段截获用户资金托管账号、交易密码等信息,乙方不得代用户进行充值、还款等操作。如乙方违反本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如因乙方违反本约定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3.乙方在网上发布的信息和从事的互联网借贷业务,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具备从事该业务所应具备的全部资质条件,依法办理了相应的行政许可手续及备案手续,承担与此相应的责任。4.乙方应对投资人、借款人的资信信用进行严格审核,若存在任何违法违规的交易,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乙方应严格控制用户的投资行为,如出现恶意套现等违法行为,甲方有权冻结相关资金。6.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基本信息、业务情况说明、经营状况及相关法律证明,并授权甲方因业务管理的需要,不时对乙方资信状况进行调查,不时地向相关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征信机构)了解乙方的资信信息、信用信息和信用评估信息等,乙方承担由于其所提供的资质材料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等情况而导致的经济和法律方面的责任。7.乙方应在其网站页面如实描述甲方资金托管业务,乙方须在其网站页面公示联系方式、业务模式及流程、互联网金融投资风险提示、企业信息等。8.乙方应妥善保管商户号及密码,此商户号及密码是乙方进入甲方提供的商户后台的唯一凭证,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将商户密码提供给包括自称是甲方工作人员在内的任何人,因乙方商户号和密码保管及使用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对于乙方商户号或密码遗失、泄露、被盗等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规定进行密码重置等操作。9.用户应妥善保管资金托管账号及密码,此资金托管账号及密码是用户进入甲方提供的用户后台的唯一凭证,用户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将资金托管账号密码提供给包括自称是甲方工作人员在内的任何人,因用户资金托管账号和密码保管及使用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由用户承担,对于用户资金托管账号或密码遗失、泄露、被盗等情况,用户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规定进行密码重置等操作。10.乙方只能将甲方提供资金托管平台用于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互联网借贷业务中。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服务直接或变相延伸至乙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此行为,或终止此协议,并有权追偿因乙方此行为给甲方所带来的损失11.乙方须在乙方平台的支付页面的显著位置嵌入甲方提供的LOGO 图形联接,及甲方提供的甲方网站上的用户帮助页面的链接12.乙方需提前终止本协议,停止使用互联网金融资金托管平台的,乙方须满足包括担不限于以下条件时,结清用户资金托管账户余额,关闭用户在甲方开立的资金托管账户。因乙方关闭用户的资金托管账户而产生任何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乙方应提前一个月在其网站进行公告;(2)乙方用户账户中无冻结资金;(3)乙方交易无调查单、无未解决的交易纠纷;(4)不存在其他影响用户资金结算,或将给甲方带来损失的事由。(三)在服务有效期内,若银行卡支付时发生技术性障碍,影响充值、提现,协议双方应积极合作,配合相关第三方(如银行、网关、电信等)查明原因,以求妥善处理。三、开通流程(一)甲方在收到乙方接入费后,开始为乙方提供资金托管平台系统对接、测试、上线等服务。(二)乙方必须及时提供联系方式、银行账户及用户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否则相关服务开通时间将相应推迟。(三)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用户信息开立用户的资金托管账户,用户通过甲方身份信息验证和银行卡信息验证后才可提现。乙方须保证提供的用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如因乙方保证不实导致甲方遭受任何损失,乙方应向甲方予以赔偿,甲方亦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四、服务费用、付款方式及合同期限(一)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1.乙方需按以下内容支付相关费用:(1)乙方需向甲方交纳的费用分为接入费、交易手续费、提现手续费和保证金;(2)乙方需交纳的接入费为人民币30000元,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元(保证金将充值进乙方的保证金账户);(3)甲方按照 0.3 %收取充值手续费,充值手续费从乙方的保证金账户中扣除;(4)甲方对用户收取
元/笔的提现手续费,提现手续费将在用户资金托管账户余额中扣除,余额不足将无法提现;(5)因资金托管账户余额不足,甲方未执行乙方提现、投标及还款指令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付款方式如下:接入费与保证金需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开户名:汇潮支付有限 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上海市普陀支行,银行账户:0000808), 甲方于收到上述费用后向乙方开具正式发票;本合同服务期结束后乙方继续使用甲 方服务的,视为自动续约一年,续约免接入费。(二)合同期限本协议约定服务期限为
日止。五、结算方式1.甲方以网上电子划款转账的方式,将相应的交易款扣除相应的手续费后,划转到乙方提供的指定的账号中。若乙方因各种原因变更帐号时,需及时向甲方提供带有公司印章的变更通知。因乙方账号变更但未及时通知甲方导致增加的额外成本或损失,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变更账号或指定收款单位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本协议所涉及的各种款项、费用的支付、流转、结算等均不再涉及利息。3.甲方按照每笔订单金额计算手续费,双方认可因小数点后两位进位而导致手续费存在微小误差。4.如用户或第三方对乙方运营的个人互联网借贷的服务网站上发生的一笔特定交易向甲方提出异议的,甲方将通知乙方进行说明,并有权根据自身判断对该笔款项推迟结算直至解决。如用户或第三方提出异议前该款项已经结算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结算款项中冻结相应款项进行处理。5.协议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存在大量用户纠纷或其他未结事项的,甲方将推迟余款的结算直至解决;其中因用户纠纷推迟结算的,纠纷解决完毕并经过30天无纠纷的,甲方即办理结算。6.若存在乙方应付而未付甲方款项的情形,结算款项可优先用于冲抵。六、风险提示(一)甲方为乙方提供开户、充值、投标、放款、还款、提现等服务,并不介入乙方的商业行为,不承担借款人违约带来的损失,对出借人不承担担保责任,对于个人互联网借贷业务中的一切投资风险不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应确保甲方不因乙方的商业行为承受声誉损失、债务、索赔等,若出现上述情形,乙方应自行承担责任、损失或风险。(二)因乙方与其用户发生纠纷,导致甲方遭受追索、诉讼、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进行解决或赔偿等。(三)鉴于目前网络支付技术及国内、国际电子商务环境均尚未成熟,其电子商务立法及信用体制还不完善,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作为商户在开展电子商务业务时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如:有些不法分子盗用他人银行卡通过网络进行活动,或持卡人拒绝付款等恶性支付事件等,会给商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七、保密条款双方在合作期内获得的信息及本合同内容均为保密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手续费和服务年费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结算方式、接口技术、安全协议及证书等,任何一方均应当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且仅为本合作之目的使用,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保密信息,否则视为违约;守约方除有权主张违约金及损失外还有权终止合同。本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八、特别约定1.乙方承诺在合作期内将优先使用甲方支付平台的服务。2.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甲方保留因银行或电信等部门对合同期内交易进行调单或债务人对合同期内交易拒付而向乙方追偿该金额的权利。九、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本合同及为本合同目的所签订的所有协议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3.后继立法除其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4.本合同及为本合同目的所签订的所有协议的争议均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其他1.本合同是双方合作的最终文件,未来双方签署的一切协议均为本合同的附件,不得与本协议冲突,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做出,否则不得对本协议进行更改。2.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汇潮支付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盖章:代表人:日期:代表人: 日期:
范文九:资金委托管理协议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贺 麟 (身份证:282178)协议目的:受托之资金是进行专项的国际货币投资,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在资金委托管理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信任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委托资金范围1、
委托资金管理项目及金额现甲方将下列项目及资金委托乙方进行资金管理;资金交易账号:账户资金金额:
(大写)2、 委托资金的合法性甲方保证其委托资金来源合法,且在法法律上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3、 委托资金的账户A. 对于委托资金,由甲方开设专用的理财交易账户,委托乙方进行管理。B. 在资金委托管理期间,甲方对委托资金账户,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实施以下操作:.办理转委托及撤销指定交易;.对账户进行交易。第二条:资金委托管理方式1、 资金委托管理的目的和原则资金委托管理的目的是通过专业投资、分散和减少风险、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2、 管理方式乙方在进行受托资金管理时,根据政策和市场状况,在具体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确定投资组合,并负责具体操作和风险控制。3、 外汇交易商:KVB昆仑国际4、 监管机构:ASIC、NXZ、FSPR、金融市场监管局、新西兰金融监管、加拿大金融监管、中国银监会。5、 委托方费用: A、资金管理费用:暂无B、提前赎回费用:本金3%第三条:委托计划与利益分配1、 保本,委托资金______个月。2、甲方委托资金管理的期限为
日。3、以甲方委托资金到账并正式交付乙方管理为正式起始日。4、在委托期间之内,表现费按以下比例进行分成:月纯赢利比率0——20%
不进行分成。20%≤月纯赢利比率
该月收取纯盈利的50%为表现费。在委托期间内,当纯盈利超过20%时,从次月起每月第一个交易日进行盈利部分分红结算,并确保在三个工作日内由甲方结算给乙方。次月纯盈利的基数将以该账户盈利结算分红后的委托金额为计算单位。5、在委托期间内,当甲方资金总额亏损超过40%时,甲方有停止帐户继续委托的权利,并按照本保本协议对乙方索要赔偿。第四条:委托资金的收回1. 委托期满后,甲方有权将委托资金和依协议应得的收益同时收回。2. 委托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将通知甲方前来办理资产和收益的结算手续。3. 甲乙双方完成结算后,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按原约定分配支付乙方相应金额,双方同时解除本次投资理财委托协议。甲乙双方另行约定是否续约。4. 甲乙双方除遇不可抗力,不得提前解除协议。5. 如果甲方或乙方非本协议规定的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协议,除非有重大的原因方可共同协商解除协议,如果甲方委托资金已有收益,则相互按原约定分配。第五条: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A. 甲方拥有委托资金的所有权利和取得约定的委托资产收益的权利。B. 在资金委托管理期间,甲方应支持乙方的操作策略。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A. 乙方到期将账户资金结算单送到甲方处。B. 乙方拥有取得约定收益的权利。C. 乙方在操作委托资金期间,若亏损额度超过计划金额,乙方应补足超过部分。第七条:违约责任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将由违约方承担,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八条:协议生效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手印并在甲方将资金按本协议规定的委托资金全额交由乙方管理时生效。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委托方签字及印鉴):
乙方(受托方签字及印鉴)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日期:
范文十:资金托管协议书托管方:
受托方:临沧市大理商会 姓
名:身份证号:地
址: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托管方与受托方共同发展壮大,现托管方与受托方欲就资金托管事宜,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第二章 托管方及托管资金第二条 同意向受托方托管资金人民币
万圆整);托管方托管的资金不低于一万元,不设上限,但必须是一万元的整数倍。第三章 托管方的权利第三条
托管方享有下列权利:(一)有权监督托管资金的用途;(二)可适时向受托方查询账目;(三)有权追加托管资金,并不受数额限制;如追加托管资金,则应当与受托方签订书面《资金托管协议》(四)每次结算前,托管方所获得的利息收益应当计入其原有的托管资金,托管方对新增的托管资金享有与原有托管资金同等的权利;(五)经受托方审核同意借款后,有权按照月利率2.5%支付相应利息;(六)结算时,在扣除受托方管理费用后,有权按照托管资金的比例获得相应收益;(七)经受托方同意,在本协议终止前可退回不超过70%的托管资金;(八)有权向受托方提出意见或建议。第四章 托管方的义务第四条
托管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应当于日前将托管资金交付受托方;(二)在向受托方借款时应当提供高于借款本金数额的财产担保,同时提供至少2名担保人;(三)未经受托方同意,不得退回任何托管资金;(四)托管方不得将受托方借给的资金转借给其他社会成员牟取私利;(五)在受托方合理履行托管义务期间,应当理解并支持受托方的各项决定。第五章 受托方的权利第五条
受托方享有下列权利:(一)接收托管方交付的托管资金;(二)有权委托商会成员对托管资金进行专门管理;(三)托管资金借给商会成员或其他社会成员,由受托方决定;除利息条件外,其他条件同等的情况下优先出借给商会成员;(四)托管资金借给商会成员时,有权要求其提供价值不低于借款本金120%的财产担保以及至少2名担保人,并可按照月利率2.5%收取相应利息;(五)托管资金借给其他社会成员时,有权要求其提供价值不低于借款本金150%的财产担保以及至少2名担保人,并可按照不低于月利率3%的标准收取相应利息;(六)结算时,有权收取全部托管资金所获收益0.5%的管理费用。第六章 受托方的义务第六条
受托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保管好托管人交付的托管资金;(二)受托方出借托管资金时,应当对借款人进行审查,并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以及至少2名担保人;(三)受托方出借资金时,应当按照托管方的托管资金(含新增的托管资金)比例进行出借;(四)每次结算前,应当将托管方的利息收益计入其原有的托管资金;(五)适时向托管方通报托管资金状况。第七章 收益的分配及损失的承担第七条
对于托管资金的运作,每年结算一次。第八条 托管资金产生收益时,首先由受托方按照收益的0.5%提取管理费用;剩余收益由托管方按照托管资金比例进行分配。第九条
托管方结算时获得的收益,可以领走,也可以作为新的托管资金托管给受托方。将收益托管给受托方的,应当签订书面《资金托管协议》。第十条 如受托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出借托管资金后无法回收,则受托方不承担责任,有关损失由托管方按照托管资金的比例承担;如受托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出借托管资金导致无法回收,或者因受托方管理不善等其他原因导致托管资金损失,受托方应当向托管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八章 违约责任第十一条
如托管方未如期向受托方交付托管资金,则受托方有权单方终止与该托管方的托管协议。第十二条
如托管方将受托方借给的资金转借给其他社会成员牟取私利,则应当向受托方承担所借资金的30%作为违约金。第十三条
除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外的其他违约情况,违约方除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外,还应当按照相应赔偿数额的30%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第九章 协议的变更或解除第十四条
本届商会会长、执行会长、理事换届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第十五条
本协议如需补充、变更或者提前终止,应经托管方与受托方协商一致后另行书面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第十章 不可抗力第十六条
托管方或受托方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当及时通知其他各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有关证明文件。第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第十七条
争议发生时,首先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则应当向临沧市境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章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第十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托管方与受托方另行协商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九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托管方及受托方各执一份,自托管方与受托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托管方:
受托方:临沧市大理商会
地址:临翔区海关小区18幢法定代表人:张若云执行会长:张政健电话:签订时间:2011年
日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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