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份额资产划转税务处理后是否会有税务风险

企业借款的税务处理及风险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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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借款的税务处理及风险点提示
——本文系辽宁地税肖宏伟老师原创
今年以来,肖宏伟处理的有关企业借款产生的税企争议越来越多,稽查因此而补税、调整的案例也时常见到。年终将至,每天都有基层税务机关或纳税人咨询关于借款如何处理的业务问题。总结一下有关稽查案例,结合近期问题解答,一并分析一下,供大家在所得税汇算时参考。
一、非金融企业关联方之间借款扣除限额如何确定?
实际操作:可以扣除的利息支出,一是要符合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二是要不超过规定比例准予扣除。即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2:1。如关联方拥有本企业100万元的股权,则向其借款超过200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能扣除。
二、关联方借款能够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利息支出是否可以全额扣除?
实际操作:不能全额扣除。
财税[:“一、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一)金融企业,为5:1;(二)其他企业,为2:1.
二、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说明了关联方借款一是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不能扣除;二是即使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也要不超过规定比例。
三、企业之间借款不支付利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关联关系?
个人观点:征管法和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都规定: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一)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
(三)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企业之间借款不支付利息,稽查一般可以认定为“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因为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在利益就是有关联关系。企业举证没有关联关系也很困难。
四,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借款,不支付利息,是否应该进行纳税调整?
个人观点:可以有条件地进行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的,其:“第三十条 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原则上不做转让定价调查、调整”。说明了可以不进行调整。指的是所得税可以有条件地不调整。
追加问题一:如何认定“没有直接或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
实际操作很难掌握。目前常见的做法是:如关联企业在一个省或市,一般不会调整所得税。而跨省的关联交易,因为影响本省的财政收入,或因无法认定是否影响收收入,一般主借出方都要被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调整所得税。
目前此项调整已经在一些省市陆续展开了。
最著名的案例是:广州国税局查办的:广州最大外资企业利息调整所得税案。最终由财政部裁决,以广州某跨国公司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共5.96亿元,并补缴企业所得税8149万元。而结束。
追加问题二:如果认定“没有直接或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是否就不用调整了?
实际操作:即使所得税不调整,其它税也可能调整。
征管法第三十六条:“企业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据此,不收取利息会被查补利息收入的营业税。
最近审理的几个房地产稽查案例出现了企业借出资金未收取利息,补营业税的问题。税款、滞纳金均已入库。?
五、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发生坏帐损失是否需要经法院判决负债方破产才能在税前扣除?
个人观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发生坏帐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曾规定:“关联企业之间的应收帐款,经法院判决负债方破产,破产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的负债部分,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应允许债权方企业作为坏帐损失在税前扣除”。
该文件已经作废。
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对关联企业的坏帐损失未特别说明,可以理解为与正常经营的坏帐损失一样处理。
六,企业向个人支付借款利息支出是否开具发票才能扣除?
:虽然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实际执行中无论是向关联自然人支付利息,还是向独立自然人支付利息,有关利息支出要想在税前扣除都必须取得合法的凭证依据。否则将被调整。依据是: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一)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国税函[号规定了自然人因贷款取得利息收入属于经营活动,应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依据上述税收政策和发票管理的规定,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利息支出要在税前扣除,应当向企业提供利息收入发票。
七,以支付咨询费的名义,开具咨询费发票顶替利息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实际操作:主要看咨询合同和内容是否合理?是否合法?这里用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税务稽查如认真对待,一般要调整所得税。
近期通报的一大连房地产案例,由于其支付的高于银行同期利息部分的贷款利息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于是签订了《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以咨询费发票顶替利息发票。这样,该房地产企业不仅可以顺理成章地进行税前扣除逃避缴纳企业所得税,投资公司又分散了高额贷款金额,规避了部分税收风险。以开具咨询费发票顶替利息支出,稽查结果是:该房地产企业最终弥补完当年的亏损后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23万元,罚款61.5万元。开具咨询费发票的企业也因为虚开发票受到了处罚。
八,企业向个人支付借款利息没有扣缴个人所得税如何处理?
实际操作:个人补税,处罚企业。
实例:广州市地税稽查局检查2009年8月检查两家房地产公司,由于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于是向股东个人借款以解燃眉之急,并根据协议向借款人支付了利息,但企业却未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广州地税稽查部门依据相关税法规定,追补个人所得税,并对企业未履行扣缴义务进行处罚,共计133.7万元。
九、企业因资金原因计提未实际支付的借款利息,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实际操作:《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准予扣除的利息支出要求实际发生,也即实际支付。
预提但未支付的利息费用,稽查将进行补税处理。
十:企业股东借款年末不归还,会有什么风险问题?
实际操作:企业股东借款年末不归还,将被补征20%的个人所得税。
依据就是:《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号规定:
“二、关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即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这个文件分布很多年了,但每年都有补税的稽查案例出现。
十一,企业用企业的资金借款给老板,以老板个人名义买车,计入到公司固定资产,如何处理?
实际操作:企业涉税问题:企业资金买车,不允许税前扣除;计入固定资产,其折旧也不允许扣除。
老板个人涉税问题:
一是要征收个人所得税:依据《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号规定:“一、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是确认车辆计入企业固定资产的行为是否视同销售,要征增值税。
十二:企业投资者因出资额不足而产生的借款利息支出能否在税前扣除?
实际操作:依据《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公司法规定首次缴付的实收资本,最低可以是注册资本的20%,其余可以在两年内缴足。因此出现了公司开始经营两年内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不一致的情况。
大连一家企业最先因此而补税。
新办企业要注意。对外借款包括金融企业和非金融企业。
十三:企业集团或其成员企业统一向金融机构借款分摊集团内部其他成员企业使用的,如何扣除?
实际操作:企业集团统借统还利息扣除问题一直存在争议,税务机关地区之间对此处理方法也不尽一致。因为31号文的支持,房地产企业集团或其成员企业统一向金融机构借款分摊集团内部其他成员企业使用的,借入方凡能出具从金融机构取得借款的证明文件,可以在使用借款的企业间合理的分摊利息费用,使用借款的企业分摊的合理利息准予在税前扣除。
参照总局这个精神,河北、辽宁、广西、天津等省份把此规定扩大到所有企业了,规定:“实行统贷统还办法的企业,集团公司与所属子公司应签订资金使用协议,子公司按照协议实际占用资金支付给集团公司的利息与集团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一致的部分,准予扣除。”
总局对此至今未提出异议。
总之,新税法下统借统贷资金利息是否可以税前扣除,还要以主管税务机关的解释为准,否则可能面临调整应纳税税所得额的风险。
十四,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及个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利率如何掌握?
个人观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关键问题是“金融企业同期同类”的不同理解。
现实中,“金融企业同期同类”普遍适用的是基准利率。非基准利率都是有特殊情况的,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款是否属于“同期同类”范围,争议很大。
实际操作中,如地方有规定,按地方规定处理。如地方没有规定,应按基准利率处理。
现有的地方规定:1、天津市国、地税、河北地税规定,只能在基准利率内扣除。
2、上海市税务局规定,在总局没有规定之前,实际发生的利息支出,只要不超过司法部门的上限,均可以扣除。
3、大连国、地税规定:如果该企业既向金融机构借款,也向非金融企业或个人借款,就按照该金融机构的利率,如果全部都是向非金融机构或个人借款,则按照基准利率扣除。
4、河南省地税局规定:按照该企业开户行的利率扣除。
十五,企业借款收取或不支付利息,税务机关如何对待?
实际操作:近年来税务稽查对企业借款不支付利息越来越警觉,几乎达到每户必查借款的地步。近期因此补税的企业增加很多。
主要依据:一是《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二是《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54条规定:“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融通资金所支付或收取的利息超过或者低于没有关联关系企业之间所能同意的数额,或者利率超过或低于同类业务的正常利率,税务机关可以调整其应纳税额。”
单位或个人不收取或支付利息导致不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行为是属于上述条款调整范围。
关联纳税人之间不按照独立纳税人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税务机关认定借贷双方存在关联关系非常容易,此涉税风险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大量存在。
借款是支付利息还是不支付利息都是问题。
最后的问题:
企业之间资金占用一定要用借款业务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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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财务报表作假会有什么后果
这个证书带你脱离食物链底层
薪资高、科目少、人才缺口大
有此证,升职加薪不是梦
你距离最高证书只有一指的距离
港中大-上国会强强联手
全球23强,免联考
以前只做账务会计,刚做上融资会计,发觉向人行提供财务资料水分真TND吓人,税务报表上亏损1000来万,人行报表非得搞成盈利,不知道这样做会不会犯法,构成骗贷什么的罪重不重了,另想知道做融资会计会不会有前途。
紧急求租,大家畅所欲言,我正在犹豫中,要是会犯重罪了我就赶紧卷铺盖走人了,不趟这浑水了,要是不怎么严重,那还是生计重要,就赌一把吧
这种事挺多的。不过你们两套表差的有点狠啊。法律责任静待达人解答。
砍头也不过碗大个伤口,想通了就会发现,能有多大风险?
银行发现你的税务报表,就说,那是骗税务用的,假的。你的才是真的。
税务发现你的银行报表,就说,那是骗银行用的,假的。你的才是真的。
:lol::lol::lol:
哈哈,前辈的水很深哟。
没有哪家公司向银行贷款不作假账的,银行也要做风险评估的。
还了钱,就没风险了,不还钱就会找责任
这个报表不是用审计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报告复印的吗?还要自己做?那金额不就是自己填,然后平衡下借贷?
版主犀利!
反正像我这种胆小怕事的会计而且还是女的,对这些违法违规的事还是挺感冒的,所以就老老实实的做个记账会计好了,最后天塌了还有财务经理和主管顶着呢.
的确是,哪个企业没有两套假账啊,如果没有怎么应付那些机关单位啊
报表是总账那边给你的,还是领导那边给你的,或者是事务所给你的?你只是发现了这个问题而已。你可以把这个可能的风险给领导们提出来,责任是他们的,跟你关系不大的
你是专做融资会计吗?
一般企业贷款的时候也就是让主办会计另编制一份财务报表,
有的银行还会主动帮企业编制.反正都知道是假的
我觉得3楼说的最经典!!!
以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是行为犯,处罚程序则根据损失后果而定。所以,不能一概说还上了就没事。 操作上一定要注意细节,兄弟也是律师,可电话咨询。
向不同的使用者提供不同的报表
很显然违反了《会计法》!
你说违法会有什么后果呢?
其实这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
关键看是否有人告发或是被财政机关查处
唉,没办法的事。了解企业,只要能还上钱就没关系。编时也要合理,别太天花乱坠的。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
  (二)私设会计帐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帐本位币的;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四十四条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四十五条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 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第四十七条 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贵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条规定,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同时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由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进行处罚。
还是不要想一些违法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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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专题一:取得发票税前扣除问题解答    取得异地商业发票如何鉴别真假?    企业取得境外票据是否应翻译成中文?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签章可否税前扣除?    销售软件开发系统应开具何种发票?    外包工程业务应收取何种发票?   ......
&&&&& 专题一:取得发票税前扣除问题解答
  &取得异地商业发票如何鉴别真假?
  &企业取得境外票据是否应翻译成中文?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签章可否税前扣除?
  &销售软件开发系统应开具何种发票?
  &外包工程业务应收取何种发票?
  &支付无法取得发票的赔偿金可否税前扣除?
  &发票换版后可否接受旧版发票作为扣除依据?
  &支付销售及设计费应取得何种发票?
  &企业自备食堂购菜费用如何列支?
  &邮政订阅收据可否作为发票在税前扣除?
  专题二:增值税优惠政策疑难问题解答
  &玉米棒加热后冷冻销售按何税率缴纳增值税?
  &购入软件产品著作权后销售能否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收购废铜含黄金部分能否免缴增值税?
  &农村电网维护费可否继续免征增值税?
  &销售橄榄油按何种税率缴纳增值税?
  &将生产酒精产生的蒸汽用于居民供热如何缴税?
  &氯化铵废料用于生产氮肥可否享受增值税优惠?
  &污泥烧砖可否享受增值税优惠?
  &收购非自产农产品按何税率计算进项税额?
  &提供集团内部报刊业务能否免缴增值税?
  权威回复:
  &代开的增值税发票是否加盖税务局发票专用章?
  &购买二手车缴纳增值税是否重复征税?
  &代缴的房产税可否在所得税前扣除?
  &出售未满使用年限的旧车如何财税处理?
  &支付职工集资款的利息如何缴税?
  &向困难职工捐助如何缴纳所得税?
  &发放独生子女费与托儿费是否缴税?
  &外地工程项目部如何办理外管证报验登记?
  &存货损失的确认审批需要报送哪些材料?
  &从两公司取得董事津贴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 && 咨询精选:
  &地方教育附加政策何时开始执行?
  &支付国外银行利息代缴的营业税是否计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外国演员境内代言的广告费如何缴税?
  &据实报销的通讯费补贴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费附加可否合并按2%缴纳?
  &企业可否因奖品上标明个人所得税自理而免责?
  &对外承包工程而出口的食品可否免税?
  &因改制发生股权转让如何缴税?
  &发放职工置装费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新办企业费用及无形资产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退休人员一次性独生子女补贴如何缴税?
  &中途改项的房产如何确认土地增值税扣除金额?
  &代扣代缴境外营业税是否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销售发票列支的租赁费可否税前扣除?
  &取暖费发放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支付给购房者的违约金能否税前扣除?
  &购入证券市场股票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企业能否从管理费用中补充工会经费?
  &总分公司之间提供劳务行为是否缴营业税?
  &用安全生产费购置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如何税前列支?
  &出售提前解除海关监管的进口免税设备可否抵扣增值税?
  &销售已作进项税转出的固定资产怎样缴税?
  &计提存货减值准备是否将抵扣的进项税转出?
  &出售旧设备如何填报增值税申报表?
  &银行短期理财的收益是否缴纳营业税?
  &转让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如何缴营业税?
  &贷款份额划转后是否会有税务风险?
  &物业公司代收取暖费如何缴纳营业税?
  &资金未到位可否享受原外资企业所得税优惠?
  &研发设备单台价值在30万以下如何税前扣除?
  &个人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可否全额扣除?
  &职工保险互助金可否在所得税前扣除?
  &午餐补助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时点如何确定?
  &无偿使用房产如何缴纳土地使用税?
  &地下建筑用地如何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国有企业转让土地如何缴税?
  &开关柜、变压器柜可否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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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票抬头开错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现阶段企业都执行哪些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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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企安置村民回迁房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计缴的财产保险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拆除部分房屋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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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告播放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自制机井向居民供水收取水费如何缴纳增值税?
  &新注册成立的投资公司何时开始税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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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先租后售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查事项的所得税处理私人贷款有风险吗?
来自妈妈帮社区:
肯定有风险啊,为啥不找银行呢
肯定有风险啊,为啥不找银行呢
就是现在找银行办不了,又急需用钱才想到这个办法的。
肯定有风险的呢,宝妈要谨慎啊
肯定有风险的呢,宝妈要谨慎啊
是我一个亲戚要贷,我帮她咨询一下,我个人也觉得有风险。
有吧 怎么不找正规的公司呢
需要的话我朋友是 给您介绍一下
我们也是正规借贷公司,一月两个点算很低了
是我一个亲戚要贷,我帮她咨询一下,我个人也觉得有风险。
骗人的,不要上当
现在哪来那么多黑社会啊,只不过借钱给你,你给利息,按时还完。如果不还的话你懂的,借谁钱不还不着急啊
一个月2个点的私人借贷已经很便宜了吧,据我所知都没这么便宜的。。
你是哪里的!我是银行专门做小额贷款的
你是哪里的!我是银行专门做小额贷款的
你好,你是办贷款的吗
有,我老公就搞过,当初他背着我借了高利贷,也就是无抵押的那种私人贷款,很黑也很吓人,我老公当初借的8000,结果一个月还了1万8,超过一个月一天是2000利息,2天00一直翻倍翻,而且上门要债会有上门费,别人不怕你不还,直接带几个黑涩会青年一起上门,上次把我吓死了,我还怀孕6个月了,我公公出去玩了,我和我婆婆在家,然后我出去叫我公公,结果一个男的就跟着我,非让把钱还掉,当时晚上9点来的,谁家成天放那么多现金呢,幸亏我婆婆为我准备一万现金准备生宝宝的,然后找亲戚借了8000,当时就把钱还了,还不能和哪些人凶哦,我婆婆说了很多好话,可是没用的,后来听我公公说他们好像还有刀,如果不还钱他们哪些人会把人带走还会动手哦,很吓人的,后来我老公一直不敢回,电话也不敢接,那是去年3月的事,不过现在好了没什么事了
有,我老公就搞过,当初他背着我借了高利贷,也就是无抵押的那种私人贷款,很黑也很吓人,我老公当初借的8000,结果一个月还了1万8,超过一个月一天是2000利息,2天00一直翻倍翻,而且上门要债会有上门费,别人不怕你不还,直接带几个黑涩会青年一起上门,上次把我吓死了,我还怀孕6个月了,我公公出去玩了,我和我婆婆在家,然后我出去叫我公公,结果一个男的就跟着我,非让把钱还掉,当时晚上9点来的,谁家成天放那么多现金呢,幸亏我婆婆为我准备一万现金准备生宝宝的,然后找亲戚借了8000,当时就把钱还了,还不能和哪些人凶哦,我婆婆说了很多好话,可是没用的,后来听我公公说他们好像还有刀,如果不还钱他们哪些人会把人带走还会动手哦,很吓人的,后来我老公一直不敢回,电话也不敢接,那是去年3月的事,不过现在好了没什么事了
嗯,都没事就好,也是,哪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哪,不能只图一时之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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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最后别私人贷款,很吓人,要就找银行办信用卡,这个比那个强点
你好,你是办贷款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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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没有什么抵押可以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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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私人贷款可以的,什么都不需要,只要身份证户口,或是结婚证就可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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