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与基金会审计可以使用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吗

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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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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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教育基金会
希望专审字[2017]第号
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基金会: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审计了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基金会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包括日资产负债表,2016年度的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日出具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报告文号为希望审字[2017]第100024号。
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基金会管理层编制了其2016年度工作报告。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基金会在2016年度工作报告中载明了如下信息(以下简称专项信息):
1.在“三(三)公益支出情况”中,载明了当年公益事业支出占上年度总收入的比例(或占上年末基金余额的比例)、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
2.在“三(四)大额捐赠收入情况”中,载明了当年累计捐赠超过基金会当年捐赠收入5%以上的捐赠单位或个人以及捐赠用途;
3.在“三(六)重大公益项目收支明细表”中,载明了基金会当年开展的重大公益项目的名称、收入、支出明细;
4.在“三(七)重大公益项目大额支付对象”中,载明了基金会当年开展的重大公益项目的名称、大额支付对象、支付金额、占公益总支出的比例以及用途;
5.在“三(十)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说明”中,载明了基金会当年的所有重要关联方、关联交易以及关联方往来的明细。
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真实、完整地编制上述专项信息是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基金会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专项信息是否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提出审核结论。
在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基金会2016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针对上述专项信息,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实施了询问、检查记录和文件、重新计算以及与我们审计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基金会2016年度财务报表时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基金会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提出审核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专项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编制。
本报告仅供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基金会向民政部门报送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湖南希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长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O一七年三月十三日关于开展基金会2015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基金会2015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湘民函〔2016〕15号
各市州民政局、各基金会:
  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和民政部《关于组织基金会报送2015年度工作报告和开展2015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将对基金会开展2015年度检查。现将年度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凡日前在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均须参加2015年度检查。
  二、年检的方式和程序
  (一)网上填报。参检基金会登陆中国社会组织网(http://www./index.html),在网页右侧的“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大厅”中找到基金会专栏,在“年检”中点击“网上填报”,进入后输入用户名(基金会全称)、密码(初始密码:),根据“填报指南”填写年度工作报告,并上传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的电子文档。
  (二)送检。网上填报后,点击“完成”和“提交”并打印纸质材料,与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一并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于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直接报送)。
  (三)审核。各级基金会登记机关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募捐条例》等有关规定,登陆www./shenpi网站(市州、县市区民政部门可向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查询年检审批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咨询系统使用方法,也可直接拨打网上填报操作咨询电话),进入审批系统审批,于日前对所属基金会作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年检结论,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送检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2015年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一式两份,网上填报后A4纸双面打印)。
  (二)具备相应资质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基金会年度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一式两份,须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三)有分支(代表)机构且有独立账号的,需提交分支(代表)机构2015年度工作报告和具备相应资质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一式两份,须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四)基金会党建情况统计表、基金会财务情况统计表、基金会参与精准扶贫及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情况统计表。
  四、年检结果的应用
  对连续两年不接受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基金会,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法予以撤销登记。日前未提交年检纸质材料或年检不合格(连续两年基本合格视为不合格)的基金会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年检“不合格”、“基本合格”或受到行政处罚的基金会不列入年度税前扣除资格公布名单,不能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和申报各类项目。
  五、其他事项
  (一)对基金会进行年度检查是登记管理机关应认真履行的职责和义务,按照分级登记,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本级基金会的年度检查工作,规范基金会行为。
  (二)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需按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金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通知》(湘财会〔2012〕6号)要求,选取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三)基金会不再申报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由省级财政、税务、民政部门确认公布享受资格的单位名单。
  联系人:鄂立辉 联系电话:8
  联系地址:长沙市东风路276号省民政厅二办楼707室,邮编:410003,邮箱:
  网上填报操作咨询: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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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基金会2016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内民政函[2017]15号
各盟市民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民政局,自治区各直属基金会: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基金会2016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民函〔2017〕25号)精神,现就做好基金会2016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有关规定,在日前登记成立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应当报送2016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在日前登记但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须《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参加年度检查,参检时间从日开始,5月31日结束。
  二、基金会须登陆中国社会组织网(于2月15日开通),在网页右侧的“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大厅”点击基金会入口,输入用户名、密码即可填写年度工作报告,并上传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电子文档,网上审核通过后,需下载《基金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见附件1),按照网上填报内容填写后打印成纸质文本,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打印一式三份,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与基金会登记证书原件、年度审计报告和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各一份),于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直接登记的基金会打印一式二份工作报告书,与基金会登记证书原件、年度审计报告和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各一份),于日前直接报送登记管理机关。
  三、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对照基金会提交的年度工作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开展年度检查工作。使用“业务办公平台”进行网上审批,登陆业务办公平台网址www./shenpi,输入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后,根据《操作手册》提示开展审核工作。操作中如有疑问,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或自治区民政厅基金会年检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年度检查结论要严格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四、开展年度检查是加强基金会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衡量基金会建设好坏的主要依据。各基金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填写《年度工作报告》一定要客观真实,所有栏目都要填报,不得弄虚作假或出现漏报、误报现象。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应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见附件2)要求出具。基金会2015年度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要附整改工作报告。年度检查结束后,登记管理机关将在相关媒体公布各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并通过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年检结论。
  登记管理机关在实施年度检查时,可以视情况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或者专项检查。民政厅将对所属基金会进行抽查审计或专项检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对逾期不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不参加年度检查的,将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基金会网上填报操作咨询电话:010-1  
  自治区民政厅基金会年检咨询电话:
  附件:1、基金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模版
2、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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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管理:内蒙古民政厅
地址:呼和浩特新华大街63号
邮编:01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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