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销售新规影响将带来哪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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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会早知道:汽车销售新规发布 有助促进汽车消费(股)
来源:金融界网站&&&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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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日前公布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出台的同时,废止了2005年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据商务部人士介绍,新规最大特点是从根本上打破了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体制,不再强制性要求品牌授权,实行授权和非授权两种模式并行。管理办法实施后,销售汽车就不再必须汽车品牌商授权,汽车超市、汽车卖场、汽车电商等将会成为新的汽车销售形式。从长期看,新规将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汽车消费。
  机构认为,在新的制度安排下,削弱了整车厂商的垄断权,加强了对经销商独立运营权的保护,对平行进口、售后服务和二手车的发展等多环节带来正面影响。
  汽车经销商概念股解析:
  亚夏汽车:亚夏汽车是实力雄厚的大型汽车经销商,开拓“汽车超市”等多元化经营模式,受益预期强烈,今日因此发力封上涨停板。
  庞大集团:斯巴鲁汽车经销商。
  广汇汽车: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是中国排名第一的乘用车销售商、中国最大的乘用车融资租赁提供商及中国汽车经销商中最大的二手车交易代理商,拥有行业领先的业务规模、突出的创新能力,是中国乘用车经销及服务行业中的领先企业。
  国机汽车:汽车批发及贸易服务、汽车零售、汽车后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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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最新文章汽车销售新规出台将改变汽车销售模式
19:00:00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4月14日电(记者于佳欣)商务部14日公布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相比原来的办法,新规改变了汽车销售模式,打破了品牌授权单一体制,将给我国汽车流通领域带来变革。
  办法出台的同时,废止了2005年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老办法对提高汽车营销和服务水平,规范汽车市场秩序起了积极作用,但确立的品牌授权销售单一体制影响了汽车市场活力和潜力的释放,亟须调整。
  据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副巡视员胡剑萍介绍,新规最大特点是从根本上打破了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体制,不再强制性要求品牌授权,实行授权和非授权两种模式并行。管理办法实施后,销售汽车就不再必须汽车品牌商授权,汽车超市、汽车卖场、汽车电商等将会成为新的汽车销售形式。
  根据新规,汽车销售将实现“三多模式”,即供应商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进行销售,经销商可以同时经营多个品牌产品、为多个品牌汽车提供售后服务,消费者可以从多种渠道购买汽车、享受服务。
  此外,新规也更加突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由于把供应商、经销商作为承担售后服务责任的双主体,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消费者能在购买汽车及售后服务中明白选择、自由消费、放心消费。
  “这是汽车流通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胡剑萍表示,新的销售体制有利于促进市场竞争、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激发市场活力、提升服务质量。
汽车市场;新规;汽车营销;品牌授权;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六大证据解释 为什么中国正崛起为汽车强国,提起“中国制造”的汽车,许多欧洲人会想到糟糕的碰撞测试结果及缺乏创新、复制西方品牌。几乎没有尽头的投资 中国汽车初创企业背后有来自其他行业的资金,目前的汽车业被看作是历史性的机遇。
中国汽车售后服务呈两极分化 SUV车型投诉量增速最快,日前,第六届中国汽车售后服务大会在京举行。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师建华分析指出,2017年中国汽车全年销量预计为2940万辆,同比增长5%;其中乘用车增速5.2%,销量2570万辆左右,商用车销量272万辆左右,同比增长2%。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最新统计数据,2017年1月,中国市场乘用车销售同比下降1.1%。以自主品牌为主力的新能源汽车1月份销量的增速下降,同样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对整个自主品牌汽车市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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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e634;点击排行汽车销售新规出台将带来哪些影响?
作者:于佳欣&&&&来源:工人日报&&&&&&&&&
商务部近日宣布了《汽车销售治理措施》,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这被称为汽车流通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它将对汽车销售方式、消费者权益、我国汽车消费市场带来哪些影响?记者进行了采访梳理。
汽车流通体系进入社会化生长阶段
一直以来,在品牌授权制度下,各汽车品牌企业在我国构建了以4S店为主体的汽车流通网络,自建自用是其主要特征。这曾经对提高汽车营销和服务水平,规范汽车市场秩序起了积极作用。
但随着生长,这一制度也袒露出诸多问题,好比,汽车供应商凭借“品牌授权”处于强势职位,授权经销商只能“忍气吞声”,肩负高额的4S店建设、经营等成本,最终将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国务院生长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任兴洲体现,新措施切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焦点精神,即让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将让汽车销售市场越发开放,也标志着我国汽车流通体系真正进入社会化生长阶段。
改变汽车销售模式
品牌授权的模式一直饱受诟病。新规最大特点之一从基础上打破了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体制。
“治理措施不再强制性要求品牌授权,实行授权和非授权两种模式并行,这就为打破品牌垄断、充实市场竞争、创新流通模式缔造了条件。”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副巡视员胡剑萍说。
也就是说,今后汽车超市、汽车卖场、汽车电商等也将会成为新的汽车销售形式。
胡剑萍指出,新规将让汽车销售实现“三多模式”,即供应商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进行销售,经销商可以同时经营多个品牌产物、为多个品牌汽车提供售后服务,消费者可以从多种渠道购置汽车、享受服务。
消费者将享受多样化购车服务
新规的另一大特点是体现了对消费者权益的掩护,尤其是选择权和知情权的掩护。
治理措施提出,国家勉励生长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勉励经销商开展多品牌经营,差异汽车品牌企业可以共建共享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
这意味着,消费者将凭据需要自由选择购置汽车的方式、选择服务网点。“不再需要凡事必去4S店,哪里方便、哪里实惠、哪里服务好就去哪里,这将从实质上使消费越发方便、越发实惠,消费体验将获得大幅提升。”商务部市场建设司政策随处长肖荣臣说。
更多释放三四线都市 汽车消费潜力
既然治理措施打破了品牌授权单一制,促进了市场充实竞争,那么它对活跃汽车消费市场有多大作用呢?
其实,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汽车生产国和消费市场,汽车产销量连续八年连任全球第一,汽车在消费中发挥了顶梁柱作用。2016年我国汽车产销划分完成2811.9万辆和2802.8万辆。新规的出台势必将给汽车消费带来久远影响。
胡剑萍体现,随着流通质量和效率提升,以及产物和服务供应进一步优化,“新的治理措施将成为引发汽车市场活力的一把钥匙。”
另一方面,销售多元化趋势生长,也会推动汽车流通网络向三四线都市和农村地域下沉,能够更好地满足城镇化生长需求,有效地释放这些地域的消费潜力。
(责任编辑:唐兰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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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车销新规,洗牌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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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在征求意见截止近一年后,终于在4月14日由商务部正式公布了,并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出台的同时,&2005年版《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将废止。新规改变了汽车销售模式,打破了品牌授权单一体制,这意味着,饱受诟病的4S店垄断格局将被打破,我国汽车流通领域将发生重大变革,未来汽车超市、汽车卖场、汽车电商等,将会成为新的汽车销售形式。那么,对于江西消费者来说,对于江西汽车消费市场而言,新规究竟将带来哪些影响呢?
&&&&汽车4S店
&&&&“品牌销售”改“销售”,销售形式多样化
&&&&一直以来,在品牌授权制度下,各汽车品牌企业在我国构建了以4S店为主体的汽车流通网络,自建自用是其主要特征。这曾经对提高汽车营销和服务水平,规范汽车市场秩序起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市场发展,这一制度也暴露出诸多问题。诸如,汽车供应商凭借“品牌授权”处于强势地位,授权经销商承担高额的4S店建设、经营等成本,最终将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此外,不少4S店陷入“一流设施,二流销售,三流服务”的状态,出现了汽车及零部件价格虚高、服务质量下降等问题,激起消费者诸多不满。
&&&&为改变这一现状,推进汽车流通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应运而生。新规让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将让汽车销售市场更加开放,也标志着我国汽车流通体系真正进入社会化发展阶段。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前身”是2005年出台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我国汽车进入家庭少说也有30年的历史了,实行了那么长时间的旧有的管理办法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目前快速的市场发展趋势。原来我们没有很多的品牌,普通的车型只有“富、桑、捷”老三样,加上当时及其小众的高级豪车,实行品牌授权售车是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但汽车进入家庭速度极快,老三样已经让出了大部分市场,新品牌汽车以及大量原来认为的豪华汽车品牌快速占领主要位置,汽车大批量进入家庭和现有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形成了尖锐矛盾,与此同时,互联网销售网络飞速发展,汽车在网上销售已经没有任何障碍,汽车的买方市场早已经形成,市场的发展倒逼管理办法必须做出适应市场的调整。
&&&&如今,从“品牌销售”改为“销售”,虽然仅删两字,却对中国汽车反垄断的推进起到重要作用。新规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从根本上打破了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体制。根据新规,销售汽车不再以获得品牌授权为前提,实行授权销售与非授权销售并行,推进多样化销售模式,经销商可以开展多品牌经营、不同汽车品牌企业可以共建共享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这就为打破品牌垄断、充分市场竞争、创新流通模式创造了条件。也就是说,今后汽车超市、汽车卖场、汽车电商等将成为新的汽车销售形式。同时,新规还有利于促进汽车流通全链条协同发展。新规鼓励销售和服务分离,有助于促进售后服务市场的竞争,提升售后服务的专业化、社会化水平。
&&&&二手车商
&&&&二手车市与4S店,将现新车二手车混合卖
&&&&从事二手车经营的孙先生在查看《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后认为:新规有四个亮点:1、明确了厂商之间的责权利益对等关系,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经销商的利益,不再是厂商独大;2、规范了经销商的行为,重点保护消费者的权益;3、明确了市场的监管主体,监管明确到各地商务主管部门;4、在汽车销售服务方面,国家鼓励节约共享,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建设。孙先生认为,《办法》实行了备案制,经销商可以不再受厂家的授权制约。此外,《办法》对于4S店建立了退出机制,也不鼓励4S店投资贪大求全。所以,4S店今后可以做一些单一的销售店,也可以卖别的产品,而不再是独家经营。
&&&&对于消费者保护方面,由于一些店不再受厂家授权制约,不能再捆绑销售保险、售后其它服务,也不能再销售没有手续的车辆,所以也会保护消费者权益。“车商在做库存融资的时候,很多车辆押着手续就卖出去了,造成了很多和消费者之间的争执,这一块儿今后也明确下来了。”孙先生表示,《办法》实施以后,市场上要发生一些变化,比如,市县和乡镇的综合式的销售展厅可能要大规模出现。他告诉,欧洲的一些多品牌的超市化的汽车卖场也许会在国内出现,另外可能会出现全国连锁经营的、有独特品牌的连锁店。
&&&&省城洪都大道一位合资品牌汽车经销商表示,在他眼中,《办法》对经销商利益的保护、重视消费者利益等方面都较明确,并表示,未来二手车线下实体店可能发生新车和二手车混合销售的情况。他认为,《办法》的影响可能会延伸到二手车领域。“4S店的日常运营不再受厂家的限制后,对于二手车方面可能也要有新的变化。也许会像新车一样统一展厅经营,出现多品牌经营等新的变化。当4S店开始根据市场行为进行自主判断后,发展前景就会好一些。”对于独立二手车经销商来说,受《办法》影响,今后二手车经销商可能把更多的新车放入二手车店中去卖,“现在已经有这样的趋势了。比如大搜车的弹个车业务等,新车和二手车之间的界限不再那么明显了,今后可能要融合在一起。”
&&&&持币购车者
&&&&依此《办法》,购车及售后选择更多了
&&&&新规的另一大特点是体现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尤其是选择权和知情权的保护。管理办法提出,国家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鼓励经销商开展多品牌经营,不同汽车品牌企业可以共建共享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同时明确,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这意味着,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自由选择购买汽车的方式、选择服务网点。不再需要凡事必去4S店,哪里方便、哪里实惠、哪里服务好就去哪里,这将从实质上使消费更加方便、更加实惠,消费体验将获得大幅提升。
&&&&此外,4S店对紧俏车型加价销售,几乎是各大汽车品牌抬升销售利润的惯用手段。今后,消费者将不用对此忍气吞声。管理办法把供应商、经销商作为承担售后服务责任的双主体,要求经销商明示产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善尽重要事项提醒义务,并要求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制度。这样一来,消费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将得到更大程度的保护。新规将让汽车销售实现“三多模式”,即供应商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进行销售,经销商可以同时经营多个品牌产品、为多个品牌汽车提供售后服务,消费者可以从多种渠道购买汽车、享受服务。
&&&&业内专家
&&&&新规对车商、消费者的利益保护很明确
&&&&业内专家表示,老办法对提高汽车营销和服务水平,规范汽车市场秩序起了积极作用,但确立的品牌授权销售单一体制影响了汽车市场活力和潜力的释放。而新规最大特点是从根本上打破了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体制,不再强制性要求品牌授权,实行授权和非授权两种模式并行。管理办法实施后,销售汽车就不再必须由汽车品牌商授权,汽车超市、汽车卖场、汽车电商等将会成为新的汽车销售形式。
&&&&根据新规,汽车销售将实现“三多模式”,即供应商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进行销售,经销商可以同时经营多个品牌产品、为多个品牌汽车提供售后服务,消费者可以从多种渠道购买汽车、享受服务。“这是汽车流通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新的销售体制有利于促进市场竞争、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激发市场活力、提升服务质量。
&&&&专家指出。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主要有两大方面,一是销售,二是售后;过去,卖车受到强势的汽车生产商的多方限制,比如品牌限制(每家车商只能卖一个品牌汽车,零配件必须专营)、地域限制(根据城市进行划定,乙地不能到甲地买车,)、地域限制导致价格限制(各地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分别定价而不是市场定价),与之对应,售后服务也是画地为牢,&实行品牌专营,零配件供应也是汽车品牌越高级专营程度越高。由于形成垄断地位,很多汽车零配件价格高得离谱,形成畸形的“零整比”局面。这些政策限制逐渐形成了众多的利益集团。总的来说,新旧管理办法的根本区别是:从限制到自由;从捆绑到松绑;从单一品牌经营到集约化经营,&这里取消的限制看似是对经销商的松绑,实际上,消费者在高度市场化中更会得到更大的实惠。(本报记者&吕宙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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