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租房农村无低保证明范文怎么办

海南省澄迈县专栏
索&&引&&号:15-07902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机构:澄迈县金江镇
组配分类:社会保险
名&&&&&&&&称:关于申请2015年廉租房的通告
文&&&&&&&&号:无
发文日期:
主&题&词:
&&&&&&&&&&字体大小[
&& &为解决我县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经县人民政府决定,2015年度公租房(廉租房)申请开始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公租房(廉租房)的条件
(一)、具有本镇非农业常住户口城镇居民。
(二)、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年本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已接受民政部门确认认为低保对象家庭。
(三)、家庭住房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
&&&1、家庭人均住房套内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以下的;
&&&2、现居住房屋经鉴定属危房(含居住自有危房、租住国家直管公房、租住所处单位住房);
&&&3、没有住房的。
二、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
&&&1、按要求填写的《申请表》(需所在居委会做意见盖章)。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复印件(并复印户主首页)。
&&&4、婚姻证明材料。
&&&5、申请人二寸近期彩色免冠半身像两张。
&&&6、现住房情况证明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①、租房的要提供租屋合同、房屋产权证明;
&&&&&&&②、公产房的要提供单位的房屋产权证明;
&&&&&&&③、借住的需居委会证明。
&&7、申请家庭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①、属低保的到县民政部门出具低保证明。
&&&&&&②、属低收入的到县民政部门出具低收入证明。
&&8、家庭中有行动不便的高龄老人、高度残疾人的、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
&&9、县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申请、审批程序&&&&&&&&&
&&&&(一)申请人到金江镇统计办公室领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审批表》,如实逐项填写,并于日前将所需材料一并交到金江镇统计办公室;
(二)日至日,完成入户调查及材料审查工作;
(三)日,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户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将无异议的申请户材料移交县民政局及县房管局进行复审。
报名地点:金江镇人民政府统计办公室,联系电话:。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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