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企业风险的特征包括一般具有哪些风险特征

 上传我的文档
 下载
 收藏
做最精彩的文档分享者!PDF文档需要专门的软件才能打开
 下载此文档
正在努力加载中...
如何防范企业虚开的增值税发票的涉税风险
下载积分:1500
内容提示:如何防范企业虚开的增值税发票的涉税风险
文档格式:DOC|
浏览次数:21|
上传日期: 07:05:19|
文档星级: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
 1500 积分
下载此文档
该用户还上传了这些文档
如何防范企业虚开的增值税发票的涉税风险
官方公共微信账号(邮箱/学号/手机号)
主要对企业虚开收入证明存在的风险做了一下总结。
本文是对话题:
的摘抄和点评
  我在成都的一家国有企业工作,公司有400余名员工,去年因为房市行情,许多同事都赶着买了房。因为买房、买车之类都需要开收入证明,当时出于帮助员工实现心愿的考虑,总经理让我们做了一个关于虚开收入证明的内部规定,让员工写申请,说明是因为自己的原因要求公司虚开收入证明及社保证明,并申明不得因此主张任何法律权益。  这项内部规定出台以后,一直实行到现在,目前还没有出过什么问题,但我心里总是有些忐忑,不知道这项规定的效用能有几成,是否需要改进,如开证明时让员工提供购房、购车相关合同等。  请大家教我,怎么样既帮助了员工,又保证公司没有好心办坏事。
针对此案例,首先了解虚假证明对企业及个人存在哪些风险:
虚开收入证明,企业存在哪些风险?
1、信用危机,易上“黑名单”,难贷难融资
公司出具的证明确实夸大了员工的真实收入、或为非本公司员工出具收入证明的话,从某种程度上讲有违民法诚信原则。同时,公司出具虚假收入证明的行为,也不排除“恶意串谋”的嫌疑,因为公司出具虚假证明在主观上是明知或者故意的,侵害了银行的利益,有可能构成侵权,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样做也给公司自身带来了潜在的信用危机。一些银行内部的合规经营手册都规定:对于出具虚假收入证明并已被查实的公司,本行不得再采信其证明。如果公司进了银行的“黑名单”,对于公司以后的项目贷款和融资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2、开具虚假证明,可引发劳动纠纷
单位一时为方便员工开具“虚假证明”可能成为被反咬的“铁证”。这样的事情在现实中也并不鲜见,公司为方便员工开具虚假收入或误工或社保等证明的,最后反被员工告到仲裁、法院索要工资差额、双倍工资,补缴社保公积金等的劳动纠纷,这时企业很被动,自己给自己挖个坑最后还是自己跳。在劳动纠纷案件中,收入证明或社保等有效证明也被视为劳动关系认定的有力证据之一。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3、虚开证明,或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单位存在上述行为的,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负责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虚假证明,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
私企也好国企也罢,虚假证明一旦闹出事端,会给企业带来不好的影响,不光信誉受损,企业形象也受损。
段结:再者如果员工辞职离开公司,员工之前买房买车或贷款后,卖方或银行找不到人,那么公司之前开具加盖公章的哪些虚假证明就真是“拿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自食其果”,所以,这种事情一定要谨慎。
虚开证明,个人存在哪些风险?
1、长期背负沉重还款压力,生活质量也下降
虚开个人收入证明,虽然缓解了一时买房所需贷款,但是每月工资的一大半都给银行还款了,自己口袋所剩无几。面对这样的情况必须保证每月正常收入,不敢随意辞职、不能经常聚会、不能出去旅游、逛街不能嗨Shopping、不能生病,更不能失业,每天都是勒紧裤腰带过日子,生活工作压力下,房贷压力下,身心均疲惫,生活质量也直线下降。
2、如被发现作假,个人的信用度受影响
银行有自己的保护措施,对于客户信息的真实性要求很高,在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收入证明作假,不但影响个人贷款业务的正常进行,可能以后其他业务也会受限,被列入不诚信客户,那个人的信用度将受很大的影响。如果购房者无法按期付房款,将导致对开发商的违约,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并且从现实角度,如果这时购房者提出退房,有可能在首付款的索回过程中遭遇困难,维权之路不易啊。
3、容易出现逾期还款的情况,还有失去房屋的危险以及违约情况的出现
俗话说“人算不如天算”“计划赶不上变化”。虚假收入证明都会扩大实际收入情况,风险大,自身抗风险能力弱小,如遇变故,很容易出现逾期还款,超过还款期限的未能还款的行为会被银行记录在案,严重者还可能被银行起诉,其房屋或小车等被拍卖,如果联系不到本人及亲属的,那么虚开收入证明单位可能也会被起诉对象,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从上述分析可见,企业给员工开具虚假证明是损人不利己的行为:
1、实事求是
单位为员工开具收入等证明一定要客观真实,切勿弄虚作假。比如:员工要办理信用卡需要开具收入证明,那么收入证明上面抬头必须有清晰明确的办理信用卡银行全名,须注明此收入证明的真实用途是用来做什么用,如有必要可在上面加盖“复印无效”章。那么员工买房也好买车也好,这些证明上面也都要有明确的卖方单位名称及证明真实用途。
2、做好备案工作
对于凡是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或法人章或其他章的都最好有用章使用登记记录并复印留存一份。备案册上明确哪个部门,某某,何年何月何日,用何章,用途是做什么等,最后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3、规章制度明确责任
对于各领导各部门各职员随意乱开虚假证明的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及后果要明确。
小结:单位为员工开具收入、社保或误工等证明一定要客观真实,以免日后惹祸上身。 案例中提到“员工要求开虚假证明的要写申请,也不得主张任何权益”,开具虚假证明本身就是存在问题的,一旦出事,这样的申请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企业也就成为“同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也是要承担责任的。
以前这样的事情在工作中常见,经常有员工需要买车、买房、办信用卡需要公司开具收入证明的,财务总监是严格把关,收入证明信息要明确,并且收入数据必须真实,多一分钱,都不会给盖章。
SOLOMILE这篇文章分析的很清晰,很透彻。
虚开收入证明,对企业存在风险:
1.公司虚开收入证明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明知故犯,会被背上“恶意串谋”的嫌疑,侵害了银行的利益,有可能构成侵权,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会给公司带来潜在的信用危机,会被银行拉进“黑名单”对公司以后的贷款和融资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2.公司为员工开虚假收入证明,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可能会成为被反咬的“铁证”,最后被员工告到仲裁,法院索要工资差额,双倍工资,补缴社保等等劳动纠纷,这时企业就会很被动,因为在劳动纠纷案中,收入证明和社保等有效证明也被视为劳动关系认定的有力证据之一,到时候公司就会懊恼自己给自己挖个坑,最后是自己往里跳。
3.开虚假收入证明,或承担法律责任,
4.虚假证明,闹出事会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
从事多年人事行政工作,感觉这个网站很专业,让我学习了很多东西,希望在这里能够认识更多从事人力资源专业的人士。
专家最新作品
胡言非语胡浩
自在如风李娟
夏研的秋天SS你现在的位置:> >
浅谈建筑企业税收风险管理
会计城 | 日
来源 : 网络
作者:王子谭&朱海林&楼永康
一、建筑企业的主要涉税风险
1.收入不能准确核算。建筑业的工期、结账期跨度长,为逃税收入的申报与实际已完工或部分完工的收入有较大出入,更有部分企业通过完工工程款挂往来款、有意隐瞒开票收入等方法来少缴所得税税款。
2.成本核算问题较多。一是成本核算不规范。建筑企业的工程基本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工程&人、财、物&全部由项目经理支配,项目经理领款后使用情况没有合法凭证记载反映,导致建筑企业成本核算失真,&尤 其对于分包、转包工程,各个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及结转不够规范,没有与收入相配比,虚增成本时有发生。二是人员工资难以确定。人员工资在建筑企业成本中占 比较大,工人工资一般是由项目经理签字代领后分发给工人,且都是现金支出,常常出现虚增人员工资少交所得税的现象。更有甚者,有的企业实际是纯粹的劳务开 票企业,这些单位根据需票方要求的开票金额加上管理费后开具发票,虚增了需票方的成本。
3.发票使用上问题较多。建筑企业在成本、费用列支中假票、代开、虚开票现象比较严重,由于建筑业企业采购的主要建材,如黄沙、石料、砖块、防水材料、模板等,其材料性质以及供货来源渠道比较特殊,有些无法取得发票,有些发票真伪难以识别、虚开可能性较大。
二、建筑企业风险特征指标
1.建筑企业所得税税负率低于预警率
指标公式:建筑企业税负率=实际应纳所得税额/营业收入,税负率﹤0.8%。风险值:3分
2.建筑企业地税营业税收入大于所得税年度申报营业收入
指标公式:地税收入大于&所得税申报收入。风险值:1分
3.毛利率低于行业预警值
指标公式: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毛利率预警值
房屋建筑业
土木工程建筑业
建筑安装业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参照全省平均指标)
风险值:2分。
4.费用率高于行业均值40%
指标公式:费用率=(三项费用)/营业收入*100
费用率行业均值
房屋建筑业
土木工程建筑业
建筑安装业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参照全省平均指标)
风险值:1分。
5.建筑企业工资薪金支出占建造合同成本比例高于或低于行业均值上下30%
指标公式:工资支出合同占比=工资薪金支出/建造合同成本*100,高于或低于行业均值上下30%为异常。风险值:1分。
工资薪金支出/建造合同成本*100&(行业均值)
房屋建筑业
土木工程建筑业
建筑安装业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6.建筑企业地税个人所得税申报收入计税依据和国税所得税年度申报的工资总额差异
指标公式:&国税所得税年度申报的工资总额大于地税个人所得税申报计税依据。风险值:1分。
7.其他应付款流动负债占比和其他应付款收入高于系统均值30%
指标公式:&表中其他应付款流动负债占比和其他应付款收入占比全省和全市的均值在30%&,高于均值30%,即比例超过50%&为异常。风险值:1分。
三、建筑企业的管理及应对建议
(一)管理建议
1.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对建筑企业管理。规范收入成本核算、规范合同等基础资料登记、保管、归档、备查、规范人工费用的管理、规范企业资产的管理、规范总分机构和跨地区工程作业管理、规范发票管理,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建筑企业涉税风险。
2.加 强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管理。对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能正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真实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建筑企业,实行查账征收。对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 不能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建筑企业,一律实行核定征收。包括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和核定应纳税额征收两种方式。应税所得率在8%&20%的幅度标准内核定。
3.重 视第三方信息的取得和应用。每个纳税年度至少一次向地税部门采集建筑企业的营业税申报数据信息、个人所得税申报数据信息、地税项目办开票信息、建筑企业到 地税部门申请开具《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信息;和财政部门、政府交易中心、交通、建设等相关部门获取相关第三方信息并核实比对应用等。
4.实施警戒线管理。按照市局要求,对年度税负低于警戒线的企业发出《纳税提醒函》,在纳税人纳税提醒反馈后无正当理由仍未纳税调整或纳税调整后仍在警戒线以下的,必须纳入纳税评估;发现有应移送稽查的还要按规定移送稽查。
(二)评估应对建议
按照前期分析的风险特征,有针对性地实施评估,提高应对效率。
1.核查应税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一是是否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转工程收入。二是是否将工程结算收入或工程结算差价收入、合同外工程变更收入挂往来账,少计应税所得额。
2.核查税前扣除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一是重点看各类成本费用的支付凭证是否合法、真实、有效,是否有无虚假购进、虚列材料、成本的情况。二是看施工工程形象进度(或称&工程计价报量&),核实其是否按照权责发生原则、相关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按项目、分年度归集收入、成本、费用。三是核对工资,是否符合工资列支规定,对转包的工程,应由承包方开具工程发票结算,严禁虚列工资清单。
3.关 注经营特点。对于大型建筑企业,应重点核实有无小型建筑企业挂靠,如有则应进一步核实其财务核算方式等相关事宜,管理费收入是否入账,有无将转包企业的材 料等费用重复报销,是否存在税款流失;对于小型建筑企业,应重点核实其是否通过缴纳管理费等方式挂靠资质较高的建筑企业来承揽工程,如有则应重点核实其是 否通过缴纳管理费等方式挂靠资质较高的建筑企业来承揽工程,如有则应重点核实其工程施工收入、成本是否通过挂靠企业核算,对在项目办开票的收入,有无不列 或少列账。
[获取更多干货,请关注会计部落微信公众号]
你可能对以下内容感兴趣:营改增咨询公司《发票是否具有虚开风险》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营改增咨询公司《发票是否具有虚开风险》
上传于|0|0|文档简介
&&中国“财师汇”营改增咨询公司,营改增培训机构,营改增培训公司,营改增培训班《发票是否具有虚开风险》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0下载券
想免费下载更多文档?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如何防范企业虚开的增值税发票的涉税风险?
我的图书馆
如何防范企业虚开的增值税发票的涉税风险?
在进入主题之前先让我们了解下企业如果获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的对待吧,下面就由为大家做出解答:
  企业如果获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2000)187号文《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的交易,销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专用发票,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及税额等全部内容与实际相符,且没有证据表明购货方知道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对购货方不以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论处。但应按有关规定不予抵扣进项税款或者不予出口退税;购货方已经抵扣的进项税款或者取得的出口退税,应依法追缴。”
  因此,纳税人即使是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要补缴有关税款。销售货物要依照法定的税率计算增值税,而取得的进项税金却不能抵扣,其负担是相当沉重的,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
  由于意外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纳税人深感无奈。众多纳税人认为,他们是被动接受发票,对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缺乏鉴别能力和技术手段,遇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自认倒霉。但是,纳税人如果能够积极主动、有所作为,采取一些有效的防范措施,还是可以尽量减少其中相应的风险:
  1、提高防范意识,尽力防止取得虚开发票
  一些纳税人在购买货物时,掉以轻心,认为只要对方给货、给票,我就付款,拿着专用发票回去就可以抵扣税款,这样就算是达到了自己的目的。不关心货物来源、不关心发票来源、不关心货款的去向,这是对国家、对自己都不负责任的态度。思想上的麻痹,很可能给虚开发票提供可乘之机。一旦取得虚开发票,受损失的当然是自己。因此,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时,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从思想上要重视虚开发票问题,积极主动地采取一些必要措施,有意识地审查取得发票的性质。
  2、对供货单位应当做必要的考察
  主要是要考察供货单位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生产能力、企业资质、货物的所有权等,对供货企业要有一个总体的评价,一旦发现供货企业提供的货物有异常情况,就应当引起警惕,有必要进行进一步的追查,要求供货企业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对有重大疑点的货物,尽量不要购进。例如:通过考察发现,企业本身就是小规模纳税人的资格,而该企业却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企业提供的货物不属于其经营范围之内;或者是供货的数量远远超出其生产经营能力,这些都属于异常情况,有必要进一步调查落实。
  一些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时,往往都是通过双方的业务员进行单线联系,缺乏对供货方进行必要的考察,不了解供货方企业的实际情况,很容易给虚开发票提供可乘之机。
  3、尽量通过银行账户划拨货款
  一些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时,经常使用现金进行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种付款方式有可能会造成开票是A企业,而实际收款却是B企业,即使是虚开发票也很难发现。因此,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时,要尽量通过银行账户将货款划拨到供货企业的银行账户内,在这个过程中,纳税人可以再次对购进业务进行监督、审查,如果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与发票上注明的信息不符,就应当引起警惕,暂缓付款,先做进一步的审查。
  4、要求开票方提供有关资料,落实其中内容的一致性和合法性
  这个过程中,纳税人要把供货企业的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表、发票领购簿、开具的发票、出库单、提供的收款银行账户、入库的账簿、凭证等资料,综合起来进行比对,查看其中的企业名称是否一致、手续是否齐全、审批是否合法、是否是本单位领购的发票、是否是本单位购进或生产的货物等。
  5、有疑点的发票,须及时向税务机关求助查证
  纳税人如果对取得的发票存在疑点,应当暂缓抵扣有关进项税金,首先要通过自己的调查,落实发票的性质;而对有些问题,鉴于纳税人缺乏相应的技术和手段,无法进行深层次的调查,此时,纳税人可以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求助、查证,税务机关可以利用金税工程系统中的协查系统,向供货方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发送协查函,请对方税务机关进行调查,落实发票的性质、来源和业务的真实性。
 对存在疑点的发票,一定要暂缓付款和暂缓申报抵扣其中的进项税金,待查证落实后再作处理。尤其是对大额购进货物,或者是长期供货的单位,更应当作重点审查,因为对大额购进货物如果不做审查,一旦出现虚开发票问题,将会造成很大的损失;而对长期供货的单位如果不作审查,一旦出现虚开发票问题,很可能会逐渐累积成重大问题。
  纳税人只要能够在思想上对虚开发票提高防范意识,在具体购进货物的过程中,不怕麻烦,多做一些细致的工作,是完全可以杜绝取得虚开发票、规避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涉税风险,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TA的最新馆藏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大企业税收风险特征表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