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投标用谁的资质,需要同时满足生产商注册资金要求吗

2017年新建川南城际铁路内自泸线CN4、CN5标段自购物资招标公告_乐收 >
> 详细信息2017年新建川南城际铁路内自泸线CN4、CN5标段自购物资招标公告 发布于: 11:00:262017年新建川南城际铁路内自泸线CN4、CN5标段自购物资招标公告
四川&& 招标编号:SRBG-AVIC-2017-01&开标时间:&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资金来源: 其它&& 新建川南城际铁路内自泸线CN4、CN5标段自购物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SRBG-AVIC-2017-011.招标条件及招标依据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建川南城际铁路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四川省人民政府以(铁总计统函〔号)联合批复了项目建议书,日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四川省人民政府以(铁总计统函〔号)联合批复了关于新建川南城际铁路内江至自贡至泸州线可行性研究报告,内江至自贡至泸州线站前工程初步设计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四川省人民政府以(铁总鉴函〔号)联合批复。建设资金来自四川铁投出资35%、自贡市出资22%、泸州市出资16%、内江市出资15%、宜宾市出资12%。
受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川南城际铁路CN4、CN5标段施工所需钢材、钢绞线、水泥、粉煤灰等物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1.2招标依据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1.2.3《评标委员 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1.2.4《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27号令);1.2.5《川南公司物资管理办法》(试行)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川南城际铁路内江至自贡至泸州线位于四川省南部地区,北 起内江市成渝客专内江北 站,向南经白马、凌家后进入自贡境内,再经大安、自贡市区沿滩区、富顺县进入泸州境内,尔后线路南行经泸县止于泸州市。CN4标段为中石至泸县段,正线全长16.93km;CN5标段为泸县至龙马潭段,正线全长29.52km。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客运专线;正线数目:双线;速度目标值:250km/h;2.2 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为36个月。2.3招标内容见附件3. 投标人资格要求钢材:(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并提供复印件。(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热轧带肋钢筋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线材不低于10万吨,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人民币。投标人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1亿元(含)人民币以上。(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3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三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6)履约信用要求: 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须提供不同项目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至少三份。(7)其他要求:投标人具备提供钢材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钢绞线:(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符合钢绞线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并提供复印件。(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预应力低松弛钢绞线年均产量达到10万吨(含)以上。(3)质量保证要求:生产商具有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出具近两年由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 质量检验报告,各项质量指标满足《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4)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须提供近两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5)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两年不同铁路或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资料至少三份(含:中标通知书、合同等复印件)。(6)履约信用要求:生产商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须提供不同项目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至少三份。(7)其他要求:生产商具备钢绞线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8)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水泥:(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并提供复印件;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商出具的书面授权。(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具备拥有干法旋窑年产2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生产低碱水泥的干法旋窑生产线,但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的申请人;生产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投标人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含)人民币以上。(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具有近两年铁道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同时需满足《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J)的相关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川南城际铁路中心实验室出具的加盖鲜章的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一份。(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3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三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6)履约信用要求: 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须提供不同项目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至少三份。(7)其他要求: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代理授权函,同一个包件中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生产商的产品参加投标,且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水泥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粉煤灰:(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并提供复印件。(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具备投标物资年均产量达到10万吨(含)以上生产能力。(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保持有效;投标物资具有近两年的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其各项指标均能满足《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号)及《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铁建设【号发布)等最新标准的要求;投标物资来源必须是电厂的粉煤灰。(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3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三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等)。(6)履约信用要求: 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须提供不同项目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至少三份。(7)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注明粉煤灰来源火电厂详细名称及地址;(2)代理商须出具生产商的代理授权(或销售协议)或粉煤灰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如果是总经销商出具的代理授权,还应同时出具生产商针对该总经销商销售协议或粉煤灰总经销商的代理协议;(3)同一包件生产商(特指电厂)或总经销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或总经销商不得与其所授权代理商在同一包件投标;(4)不接受生产商(特指电厂)或总经销商之外的授权。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粉煤灰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至日,每日09:00至17:00时下载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附件1),售后不退。钢材、钢绞线、水泥、粉煤灰的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所有招标文件售后不退。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布。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日8时00分至9时00分。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 磊电 话: 邮 箱: zhaobiao1018@邮 编: 100070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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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从事招标代理,工程招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联系信息招标投标)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涪秀二线铁路工程项目
核心提示:招标投标)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涪秀二线铁路工程项目自购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公告招 标编号:crecbj-开标时间:所
投标)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涪秀二线铁路工程项目自购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招 标编号:crecbj-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 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重庆
1. 招 标条件
1.1本招 标项目中铁八局集团重庆至怀化线涪陵至梅江段增建第二线站前2标段项目,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关于改建铁路重庆至怀化线涪陵至梅江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铁路局,建设资金来自铁路总公司、重庆市出资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按约定比例分摊,招 标人为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涪秀二线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所需的建筑钢材、型材、水泥、粉煤灰、外加剂、土工材料、波纹管七种物资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 标。
1.2招 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 院令第613号);
1.2.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 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4《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 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
1.2.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暂行)(中铁股份物〔号);
1.2.6中铁股份成本〔号《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
1.2.7中铁物贸〔号《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1.2.8中铁八局物设〔号《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1.2.9中铁八局财会〔号《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资金结算与支付(暂行)办法》
2. 项目概况与招 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渝怀铁路涪陵(不含)至梅江(含)段是渝怀铁路的东南段。线路位于重庆市内,起于重庆市涪陵站怀化端,沿线经过重庆市的涪陵区、武隆县、彭水县、黔江区、酉阳县、秀山县,止于重庆市秀山县蓝桥镇福兴寨村。涪陵(不含)至梅江(含)段既有铁路正线全长339.562km,开站31个(含涪陵),预留(缓开)5个,运营长度340.748km。增建第二线后,涪陵(不含)至梅江(含)段左线贯通长度339.806km,右线贯通长度338.840km,正线建筑长度343.027km。上行(梅江至涪陵)运营长度为340.026km,下行(涪陵至梅江)运营长度为340.992km,上下行开站数一致,均为20个车站(含涪陵)。
本项目为改建铁路渝怀线涪陵至梅江段(成都局管内)增建第二线站前工程先期开工段2标段,起讫里程为ZDK154+360~YDK194+191,正线长度40.581km。主要工程数量:路基4.0km,桥梁2.65km/10座,隧道33.15km/8座。路基土石方约6.8万方,站场土石方约50.3万方,铺道床45.075铺轨公里。
2.2招 标内容
本次物资招 标范围: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涪秀二线铁路工程项目所需建筑钢材、型材、水泥、粉煤灰、外加剂、土工材料、波纹管七种物资。具体招 标采购物资品种及包件数量详见招标公告一览表(附件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 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1投标人通用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 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和代理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近两年的省、部级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 质量检验报告;
(3)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和代理商近两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4)财务报告要求:提供2012年、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予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予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 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6)代理要求:代理商代理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1.2钢材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需具备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财务能力要求: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人民币,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3.1.3型材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需具备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财务能力要求: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3.1.4水泥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3000T/D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的投标人。
(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3)同一个包件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
3.1.5粉煤灰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生产能力要求:年生产量达到10万吨及以上,能生产Ⅱ级及以上粉煤灰。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生产商或代理商II级粉煤灰月储备、供应能力满足本包件月平均供应量的2倍以上。
(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
(3)其它要求:各项指标均能满足《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铁建设[号发布)和《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铁建设[号)等最新标准的要求;代理商要出具电厂的代理授权书或电厂粉煤灰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书,如果是总经销商出具的授权函,还应同时出具电厂针对该总经销商的授权函;同一电厂灰源只能由一家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3.1.6外加剂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生产能力要求:年生产量达到3万吨及以上。
(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减水剂投标人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证书;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 质量检验报告。 须满足《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J)等最新标准的要求。
(4)其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7土工材料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生产能力要求:年生产量达到200万㎡及以上。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其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8塑料波纹管投标人资格要求:
(1)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2)其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 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须注册,于日至日获取电子版招 标文件。
4.2 本次招 标物资一包一投。
4.3 招 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招标公告一览表》,售后不退
项目联系人:刘 杰
邮 编: 10004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南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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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杰(先生)&&
会员 [当前离线]
电话手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南路59号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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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和必备条件分析(下)
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和必备条件分析(下)
对供应商注册资金提出过高要求
查阅**采购公告,对供应商注册资金的要求现在是越来越高。对建筑工程项目,如果企业已经获得一定级别的资质后,再以注册资金作为限制条件明显是不合理的。但是在设备采购中,国家没有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对这种要求就缺乏法律依据来判定其是否合法合规。
案例一:我们接受一个几十万元家具的**采购招标项目,采购单位要求制造商的注册资金是三千万元以上。我们认为要求太高了,建议减少,可是采购方提出两点看法:一是这样的要求是为了保证**资金的安全性,越大的企业采购质量保证性也越高;二是对要求制造商三千万元注册资金是否构成违法,违法的事情他们不干,但是,如果没有法律依据证明他们的要求是违法的话,那就应该按照他们的要求。
分析:我们作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采购方提出的要求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也具备了一定的排他性。如果一个注册资金五百万的家具制造商对此提出质疑&我们可以生产出完全能够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家具,为什么用注册资金来排斥我们参加投标&怎么办?此案例对采购方的要求和供应商的质疑可能是目前招标机构普遍遇到而又没有法律依据可以参照解决的问题。
案例二:我们接受一个四十多万元软件的**采购招标项目,采购单位要求供应商的注册资金是五百万元以上,一个注册资金二百万元的供应商对此提出质疑:&此要求具有排他性&,并电话投诉到**采购监管部门,因为监管部门也找不到谁对谁错的法律依据,最后采取的办法是看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是否满足三家以上,如果没有三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再要求采购方降低注册资金要求。
按照某个供应商量身定做的资质要求
**采购包罗万象,涉及采购领域太广,要求采购人依据采购项目都能合理地提出对投标人资格和条件的要求是不现实的。所以,大多数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投标条件都是由帮助他们设立采购项目技术参数的供应商所制定。自然,这就产生了为供应商自己量身定做的前提条件。
案例:在同一个单位委托的三个同类项目中曾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个四百多万元的项目要求投标的资格只是工商营业执照,而另两个二十多万元和三十多万元的项目要求的投标资质和条件分别是:&制造商通过ISO9001:2000认证;制造商授权书(投标人为制造商除外);若由代理商参加投标,一个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200&年在&&地区销售业绩最好的代理商(由制造商在授权函中予以确认)参加投标;制造商的注册资金必须不得少于5000万元***;代理商的注册资金必须不得少于500万元***;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经销商在&&地区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经营场所固定;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或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 和 &制造商通过ISO9001:2000认证;制造商授权书(投标人为制造商除外);若由代理商参加投标,一个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200&年在&&地区销售业绩最好的代理商(由制造商在授权函中予以确认)参加投标;制造商的注册资金必须不得少于500万元***;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经销商在&&地区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经营场所固定;制造商需提供投标设备在&&地区不少于两个的**投资工程业绩;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或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 
为什么会出现上述情况,我们分析是帮助采购人设计投标条件的供应商在四百多万元的项目中不具备其他的资格条件,他不可能将设计的资格条件限制自己;而在另两个项目中参与设计的供应商都具备为本采购项目设计好的资格和条件,也就是为自己量身定做的,资格和投标条件设计得越多,其他供应商被排斥的也越多。这个项目我们认为排他性太强,后来将此项目退回。
制造商授权问题
在**采购资格和条件中,对产品提出必须具有&制造商授权&的要求,可能是**采购监管部门和招标机构都比较头痛的问题。采购人对要求授权的理由是要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看似很有道理,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要求授权会造成制造商或代理商操纵投标和操纵投标价格。按照财政部38号文《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投标任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复函》中规定&原则上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有一家投标人&的精神,制造商就可以决定给某个代理商授权,而这个代理商就可以决定投标价格,而不是通过市场竞争产生一个合理的价格。
另一种情况就是制造商授权多家投标人来参加一个项目的投标,分别安排好投同品牌不同型号的设备,并安排好主、次投标人。有条件的再在技术参数中做点文章,这种类型的投标就完全在他们掌控之中。当然这种情况也可以由制造商指定某个代理商来进行。
建议**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考虑取消授权要求。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界定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对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是这样表述的:&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视情况不同分别给予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和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等。
上述第二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没有对什么是&重大违法记录&作出具体规定。笔者认为,对照这两条的规定,第七十七条中规定的各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视情况不同给予供应商罚款和在1~3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都不属重大违法记录。如果将某一供应商被处罚三年禁止其参加**采购活动算作重大违法记录,则这个供应商在处罚期满后的三年按照**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也不能参加**采购活动。
案例一:某些招标文件在投标邀请书中对供应商要求的资格条件为:&三年以内在**采购的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因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而禁止在本市投标的投标申请人,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分析:首先对&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禁止参加**采购投标的处罚应该由**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如果作出的处罚是一年或二年,而且是在本次招标的前三年内,并且处罚期已过,那么这样的招标规定就有违法嫌疑。其次,对&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的投标规定也有违法嫌疑,因为正在接受调查并不等于已经被定性违法,招标机构没有权利作出这样的规定
案例二:某些招标文件在投标邀请书中对供应商要求的资格条件为:&投标人在**采购项目中,近三年内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分析:此案例与案例一有雷同之处,如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供应商作出的处罚是一年或二年,而且是在本次招标的前三年内,并且处罚期已过,那么这样的招标规定也有违法嫌疑。
把业绩要求和企业成立时间作为招标资格和条件的合法性
《**采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本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笔者认为此条要求供应商提供业绩不应该将其视为是对投标资格规定,而应该将业绩情况作为综合评分的要素。但是现在部分采购人将业绩要求作为招标资格要求,在招标公告资格中列出&合格的投标人须具有类似本项目的业绩&个&等。实际上这种资格要求具有明显的排他性,不能说没有做过类似项目或虽然做过但个数不够的就被排斥在本次招标之外,否则工商行政部门就不用再审批新成立的企业了。
案例一:某招标公告资格要求&(1)承担过关于&&市&&管理行业相关课题的组织、研究和起草等工作,并且顺利通过项目成果验收;(2)熟悉&&市&&管理行业,并成功主/承办过&&市&&管理行业的大型活动&。
分析:此公告一是规定没有参加过&&管理行业相关课题的组织、研究和起草等工作的供应商就没有投标资格;二是规定没有成功主/承办过&&市&&管理行业的大型活动的供应商也没有投标资格。具有严重的排他性。
案例二:某招标公告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成立时间不少于四年的会计师事务所(200&年&月&日前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分析:如果某供应商是一家成立三年的会计师事务所,而且具备承接本次招标所有的工作,但是就因为成立时间关系没有投标资格。再如果这个供应商对此项资格要求提出质疑,笔者认为**采购监管部门应该不会认为上述资格要求是合理合法的吧?
无法定性的招标资格
案例一:某招标邀请公告上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誉及品牌知名度,诚信经营,履约记录良好&。
分析:什么叫良好的商誉?什么叫品牌知名度?这些都没有定性和定量的标准,要求等于跟没要求一样。
案例二:某电梯招标邀请公告对供应商的要求:(1)国际著名电梯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独资或合资企业&&;(2)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其在国内生产销售产品的历史不得少于16年;(3)近二年内,所投产品在&&市不少于300台的电梯(包括客梯和货梯)销售成功案例(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分析:第一点要求&国际著名电梯制造商&无法定性,什么是&国际著名&?由什么国家机构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书?都无法确定。第二、三点也都是为某一供应商量身定制的。
我国**采购改革初期,供应商都很踊跃参加投标,但随着招标文件中经常出现一些限制性资质要求和投标条件,许多供应商实际都被这些条件拒之于门外。笔者认为**采购招标工作能否合法合规的正常进行主要取决于三大问题:一是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这直接关系到供应商是否具有投标资格);二是采购人对招标文件技术需求的表述;三是评标规则的制订和评标问题。其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居首。当供应商连投标资格都没有时,其他的问题再提就没有实际意义了。目前,招标程序是先由采购人对供应商提出资格要求,再由招标机构审核其合法合规性,看是否能在招标公告中列示。因为,《**采购法》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台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所以,招标机构在判断这些资格要求时大部分也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一些供应商以前对部分过高的资格要求提出过质疑,可能是因为缺少法律依据和得不到实质性的解答,现在这种质疑也少了。有时问供应商为什么最近投标少了,他们说一看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和技术需求就知道采购人要找的是什么供应商和采购什么东西,我们还去凑什么热闹?
在**采购中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上还有个逻辑误区就是:国家行政部门已经规定了企业的相关资质和相关的经营范围,为什么采购方还要再规定许多没有法律依据的其他资格和条件来限制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权利,目的只有两点,一是站在用好财政资金为本单位采购到价优物美的项目,二是站在个人角度排斥除为自己提供招标方案外的其他供应商。
上述提到的问题解决办法还是有的,但也得看所在地地方**愿意不愿意去解决,地方**采购监管部门有没有解决问题的主动性。例如,在**采购法实施细则颁布之前,各级**采购监管部门可以制订一些&**采购供应商资格要求管理暂行办法(或规定)&。对可以根据财政预算金额的大小、工商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项目的特殊性和各地区实际情况,分别制订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不同的标准;对工程类严格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所发资质所规定的经营范围执行,对系统集成、网络工程按信息产业部所发资质、所规定的经营范围执行;服务类也按照国家相关部委所发的资质和工商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执行。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就按工商行政部门规定的经营范围执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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