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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凭催款短信 不能证明借贷关系
接听时间: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在线律师:夏晓飞(江苏益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女士:本人于今年3月份借给一朋友20000元,当时没有写欠条,现在本人找其还钱,其总说没钱,要我等等。我有发给他的催款短信。请问:我凭此催款短信,能起诉他还钱吗?  夏律师:恐怕只有催款短信还不足以证明你俩的借贷关系,建议你需要补充其他证据后,再去法院起诉。催款短信只能证明你向他主张过债权,但并不能以此确认你们之间存在债权,还需要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债权。如果现在仅凭催款短信前去起诉,法院不予立案的可能性较大。建议你搜集其他能直接证明你们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据后再去起诉。  张先生:我们小区一户业主最近家里被盗,他非说是我儿子偷的,在我们小区到处说我儿子是小偷,并说如果让他抓到剁了我儿子的手,可我儿子根本没偷他家东西。请问:他的行为合法吗?  夏律师:不合法。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据此,对方涉嫌侵犯你儿子名誉权,你可到法院去起诉。  赵先生:我在一家学校附近开了一家网吧,没有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也未办理营业执照,当地工商管理部门近期查处了我家的网吧,扣押了我三十台电脑,后在没有告知我有听证权利的情形下,又给我开具了没收电脑的行政处罚决定。有人说我是黑网吧,处罚是应该的,是这样的吗?  夏律师: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就从事网络文化经营活动,肯定是违法的。但行政处罚的程序和内容是严格的,如果你说的情况属实,工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应当撤销。第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没有规定工商部门有没收的权力;第二,《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据此,行政机关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如果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属程序违法,应予撤销。  10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025)的是江苏朗华律师事务所的饶奋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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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 更多
  按照我方证人证言是否确认那欠条实属借货关系?那是否还存在时效问题??明明是现金借给对方,法院却判是属于供需方关系!!#·¥¥#¥·#¥·¥晕!!
  这年头打官司不好打啊!!!都是烧钱的年代!!光这三场官司下来我方费用已用子弹三万多RMB。关键是还不能射进敌人的胸膛!TMD~~~~~
  你败诉不是因为欠条无效,是因为超过诉讼时效(2年)了,所以你要证明从日开始你经常向对方讨要欠款,2次要钱的时间间隔从未超过2年,也就是说,如果你曾在超过2年没向对方要钱,那你就要不到钱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对此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  原审就是个适用法律错误。  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原告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时起算。  也就是说,对方一直承诺还钱,你最近才刚知道对方不准备还钱了。  不需要“证明从日开始你经常向对方讨要欠款,2次要钱的时间间隔从未超过2年,”这些条件。
    没看见判决书,似乎原审有可能是按合同纠纷,而不是按民间借贷纠纷判的,如果是这样的话,就是把法律关系混淆,认定事实不清了。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第1页/共1页
借货申请流程及须知
完善各部门在借货流程上的手续与相关须知
全公司的各部门人员
三、 流程及须知
1、因工作需要的特殊原因,需向仓库借出商品时,由申请人向仓库确认该项货品是否有存货,有的则
由申请人写借货申请,注明所需货物的种类、数量、归还日期或补单日期等内容。
2、借货单要有申请人签名,该部门主管或经理的签名确认,以及仓库主管签名确认,仓管员方可借出,
若在假期需借货的,至少需要申请人的的签名,同时也要仓管员签名确认。
3、仓库管理员接到申请后,清点核实所借商品的品名、数量、规格、单价、金额等相关内容,并与借
货人签字认可货物正确及完好,方可借出。
4、借出的货品必须在约定时间内归还或补单。
5、借出的货品不得跨月结算或补单。
6、货物归还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根据借货申请表对所借出商品进行清点和核查,若与借货明细相符且
商品无损坏方能入库销账,若发生商品短少或损坏,则仓库有权拒收,并由借货方负责相应的责任。
7、所借货物若已使用,则申请人应当尽快补回相关的单据给仓库,以便仓库可以尽快销帐。
8、借货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天,借货人需在借货的第二天内补齐相关单据,若第二天未补的,仓库会
在第三天自行向财务补齐单据,若由此引起的工作不便,由借货人自行解决,若因此造成损失的由借货方承担责任。
9、在工作时间内所有的借货申请必需有相关核准人员核准后方可生效。
10、无通过正常流程写出申请,或无相关人人员进行核准的申请均为无效,仓库有权拒绝任何的借货。
11、仓管员在有以上的情况下,仍然发出货物,所造成的相关后果及责任,则由该仓管员承担。
12、以上内容请各部门人员互相知照,并落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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