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是怎么报销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有时限吗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有时限吗
问:工伤申报后,要用多少时间才报销得了医疗费用? 答: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受理后,60天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得到《工伤认定结论书》后,将其复印件及治疗发票、治疗清单、出院小结等交医保,30天内审核拨付符合报销条例的费用就能拿到手了。&br /&问:工伤认定后 医疗费报销有时间限制吗? 答:有!&br /&问:工伤报销医疗费用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吗 答:您好,您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的!祝您生活愉快!&br /&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有时限吗
所属公司: 长生人寿
投保年龄: 30天至60周岁
长生附加意外伤害费用报销医疗保险C款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有时限吗
记者昨日从市社会保障局获悉,东莞市生育保险政策将有重大调整:生育保险待遇由原来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均按一次性定额支付改为生育医疗费用按实际医疗费用核付、生育津贴结合月平均工资及假期天数计发。??同时...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有时限吗
佛山平安人寿的网友 :你好:看看你的保单有没有附加住院费用,如有只要有住院发票就可以,否则是不赔的;如是社保,部分报销,(自费药.进口药不赔的,)东莞平安人寿的网友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建议您打开合...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有时限吗
近日,新疆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工伤赔偿案。孟丽丽因工受伤后公司垫付了全额医疗费。做完伤残鉴定后,公司方面认为,社保部门不报销的自费部分的医疗费,应该由孟丽丽自己承担。这让孟丽丽怎么也想不通。孟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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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业病、意外风险全保障,特有工伤医疗保险,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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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费用报销
范文一:工伤医疗费报销一、工伤医疗费报销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二、旧伤复发、康复治疗核准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或康复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或《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凭就诊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诊断意见,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核准后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三、转诊转院工伤职工因伤情确需转到协议医疗机构以外就医的,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建议、单位填写《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并签明意见,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核准后转到协议医疗机构以外就医。其转诊转院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单位或职工垫付,治疗终结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四、个人医药费用报销工伤职工报销个人医药费用的范围:已备案的驻外人员、异地定居工伤人员在自己选择备案的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费用;经批准转到协议医疗机构以外就医的费用;工伤职工国内探亲或在外地旧伤复发治疗(只能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费用;因公出差期间因工伤所致的急诊、急救的费用。报销个人医药费用须报送下列资料:转诊转院审批手续,参保单位的探亲、出差证明或相关医院的证明,出院小结(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五、辅助器具配置核准与费用结算工伤职工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凭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填写《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申请表》,协议医疗机构提出诊断意见,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核准后,到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配置。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配置费用,按月填报《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申报结算表》,提供配置辅助器具明细和《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核准单》,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审核结算。六、驻外人员和异地定居工伤人员的备案单位须报送下列资料办理备案手续:个人填报的《贵阳市驻外人员和异地定居工伤人员就诊协议医疗机构备案表》、异地定居工伤人员户口或暂住证的复印件、单位填写的驻外人员、异地定居工伤人员花名册并加盖公章。七、一次性工伤待遇申领一次性工伤待遇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凭工伤认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到医保经办机构(帐户部)核定。八、供养亲属的待遇资格审核单位凭工伤认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填写《供养亲属资格核定表》,并提供供养亲属身份证明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帐户部)进行供养亲属的待遇资格审核。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身份及供养关系公证材料;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寡老人或孤儿的证明。九、经常性待遇申领工伤保险经常性待遇包括: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单位凭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供养亲属资格确认的《供养亲属资格核定表》,到医保经办机构(帐户部)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核定经常性待遇。符合享受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条件的发给《伤残人员经常性待遇发放证》,符合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发给《供养亲属抚恤金核领证》。十、经常性待遇资格年审《伤残人员经常性待遇发放证》、《供养亲属抚恤金核领证》有效期为一年。每年年审一次,在有效期满前30日之内年审。年审时需填写《贵阳市工伤保险待遇享受资格年审表》,凭工伤职工生存状况证明、供养亲属生存状况证明及工伤职工、供养亲属享受待遇条件发生变化的证明,由单位或本人持《伤残人员经常性待遇发放证》、《供养亲属抚恤金核领证》到医保经办机构(帐户部)盖章确认。原文地址:工伤医疗费报销一、工伤医疗费报销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二、旧伤复发、康复治疗核准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或康复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或《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凭就诊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诊断意见,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核准后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三、转诊转院工伤职工因伤情确需转到协议医疗机构以外就医的,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建议、单位填写《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并签明意见,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核准后转到协议医疗机构以外就医。其转诊转院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单位或职工垫付,治疗终结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四、个人医药费用报销工伤职工报销个人医药费用的范围:已备案的驻外人员、异地定居工伤人员在自己选择备案的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费用;经批准转到协议医疗机构以外就医的费用;工伤职工国内探亲或在外地旧伤复发治疗(只能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费用;因公出差期间因工伤所致的急诊、急救的费用。报销个人医药费用须报送下列资料:转诊转院审批手续,参保单位的探亲、出差证明或相关医院的证明,出院小结(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五、辅助器具配置核准与费用结算工伤职工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凭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填写《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申请表》,协议医疗机构提出诊断意见,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核准后,到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配置。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配置费用,按月填报《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申报结算表》,提供配置辅助器具明细和《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核准单》,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审核结算。六、驻外人员和异地定居工伤人员的备案单位须报送下列资料办理备案手续:个人填报的《贵阳市驻外人员和异地定居工伤人员就诊协议医疗机构备案表》、异地定居工伤人员户口或暂住证的复印件、单位填写的驻外人员、异地定居工伤人员花名册并加盖公章。七、一次性工伤待遇申领一次性工伤待遇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凭工伤认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到医保经办机构(帐户部)核定。八、供养亲属的待遇资格审核单位凭工伤认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填写《供养亲属资格核定表》,并提供供养亲属身份证明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帐户部)进行供养亲属的待遇资格审核。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身份及供养关系公证材料;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寡老人或孤儿的证明。九、经常性待遇申领工伤保险经常性待遇包括: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单位凭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供养亲属资格确认的《供养亲属资格核定表》,到医保经办机构(帐户部)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核定经常性待遇。符合享受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条件的发给《伤残人员经常性待遇发放证》,符合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发给《供养亲属抚恤金核领证》。十、经常性待遇资格年审《伤残人员经常性待遇发放证》、《供养亲属抚恤金核领证》有效期为一年。每年年审一次,在有效期满前30日之内年审。年审时需填写《贵阳市工伤保险待遇享受资格年审表》,凭工伤职工生存状况证明、供养亲属生存状况证明及工伤职工、供养亲属享受待遇条件发生变化的证明,由单位或本人持《伤残人员经常性待遇发放证》、《供养亲属抚恤金核领证》到医保经办机构(帐户部)盖章确认。
范文二: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有哪些条件
核心内容: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条件,感谢您的关注。【工伤费用报销条件】1、工伤人员必须为省财政全部定额补助单位,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2、必须持有省部门核发的工伤证或证明。3、必须为一次性医疗费用或与工伤有关的疾病诊治费用。4、病历、处方、出院小结、费用明细等相关资料齐全。【工伤费用报销流程】1、入院前持证、病历、入院通知单到工伤生育保险科办理入院登记。2、出院后持书、单位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处方、清单、出院记录、住院登记表或转院审批表送工伤生育保险科初审。3、财务科复核。4、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5、次月10~15日持医疗保险证到财务科领款。【申请认定工伤应提交的证明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书》。2、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3、企业的工伤报告,属于统计范围的因工伤亡事故,提交安全监察部门的结案批复。4、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及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1)属于交通事故,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裁决书或相关的处理证明;(2)属于因工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定书;(3)属于因工作紧张突发疾病的,提交企业出具的工作紧张的证明材料;(4)属于因工因战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5)属于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国和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应有企业或者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6)其他特殊情况,提交认定工伤所需的证明材料。6、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劳动(人事)部门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企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个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免去提交第3项证明材料。亲属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工伤职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企业工会组织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企业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范文三:一、工伤医疗费报销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二、旧伤复发、康复治疗核准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或康复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或《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凭就诊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诊断意见,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核准后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三、转诊转院工伤职工因伤情确需转到协议医疗机构以外就医的,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建议、单位填写《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并签明意见,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核准后转到协议医疗机构以外就医。其转诊转院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单位或职工垫付,治疗终结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四、个人医药费用报销工伤职工报销个人医药费用的范围:已备案的驻外人员、异地定居工伤人员在自己选择备案的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费用;经批准转到协议医疗机构以外就医的费用;工伤职工国内探亲或在外地旧伤复发治疗(只能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费用;因公出差期间因工伤所致的急诊、急救的费用。报销个人医药费用须报送下列资料:转诊转院审批手续,参保单位的探亲、出差证明或相关医院的证明,出院小结(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五、辅助器具配置核准与费用结算工伤职工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凭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填写《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申请表》,协议医疗机构提出诊断意见,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核准后,到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配置。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配置费用,按月填报《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申报结算表》,提供配置辅助器具明细和《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核准单》,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审核结算。六、驻外人员和异地定居工伤人员的备案单位须报送下列资料办理备案手续:个人填报的《贵阳市驻外人员和异地定居工伤人员就诊协议医疗机构备案表》、异地定居工伤人员户口或暂住证的复印件、单位填写的驻外人员、异地定居工伤人员花名册并加盖公章。七、一次性工伤待遇申领一次性工伤待遇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凭工伤认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到医保经办机构(帐户部)核定。八、供养亲属的待遇资格审核单位凭工伤认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填写《供养亲属资格核定表》,并提供供养亲属身份证明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帐户部)进行供养亲属的待遇资格审核。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身份及供养关系公证材料;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寡老人或孤儿的证明。九、经常性待遇申领工伤保险经常性待遇包括: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单位凭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供养亲属资格确认的《供养亲属资格核定表》,到医保经办机构(帐户部)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核定经常性待遇。符合享受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条件的发给《伤残人员经常性待遇发放证》,符合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发给《供养亲属抚恤金核领证》。十、经常性待遇资格年审《伤残人员经常性待遇发放证》、《供养亲属抚恤金核领证》有效期为一年。每年年审一次,在有效期满前30日之内年审。年审时需填写《贵阳市工伤保险待遇享受资格年审表》,凭工伤职工生存状况证明、供养亲属生存状况证明及工伤职工、供养亲属享受待遇条件发生变化的证明,由单位或本人持《伤残人员经常性待遇发放证》、《供养亲属抚恤金核领证》到医保经办机构(帐户部)盖章确认。
范文四: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有哪些条件
核心内容: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条件,感谢您的关注。【工伤费用报销条件】1、工伤人员必须为省财政全部定额补助单位,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2、必须持有省部门核发的工伤证或证明。3、必须为一次性医疗费用或与工伤有关的疾病诊治费用。4、病历、处方、出院小结、费用明细等相关资料齐全。【工伤费用报销流程】1、入院前持证、病历、入院通知单到工伤生育保险科办理入院登记。2、出院后持书、单位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处方、清单、出院记录、住院登记表或转院审批表送工伤生育保险科初审。3、财务科复核。4、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5、次月10~15日持医疗保险证到财务科领款。【申请认定工伤应提交的证明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书》。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2、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3、企业的工伤报告,属于统计范围的因工伤亡事故,提交安全监察部门的结案批复。4、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及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1)属于交通事故,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裁决书或相关的处理证明;(2)属于因工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定书;(3)属于因工作紧张突发疾病的,提交企业出具的工作紧张的证明材料;(4)属于因工因战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5)属于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国和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应有企业或者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6)其他特殊情况,提交认定工伤所需的证明材料。6、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劳动(人事)部门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个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免去提交第3项证明材料。亲属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工伤职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企业工会组织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企业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范文五: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报销程序二、办理条件(一)驻外、出差发生的工伤医疗费;(二)工伤职工经批准转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工伤医疗费用;(三)工伤职工探亲旧伤复发急救发生的医疗费;三、办理机构及部门贵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 (综合部、稽核部)联系电话:5807149(综合部)5807492(稽核部)四、服务项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文件依据的具体名称(一)《关于印发〈贵阳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筑劳发[2005]19号);(二)《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三)《贵阳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四)《工伤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7号)(五)《贵州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79号)(六)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贵州省人民政府令 第79号)(七)《关于〈贵阳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起草说明》五、申办材料及有关要求申办材料:(一)工伤认定结论书(复印件);(二)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三)出院小结(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经过(含手术)、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或门诊病历;(四)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加盖就诊医院章;(五)转诊转院的需提供转诊转院审批手续;(六)出差、探亲的需由单位提供出差、探亲证明。
领取拨付单的有关要求:由单位经办人持盖有单位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办理领取。六、办事程序参保人员将资料交所在单位。由单位经办人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单位经办人员每月1-25号的每周二、周四全天到稽核部领取《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核准拨付单》,然后到社保财务领取支票。七、办结时限受理申报资料完成审查核实工作后,符合拨付条件的,市医保在中心25个工作日内发放《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核准拨付单》。受理地点:市政务服务大厅分厅贵阳市医疗保险结算中心(都司路128号)
范文六:表七 社保登记证号:姓名 公民身份 号码 工伤诊断 本次诊断 本次费用结算日期 本次结算费用(元)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审批表 单位名称(公章):性别 工伤证号 年龄 工伤等级 就诊医院 结算天数 收据张数 病案号 报送时间第人员类别 定点医院号符合工伤规定医疗费金额(元)初审 结果复审 结果原文地址:不符合工伤规定医疗费金额(元) 其中:拒付医院费用明细(元)审核员:联系电话:签章:审核或初审时间:符合工伤规定医疗费金额(元) 不符合工伤规定医疗费金额(元) 其中:拒付医院费用明细(元)审核员:联系电话:签章:复审时间:注:此表一式三份,市、区县医保中心、区县经办机构各留一份(5万元以上)。表七 社保登记证号:姓名 公民身份 号码 工伤诊断 本次诊断 本次费用结算日期 本次结算费用(元)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审批表 单位名称(公章):性别 工伤证号 年龄 工伤等级 就诊医院 结算天数 收据张数 病案号 报送时间第人员类别 定点医院号符合工伤规定医疗费金额(元)初审 结果复审 结果阅读详情:不符合工伤规定医疗费金额(元) 其中:拒付医院费用明细(元)审核员:联系电话:签章:审核或初审时间:符合工伤规定医疗费金额(元) 不符合工伤规定医疗费金额(元) 其中:拒付医院费用明细(元)审核员:联系电话:签章:复审时间:注:此表一式三份,市、区县医保中心、区县经办机构各留一份(5万元以上)。
范文七:工伤(亡)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受理审核单年
月用人单位名称(盖章):
用人单位社保登记码:
用工单位名称:
用工单位社保登记码:病史资料: ① 门(急)诊病历复印件
② 门(急)诊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③ 出院小结复印件
张;④ 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⑤ 其他资料
张,(名称:
)。11月14填表人:
填写日期:
日 受理机构:
街道(乡镇)联系电话:
受理日期:
页审核机构:
区(县)医保事务中心 审核人:
审核日期:
日附页: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病史资料: ① 门(急)诊病历复印件
② 门(急)诊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③出院小结复印件
张;④ 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⑤其他资料
张,(名称:
)。本页第
范文八: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须知办理地点:延庆社保中心(高塔街40号环宇集团二楼)联系电话:
联系人:赵女士报销电话:
联系人:张楠
传真:须提供资料:登记: 1、工伤证原件、复印件壹份(盖章)2、《工伤认定结论》
壹份3、《北京市工伤职工登记表(工表一)》 一式一份(盖章)4、《工伤认定申请表》 壹份5、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包、受伤人所在分包单位)(盖章)6、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总包)(盖章)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总包) (盖章)8、中标通知书(总包) (盖章)9、趸交发票复印件 (盖章)10、施工合同复印件(总包) (盖章)11、花名册复印件
(盖章)12、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十一)》 一式一份(盖受伤人单位章)13、受伤人所在劳务分包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手机号码(盖章)14、《单位信息登记表》一份(盖章)报销:1、填写《北京市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请表》 一式一份(盖章)2、工伤证复印件(盖章)3、诊断证明复印件(盖章),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门诊4、收据,药费处方,费用明细5、门诊,住院分开填报。门诊,住院分别提供材料6、每次报销均须提供工伤证复印件及申请表各一份备注:1、AB座工程项目代码:XM290037;
C座工程项目代码:XM2900412、《北京市工伤职工登记表(工表一)》上组织机构代码项不填,由社保中心自动生成3、办理此事的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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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九:工伤医疗费超出报销范围部分由谁承担?江苏省仲裁会议纪要(苏劳仲委[2007]1号)第十一条规定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故参保职工的工伤医疗费支付主体是工伤保险基金经办机构而非用人单位,双方因此发生的争议,不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参保职工如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的医疗费争议,仲裁委员会亦不予受理。但是,对于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该项费用,目前,法律界存在一些争议:(一)该部分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理由如下:1、《劳动保险条例》(1953年政务院修正公布)第十二条规定:……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该条例作为我国第一部保险条例,
确立一个基本原则,就是职工不承担任何医疗费。目前该条例并未明文宣告失效。2、《工伤保险条例》(日施行)第二十九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该条例只规定了所需要费用符合目录的,从工伤基金支付,但没有规定不符合目录的,由谁承担。所以可以认定这是工伤保险条例的一个法律漏洞。但绝不能因为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文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所以认定职工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因为前文已述,1953年劳动保险条例尚未完全失效。(二)该部分费用应由个人承担,理由如下:要企业承担难以找到法律依据,作为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缴纳了保险费,按照规定医疗费应该由社保承担,企业已经将该费用转嫁给社保。实际上严格地按照工伤保险制度操作,是不存在不给予报销的医疗费的,员工发生工伤后到医院治疗,应该由工伤保险机构应该介入治疗阶段,要求医院应该自觉按照工伤保险的用药范围和标准给予治疗,有必要超标准治疗的,应该征得社保机构的同意,除非是员工擅自要求用药,那就由员工自己承担超标准部分的医疗费。但是我国目前发生工伤后在治疗阶段与社保机构严重脱节了,社保机构往往以该伤害还没有认定为工伤,所以就不介入,等治疗完了以后,再审查用药,所以就出现了不予报销的费用了。如果是员工自己要求用药的肯定由员工自己承担,但是很多情况是医生开的药,并不是员工要求的,而医生用药不在规定范围内,要员工承担其实也是很冤枉的。员工认为是工伤,自己当然不承担医疗费,而公司认为自己交了保险费应该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报销,这样就出现了公司和员工都不愿意负担这些医疗费的情况。其实,要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应该由社保机构提前介入治疗阶段,其实操作很简单:发生伤害后,如果员工或公司有一方认为可能属于工伤,就向社保部门报告,社保部门接到报告后可以开具介绍信,通知医院按工伤医疗标准治疗!如果最后认为这不是工伤,其实对谁都没有损失。
范文十:工伤人员医疗期间的费用报销规定凡是公司的职员在工作中出现工伤事故的,除按照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外,特对工伤事故人员在医疗期间的费用、报销、陪护等问题做以下规定:一、 现金的领取方式1. 一但发生意外工伤事故需紧急送往医院,所需费用由当事者所在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或办公室主任到财务部打借条领取现金。如现金需分流的由分流人员打借条给领款人。2. 在医疗期间的所有费用要以有发票为证,要有流水帐。3. 出院后,后期需继续治疗的,由伤者本人到财务打借条借款。二、 生活费生活费标准以公司补助标准为准:20元/天。三、 交通费病人和陪护人员的交通费用以实际票证为准,给予全报。四、 陪护人员陪护人员的生活费为20元/天,在护理病人期间工资照发。五、 伤愈出院后所有费用结算:由借款人到财务部进行一次性结帐,后期需治疗借款的由伤者本人按治疗发票结帐。六、 保险理赔参保工伤者的保险报案、理赔等手续由公司办公室负责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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