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办理房产证之前,国有出让土地出让金 房产证证能过户或分割吗

我要买一套,我已经付了钱给卖主,他也有房产证,去过户时,房产局人说要先有土地证才可过户,去国土局问一下,我买的那房子的整栋楼的土地证没分割,工作人员说要告诉其整栋楼的所有房主名字可能可能办到,请问各问这是怎么回事?办这个土地分割是不是要好长时间?我有点着一是等过户后去贷款,二是怕夜长梦多,心里不忠实!
feaser:你好!
这是原来开发商的问题,办《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不同,必须统一办理才能分割。什么时候分割,要看整栋房屋的购房户都交了材料和钱给开发商并统一交到国土资源局才能办。
但是一般应该不影响《房屋所有权证》过户。你们那里可能是国土资源局为了发《土地使用权证》请房地产管理局“帮忙”才这样的。看看房地产管理局的服务指南,土地证是否必备要件,如果不是,你可以投诉房管局,如果有你只有等了。
其他答案(共1个回答)
依据为《土地登记规则》第38条)。
如果开发商没有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就无法知道开发商具体开发了多少建筑面积的楼房,也就无法对每一户的住房应当分摊多少土地面积进行计算,自然也就无法为你发放分割后的《土地使用证》。另外开发商进行备案后,它所持有的“大”《土地使用证》是要收回的,如不收回,再给每一户发了分割后的“小”《土地使用证》,就意味着该宗地上重复发放了《土地使用证》,难道你就不怕开发商拿着本应收回却未收回的《土地使用证》进行抵押贷款吗?如果它还不上贷款,银行拍卖抵押土地,你的房子立身在何处?所以说,你那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依法行政,并非上面那位“大师”所猜测的“你们那里可能是国土资源局为了发《土地使用权证》请房地产管理局“帮忙”才这样的。”
新建商品房产权初始登记:
凡由开发商新建商品房,在房屋竣工后3个月内,开发商应持相关资料向成都市房屋产权监理处申请办理商品房产权初始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yuanheng_2007:你好!
1、整栋楼共用一个房产证的房子,可以按套分割出售;
2、但是,农村集体土地及房产是不能上市交...
有的房改房是没有土地证的,属于划拨土地。这样一来,房子就不完全是你自己的。政府可以不用征得你的同意先将土地拍卖,然后让你拆迁走人。拆迁补偿时,补偿价格也要比有土...
不会,房改的房子没有土地使用权,房改完之后的房子大部分是成本价的房子或标准价;优惠价的房子,而不是商品房!所以没有土地证。就算分给你的是商品房的话,那么最新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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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来了 土地证未办还需继续办理吗?
来源:房天下 &&发布时间:
不动产统一登记马上就开始实行了,市区范围内自日起全面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后拿的是不动,和将停止颁发!&新闻烟台马上实行不动产登记了,办了房产证暂时未的,9月20以后是继续办理土地证呢还是不用办土地证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呢?已经有的是否一定要换新证呢?新买的一手住宅,不动产登记证需要自己去办理吗……带着大家的这些疑问,今天上午烟台编辑拨打了烟台市不动产登记核心市区六个分核心的电话,政策发布第1天,各个核心的电话都处于忙碌状态,最终小编接通了分核心和(含昆嵛山)分核心电话,福山分核心的工作人员解答了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问,市不动产登记核心福山分核心答1.问:这次新规是不是只适用于烟台六区?县市区还沿用旧办吗?答:原则上针对烟台市区,县市区的要看当地的公告。2.问:我现在已有房产证,但土地证没办,9.20以后是继续办土地证还是不再办理土地证,直接办不动产登记证?答:土地证的手续还是要继续完善的,完善好手续后,再办理不动产登记证。3.问:当前买的话房产证跟土地证都是跟物业给代为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怎么办?是开发商跟物业给办,还是需要自行去办?答:不动产登记证也是开发商给办,不需要自己去办。4.问:是否一定要换新证?答:不用。不动产登记机构坚持“不变不换”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依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工作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市不动产登记核心福山分核心。地址:福山区永达街 1021号(福山区政务服务核心),3029572烟台市不动产登记事项通告如下:一、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市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其所属的市不动产登记核心各分核心具体负责办理市区范围内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业务。市不动产登记核心在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含昆嵛山保护区)、烟台、设立6个直属分核心。市不动产登记核心各分核心按职责分工办理本辖区内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本次实施的市区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范围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房屋等建(构)筑物所有权、抵押权、地役权的不动产头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查封登记以及各类登记。海域使用权、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业务,仍由原登记部门按原程序办理。三、不动产统一登记时间日8:30起,市不动产登记核心各分核心开始受理本次不动产登记范围业务,原国土、房管部门发放的权属证书停止受理。四、不动产统一登记衔接日17:00前受理的土地、业务,按原办理规则审核颁发权利证书。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启用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后,原国土、房管部门依颁发的土地、房屋证书和登记簿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对于不动产登记涉及原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违或不完善的,应依进行处置并完善手续后,再办理不动产登记。为保障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系统切换、数据转换、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及不动产权籍调查(落宗),日、18日、19日等3个工作日房屋、土地登记机构暂停受理土地、房屋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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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卖者只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这样能办理土地产权过户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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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房子应该是没法子过户的
像商品房过户需要三证齐全,包括契证、房产证和土地证
而一般的其他房子,要过户至少要房产证,如果有房产证和土地证的话那应该是可以过户的
如果不能过户,那您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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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ICP备号-1 京公网安备02号土地未办理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否无效?
典型案例:
甲拥有某地农村一幅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凭据是该幅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缴纳税费凭证,并在国土部门取得批准用地通知书。乙急需土地建房,于是验看甲手中的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后,与甲达成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日,在甲、乙双方均明知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甲、乙双方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甲将该土地转让给乙,转让价为662000元,合同签订时给付300000元,余款于日前付清,甲有协助乙办理过户手续的义务,如该土地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后不能过户至乙名下,则由甲办理建房手续,待房屋建成后再一并将房屋及土地过户。
合同签订后,乙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款300000元。后乙反悔,于是向法院起诉,主张讼争土地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其转让合同违反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属无效合同,要求返还已付款项,并赔偿利息损失。甲认为该幅土地已经取得出让手续并缴纳了税费,合同有效,原告主张于法无据。审理中,原、被告确认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法庭向相关国土部门了解得知该幅土地确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李律师解析:
我国《物权法》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本案中,被告持有土地出让手续,并向原告出示,案涉合同系双方意思自治的情况下订立的,故合同依法已成立。原、被告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讼争土地被告已取得国土部门批准用地通知书,虽然未办理物权登记,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该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并履行义务。现原告以讼争土地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主张转让合同无效,要求被告返还300000元及赔偿利息损失,缺乏法律依据,法院应不予支持,驳回原告乙的诉讼请求。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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