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国家社科基金申报书纸质版申报书已接收是什么意思

关于申报2017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院内遴选公示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校内遴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校内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 & 根据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申报2016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粤科函基字(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6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现组织开展该类项目申报的校内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 &&2016年度省基金项目设研究团队项目、杰出青年项目、重点项目、自由申请项目、博士科研启动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
(一)研究团队项目
& &&1.研究团队是团结协作、勇于创新、优势互补的优秀科学家群体,鼓励跨部门和地区、多学科的合作研究。申请人(协调人)是团队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团队的研究工作。
& &&2.申报要求如下:
(1)协调人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即日以后出生),研究团队的核心成员平均年龄应小于45周岁(院士可不纳入平均年龄的计算范畴)。在读研究生或在站博士后不能作为研究团队的核心成员;
(2)协调人具有主持国家或省基金项目的经历(该项目的合同书、如结题则项目结题批复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
(3)协调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已获得省基金研究团队资助项目协调人不得再次申请研究团队。
& & 本年度研究团队项目拟资助15项左右,资助强度约为300万元/项,其中管理类约为200万元/项,暂不资助数理学科。研究期限5年。
(二)重点项目
& & 1.申报内容应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需求,具有广东优势和特色的科技问题基础研究。
& & 2.申报要求如下:
(1)申报内容应曾获国家或省基金项目资助,并已按计划结题但研究工作从未中断,可望取得突破的项目(注:申报内容曾获国家或省基金资助项目的合同书和结题批复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
(2)申报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并具有主持国家或者省基金项目的经历(注:申请人曾主持的国家或省基金项目的合同书以及项目结题批复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
(3)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在岗(即日以后出生,院士除外)。
& &&本年度重点项目拟资助50项左右,资助强度为30万元/项,研究期限为3年。
(三)自由申请项目
& &&鼓励自由探索,特别是鼓励青年科学家开展创新研究。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60周岁在岗(即日以后出生)。申请人有在研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开始日前已立项并未批复结题)不得申报。
& &&本年度自由申请项目拟资助600项左右,资助强度约为10万元/项,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
& &&另设&广东基础研究规划战略与管理制度研究&专题,针对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NSFC-广东联合基金的项目管理及知识产权等相关问题开展战略规划与制度改革研究。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或30万元/项,本年度拟资助5项左右。申报条件为:
& &&1. 申请人应熟悉广东基础研究发展情况,具有在广东省内从事省级及以上部门科技规划发展战略研究的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
& &&2. 项目申报单位须有牵头主持广东科技发展规划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及开展基础研究条件。
& &&3、申报代码与学科为&G030705项目制度与知识产权&(注:&G030705项目制度与知识产权&为&广东基础研究规划战略与管理制度研究&专题专用申报代码与学科)。
(四)博士科研启动项目
1.资助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研究。
2.申报要求如下:
(1)申报人40周岁以下(日以后出生);
(2)申报人获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以博士学位证书登记时间为准,日以后毕业并在申报截止日前取得博士学位证书方可申报,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纸质材料报送)。
(3)申报人必须是从未主持过省级以上的科研项目;
(4)申报人为副高及以下职称。
& & 本年度博士科研启动项目拟资助500项左右,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研究期限3年。
(五)杰出青年项目
& & 1.资助未满35周岁(即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青年人才,申请人具有从事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经历,并得到两名省内不同单位相关领域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注:两位省内不同单位正高专家推荐函、博士学位证、职称证书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纸质材料报送)。
& & 2.有以下情形之一不能申报杰出青年项目:
(1)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2)国家&973&计划&首席、&长江学者&、珠江学者与国家&千人计划&获得者;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负责人;
(4)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协调人;
(5)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或者领军人才。
& & 本年度杰出青年项目拟资助50项左右,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研究期限4年。
(六)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
& & 1.围绕广东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省重大科技专项,结合广东优势学科队伍,开展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培育。
& & 2.申报要求如下:
(1)申报人具有高级职称,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日以后出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良好信誉的在职科研人员;
(2)拥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研究团队,以中青年专家为骨干力量;
(3)项目具有明确的科学目标,前沿的科学问题,创新的科学内容,可行的研究方案;
(4)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基地平台,优先考虑具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平台条件的依托单位。
& & 申报重点方向:计算与通信集成芯片、移动互联关键技术与器件、云计算与大数据管理技术、新型印刷显示材料、可见光通信技术及标准光组件、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电池与动力系统、3D打印、干细胞与组织工程、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LED、生物、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
& & 本年度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拟资助为20项左右,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研究期限4年。该项目申报限项、经费预算与后期管理等参照省基金重点项目规定。
二、工作安排
& & 申请者撰写《重点、自由申请、博士启动、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申请书(校内筛选用)》或《研究团队项目申请书(校内筛选用)》(附件1);注明申报项目类别、学科名称(博士启动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申请者无需填写参加校内遴选)。每个项目上交两份电子申请书(其中1份为完整版,1份为省略版,省略版要求涉及申请者及课题组人员姓名和单位的内容全部隐去),并转成PDF格式,以申请人姓名命名,无需签字盖章和递交纸质申请书。
& & 请各二级单位和课题申请者认真审核上报的材料(自由申请的申请人要求无在研国家基金项目,不含2015年国家基金),对不按照要求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安排参加校内遴选。
& & 团队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由科技处组织校内遴选,各二级单位于8月21日下午17:00前上报电子申请书及《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校内筛选项目清单》,逾期不予接收。重点项目、自由申请项目由各二级单位组织项目遴选,重点项目的限项分配额度为2006年以来本单位立项的重点项目数量;自由申请项目限项分配按N=1.3(X+Y)+Z公式计算(N为各单位2016度可申报自由申请项目项数;X为本单位2014年自由申请项目立项数;Y为本单位2015年自由申请项目立项数;Z为本单位省重点实验室数),于8月25日下午17:00前将本单位重点项目和自由申请的全部遴选电子和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学校科技处。
三、注意事项
& & 1.请各单位认真抓好申报项目质量,按时提交材料参加校内筛选,不参加筛选的项目将不能申报今年的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启动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除外)。
& & 2.申报人申请和主持在研省级财政支持项目的数量不得超过3项,已主持省科技计划与省基金共2项在研的建议慎重申报省基金(参与人不限项)。在符合上述情况下,对申报和承担省基金要求:作为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申请和在研省基金项目的数量累计不得超过3项,其中:自由申请和博士启动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重点项目、杰出青年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和研究团队项目合计不得超过1项;研究团队的每位核心成员均视作申报人或项目负责人。
& & 3.博士启动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没有限额要求,不需要参加学校的项目遴选,请各单位动员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积极申报。
& & 5、更多信息请登陆广东省科技厅主页。
& & 附件:
二一五年八月十二日
(联系人:陈金源,联系电话:789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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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新闻 & & &华南理工大学物理与光电学院
关于申报2016年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限项:重点1、自由3)
提醒:物理与光电学院限项:重点1项;自由申请3项。根据时间要求,请有意报重点项目和自由申请项目的老师于8月21日前将申请书初稿电子版发至邮箱lzqiao@,由学院学术委员评定、投票确定拟申报项目。
特别注意:所有(任何类别)申报项目都请于8月23日前将申报项目名称、项目类型、申报人姓名、职称、学位等基本信息回复到邮箱lzqiao@,学院要上交项目申报汇总清单。
通知来源:http://www2./s/41/t/18/d7/12/info120594.htm 。本通知同时发布在:学院网、教工邮箱。
各有关单位:
2016年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已经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意申报的老师认真阅读本通知内容及相关附件。
一、重大调整
1、自2014年起,省基金申报系统并入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旧省基金系统停止使用。已有旧科技厅业务系统账号负责人仍可用原账号登陆,没有账号的项目负责人由学院科研秘书开通。
2、所有项目类别的签章页都需要签章完整后上传到网上附件中(扫描件要求彩色扫描),没有上传、印、章、签名不全或扫描件为黑白,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送审。项目负责人及所有参与人必须手写签名,盖签章无效。
3、经费预算科目及比例发生调整,具体见附件。
4、项目实行匿名双盲评审,要求项目负责人在线填报时,“正文”部分(即word文档)的内容不得出现申报人、申报单位、参与人、参与单位的真实名称,涉及姓名和单位均以“申报人”、“申报单位”、“参与人1”、“参与人2”、“参与单位1”、“参与单位2”……替代,请特别注意“正文”中研究人员简介、论文、成果等内容符合此规定。
二、限项规定
1、申报人申请和主持在研省级财政支持项目的数量不得超过3项;
2、作为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申请人申请和在研自由申请项目、博士科研启动项目与粤东西北创新人才联合培养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
4、申请人申请和在研重点项目、杰出青年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和研究团队项目合计不得超过1项;
5、参与人员不限项,研究团队的每位核心成员均视作申报人或项目负责人。
6、申请人有在研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月11日9:00前已立项并未批复结题)不得申请广东省基金自由申请项目。
7、申请人申报博士科研启动项目,必须是从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包括国家部委、科技厅、副省级市科信局项目,如广州市和深圳市科信局批准的项目,其他厅、局项目不属于省部级。此外,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之外,8月11日前公示未下文的项目也算已立项)
三、各类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一)研究团队项目
  1.研究团队是团结协作、勇于创新、优势互补的优秀科学家群体,鼓励跨部门和地区、多学科的合作研究,申请人(协调人)是团队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团队的研究工作。我校限申报6项。
  2. 申报要求如下:
(1)协调人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即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团队的核心成员平均年龄应小于45周岁(院士可不纳入平均年龄的计算范畴)。在读研究生或在站博士后不能作为研究团队的核心成员。
  (2)协调人具有主持国家或省基金项目的经历(该项目的合同书或项目结题批复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
  (3)协调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已获得过省基金研究团队项目的协调人不得再次担任研究团队协调人。
  本年度研究团队项目拟资助15项左右,资助强度为200万元和300万元/项,其中管理类为200万元/项,暂不资助数理学科。研究期限5年。
  (二)重点项目
  1. 申报内容应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需求,具有广东优势和特色的科技问题基础研究。根据基金委限项要求,每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增加1个名额。我校省重点实验室名额已随依托学院分配,由省重点实验室负责遴选申报项目。
  2.申报要求如下:
  (1)申报内容应曾获国家或省基金项目资助,并已按计划结题但研究工作从未中断,可望取得突破的项目(注:申报内容曾获国家或省基金资助项目的合同书和结题批复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
  (2)申报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并具有主持国家或者省基金项目的经历(注:申请人曾主持的国家或省基金项目的合同书以及项目结题批复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
  (3)申报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在岗(即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院士除外)。
  本年度重点项目拟资助50项左右,资助强度为30万元/项,研究期限为3年。  
(三)自由申请项目
  1.鼓励自由探索,特别是鼓励青年科学家开展创新研究。申报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60周岁在岗(即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人有在研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开始日前已立项并未批复结题)不得申报。申报指标已分配至各学院。
本年度自由申请项目拟资助600项左右,资助强度约为10万元/项,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
2.另设“广东基础研究规划战略与管理制度研究”专题,针对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NSFC-广东联合基金的项目管理及知识产权等相关问题开展战略规划与制度改革研究。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或30万元/项,本年度拟资助5项左右。申报条件为:
(1)项目申报单位须有牵头主持广东科技发展规划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及开展基础研究条件。
(2)申请人应熟悉广东基础研究发展情况,具有在广东省内从事省级及以上部门科技规划发展战略研究的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
(3)申报代码与学科为“G030705项目制度与知识产权”(注:“G030705项目制度与知识产权”为“广东基础研究规划战略与管理制度研究”专题专用申报代码与学科)。
  (四)博士科研启动项目
  1.资助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研究。
  2.申报要求如下:
  (1)申报人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报人获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以博士学位证书登记时间为准,2013年1月1日以后毕业并在申报截止日前取得博士学位证书方可申报,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
  (3)申报人必须是从未主持过省级以上的科研项目。(包括国家部委、科技厅、副省级市科信局项目,如广州市和深圳市科信局批准的项目,其他厅、局项目不属于省部级。此外,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之外,8月11日前公示未下文的项目也算已立项)
  (4)申报人为副高及以下职称。
  本年度博士科研启动项目拟资助500项左右,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研究期限3年。
  (五)杰出青年项目
  资助未满35周岁(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青年人才,申请人具有从事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经历,并得到两名省内不同单位相关领域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注:两位省内不同单位正高专家推荐函、博士学位证、职称证书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纸质材料报送)。
  有以下情形之一不能申报杰出青年项目:
  1.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2.国家“973”计划”首席、“长江学者”、珠江学者与国家“千人计划”获得者;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负责人;
  4.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协调人;
  5.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或者领军人才。
  本年度杰出青年项目拟资助50项左右,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研究期限4年。
(六)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
  1. 围绕广东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省重大科技专项,结合广东优势学科队伍,开展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培育。我校限申报33项。
  2.申报要求如下:
  (1)申报人具有高级职称,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良好信誉的在职科研人员。
(2)拥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研究团队,以中青年专家为骨干力量;
  (3)项目具有明确的科学目标,前沿的科学问题,创新的科学内容,可行的研究方案;
  (4)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基地平台,优先考虑具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平台条件的依托单位。
  3.申报重点方向:
(1)计算与通信集成芯片;(2)移动互联网关键技术与器件;(3)云计算与大数据管理技术;(4)新型印刷显示与材料;(5)可见光通信技术、标准光组件及器件;(6)智能机器人;(7)新能源汽车电池与动力系统;(8)3D打印;(9)干细胞与组织工程;(10)高端新型电子信息;(11)新能源汽车;(12)LED;(13)生物;(14)高端装备制造;(15)节能环保;(16)新能源;(17)新材料等。(不建议申报其他方向)
  本年度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拟资助为20项左右,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研究期限4年。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博士科研启动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不限项。由于杰青项目需要学校纪监、人事处出具对申请人学术品行的相关证明,请申请人填写《申报意向表》由学院汇总后,于8月24日前统一发送至科技处基地科邮箱。
2、重点项目、自由申请项目限额将分配到各学院(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上系统查看),各学院根据限额确定申报人员,通知申请者按时申报;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团队项目拟采用自由申报方式,再由学校组织确定最后正式申报,请有意申报的负责人填写好《申报意向表》,由学院汇总后,于8月24日前统一发送至科技处基地科邮箱。
3、重点项目、自由申请项目、重大基础培育项目中每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有1个指标,由该实验室支配。学校已将该指标下达至该依托学院。
4、各学院申报清单需在8月24日前报科技处,有剩余指标的应及时反馈,如有指标浪费情况,将扣减下年指标。(申报人、类型、指标使用情况)
5、在站博士后申请项目必须由依托单位书面承诺,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请有意向申报项目的博士后,提前准备有效承诺函。
6、每项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项目主要参与者中如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项目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需在网上以附件上传该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
五、时间节点安排
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报送以下材料至科技处基地科:
①省杰青、研究团队、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申报意向表》,;
②学院项目申报总清单1份,;
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报送以下材料至科技处基地科:
①所有类别项目申请书签字盖章页(终稿)一式2份,要求签字完整,有合作单位的需先盖合作单位公章;
② 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申报清单1份
科技处审核申请书并提交至基金委
基金委网上形式审查
申报人下载打印网上状态为“请交纸质材料至窗口受理”的申报书一式2份(A4,双面)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附上之前扫描上传的签字盖章页原件并装订后交至学院科研秘书。
各学院报送纸质申报书至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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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0-0-
传真:020-
电子邮件:x2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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