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领如何办理不动产权证证契税是怎样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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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不强制办理 30个工作日可办出
&nbsp&nbsp&nbsp&nbsp来源:胶东在线&nbsp&nbsp&nbsp&nbsp作者:&nbsp&nbsp&nbsp&nbsp 16:34:02&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胶东在线2月21日讯(记者 王向荣)自日烟台市全面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至今,已近半年,仍有不少市民对不动产登记的办理有诸多不明白的地方。近日联系了不动产登记中心芝罘分中心,为市民解疑答惑。&nbsp&nbsp&nbsp&nbsp问:不动产权登记是强制的吗?有没有时间期限?&nbsp&nbsp&nbsp&nbsp答:《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本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因此,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已经依法发放的各类证书、证明继续有效。意思是,已有的“老证”,如果房子没有买卖、继承、赠予等权利的变更,就不用去换“新证”,不动产权证不强制办理。&nbsp&nbsp&nbsp&nbsp《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nbsp&nbsp&nbsp&nbsp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将原来分散在土地、房屋、农业、林业、海洋等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不动产登记部门承担,按照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在统一的登记系统上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核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实施后,原房、地分别登记格局从此调整为不动产统一登记新模式,办理流程和要求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变化。&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资料图)&nbsp&nbsp&nbsp&nbsp问: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二手房交易收取哪些费用?&nbsp&nbsp&nbsp&nbsp答:不动产登记中心仅收取登记费,其中个人住宅登记费为80元,商服网点550元。&nbsp&nbsp&nbsp&nbsp二手房交易的税费由税务部门收取,收费项目没有变化,买方需交纳契税,卖方需交纳的有增值税、附加税、个税、交易费、印花税。房产交易费由住建部门收取。&nbsp&nbsp&nbsp&nbsp问:二手房交易中,哪些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nbsp&nbsp&nbsp&nbsp答: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有三类情况。&nbsp&nbsp&nbsp&nbsp第一类,日以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保持原土地权类型不变。&nbsp&nbsp&nbsp&nbsp第二类是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这类住房建设在划拨的国有土地上,占用土地的使用权是无偿取得的;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都属于这一类。按照《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印发烟台市已购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这类房屋在缴纳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后,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继而进行上市交易。&nbsp&nbsp&nbsp&nbsp第三类是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涉及到城市居民的,主要是指那些取得了“区证”的房子。目前这部分房子,还不能进行不动产登记。&nbsp&nbsp&nbsp&nbsp据介绍,国家明令禁止利用集体土地搞开发,这会造成国家土地收益流失,因此,烟台市民购买“区证”房屋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而区证的存在是因为在城乡接合部,随着城市的扩张,原来属于农村的集体土地逐步征为国有。&nbsp&nbsp&nbsp&nbsp因为“区证”问题涉及的房屋数量巨大,绝不是一句“不符合国家规定”就能解决了的。而在实施不动产登记之后,“区证”的房子将如何交易,还要等待下一步的政策出台。&nbsp&nbsp&nbsp&nbsp问:没有土地证,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nbsp&nbsp&nbsp&nbsp答:长久以来,在房产交易市场上,只要有房产证就能够完成房产的过户、抵押、贷款等,也没有对房地产开发商必须要给市民分割土地“小证”做出硬性规定,因此,大多数老百姓对于土地证并不重视。&nbsp&nbsp&nbsp&nbsp而新的不动产登记政策出台之后,需要把土地证和房产证合二为一,变成不动产权证,于是很多市民遇到了小区“土地问题”。对于房产证和土地证分离问题,大多数情况下是因为房子经过中间多手交易,但是土地证一直没有办理过户,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公告的形式,取得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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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不强制办理 30个工作日可办出
日 17:27 来源:
&nbsp&nbsp&nbsp&nbsp来源:胶东在线&nbsp&nbsp&nbsp&nbsp作者:&nbsp&nbsp&nbsp&nbsp 16:34:02&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胶东在线2月21日讯(记者 王向荣)自日烟台市全面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至今,已近半年,仍有不少市民对不动产登记的办理有诸多不明白的地方。近日联系了不动产登记中心芝罘分中心,为市民解疑答惑。&nbsp&nbsp&nbsp&nbsp问:不动产权登记是强制的吗?有没有时间期限?&nbsp&nbsp&nbsp&nbsp答:《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本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因此,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已经依法发放的各类证书、证明继续有效。意思是,已有的“老证”,如果房子没有买卖、继承、赠予等权利的变更,就不用去换“新证”,不动产权证不强制办理。&nbsp&nbsp&nbsp&nbsp《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nbsp&nbsp&nbsp&nbsp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将原来分散在土地、房屋、农业、林业、海洋等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不动产登记部门承担,按照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在统一的登记系统上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核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实施后,原房、地分别登记格局从此调整为不动产统一登记新模式,办理流程和要求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变化。&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资料图)&nbsp&nbsp&nbsp&nbsp问: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二手房交易收取哪些费用?&nbsp&nbsp&nbsp&nbsp答:不动产登记中心仅收取登记费,其中个人住宅登记费为80元,商服网点550元。&nbsp&nbsp&nbsp&nbsp二手房交易的税费由税务部门收取,收费项目没有变化,买方需交纳契税,卖方需交纳的有增值税、附加税、个税、交易费、印花税。房产交易费由住建部门收取。&nbsp&nbsp&nbsp&nbsp问:二手房交易中,哪些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nbsp&nbsp&nbsp&nbsp答: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有三类情况。&nbsp&nbsp&nbsp&nbsp第一类,日以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保持原土地权类型不变。&nbsp&nbsp&nbsp&nbsp第二类是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这类住房建设在划拨的国有土地上,占用土地的使用权是无偿取得的;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都属于这一类。按照《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印发烟台市已购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这类房屋在缴纳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后,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继而进行上市交易。&nbsp&nbsp&nbsp&nbsp第三类是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涉及到城市居民的,主要是指那些取得了“区证”的房子。目前这部分房子,还不能进行不动产登记。&nbsp&nbsp&nbsp&nbsp据介绍,国家明令禁止利用集体土地搞开发,这会造成国家土地收益流失,因此,烟台市民购买“区证”房屋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而区证的存在是因为在城乡接合部,随着城市的扩张,原来属于农村的集体土地逐步征为国有。&nbsp&nbsp&nbsp&nbsp因为“区证”问题涉及的房屋数量巨大,绝不是一句“不符合国家规定”就能解决了的。而在实施不动产登记之后,“区证”的房子将如何交易,还要等待下一步的政策出台。&nbsp&nbsp&nbsp&nbsp问:没有土地证,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nbsp&nbsp&nbsp&nbsp答:长久以来,在房产交易市场上,只要有房产证就能够完成房产的过户、抵押、贷款等,也没有对房地产开发商必须要给市民分割土地“小证”做出硬性规定,因此,大多数老百姓对于土地证并不重视。&nbsp&nbsp&nbsp&nbsp而新的不动产登记政策出台之后,需要把土地证和房产证合二为一,变成不动产权证,于是很多市民遇到了小区“土地问题”。对于房产证和土地证分离问题,大多数情况下是因为房子经过中间多手交易,但是土地证一直没有办理过户,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公告的形式,取得不动产登记。在办理不动产权证过程中,我们经常听到&首次登记&或是&大产权&这个词。但是许多市民并不明白首次登记是什么、首次登记与买房办证又是什么关系。事实上,在新购商品房时,首次登记与市民办理不动产权证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1、张先生买了一套新北区的商品房,产权证迟迟没拿到,问开发公司一直说首次登记没有办好。那么&首次登记&是什么意思,与我们买房人有什么关系?
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对于商品房的首次登记是指商品房注册及开发地块土地分割登记,就是我们俗称的办理&大产权&,这是由房地产开发公司提出申请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因此,住户办理商品房登记,需在首次登记完成之后方能办理。
2、商品房合同中约定是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发公司必须要履行办证的义务,那现在已经超过三个月了,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企业应该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张先生的情况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公司尽快履行合同义务,如开发公司不履行或延迟履行,可以要求开发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新北区的商品房只能在新北区办证吗?住在新北区,但平时上班都在市区。
常州市已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办理不动产商品房登记,一般情况下,需要携带商品房购销合同、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商品房结算单、不动产销售发票、契税完税证明、维修资金缴纳凭证、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许可证(土地未分割的不需要)等材料办理。考虑方便百姓,我中心在新北区设有办理点:珠江路128号(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买房人可以到新北区办理点申请办理购买商品房登记,当然也可以到市区办理点(延陵中路21号房地产市场三楼)来办理。
1、宋先生有一栋厂房,刚刚建造好,相关资料也准备得差不多了,想要办个产权证,请问需要哪些材料和手续?
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交首次登记申请。单位房新建办理首次登记,需要提供土地权属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房屋规划平面图、白蚁防治证明、人防证明(有地下室的提供)、房屋测绘报告、地名、公安编号证明、法人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书等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集体土地上的单位房新建,还需提交房屋权属情况调查记录及公告证明。
2、什么是首次登记公告?公告在哪里公告?要收费吗?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前进行公告。
常州市集体土地上不动产首次登记的公告是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以及不动产所在地醒目位置张贴纸质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公告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公告期间,当事人对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到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材料,由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来处理。
公告是办理集体土地上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一道法定程序,因此无需办事群众承担任何经济费用。公告所在的门户网站为: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官方网站(http://bdcdj./)。
163人有用145人有用105人有用161人有用日下午,北京市住建委、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银监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据《首都之窗》发布的官方数据,截止到10月份全市完成改造4568户西城区、房山区、通州区、大兴区昌平标 题:涉不动产权证相关业务办理提交时间:16-07-11内容:位于江宁区的新购商品房申领不动产权证,契税、维修基金缴纳、抵押权注销登记等手续都在杨家圩市民中心办理吗?回复内容:是。办结时间:16-07-12 && &
&业务咨询详情详解办理、换领不动产权证的全套流程 为你省时省力_飞扬网详解办理、换领不动产权证的全套流程 为你省时省力发表时间: 1:02:03新政实行后的税费征收标准也是很多市民关注的焦点。记者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目前,由于新的收费政策尚未出台,不动产权登记仍参照原有相关费用标准执行。不过,自从5月1日国家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后,二手房所需缴纳的增值税比过去执行的营业税税额减少了。购买一手房需要缴纳的费用包括契税和维修基金;二手房交易中,买方只需缴纳契税,卖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这里面,二手房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还有减免的可能。”按照目前的政策,房子购买满2年就可以不用缴纳增值税,而且没有房屋面积限制。个人所得税一般都是缴纳房屋评估价的1%,但如果房产证或契税发票缴纳时间满5年,且符合限定条件家庭(家庭成员包括夫妻、未成年子女)的唯一住房,这项税收可免征。值得一提的是,自5月1日实行“营改增”之后,出售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所需缴纳的税额减少。过去,淮安地区二手房交易的营业税及附征税率是5.6%,“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的增值税征收率为5%。“增值税与营业税的不同之处在于,增值税的计算要把含税部分剔除。计算公式为: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 5%)×5%。”举个例子,以一套100万元成交的二手房为例,若征收营业税,营业税=100万元×5.6%=5.6万元。改征增值税后,100万元为含税价,即增值税=100万元÷(1 5%)×5%≈4.76万元,即约可少纳8400元。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由于很多人的情况不同,登记窗口会视情况提出不同的办理要求,在此难以一一尽述。有疑问的市民可以直接致电或前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详细咨询。相关阅读原标题我省第一本不动产产权证书昨颁发当天兰州市共颁发证书1000余本不动产产权证颁发现场中国甘肃网11月12日讯据兰州晚报报道(首席记者 许晗 文 马军 图) 11月11日上午,兰州市不动产登记局政务大厅内。因为现在不管做那种贷款,都必须要做抵押登记,没有房本没法做抵押登记的没有房本的房子是做不了贷款的是不需要去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如果之前买过一套房子现在还在供,没拿到房产证原件不动产权证就是房产证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参照适用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的有关规定,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更正登记,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于3月1日(后天)起实施,昨日,国土资源部公布了“不动产权证”证件样本。重庆晨报记者昨日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重庆目前已经设了不动产登记局,3月1日起,将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5月6日,《安徽省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正式发布,根据规划,今年年底,我省就将全面颁发不动产权证。UfS法律法规网据江淮晨报报道,住宅性质土地出让年限或不局限于70年、农村也将发放不动产权证、开发商拿地后开发不按条件履约直接载入信用系统helliphellip5月6日。位置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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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从3月1日,也就是昨天开始施行。今后买房子拿的不是房产证,而是不动产权证。
这几天,不少市民来到市住建委窗口咨询。条例实施后将对我市有什么影响了?在宣城买房可以领到新的不动产权证了吗?这是不是意味着下一步就要开始征收产权税。带着市民的疑惑,2月27日,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
宣城暂时不发不动产权证
由于相关细则还没有出台,目前我市居民购房暂时还无法领取新版的“不动产权证”,这是记者从市房管局得到的回应。
据了解,目前市民购房需要办理的是土地证和房产证,这是由两个主管单位分别审查登记后核发的。新政策实施后,“买房一个不动产权证就够了。”
记者同时了解到,新政策实施后,之前颁发的旧证都继续有效,新的不动产权证和以前的各种旧证也将在一段时间内并行有效,所以市民不用急着去换新证。
买房价格明确标示
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除了名称不同外,还有什么差异?记者将两张证件对比后发现,不动产权证上特别注明了房屋使用年限的开始日期和终止日期,以及房屋的取得价格。
此外,不动产权证还标有不动产登记抵押权、异地登记、查封登记等登记类型,内容页规定了权利人、证件种类、证件号、共有情况、权利人类型、登记原因、使用期限以及取得价格。
有市民咨询房产税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市民担心不动产登记政策实施之后,可能会对住宅征收房产税,甚至出现大量二手房抛售的情况。27日记者走访了市区的几家二手房中介,他们纷纷表示,虽然在春节期间,二手房的挂牌数量受春节影响较之前有了一定程度的增加,但是并没有太大的变化。“我们也听说了相关传闻,但是从市场上来看,还没有出现二手房抛售的情况。”
记者随后在住建委一楼的房屋契税缴纳窗口了解到,近期二手房的交易量和前期并没有明显区别,但是这几天也有十多位市民前来咨询住宅房房产税的相关情况。该窗口负责人曹勇军告诉记者,目前还没有收到住房征收房产税的相关文件,前来咨询的市民可能是混淆了近期我市执行的契税政策和房产税的相关概念。(本网记者 余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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