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站能检测哪些项目对个体户收检测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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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防疫站收监测检验费合法吗?
作者周万成 刘渝宁 胡代国
尊敬的新闻网领导:
四川安岳县原防疫站现疾控中心趁验证之机对广大个体工商户每年收取两次监测检验费,否则不予发证,过期不验证罚款,请问是否合法?
收监测费的对象:凡是在防疫站领取了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
收监测费的项目:理发店的剪子、胡刷、毛巾;食店的筷子、碗、面包、馒头,卤鸡、糕点;各门市的食品糖酒;各奶牛场的牛奶;各方向旅店的被单等等应收尽收。(下面有部分发票作证)
收费金额每户几百元至一千多元
收费的依据是:(川卫计发[1996]第065号文)
广大商人认为疾控中心连续五年收监测检验费的依据不成立,不合法,但经多次反映得不到解决。疾控中心收费不合法的理由如下:
①流通领域食品产品重复检验重复收费;②
只收检验费,没有任何检验报告,能预防疾病吗?③收了体检费有的没有体检,更谈不上体检报告。
④从收费发票看书写很不规范,有的发票本身不合法。
⑤省物价局市场处()林处长回答:监测可以不收费。但安岳根本不听,我行我素。
⑥依据国家计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计办价格[号文)安岳疾控中心收监测检验抽样费不合法。但是疾控中心负责人声称:这个中央文件只对湖北有效;而文件的第一条对安岳收监测费没有约束力,该文的第二条对收监测费有利。所以直至日继续要求理发店主贾新()等个体工商户交监测检验费,否则不予办理卫生许可证。
更可笑的是中秋的月饼还未生产,监测检验费早已数月收缴入包包。这种以收费为目的,只收费不服务,多年来只收费不出示监测检验报告,甚至收体检费连体检报告也没有,也就是说只收体检费不予体检,是否任其疾病患难,百姓怎能吃到放心食品。
据群众反应,有的执法人员等取好吃的食品如卤鸡香肠,名酒名糖等,假借检验之名,不但收钱收物无检验报告还是肉包子打狗一去永不回。广大个体户怨声载道,恨之入骨。严重影响了党群关系和执法人员自身形象,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广大商人要求:通过党的先进性教育,认真执行中央文件,停收流通领域监测检验费,将多收的费用按诚信原则退还广大商户。
请求相关领导核实,给出明确说法。谢谢!
附文件一张,发票若干张。
我喜欢看到别人开心的样子,更不喜欢看到自己伤心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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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卫计发[1996]第065号文件已经作废。
中央新的文件为什么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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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 23:47:40编辑过]
1。收费未公示文件依据,不合法!!!2。发票不合法。3。书写格式不合法。4。抽样检验(收费)无检验报告,不合法。5。收费不检验,不合法。。。。。。。。。[em04]
尊敬的四川新闻网、法律律师同志,安岳个体工商户感谢你们高度重视,现将证据发来。
安岳县疾病控制中心验卫生许可证必须收如下费用
否则就不验
收费项目如下:2005年健康检查72元(体检照光ALT两对半,体检费、材料费7×3人)。2005年面包、蛋糕检验费298元,查11项×2,饼干检验费303元,查12项×1。共计1115元。日交费。
保健全年查2次,公共用品茶杯,查4个样,5项,卫生指标收费135×4=540,脸巾查4个样,3项卫生指标收费75×4=300元,体检胸透ALT,乙肝两对半,甲肝M,带 检查,健康证72×2=144元。合计费用为984元
公共用品用具检验查(二项)105元×6/年=630元,两对半等检查费,合计8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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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死的告,我就不信告不倒!!
好消息,安岳县防疫站被曝光,见7月29日市场与消费报.
贪官太多!政府腐败现象严重!老百姓怨声多!严惩腐败分子!乱收各种费用现象严重!!!!!!!![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
整死一个算一个哈
!!!!!!!!!
疾控中心监测费惹“毛”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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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到别人开心的样子,更不喜欢看到自己伤心的时候
工商收费是否合法,你想维权吗?
请咨询维权大侠胡代国.电话:0832__4540125[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
疾控中心监测费惹“毛”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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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到别人开心的样子,更不喜欢看到自己伤心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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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人民苦啊![em07][em07][em07][em07][em07][em07][em07][em07][em07][em07][em0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中国医药 平衡发展 公平竞争 造福人类看病难、看病贵的关键在于没有真正引入竞争及政策的不公平性
以前一直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各种事业处于封闭状态,没有活力。医院历来由政府举办,虽然这些医院对预防保健和治疗病救人做了一些贡献,但是在很大程度上有其局限性和垄断性。这就造成小病大医,大病被垄断的局面。其局限性体现于:1、医院的位置局限于城镇的多,而人口多的农村却很少,多数农民生病时得不到即时治疗。2、医院几乎都是搞专科的(比如内儿科、消化内科、五官科等),相对于人体来说,他只局限于某个专科或某个局部(系统)的病,而没把人整体的病情综合归纳分析,作出最廉价可行而有效的最佳治疗方案,真可谓“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其垄断性体现于:1、不管政府举办的各大、小医院,不仅自身内部治病、卖药所得的利润自己分配,而且政府还要对其进行津贴,他们可以获得较丰厚的收入和购置高档的医疗设备。而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得不到政府一分钱的津贴,有时做得再优秀、再出色,也得不到政府一分钱奖励或口头上的赞扬。相反还会遭到同行的相近的医院的攻击。所以就会出现政府医院能够“肥上加膘”,民营医疗机构还要被“鸡脚上割油”。个体诊所还有各种税、费支出,微薄利润难以扩大规模。难以提高医疗服务的本能,所以资金和医疗设备永远无法与政府医院相比,高档的设备唯他独有,这就出现了垄断。垄断自然会出现高费用,出现天价,就出现大医院越来越大,小医院越来越小之局面。2、人才的垄断性。大医院因为是政府办的,永远是“铁饭碗”。又有高档医疗设备,政府一直扶持,所以文凭高,有水平的人才都挤进大医院,民营诊所只有原地踏步,哪里还有竞争能力。“借不来鸡,下不了蛋”。政策的不公平性体现于:1、经费的扶持问题前面已述。2、个体诊所和政府医院的从属问题,我们这儿个体诊所办任何手续、任何证件都要通过当地乡卫生院、卫办、县卫生局审批,所以这一道道的人情难关就卡着许多个体诊所的英雄好汉。医疗上哪怕你有天大本事。都有可能不得从事该职业。3、医疗人员的从业资格和职称问题。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不公平问题。当然有前面第二条所说的因素。政府医院的医生每三年晋升一次职称,而个体医生十年或二十年都没晋升一次。政府医院的小学没毕业的许多医生却评定为“执业医师”,而个体医生,高中毕业后合法行医几十年了,在当地很有名气,现在却连起码的行医资格都没有了,这不是人生的悲哀吗?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检验政策好孬在于是否利于安定团结,是否能让百姓安居和乐业。不是个体医生没水平,而是执权者不给他们评定医师职称,不评定为“执业医师”,这是政策上的歧视。这是显然不公平的,这些民营医生的人权哪里去了?全掌握在执权者手中。四川省安岳县这种情况就特别突出,执业医师证被卫生局副局长批发卖了,合法行医几十年的医生却突然间没行医资格了。我说没有真正引入竞争:是指没有在公平、平等的条件下竞争。没有真正的平等的竞争、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就永远无法解决。如果一个城市中有几所规模、人才、设备与政府医院相当的民营医院,进入了公平竞争,那么“薄利多销”和“人往利边行”的真理才会显现出来。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自然会减少、消失。对于合法行医十几年、几十年的个体医生,政府应当适当放宽执业资格政策或者起码应当公平对待。在十几年、几十年的行医生涯中没出任何医疗事故,况且“优胜劣汰”的自然规律已经对他们作了真实的检验。绝大多数个体医生都是学习中医兼西医的,几乎都是面向农村,扎根于基层,他们与社区居民朝夕相处,他的医技和医德,患者了如指掌。居民生病时可以自己选择医生。他们学习的知识较全面,能够实实在在的治疗农民的普通病、常见病。充分发挥中医“简、效、便、廉”的优势,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小病进诊所、大病进医院的良好前景,否则会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农民看不起病的问题会更严重,更不利于社会安定。即时将这些医生过渡到全科医生的行列是最正确不过了。这样社区居民健康安全才能得到保障。至于预防保健和公共卫生问题,只要是合法医生都应承担这种义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每个合法医生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否则逐出医疗行业,或实行责任问罪制,这个问题并不复杂。让我们关爱患者、关心社会、关注人权,公平竞争、平衡发展、和谐友善,中国的医疗事业明天就会更美好!四川安岳评论
怪哉 居然同情贪官
读《四川法制报》日的“受贿款用于公务与扶贫”。湖南临湘市副市长余斌是一个游戏法律、藐视法律的大贪官和大赌徒,是一个对金钱贪得太麻木和称雄一方的败类!小城临湘内一些人说,此人不在乎钱,不拘小节,爱打牌,胆子大,是个“草莽英雄”。一个没钱的人不在乎钱吗?一个没钱的人好打牌吗?一个没钱的人胆子大吗?俗语说:“衣是脸,钱是胆”有钱有势者,可为所欲为。总之,余斌是个有钱且多得不知用处的人了。钱反正不是自己的,是横财,他当然不在乎钱。据说有两个有钱的官员一天打赌说:“我们今天烧钱煮饭,看谁有能力先煮熟饭”意思是看谁烧的钱多火力才大。这两个官员他们在乎钱吗?如果是他的工资,如果是他用汗水挣来的钱,他们会不在乎钱吗?据余斌供述:“2002年底,王与我喝茶,给我3万元,我没说什么就收下了。”据李某证实:“2003年……他打牌输了,饭后,我就将5万元和两条芙蓉王烟给了他,余斌接过袋子,没说什么就分手了。”喝了茶给3万元没说什么就收下了,吃了饭给5万没说什么就分手了,可见这个贪官对金钱和人情已经麻木到什么程度了,收人家3元就好像接过人家一支香烟那么随便,这就是习惯了,自然了。连一句客套话都没有,可见这个“草莽大盗”霸道到何种程度!“我接受钱物有选择,我在教育局当局长时有许多教师为工作调动等是都会找我送钱,有3000元,5000元不等,我都拒绝,有时还要连退三次。请喝茶,吃饭送3—5万他没有说什么就收下了,3—5仟元还要想找工作调动,呸!当然不会收,不要说退3次,退100次他都不会要,没当众给你点火烧了也算给你留了面子。也许余斌会愤愤然:3仟5仟你拿来干啥,打发小孩子吗?我还下不了一次赌注,3仟5仟还好意思出手送我吗?这就是余斌的“很讲原则”。余斌说将受贿款用于办公开支和扶贫,这是他在被捕时的狡辩和胡编乱造,他为什么不上交国库?为什么不通过捐赠热线扶贫?他可以指使他的内部人员做假帐说用于办公用途,也可以送给他的远房亲戚,还美其名曰“扶贫”这些谎言有谁相信,只有哄鬼!如果将受贿款用于公务与扶贫可以减罪的话,那么我若劫财
杀死了人,用另外的假象救几人性命那么我还可以受到表扬,一点也不该追究责任了,比如我指使某几人去杀一人,在这追打过程中,我去救那人,表面上看我有立功表现,那么杀人犯就变成了见义勇为的英雄了。就像受贿犯余斌成为“劫富济贫”的英雄那样让人好笑。余斌与四川省安岳县卫生局李某将批发执业医师证的赃款用于济贫同出一泽,如果将受贿、贪污、贩卖证件等非法所得用于公务和济贫可以减罪或无罪的话,那么中国的《刑法》就将成为一纸空文。因为只要神经正常的贪官都会用上面那样的方法解脱罪刑。这也许会成为贪官的惯用的“公式”或“定律”。对于余斌的受贿金额与所判刑期相比,判刑太轻了!余斌还欢迎媒体采访,可以看出余斌的道德感、荣辱感完全没有了!在他眼里一个教育局长与一个罪犯好像都一样,在他内心里道德、荣辱、尊严、人格早已泯灭了,可以看出余斌确实是个胆大、狂放、是个不知廉耻的人间禽兽!他还能侃侃而谈,自圆其说,好像还在显示自己的狡猾那股傲气。看来他不仅不在犯罪时感到羞愧与耻辱,表现出藐视法律的轻狂。因为判轻了法律对他不具有振撼力,当然就达不到教育和警示作用。
四川安岳周万成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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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发布法律咨询&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每年收取个体户100元的社会团体会费合法吗?
&12-21 12:20&&悬赏 0&&发布者:用情感动 &地区:四川-内江 回答:(4)
我是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小河镇的个体工商户,这里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每年都向个体户强制收取社会团体会费,请问他们这种收费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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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要求出具依据,如果不合法,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李小利律师的建议,我一定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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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要求出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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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工商局出具依据,不合理的要求,可以明确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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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须看是否有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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