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小河摆路边夜市摊位名称要办手续吗

我想晚上在路边摆夜市或者摆个大排档之类的,这归哪个部门管呢,是城管吗,我需要直接去找他们交钱还是,
鸡西休闲广场大排档摊位归哪管?我夏天想在那找个摊位干大排档! 哪位可以指点一下!谢谢
来源:网络
关键字: 路边 夜市
更新时间:
延伸:本文除了聚合《我想晚上在路边摆夜市或者摆个大排档之类的,这归哪个部门管呢,是城管吗,我需要直接去找他们交钱还是,》,免费提供的有关路边 夜市和鸡西休闲广场大排档摊位归哪管?我夏天想在那找个摊位干大排档! 哪位可以指点一下!谢谢的内容之一,已有不少的网友认为此答案对自己有帮助!
网友1的回答
我想晚上在路边摆夜市或者摆个大排档之类的,这归哪个部门管呢2011-11网友2的回答
看你要开多大,因为夜市只能做晚上一档,从8点开始好了,假设人很多,可以充分04-19 我想晚上网友3的回答
至于收费标准,你可能需要去那边咨询,估计没戏,因为生意太好。从没有空位过04-19 我想晚上在网友4的回答
我开夜市大排档,东西被人砸了,请问砸多少钱的东西才能拘留或者判刑?04-19 我想晚上在路边摆网友5的回答
其他类似问题 在夜市开大排档,需要什么手续吗
我想晚网友6的回答
黄山夜市公园 万达附近 黄山东路和北府路交界口网友7的回答
网友7的回答
猜你感兴趣
相关关键词您好,欢迎来到易铺!   
贵阳商铺网
> 贵阳小河蒲江路正规夜市摊位
贵阳小河蒲江路正规夜市摊位
发布时间:
日 租 金:2元/O/天
总 租 金:300元/月
建筑面积: 5平米
拨打电话时,请告知是在易铺网.cn看到的
地址:[小河]&&小河蒲江路
适合经营:其他
(本信息为个人发布 )
商铺类型:其他
本人因为有其他发展,现将经营很好的夜市 摊位
转租 ,此摊位位于该夜市最佳 龙头 进出口处,现经营 手机 贴摸。手机外壳, 耳机 之类的。望会做此行的朋友需要的话来了解。此行利润高你懂的!租金低无压力。。。。
联系我时,请告知是在易铺网.cn看到的,谢谢!
联系我时,请告知是在易铺网.cn看到的,谢谢!
72000元/月
72000元/月
26250元/月
65000元/月
3000元/O/月
热门区域商铺出租
城市商铺出租全国最大的商铺搜索引擎,能搜索到所有商铺信息!
&& 夜市摊位出租
信息编号:1982432
本招租信息发布已有天,很可能已经成交,看看下面的信息是否有您需要的。
夜市摊位出租【已过期】
租金: 面议
面积: 6平米
业态: 空置门面
地址:贵阳市小河浦江广场
找铺标识:
联系过业主后,点此标识一下
点击标注该条信息为此人是中介
因有事,特将盈利摊位转让位于浦江广场的夜市摊位,路口2号旺铺,一进来就可以看到摊位400元/月(电费卫生费全部包含)一季度付清(所有装备齐全,伞,灯,带凳子,并且你可以将货品存放在仓库,完全不用带任何东西,就可摆摊),现在又是服装旺季,无任何风险。
联系人:张然
电话预约:已过期
联系时请说明信息来自租铺网,将会获得更多信任。
如果暂时联系不上,可使用在线预约
该信息由个人发布,请确认真实性,租铺时注意查...费用且不开具发票的都是欺诈行为,请不要上当。
电话预约看铺
在线预约看铺
如暂时联系不上,可使用在线预约,我们会第一时间通知对方。
手机: 也可为座机
时间: 看铺时间报料电话:0
您当前的位置 :&&&&&&&&&&正文
东街夜市路边摊位取消 租摊人要求摊主退还摊位费余款
浙江在线05月28日讯
满怀信心准备摆摊经营小百货赚点辛苦钱,不料因政府整治交通拥堵而取消了路边摊,小张只能收摊离场。事后,她想向原摊主退还因租期未满所余下的摊位费,但原摊主却玩起了“失联”。无奈,小张一纸诉状向法院求助。租摊人是否可向摊主退还租摊位余款?近日,越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这起摊位租赁纠纷案。
  小张和小骆系摊位租赁与被租赁合同关系。日,小张向小骆租赁东街夜市60号小百货摊位一个,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一年,从日至日止,租金为每月2300元,仓库每月200元,押金1000元,合计31000元。日,绍兴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为加强城市管理,顺畅越城区东街交通秩序,促进文明城市创建,决定对东街夜市路边摊位进行整治,自日取消东街路边摊位,提供金时代广场室内租赁经营商铺位。自此,小张再也不能继续在东街路边摊位经营小百货生意了。
  法庭上,小张说已向小骆交付30000元租金及1000元押金,其向小骆实际租用摊位时间仅5个月19天,所用租金13815元,剩余16185元摊位费及1000元押金,合计17185元小骆应退还给她。可小骆夫妻手机双双关机致无法联系协商。小张诉求法院判令小骆立即归还其摊位租金16185元以及押金1000元。然而,小骆经法院合法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也未向法院提交答辩意见和证据。
  法院认为,小张和小骆的租赁合同关系,双方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依法认定有效。因绍兴市人民政府对东街夜市进行整治,规定自日起取消东街路边摊位。小骆曾在租赁协议中写明:如摊位因政策问题取消,摊主将退还租摊人余下摊位费。由此,小张解除与小骆的租赁合同关系,要求小骆返还已交付租金的诉求,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但根据小张提交的证据,可以认定其已向小骆交付20000元租金,根据小张实际租赁期限,小骆尚应归还小张租金6185元。而小张主张其已向小骆交付30000元租金及1000元押金,因证据不足,法院不予采信。小骆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视为放弃抗辩权,法院依法可作缺席判决。近日,越城区法院一审判决小骆应返还给小张租金6185元。
  法官提醒,司法讲求的是事实和法律,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在诉讼程序中,当事人对自已所要主张的事实有义务向法院提交证据,空口无凭和未能提供确凿证据以及提供的证据不充分,将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因此,大家在经济活动中应注意保留尽可能完整的相关凭据,以便发生状况时用证据来证明客观事实,以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夜市|取消|摊位
责任编辑: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南京夜市小吃摊位出租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