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古城小区房产证四期有房产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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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四期开发公司还未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所以目前还不能办理个人产权证,请市民根据合同找开发公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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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古城街四期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发布人:网信中心&
时间: 07:40:02&
来源: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农安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试行办法》、《农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补充农安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试行办法的通知》和农安县棚户区改造回购住宅商品房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农安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论证后,决定对古城街四期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征收。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立足于本县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征收补偿方案。
一、征收与补偿的原则
房屋征收与补偿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公平补偿、结果公开的原则。
本次政府回购住宅商品房用于回迁安置用房以政府让利、企业微利、百姓得利为原则。
二、征收范围:
东至:古城街 西至:雅仕居
南至:绅士花园 北至:挂面厂石头道
三、征收主体:农安县人民政府
四、征收部门: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征收实施单位:农安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六、征收实施时间:自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实施
七、征收补偿签约期限
签约期限:以征收部门另行公布的时间为准。
八、搬迁期限
搬迁期限:以征收部门另行公布的时间为准。
九、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十、补偿标准
(一)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二)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
1、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原房屋建筑面积部分实行征一还一,另外每户无偿增加6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另结算差价。产权调换增加6平方米后,被征收人需上靠到下一个户型的,增加面积部分按照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成本结算。
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超过最大标准户型的,可以按照标准户型选择分套调换,或者对超出最大标准户型面积部分进行货币补偿。分套调换合并计算的建筑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部分按照产权调换房屋的市场价格结算。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按照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标准执行(多层1760元/平方米、高层1890元/平方米)。
2、产权调换增加6平方米后,房屋面积仍不足45平方米的,不足部分按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成本缴纳,产权归被征收人所有;
3、产权调换的基本户型45平方米、54平方米、63平方米、72平方米、81平方米、90平方米、99平方米、108平方米、117平方米,属于基本户型,不作为被征收人协议签订的户型和面积,只用于计算被征收人可回迁总面积。
4、有证(照)的浮房(含规划认定),按原面积的80%给予认定,并享受住宅房屋补偿安置优惠政策。
5、选择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楼房装修标准为150元/㎡。
6、被征收人签订协议的户型和面积,以政府统购各开发企业住宅商品房实际测绘户型和面积为准。
(三)征收非住宅房屋
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应当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在停产停业过渡期限内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被征收人能够出具纳税凭证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2(月)+上年度职工月工资总额】&停产停业期限(月)
2、被征收人不能出具纳税凭证的,但被征收房屋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前实际用于经营且能够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等证照、手续的,按照被征收房屋权属登记用途、建筑面积计发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登记为商业、服务业用途的,每月每平方米50元;登记为生产、加工用途的,每月每平方米40元;登记为办公、仓储等其他用途的,每月每平方米30元。
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发放3个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对被征收人按月计发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停产停业期限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非住宅房屋征收时闲置的,不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3、非住宅房屋,如厂房、工厂、仓库等房屋的,实行异地安置,安置地点另行协商确定。
房屋征收部门应根据设备拆装、运输所发生的费用支付被征收人搬迁费;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设施,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确定的金额给予被征收人补偿。
4、征收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照被征收房屋性质征一还一,不找差价。
(四)住宅用于经营补助费
住宅房屋(含浮房)用于经营活动的,按照住宅房屋进行补偿。被征收人在征收决定作出前已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依法纳税的,对用于经营的建筑面积部分,按下列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
1、从事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活动的住宅房屋,按照营业部分房屋评估金额30%予以补偿。
2、从事生产、加工等经营性活动的住宅房屋,按照营业部分房屋评估金额25%予以补偿。
3、从事办公、仓储等其他经营性活动的住宅房屋,按照营业部分房屋评估金额20%予以补偿。
十一、搬迁补助费
货币补偿每户800元;产权调换每户1600元。
十二、临时安置补偿费
1、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临时安置补偿费一次性发放三个月,每户每月600元。
2、被征收人选择回购住宅商品房产权调换的,临时安置补偿费一次性发放三个月,每户每月600元。
十三、产权调换房源安置地点、时间及回迁方式
(一)安置地点异地安置,全县范围内已入围政府采购的各房地产开发小区。
(二)安置时间产权调换时间以征收部门另行公布为准。
(三)回购价格政府回购住宅商品房平均价格3450元/平方米;回购住宅商品房每层价格由开发企业申报,政府审核后另行公布。
(四)回迁方式 实行现房安置,被征收人按序签订协议、领取选房卡,从政府回购房源中自主选择房屋,并按相关期限完成签订补偿协议等手续。。具体程序为:
1、征收部门公布签约期限,设立登记地点,同意签订协议的被征收人,到登记地点进行登记,并根据登记顺序进行排序并进行公示。
2、组织登记的被征收人通过两轮抽号,确定签协议顺序号,并在现场进行公示。
3、根据抽签确定的顺序,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出具选房卡,由被征收人自主选择回迁的小区及户型面积,选择期限为3天。
4、被征收人在确定回迁房源后,与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协议,开发企业完善选房卡。
5、被征收人需在3天内交回选房卡,并完成征收补偿协议,如在3天内不能交回选房卡并完成协议,其选房卡作废,所选房源重新供其他被征收人选择。
6、征收部门根据被征收人签订的购房协议及政府回购平均价进行结算,结算办法如下:
(1)被征收人选择的小区房源价格低于回购平均价的,根据被征收人选择的房源面积向被征收人找补差价款。
(2)被征收人选择的小区房源价格高于回购平均价的,根据被征收人选择的房源面积与开发企业结清差价款。
(3)被征收人选择的房源面积小于可回迁总面积,除根据回迁面积找补差价外,剩余部分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单价返还面积款。
(4)被征收人选择的房源面积大于可回迁总面积,除根据可回迁总面积找补差价外,多出部分按照回迁房源价格缴纳扩大面积款。
7、被征收人将被征收房屋钥匙交到征收部门,经征收部门验收合格后,对被征收人剩余补偿款进行结算。征收补偿款结清后,被征收人可凭结算单,到开发企业处领取回迁安置房钥匙,并办理入住手续。
十四、提前搬迁奖励
征收住宅时,对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完成搬迁的被征收人,房屋征收部门给予提前搬迁奖励。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照所有权证上的标注面积(房屋所有权证没有标注的以产籍登记卡上的标注为准)的20%给予奖励;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每平方米房屋评估价格的20%给予货币奖励。
十五、评估机构的选定
根据征收部门划定的区段,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5日内,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邀请被征收人、社区代表参加,以公开抽签方式选定评估机构。被征收人不推选代表,或者不参与抽签的,由社区代表公开抽签选定评估机构。抽签过程与结果应当由公证机关现场公证。
十六、保障政策
1、被征收人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有合法产权证照,产权调换增加6平方米后,房屋面积仍不足45平方米的,无偿安置45平方米的住房,产权归被征收人所有。
2、对被征收人选择回迁安置的住宅商品房和被征收人用货币补偿购买的住宅商品房应当享受免契税政策。
3、被征收人签订协议后,可将子女立即转入选定房源所在学区学校就读;被征收人选择其他地段房源的,三年内持征收补偿协议,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被征收房屋所在的学区学校就读。
十七、达不成协议的处理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县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十八、强制执行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九、注意事项
在征收工作中,请提高警惕,确保安全,防止煤气、水、电等事故发生。应加强安全防范,切勿将您的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结婚证等重要证件交给他人或无任何手续情况下由他人代为办理,以免上当受骗或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十、本征收补偿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一、本方案由征收部门负责解释。
&&&&&&&&&&&&&&&&&&&&&&&&&&&&&&&&&&&&&&&&&&&&&&&&&&&&&&&&&&&& 二Ο一五年十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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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网友   23:55
都交房快两年了,世茂城四期西区29栋房产证还未到手,请书记帮我们过问督促一下。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官方回复回复单位:龙泉驿区网民留言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5:15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留言反映世贸城四期产权证办理的问题,现回复如下:&&&&经区国土局查实,“世茂城”四期一区项目系成都世茂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位于大面街办成龙路以北,宗地已办理龙国用(2010)字第120666号《国土证》,宗地面积为99776.67平方米。&&&&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办理房屋首次登记,未办理房屋竣工验收手续,因此暂不能办理房屋分户不动产权证。&&&&下一步,区国土局将积极督促该项目开发商提交“世茂城”四期一区资料,尽快为购房业主办理分户不动产权证书。&&&&日16时40分,区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与您取得电话联系,告知您上述情况,并耐心细致做了有关政策的宣传解释等工作,您对此表示知晓。&&&&谢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全家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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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拟定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规定,并负责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有关行政复议。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审核报上级政府和本级政府审批的城镇总体规划,指导、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
  (三)监督检查全县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本行政区域内的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四)拟定并实施全县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作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监督工作,确保耕地面积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五)管理全县城乡地籍工作,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土地纠纷调处,城乡地籍和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
  (六)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拟定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
  (七)指导全县土地的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审核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承担报国务院、省、市和县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审查报批工作。
  (八)依法管理全县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初审、登记发证和转让初审登记;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实施监督管理;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管理地质资料;实施全县地质勘察行业管理,审查确定地质勘察单位资格,管理地勘成果。
  (九)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负责矿泉水和地热勘察评价、鉴定;按权限认定并管理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的地质遗迹保护区。
  (十)依法征收有关专项收费并负责专项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建议计划的编审;安排县财政拨给的地勘费和其他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十一)组织开展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测绘法》等法律法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规划及其实施情况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按法定权限对测绘基准、测绘系统、测绘成果进行管理;对界限测绘进行初审;按法定权限负责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国家测绘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标题:遂成镇古城绿都小区是否有住宅用地证,和房产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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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23:07:38&
徐水区遂成镇古城绿都小区是否具有五证,现在已经办理几个证件?是否在积极补办不齐的证件?是不是大产权?
&&&& 受理时间: 8:44:08&&
&国土局 回复:
具体问题请咨询8696633
回复人:国土局
  回复时间: 9: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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