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合同补充协议没质量承保,现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收房后发现房屋有缺陷怎么办,房屋质量有问题怎么投诉
收房后发现房屋有缺陷怎么办,房屋质量有问题怎么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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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房后发现房屋有缺陷怎么办(一)明显的或已知的缺陷。买受人在接收房屋时,一般应对进行必要的检验。凡是一般验收能发现的显而易见的房屋缺陷就属于明显的缺陷。对于明显的缺陷,买受人必须在接收时提出,在接收后提出的,出卖人不再负责。缺陷不严重的,出卖人应负责维修或减少价金;缺陷严重的,买受人可解除合同。凡出卖人在订立合同时已明确告知或买受人明知有缺陷而订立合同的,该缺陷为已知的缺陷,出卖人不负责任。(二)隐蔽的缺陷。凡是用通常的验收方法一时不易发现而必须经过专门鉴定或在房屋使用过程中才能发现的缺陷就属于隐蔽的缺陷。对于隐蔽的缺陷,只要买受人在接房屋之日起两年内向出卖人提出的,出卖人均应承担责任。缺陷程度较轻的,出卖人应负责维修或减少价金,缺陷较严重甚至不能使用的,买受人可解除合同。另外,买受人因缺陷造成的损失,可请求出卖人赔偿。(三)隐瞒的缺陷。凡出卖人已知而故意隐瞒的缺陷是隐瞒的缺陷。对于该缺陷依合同法第158条第3款的规定,买受人任何时候向出卖人提出的,出卖人均应承担责任,该责任等同于隐蔽缺陷的责任。二、房屋质量有问题怎么投诉房屋质量有问题时,责任方对房屋缺陷进行修补或者索赔。 而权益受到侵害的的人可以投诉,只要房屋仍处于保修期内,或者正处于建设过程中,您发现质量问题后,都可以用“实名投诉”的方式,向有关部门求助。最便捷的方式,是各地的建设领域服务热线。若问题比较繁琐,可以联系后通过传真书面投诉材料。还可以选择信函投诉的方式,或者上门当面投诉,反映工程质量缺陷,投诉后在3天内建筑质量安全监督应当给予回复,在接到举报投诉后,当日内完成登记并提出办理建议,对投诉事项的调查核实工作,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出处理建议,完毕后向署名举报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若市民投诉的房屋质量缺陷得到核实,该单位将监督责任方制定处理方案并依据方案为市民进行整改修复。若是责任方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各地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将责令其整改,并对相关开发商或者企业,处相应数额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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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交房能否拒绝收房2012年,市民李先生买了一套预售商品房,约定今年5月10日交房,但开发商并没有按期将房子交付给他。7月10日,开发商终于通知李先生去办理交房手续。由于李先生担心接收房屋后就不能再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责任,所以不敢贸然接收房子。另......
一、收房发现质量问题怎么办如果买房人在房屋交付时发现了房屋质量问题,应当拒绝接收房屋,并要求立即修理整改。否则,一旦购房人接收了房屋,则对所出现的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就会仅履行对房屋的质量保修义务,而不会向买房人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了。这......
福州房产律师温馨提示:慎重要求退房,依法多提赔偿。实践中,购房人欲证明房屋主体不合格,须通过鉴定。但是鉴定费用过高,且何为"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亦无明确法律规定。因此,法院因房屋质量问题判决退房的并不多见。此时购房人追究开发商的一般质量保证责任,并要求其依法赔偿损失,效果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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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先验楼再缴费、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楼的正常程序,但目前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等业主验房时,发现货不对板,维权遇到难题。所以,买家应事先在购房合同中特别约定先验房后收楼,另一方面如已成事实,则可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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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邦网免费法律咨询热线:入住后出现质量问题 别错过开发商承担维修时效期
来源:焦点网 &&作者:杨佳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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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网友刘先生前年购买了一套房屋,入住一年后,他发现房屋先后出了一些问题,比如屋顶出现裂纹,开裂,南面发生渗水。也多次上门维修,但维修后卧室渗水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物业公司告知他应与协商处理。直到2012底年刘先生才向开发商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对房屋进行维修。但开发商表示,刘先生主张维修的部位已经过了保修期,故相关问题应该由刘先生自行处理。【律师点评】不少认为对房屋进行维修是物业公司的问题,却忽视了房屋质量问题实际应当由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就房屋的各类质量问题规定了保修期限,如房屋外墙面防渗漏的保修期限为5年。保修期限届满后,开发商便不再负有免费维修的责任。【提醒】对于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在接受时一定要让开发商们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并核实房屋的保修期限。根据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只要在保质期内,开发商均应承担修复义务。参照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建设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了几种不同房屋质量问题的保质期:(1)基础设施工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为2年等。但业主朋友们需要注意的是,要求赔偿损失的时效仍然适用一般的诉讼时效规定,即知道该质量问题给自己造成损失的两年内。故业主在发现自己购买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后,应尽早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免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使自己的权利无法得到完全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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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有缺陷,开发商应当承担责任
发布日期:&&& 作者:
杨珺诉东台市东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
——关键词:房屋质量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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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知识房屋交付后出现质量问题该如何维权
作者:李升
  开发企业在交付新建商品房屋时,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但在现实生活中,常常会出现有些房子在验房时没有发现问题,交房后又出现了质量问题等情况。如果业主遇到这样的问题,还能维权索赔吗,具体又该如何处理?  案例一  交房后发现渗水 业主维权路漫漫  今年8月,德州的张先生反映,自己在银河城小区购买了一套顶楼房屋,但交房后发现房屋存在渗水、裂缝等质量问题。张先生曾试图联系住建局、开发商协商解决,却始终没能彻底解决。张先生的房子购买有三四年了,开发商是庆云县银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遭遇房屋漏水的业主不止张先生一人,据他了解,目前已有十多个业主准备联合维权,解决漏水问题。对此,房产消费公益服务团律师孙崇和分析认为,业主们可以直接找开发商,或写个诉状起诉到当地法院。  案例二  收房后发现裂纹 想退房已“不可能”  2014年1月收房时,就发现客厅入口处的屋顶大面积漏水,地面也有裂纹。海口市民梁先生说,他想退房,却被告知基本不可能。为此,梁先生多次与物业交涉,物业说可以免一年物业费,但如果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就算免十年物业费,也不敢贸然入住啊!对此,小区物业部负责人称,漏水情况属实,已进行了修补,如果业主还有其他要求,可形成一个书面材料,由他们向上级反映,争取一次性解决。房子经过相关部门验收,质量没有问题,业主不放心的话,可以请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主持人:本报记者 李升  嘉 宾: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孙智俊  甘肃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晓萍  主持人:新购买的房屋交付后出现质量问题该如何维权?  孙智俊:归纳起来,房屋质量问题分为三种:第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从技术角度看,主体结构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第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这是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如不能正常供水供电等。第三,其他质量问题。如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  对上述三种质量问题,法律规定了不同的处理方式,分别赋予购房人和开发商不同的权利和义务。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不同质量问题的正确处理方式概括如下:(一)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可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由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使用的安全性,而且修复不可能或成本甚巨,买受人一般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二)对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法律容许买受人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当然如果买受人认为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承担由于修复造成的交付迟延责任或赔偿其他损失,更为合算时,也可选择要求修复。(三)对于其他质量问题,由于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只能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不能要求退房。当然对于不需要修复的质量缺陷,购房人可要求开发商赔偿因存在质量缺陷而造成的房屋价值的贬值损失。  主持人:房屋过了保修期出现质量问题该怎么办呢?  孙智俊:在过了保修期的情况下,则是根据物业的产权性质来判断。若发生在单个业主家中,属于业主的专有部分,业主可自行聘请维修人员或要求物管方提供特约服务来维修。如发生在房屋的共有部分,则可要求物管方对其进行维修,费用由相应业主按各自拥有的权属份额共同承担,涉及大修、中修、更新、改造的,还需使用已建立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如涉及到主体结构一类,危及业主人身安全的问题,则属于终身保修范畴,经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验,并做出定论后,可要求退房,如因此而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可要求相应赔偿,包括装修费用等损失,都可一并由开发商支付。  李晓萍: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交付新建商品房屋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可以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其中具体的保修期限也可由双方协商约定,购房者可根据情况,向开发商要求加长某些部位的保修时间。  主持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内容是什么,收房时需要注意哪些?  孙智俊: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房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具体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屋面防水为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为1年;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等。  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李晓萍:需要注意的是,收房时“两书一表”很重要。两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一表是指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商品房竣工验收证。这三份材料是楼盘通过验收的标志,只有具备上述文件,才说明房屋已具备交付条件。除此之外,还有各种相关验收表格,如住户验房交接表和验收意见表(如楼宇验收记录表)等。  主持人:购房者在收房时需要注意哪些细节问题以便维护自己的权益?  孙智俊:先验房后缴费再签文件的收房程序是较合理的正常程序,但大多数开发商采取先缴钱填表、签文件,再验房的方法,使购房者处于被动状态。为防止这种不利于购房者的局面出现,如当初购房合同未有约定时在收房文件中注明“房内情况未看”或“屋内情况未明”或“未验房”等字样,验房时如出现什么情况,也可向开发商讨说法,增加自我保护力度。同时,验房的过程是最重要的,收房时哪些地方会是容易出现问题的部位,业主们可得看仔细:房屋室内空间尺寸;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门窗、护栏安装质量;室内防水工程质量;给排水及采暖系统安装质量;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等。  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充分研究开发商提供的合同内容,注意房产变更的免责条款,并要求开发商作出说明;在合同中一定要注意房屋的质保期,应将先验房再收房作为附加条款写在合同里,不验房不收房;还需注意避免交房后,开发商无故变更房产相关情况或不进行维修等违约问题。  李晓萍:正是由于屡见不鲜的商品房交房问题及质量问题,住建部和国家工商总局2015年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从保护买受人的角度增加“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在这一章中明确:办理交付手续前,买受人有权对该商品房进行查验,出卖人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或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和办理交付手续的前提条件。这实际上是保护商品房买受人的一个很好的条款。建议买受人在买商品房时尽量使用2015年版《商品房买卖合同》。该版示范合同中“第七章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中“第十六条 商品房质量 第十七条 保修责任”。对于(1)屋面、墙面、地面渗漏或开裂等;(2)管道堵塞;(3)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4)灯具、电器等电气设备不能正常使用。买受人查验的该商品房存在上述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的其他质量问题的,由出卖人按有关工程和产品质量规范、标准自查验次日起一定时间内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再行交付。这一条款也很好地保护了商品房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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