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种类一般包括哪些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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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题在我国,农业保险有许多种类,常见的险种主要包括()。
A.农民养老保险
B.种植业保险
C.养殖业保险
D.农民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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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
B.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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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保险核保
B.保险承保
C.保险理赔
D.保险防灾
A.及时与被保险人联系进行现场查勘
B.等待被保险人出险报案
C.关注事件的进展情况
D.立即提供预付赔款服务
A.权益追偿书
B.放弃权益书
C.预付赔款书
D.权益转让书日晚到7日凌晨,河南省多地出现雷暴天气,全省农作物受灾面积达140.4万亩,其中小麦133.4万亩,油菜、红薯、花生等其他作物7万亩。受灾区域内的葡萄、核桃等经济作物受灾较重,基本绝收。河南省各地启动了农业保险理赔程序,对符合理赔条件的农户进行保险赔偿,减少农户经济损失,但是葡萄、核桃等经济作物,却暂时没有被列入保险范围之内。
农业保险大部分是政策性保险,如果没有政府的财政和税收的支持、协助和参与,农业保险是不可能取得如此大进展的。那么政策性农业保险在中国应包含哪些险种,未来又应如何拓展其范围?
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以来,连续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提出了明确要求。2007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管理办法》文件出台,确定的补贴险种的保险标的为种植面积广、关系国计民生、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农作物,包括玉米、水稻、大豆、小麦和棉花,试点省份可以根据财力状况和当地农业政策导向,在中央确立的补贴险种以外自主选择其他农作物或养殖业险种予以支持。此后中央逐步扩大农作物保险品种和试点省份范围:2010年新增马铃薯、青稞为保费补贴品种等。
在实际操作中,各级财政部门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方案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例如安徽省财政局根据《农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62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08〕4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5]1号)、安徽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金[号),规定政策性农业保险2015年试点品种为:水稻、玉米、棉花、大豆、小麦、油菜、能繁母猪、奶牛,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在上述试点品种范围内自主确定本地试点品种;同时,鼓励各地根据我省农业产业政策、当地农业生产特色以及本地财力状况,本着量力而行的原则,自主选择上述品种以外的其他种养品种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
由此可见,我国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的确定流程是:上级制定补贴范围和政策,下级根据上级的政策实施农业保险,同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开展农业保险,上级根据实际的开展情况进一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种类,以支持农业保险的开展。
美国划定财政补贴农业保险范围的做法对我国有一定的借鉴价值。研究发现,截至2011年,美国财政补贴政策已经覆盖了联邦作物保险公司(FCIC)提供的50%-90%保障水平下的全部保险产品。中国与美国具有相似的气候和作物,有着相似的自然风险,美国农业在集约化和规模化方面走在世界前列,而这恰恰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一个主要趋向。
近80年来,美国对财政补贴农业保险范围的划定方式并非是一成不变的,而是经历了两个阶段。
年按照作物品种来划分财政补贴的农业保险范围。1938年,美国政府颁布的《农业调整法》第五部分——《农作物保险法》,开始正式实施联邦农作物保险政策,第二年承保的农作物只有小麦一种。此后逐渐扩大保险品种:1942年,美国开始对棉花进行承保;1944年将保险品种扩大到亚麻;1945年扩大到对15个县的玉米和12个县的烟草进行保险。但到1980年,农作物保险的开展仅限于全国50%的县和26种农作物。1981年到1993年,农业保险的赔付率超过了150%,主要原因是农作物保险范围扩大后,数据积累却没有跟上,精算定价没有体现出区域扩大的风险水平。
1994年至今,则是按照风险来划分财政补贴的农业保险阶段的范围。为了提高农业保险的参保率,1994年,克林顿政府制定了《农作物保险改革法》,主要以农民收入风险和产量风险作为补贴依据,受益于这一改变,美国农作物的承保面积达到当年可保面积的82%。此政策框架也一直延续。
2010年以后,财政补贴开始重视风险等级。而按照2007年的《农业风险保障》,大幅度提高农业保险产品的保费补贴比例,补贴本身超出了保险公司实际的经营费用开支,反而成为对保险公司利润的补贴。于是,2010年,新农业补贴法案将各州按照承保历史进行风险等级分组,突出低风险组别和高风险组别的分保和超赔比例的差异性,这种持续性的高额差别化补贴政策促使农业生产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
2014年以后,财政补贴开始重视风险的细化。日,美国新的5年农业法案中将农业保险的作用得到扩展,设立了农业风险保障项目,收入补贴和农业保险共同构成了美国农民收入的“安全网”,收入补贴项目主要针对的是农业生产经营的市场风险,农业风险保障项目主要针对的是自然风险。
美国农业保险范围的划定方式适应了其农业保险的发展。因而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划定农业保险范围的方式至关重要。
农业保险具有复杂性和独特性。美国自1994年建立的以农民收入作为赔偿依据的农业保险至2012年的新农业法案,都是以农民收入风险作为划定范围的依据。而这种以收入为基础的农业保险品种的推出和盛行的重要条件就是美国有着全球健全的农产品期货市场,能够通过期货强大的价格发现功能来提前锁定价格水平。
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范围划定还处在探索阶段。笔者认为,一是划定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的方式需要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统一标准。我国农业保险市场的突出特点是发展历史悠久但是政策性农业保险出现的较为短暂,因而农业保险的数据较为丰富,可以考虑按照历史指数的标准进行范围划分,减少勘察成本,而未来的实践也将会走向简单易操作化的道路。
二是划定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范围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要不断发现和解决问题。正如美国从品种到风险的财政补贴农业保险范围的划定依据是在实践中一步一步检验发展而成的,我国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范围划分也要针对经营情况和对农业生产的恢复情况以及农户的参保率做出及时的政策性调整。在当前形势下,可以考虑针对不同的种类逐步归类出不同性质的保险项目,最终制定统一标准,进而涵盖所有农作物。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1 , All Rights 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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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业保险的具体种类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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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畜禽养殖中,经常碰见自然灾害、重大病害、意外事故,尤其是发生重大疫情,往往给养殖户造成毁灭性的打击。养殖业保险就是为了降低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的风险,减轻养殖户的经济压力。
  养殖业保险的种类主要是根据动物类别划分的,一般包括大牲畜保险、小牲畜保险、家禽保险、水产养殖保险和特种养殖保险。在这里,给大家分别介绍一下各类养殖业保险的具体种类:大牲畜保险是指以大牲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其中,大牲畜指为了经济或其他目的而饲养的体型大、饲养周期较长的哺乳动物,主要包括牛、马、驴、骡、骆驼等。
  小牲畜保险是指以小牲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小牲畜主要包括猪、羊、兔等。家禽保险是指以家禽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家禽主要包括鸡、鸭、鹅等。
  水产养殖保险是指以水产养殖产品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其中,水产养殖是指利用海洋水域、滩涂和内陆水域中的可养面积,对鱼、虾、蟹、贝、藻类及其它水生经济动植物进行人工投放苗种、饲料,并进行经营管理,以获取相应产品的生产活动,具体分为淡水养殖和海水养殖。
  特种养殖保险是指以特种养殖动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其中,特种养殖是指对稀有的、经济价值高的动物进行饲养,以获取相关产品或进行观赏为目的的生产活动,特种畜产品主要包括鹿、貂、牛蛙、蛇等。
  随着我国养殖业的发展,特别是家禽养殖的快速发展,家禽保险也提上了日程。家禽保险是一种以家禽为保险标的的农业保险。主要承保国有农牧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养殖户、个体农民饲养的商品性家禽,在保险期间因疾病、意外伤害或自然灾害造成死亡的损失,保险公司负有赔偿责任。主要的保险种类有鸡、鸭、鹅等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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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猪价格整体将继续以缓步上涨行情
  1月27日,2016中央一号文件全文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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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农业保险
14:11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37.什么是政策性农业保险?它与商业性农业保险有什么区别?
答: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类有政策扶持的农业保险,是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原则,对种植面广,对促进&三农&发展有重要意义的大宗农作物和饲养量大,对保障人民生活、增加农户收入具有重要意义的养殖业品种开展农业保险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的保险。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有政府扶持的农业保险,政府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优惠,比如给予投保的农户进行保费补贴,而商业性农业保险则由保险公司自主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性农业保险虽然都是农业保险,但两者在经营和操作过程中有很大的区别。表1列示的就是两者的一些区别。
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性农业保险区别
政策性农业保险
商业性农业保险
政府推动+保险机构经营
不以营利为目的,社会效益优先
政府对参与农户进行保费补贴并提供其他一些优惠政策
保费低,保险责任范围大
保险品种多
完全由商业保险公司自主运营
企业经营行为,公司效益为先
投保农户自缴保费,保险公司承担完全赔偿责任
保费高,保险责任范围小
保险品种少
38.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有什么好处?
答: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好处主要有以下几点:
(1)有利于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减少收入的波动。由于政策性农业保险提供灾害损失补偿,农民可以尽快地恢复灾后农业生产和生活,减轻所受灾害带来的损失。
(2)有利于灾害的预防和有效救助。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行&防赔结合,通过保前检查、制定并落实防灾预案等一系列措施来减少灾害的发生。当灾害发生后,又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来减少灾害所带来的损失&。
(3)有利于保障农业投资安全。有了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风险保障,农民可以放心地增加农业投入,扩大农业再生产,从而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
(4)可以帮助农民容易获得贷款。有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障,银行更放心地贷款给农民朋友进行农业投资。
(5)可以帮助农民积极地试验新品种,有效地化解新品种试验过程中的风险,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
39.政策性农业保险与政府救济是不是一回事?
答:政策性农业保险与政府救济并不是一回事。政策性农业保险和政府救济有很大的区别。一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由保险经营机构提供,而政府救济一般是由政府提供;二是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种经济合同行为,政府救济则是政府单方面的转移支付;三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取得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但政府救济不用支付费用;四是发生灾害时,政策性农业保险赔偿的金额比较大,而且固定,以帮助农民恢复再生产为目的。政府救济的不确定性大,救济金额一般较小,以保证最低生活水平为目的,作用比较有限。
40.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2007年以来,我省启动并逐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在农业抗灾救灾和恢复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欢迎。为了进一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成果,促进现代农业建设,保障农民群众创业致富,省农业保险联席会议及省农委、省畜牧局、省财政厅、省保监局等部门连续多年制定印发我省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专门就全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规定。
41.目前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有哪些?参保对象有哪些?
答:在国家规定的险种中,我省结合实际情况,开办了种植业(包括玉米、水稻、大豆、小麦)和养殖业(能繁母猪和奶牛)的2类6个险种的农业保险。
参保对象包括: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农户、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42.政府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哪些支持措施?
答:我省政府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主要是实施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即由财政为参保农户提供保险费补贴。目前,我省种植业保险保费由财政补贴80%(其中,中央、省、县三级财政各分担保费补贴的40%、25%、15%);养殖业中,能繁母猪保险保费由财政补贴80%(其中,中央、省、县三级财政各分担保费补贴的50%、20%、10%),奶牛保险保费补贴由财政补贴80%(其中,中央、省、县三级财政各分担保费补贴的50%、25%、5%)。有条件的县(市、区)还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提高补贴标准,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
43.参加了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不是什么损失都能得到赔偿?
答:参加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并不一定什么损失都能得到赔偿。农民朋友大多数都有这个疑问,这主要是没完全了解农业保险合同的缘故。农业保险合同中对于承保的保险责任是有严格规定的。
(1)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2)发生的自然灾害确实属于保险责任的范围;(3)灾害所造成的损失超过了合同所规定的起赔点;(4)发生灾害后,投保人采取了积极的救助措施;(5)其他一些保险合同的规定。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这五个条件,保险机构才会进行理赔。只要有其中一条不满足,保险机构就有理由拒绝理赔。另外,考虑到农民支付能力和政府财政承受能力,政策性农业保险主要以&低保障、广覆盖&为经营原则,以可能遇到的主要自然灾害和疫病等作为保险责任,如暴风暴雨、洪水、动物疫病等,赔偿金额也是以直接物化成本(生产成本)为主,还不能弥补农户的所有损失,更不能保障参保农户的所有种植、养殖收入。
44.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后,参保农户平时应做些什么?灾害来临前应做些什么?
答:对参保农户来说,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后,并不是万事大吉,平时还是要精心管理,积极进行灾害预防。目前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种低保障、低收费的保险形式,保障的仅仅是生产成本的一部分,一旦发生损失,并不是任何损失都赔偿。农户要获得正常的赔付,需要尽一定的义务,即平时要认真做好田间管理,按照农技部门的要求做好病虫害防治。参加养殖业保险的农民朋友要在平时做好畜牧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的防疫、配种、妊娠等记录,建立和执行防疫、治疗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防灾防损工作,保险的畜禽发病后要及时给予治疗,做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不能弃之不管,应当积极施救,降低灾害损失,否则保险公司将根据农户未尽义务致使损失发生或扩大的程度少赔甚至拒赔。
参保农户还有以下义务需要注意:一是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旦发生危险增加,投保人应该按照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
二是保险事故通知义务: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风险事故,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以便保险人迅速地调查事实真相,收取证据,及时处理。
三是防灾防损和灾害积极救助的义务:农民朋友仍然要采取积极的措施,防止灾害损失,尽量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四是提供有关证明、单证和资料的义务: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能确定保险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45.发生灾害事故后,参保农户应采取哪些措施?如何申请理赔?
答:(1)应采取的措施:如果合同期内发生了保险合同所列举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农民应该采取以下措施:①保护好灾害现场,没有经过保险人的允许,投保人不能随意对灾害现场进行处理;②及时通知保险机构,把受灾的情况跟保险机构讲清楚,以便保险机构判断;③配合保险机构进行查勘、定损;④提供相应的单据,列入保单、相关部门的证明等。每一种农业保险所需要的单据是不一样的,农民朋友可具体参照相应保险合同的规定。
(2)理赔的程序:因为投保人所投保的险种险别各不相同,所以索赔的具体程序也不同。但是,一般来说,索赔都要经历以下几个步骤:
①通知保险人,提出索赔要求。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应将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及其他情况,以最快的方式通知保险人,并提出索赔请求。索赔请求是有时间限制的,超过请求期限,就丧失了向保险人请求索赔的权利。
②进行合理的施救。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在保险人查勘、核实或同意之前,投保人应当保护好本事故现场,不得自行处理。
③提供索赔的单证。一般包括: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正本;已交纳保险费的凭证;有关证明保险标的或当事人身份的原始文件,比如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保险事故及其损失后果的文件,诸如出险证明、损害鉴定证明等;索赔清单。
④接受保险人的检验。在保险人到达事故现场后,投保人应积极配合保险人查明事故原因,确定损害程度和损失数额。
⑤领取保险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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