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小区的自行车棚图片棚是不是业主的共公部分

潍坊福海花园小区:车棚改车位&业主有话说--潍坊--人民网
潍坊福海花园小区:车棚改车位&业主有话说
高新区福海花园小区1―1号楼和1―2号楼之间有个自行车棚(如图),近来该小区业委会贴出公示,拟将该自行车棚改建为停车位。“自行车棚是公共设施,属全体业主所有,我家没汽车,不同意改建为停车位。”5月4日,该小区多名业主向本报反映此事。
小区贴改建公示
当天,记者来到高新区福海花园小区,在宣传栏上看到了业委会张贴的两张公示,一张是4月8日张贴的,上面写有“有条件可以建停车位的楼座,由楼长牵头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按照统一规划、标准,由物业组织修建(也可由楼长组织实施);修建停车位的费用除由需要车位的业主均摊外,每个停车位需缴1000元用于绿化补偿和安装监控……”的字样。另一张是4月23日张贴的,上面写明“拟在小区中心道路北端两侧修建部分停车位;拟将1―1号楼和1―2号楼之间的自行车棚改建为停车位。”
“自行车棚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业委会、物业无权随意改建为停车位!”业主张先生说。“如果业主需要改建好的停车位,得掏3000多元改建费,还要缴1000元用于绿化补偿和装监控,太不合理了!”业主王先生说。
车棚被物业出租
记者来到小区西北角1―1号楼和1―2号楼之间看到,此处有一个自行车棚,宽约10米,长约50米。自行车棚被从中间分隔开来,西侧部分四周都封了起来,记者透过缝隙看到,里面堆放着一些杂物,东侧部分里面堆满了废旧家电等废品,俨然成了“废品回收点”。
正在整理废品的李女士对记者说,她从物业手里租下了此处,用来存放废品,租了还不到两个月。当谈及自行车棚要改建为停车位的事时,她表示已接到物业的通知,正准备将废品移走。
记者留意到,在1―3号楼边侧也有一个自行车棚,收拾得比较干净,里面停放着几辆自行车、电动车。“如果这个自行车车棚也改建为停车位,我们的自行车、电动车只能露天停放了。”几名业主说。
业主意见不统一
业主王先生说,3月底他到物业缴纳了一年1200元的停车位占道费,只有这样他的车才能停放在小区内。当时,他得知小区1―1号楼和1―2号楼之间的自行车棚要改建成停车位,想到在此处选一个车位也不错。但让他无法接受的是,需要停车位的业主要掏停车位改建费。“我们掏了改建费,那停车位的产权属于我们个人吗?这可是小区公共用地啊!”王先生说。
业主张先生说,他家是在2003年搬到这个小区的,当时这个自行车棚就存在,是按照规划建设的。“我们家没有汽车,如果要把自行车棚改建成停车位,那自行车往哪放?”张先生说,自行车棚属全体业主共有,必须经过全体业主同意才能改建。通过这种方式增加停车位,他坚决不同意。
“这个车棚平时不怎么用,改建成停车位挺好。”也有业主如是说。
改车位需过两关
对于此事,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内自行车棚是否改建为停车位以及如何收费目前还没有定下来,需由小区业委会征得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才行。
该小区业委会负责人告诉记者,将自行车棚改建为停车位是为了缓解业主停车难的问题,他们只打算对1―1号楼和1―2号楼之间的自行车棚进行改建,另一个自行车棚保留。与此同时,他们目前正在征求业主的意见,业主有问题可向他们反馈。
另外,他们只是打算把自行车棚拆掉,画上停车位线,业主无需掏改建费。而小区北侧如果修建停车位,业主们就得出修建费。
当被问及是否经过规划部门批准时,该负责人表示,他不知道这还需要经过规划部门批准。
市规划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内的自行车棚改建为停车位,必须征得大部分业主的同意,并且经过规划部门审批、公示之后,才可以变更规划,改建停车位。(文/记者 刘晓梅实习生 孙泽君 图/记者 刘辉)(原载潍坊晚报)
(责编:杨文鹏、王鑫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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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住宅遭遇停车难 业主呼吁建公共车棚
10:36:29  评论(/1)
随着高层住宅的增加,不少市民在买房之初,不购买地下室。也有不少业主,虽然有地下室,但为了一时方便,经常将自行车、电动车停放在单元门口,留下不少安全隐患。开发商遗留问题多,业主没有地下室,小区没有公共车棚,停放自行车、电动车确实成为让不少小区业主头痛不已的大事儿。连日来,记者走访了我市多个小区,发现多数小区没有公共车棚。不过,也有少数小区有公共车棚,并进行规范化管理。这些车棚或是商家出资修建,或是物业投资。挺作难 开发商遗留问题多 业主无奈搭车棚位于兴华西路附近的柳泉花园小区是我市一个老小区。小区内不少业主没有地下室,停放电动车、自行车十分不便。据业主介绍,当时开发商承诺有储藏室,可建成后才发现并没有储藏室。柳泉花园小区7号楼的韩女士告诉聊城晚报记者,十年前自己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许诺有储藏室,可最后并没有,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无果。韩女士说:“家里的电车、自行车都没处放,我们只能放在外面,小区内丢过不少车子。无奈之下,我们搭了个小车棚。”据了解,该小区内有近100户业主没有储藏室,停车问题成了一大难题。此外,有些业主家中储藏室太小,放不下车子,也搭建起了车棚。小区内一位业主说:“我们家是回迁户,老少三辈11口人在一起住,就一个储藏室,车子实在是放不下,才搭建了车棚。”业主王先生告诉聊城晚报记者,他和邻居两个月前刚搭建了几个车棚。没有车库,那次大雨把车都淹了,即便有车库,车库里的水都到膝盖深了。王先生和邻居商议着在小区里搭建了几个车棚,希望能遮风挡雨用。开发商遗留问题较多,给业主生活带来很大不便,也为日后小区的管理和整体环境埋下隐患。挺麻烦 没有地下室 电动车乘电梯上楼充电随着商业住宅的增加,小区公共车棚缺失问题逐渐显现。其中,高层住宅小区难见公共车棚,停放自行车、电动车等问题愈加凸显,让业主头痛不已。26日,记者来到建设西路附近的一高层住宅小区看到,由于小区内没有公共车棚,不少业主把自行车、电动车临时停在单元门前。该小区的朱先生说,当时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承诺小区内有公共车棚,然而,建成后却没有,他们停放自行车、电动车很不方便。记者了解到,该小区电梯也会经常出现问题,这与业主用电梯运电动车上下楼有密切关系。业主王女士说:“电车要充电,我们当时没买地下室,只能把车子用电梯运到楼上进行充电。”记者在该小区看到,楼梯间经常有电动车、自行车及其他一些杂物,占用了楼梯步梯,挡住了消防通道。市民张女士告诉聊城晚报记者,当时买房子时,有些楼层本身不带地下室。因为手头经济比较紧张,所以她选择了没有地下室的房子。入住之后,自行车、电动车等杂物无处堆放,只能将电动车请上楼。此外,记者调查了解到,目前,不少高层住宅不设公共车棚,业主通常把车停在单元门前或是楼梯间。挺温馨 商家出资为小区搭建公共车棚湖北小区浴池旁边的公共车棚搭建之初,一度引发业主争议。该车棚装有监控设备,车棚是浴池老板谢先生投资1万余元搭建的。有业主怀疑,浴池占用公共空地搭建车棚,对此,谢先生直呼冤枉。谢先生说,这个车棚是小区内的公共车棚,业主都可以往里停车子,而且有监控也安全。为了消除大伙儿的顾虑,谢先生做了一个“免费停车”的牌子挂在车棚。湖北小区内多了一个公共车棚,为小区业主提供了便利。据湖北小区业主孙女士介绍,没有公共车棚的时候,大家把车子放在单元门门口,经常会出现车子被偷的情况。中午时间比较短,很多业主图方便不把车子放进储藏室,到处乱停,而且很不安全。湖北小区8号楼的一位居民告诉记者,他平时把自行车停在公共车棚里,浴池老板还帮他看车子呢。该居民说:“通常中午我都把自行车放在车棚里。谁的车子都可以放在这里,夏天晒不着,下雨下雪淋不着,挺好的。”挺可行 物业出资 修建公共车棚记者在开发区湄河路附近的建科嘉苑发现,该小区内有一公共车棚。进出小区的业主都会把自行车、电动车停放在该车棚里。记者留意到,小区保安也会对出入小区的人员进行提醒,建议让他们把车子放进车棚。车棚内装有监控,在保安室内便可以看到车棚整体情况。据了解,车棚是由该小区物业公司投资修建。物业公司在与业主委员会协商之后,根据业主的需求在小区内搭建了公共车棚。车棚建成了,业主的电动车、自行车安全有了保障,同时,小区整体面貌也变整洁了。如今,眼看着车棚不够用,物业打算下一步和业委会协商一下,再把车棚面积加大一些。声音 小区公共空间不容侵犯在单元门口、楼梯口、楼道口等公共空间放自行车、电动车,不仅影响他人出行,而且容易引发邻里矛盾,更重要的是,放在公共空间的车子,很容易堵住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后果不堪设想。究其根本,是因为小区内地下室数量不足,同时又没有公共车棚等基础设施。记者从我市多个街道办事处了解到,对于这种情况,应交予小区物业管理,一般来说,街道办及社区不会介入。此外,由于问题在小区内部,也不属于执法部门管理范畴。我市一位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聊城晚报记者,对于小区业主占用公共空间,放置自行车、电动车一事儿,物业会对业主下发通知,告知居民为保证安全,把车辆推进地下室。然而,很多业主为了一时方便,并不听,车子丢了后,才后悔莫及。市民叶先生告诉聊城晚报记者:“小区的公共空间不能随意侵犯,但是,停自行车、电动车等问题也确实很难解决。建议将小区内的空地规划整理,大家集中把车子停在一处。”建议 小区内应规划公共停车区域采访中,家住阿尔卡迪亚小区的朱先生告诉记者,开发商在建设之初,就应该做好规划,规划出小区的公共车棚。对于已经入住、没有公共车棚的高层住宅小区,物业与业主委员会应协商在小区内规划出公共停车区域。像柳泉花园小区开发商遗留问题,导致居民没处停车这种情况,执法局的工作人员也指出,物业公司可以广泛征求广大业主的意见,通过正当的手续,在小区里选一个地方搭建公益车棚。此外,还可以考虑在车棚内安装监控设备,以保证停车安全。有柳泉花园小区业主告诉聊城晚报记者,如果有人牵头,大家集资或以租赁形式整出一块地方,整齐划一地建车棚,既不影响小区面貌,又能解决实际困难也好。但是,记者了解到,由于小区内没有业主委员会,柳泉花园小区物业工作也有很大难处。业主心中有诉求,却没有适当的表达途径,更没有途径实现。虽然小区管理的主要责任在物业,但小区问题的解决不能仅依靠物业公司,还要依靠广大业主。要解决小区公共车棚问题,小区首先应成立业主委员会,不仅可以反映业主诉求、维护业主权益,而且还可以对物业起到监督配合作用,有利于商议解决小区存在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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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某小区13号楼的东侧休闲广场上,建起了一座约12平方米的彩钢瓦简易房。据了解,该房是13号楼的一户自行建造的。对于此房的建造,居民们众说纷纭。
  张先生说:“小区建成快十年了,至今连个车棚也没有,我家的自行车、摩托车只能停放在楼道口左右,更糟糕的是,经常被贼盯上。”
  李女士介绍说,该小区四通八达,做买卖的,收破烂的,没有不能进的人和车。她家的自行车刚推进楼道不到两分钟,就不翼而飞了,要是有车棚,车子肯定丢不了。
  对于这件事情,也听到了不同声音。“以前小区有计划要建车棚,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建车棚的计划泡了汤。即便如此,作为业主也不能在小区的公共场所私自建房,如果人人效仿,都在公共场所建房圈地,那人们茶余饭后、休闲活动便无处可去。”许先生说。
  从该小区居委会了解到,该小区约200辆摩托车无处存放,这位私自建房的业主的摩托车就在其中。因为小区十来年没有建车棚,居民的自行车、摩托车丢失也成了常事,由此导致了“公家不给建,只能自己建车棚”这一事件的发生。
  这样一看,业主违规建房也属无奈之举。但无论如何,在小区公共场所私自建房,这种损公利己行为实属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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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在水一方小区公用车棚正在改建车库?
“拆了小区的公用停车棚,改建成车库用于租赁,业委会的做法没有得到广大业主同意,就私自动工建设了。”8月13日,家住在水一方小区的陈女士打来热线,希望小区业委会尊重广大业主意愿,还大家一个公用车棚。
正在施工  记者来到桥西区在水一方小区,看到东侧有一处工地,堆砌着很多砖、、水泥等。该工地北侧已建起2米多高的砖墙,东侧也已经建起宽约8米的砖墙,每隔两三米就建起一个砖垛。工地上还遗留着一个四方形半截房间,北侧围墙靠着一个钢梁结构。  
“这儿原来是开发商建的钢梁结构公用车棚,半截房子是以前的车棚管理处。去年 4月份,上一任物业把车棚拆除后,小区就一直没有车棚。”业主陈女士向记者介绍,8月4日,该处来了不少工人开始施工,说是要在此盖车库出租用。 “我们多次找业委会的人协商,但他们都不听。”
居民业委会违规建设“2011年4月,业委会和上一任海富鑫一起,没有通过2/3的业主同意,便将原来的公用车棚拆除。拆了车棚后,业委会才召集业主大会,宣称要将公用车棚改建成车库进行出租。”5号楼居民张先生表示,当时在场的业主都非常气愤,明确表示不同意改建,所以才没有动工改建。
“小区的公用车棚,没通过2/3业主同意就改建租赁,这违反了的规定。业委会应该考虑业主意愿,还大家一个公用车棚,而不是不听居民意见,强行改建。”张先生还对业委会的资格提出了质疑。“小区业委会是2010 年12月由几个所谓的‘热心人’召集成立的临时业委会,当时并没有区、办事处人员来参加选举,5个人宣称是临时业委会成员,而后才在街道办事处申请成立正式业委会。”
业委会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办公室,但没有找到相关负责人。随后,负责该小区的玉泉经理聂延军送来3张通知,上面写着“通知:根据规划图7#楼东边在原地盖自行车棚8间,请广大业主谅解。特此公告。”聂经理表示,他只是替业委会打印东西,对此事并不知情,“公用车棚要改建成车库的事情,跟物业没有关系,应该找业主委员会。”
记者辗转联系到该业委会副主任潘福元,他告诉记者:“公用车棚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我们也是得到业主的同意才施工的,并自筹资金请来施工队,将在原址上盖8间自行车车棚,盖好后将用于租赁,就收费问题还会向业主征询意见,租赁费用也将用于小区修路等公共设施维护。”
居委会翻建已呈城建局批复“在水一方小区业委会是在社区居委会指导下,依照一定程序选举产生,此业委会是有备案的。”中桥社区居委会书记毛建军说。
“公用车棚被上一任拆除后,一直荒废,该业委会便打算将其改建,现已将改建车棚的事情,报到社区和办事处,并上报到桥西区城建局,目前正在批复中。”毛书记说,从呈报的规划图上看,该业委会计划盖5间自行车车库,另外3间将用于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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