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有编制吗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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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或员工解除聘用合同有明文规定
09:35:40来源:湖南民生网编辑:谢甜甜
我国现有事业单位111万个,事业编制3153万人。与其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本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堪称事业单位的&劳动合同法&。其最大的亮点是在公开招聘、竞聘上岗、业绩考核、实际贡献与工资增长等方面更加企业和市场化。至于新《条例》的实施究竟将给我国的事业单位管理工作带来怎样的变革?对这些热点问题,记者邀请专家进行了解读。
热点1:事业单位合同一般不低于3年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洪桂彬律师指出,与之前《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相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明确提出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取代之前&保护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的表述,具有积极意义。
同时应注意的是《条例》规范的&人事管理&关系,即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纳入编制管理的职工方受《条例》管辖;对于与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职工,则不适用本条例,而应完全适用《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洪桂彬律师认为,条例取消了原草案中&流动性较强岗位可以订立3年以下的合同&,有利于事业单位职工的职业稳定性。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热点2:两种情形旷工单位可以解聘员工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指大学应届毕业生,要求试用期12个月。对于3年以下的聘用合同的试用期约定,由于本条例没有规定,故应按照《劳动合同法》 相关规定确定(即1-6个月试用期的范围)。
对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相当于《劳动合同法》所指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洪桂彬律师说,此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可以被单位解雇,本条增加到15个工作日。
此外,对于一些事业单位招考公开化程度不够规范的问题,《条例》也有硬约束,其违法行为会受到严肃处理,这对想进入事业单位就业的人员来说,无疑是一利好消息。
热点3:单位或员工解除聘用合同有明文规定
《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洪桂彬律师指出,本条与《劳动合同法》第40条类似,所不同的是企业可以自主确定考核周期,而事业单位考核必须以年度作为单位,相当于要以不胜任解雇员工,必须要两年以上。另外,提前30天系法定义务,没有待通知金的替代措施。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当然,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此外,符合规定情形事业单位应当向工作人员支付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根据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按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工作人员支付。工作年限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工作人员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作人员月工资,是指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实际领取的月平均工资。
6大焦点问题大拷问
1问:新《条例》在工资福利等方面有什么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否有工资增长机制?
答:以往,事业单位的工资和机关是绑在一起的,机关涨就跟着涨。《条例》进一步推进工资制度改革。一方面将体现激励性。另外,提出了正常增长机制问题。主要是面向社会和社会企业的同类人员等进行比较,同时参照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从而做一些调整。当然,还会参考物价。总的来看,建立正常的增长机制,使事业单位工资的决定机制发生了变化。
2问:关于人才选拔、任用等有哪些新规定?
答:《条例》最大亮点是转换用人机制,即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今后以岗位为核心,设定了一些岗位的层级。从固定用人变成合同用人。目前90%的事业单位人员都已实行了聘任制。对今后事业单位来说,一方面严格实行岗位管理,按照岗位的设定然后进行聘用。公开竞聘上岗是一种方式,并加其他方式相补充。至于合同到期是否要续聘,则通过考核来确定。
3问:对退休事业人员会产生怎样影响?
答:对于退休人员,今后可能会&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也就是说,《条例》出台以前的,还是按照老办法,这样的话,有利于稳定退休人员的待遇。因为其毕竟是过去体制下的。新人新办法就是说,《条例》实施以后的退休人员,按照新的办法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4问:条例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作了哪些规定?
答: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2011年《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审批编制内设岗,规范人事管理,搞活内部用人机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备案编制内设岗,赋予单位灵活的人事管理权。据此,条例规定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此外,条例还规定了岗位类别、等级和设置程序等内容。
5问:事业单位应如何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答:原人事部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在此基础上,条例明确规定,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时考虑到事业单位种类多、行业差别大,公开招聘的具体办法不宜一刀切,条例仅对公开招聘的范围和基本程序作了规定。
6问:如果事业单位出现人事争议,应如何解决?
答: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作为平等主体发生的争议,与劳动争议性质相同,可以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据此,条例原则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与劳动争议不同的是,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还包括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发生的争议,这类争议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争议,不适用调解、仲裁程序。为此,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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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有编制的那种),一式三份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其
请问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有编制的那种),一式三份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其中两份甲乙双方都已签字。第三份劳动者已填好劳动者个人信息资料,用人单位已签字,但是劳动者没有签字。请问:1、会不会因为这份劳动者未签字的聘用合同以劳动者漏签或拒签等劳动者的原因导致整个聘用合同无效?2、合同首页写了“本聘用合同书一式三份,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
请问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有编制的那种),一式三份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其中两份甲乙双方都已签字。第三份劳动者已填好劳动者个人信息资料,用人单位已签字,但是劳动者没有签字。请问:1、会不会因为这份劳动者未签字的聘用合同以劳动者漏签或拒签等劳动者的原因导致整个聘用合同无效?2、合同首页写了“本聘用合同书一式三份,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主管部门备案一份”,由于我少签了一份聘用合同,这样影响整个聘用合同最终生效吗?3、整个聘用合同最终是有效的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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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聘用合同有效。<
您好,合同是要全部当事人合意签订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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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聘用合同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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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受聘人员)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 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聘用合同条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项执行:
  (一)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算,至乙方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之日终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算,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 部门从事 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 2、 3、
  (三)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四)在聘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后,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岗位纪律
  (一)甲方有权按照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地方的各项、,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三)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岗位工作条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岗位工作条件须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休假日等规定,对乙方实行符合职业特点的工作日制。
  (三)甲方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业务知识、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五、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待遇
  (一)甲方根据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从事的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工作成果和贡献大小,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待遇。乙方工资的构成和标准如下:
  (二)乙方工资调整,奖金、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享受国家和单位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尽的权益,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致残、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付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以及其他社会保险金。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可以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统一办理有关手续,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三)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由甲乙双方按照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附件一),以书面形式确定合同变更的内容。
  (四)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岗位或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并向乙方出具《岗位调整通知书》(附件二),对本合同作出相应的变更。
  七、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5、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
  其工作岗位的,甲方也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为公务员的; 4、依法服兵役的。
  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本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双方均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经济补偿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八)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并办理相关手续。甲、乙双方应当在3个月内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乙方的人事档案,乙方不得无故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符合规定的经济补偿条件的,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地方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九)乙方在涉密岗位工作的,解除本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涉密人员管理的规定。
  八、聘用合同的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3、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休或退职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人院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依法注销、撤销或者解散的。
  (二)聘用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附件四),并办理相关手续。
  九、聘用合同的续签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续签聘用合同,续签聘用合同应当在聘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办理。续签的聘用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附件五)。聘用合同期满,没有办理终止聘用合同手续而存在事实聘用工作关系的,视为延续聘用合同,延续聘用合同的期限与原合同期限相同,但最长不超过乙方达到退休年龄的年限。
  十、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2)解除本合同后,未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支付赔偿金的标准为:
  2、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乙方中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乙方的经济损失。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原约定的服务期未满而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向甲方赔偿培训费,标准为: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中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甲方的经济损失。
  (三)双方共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条款
  1、 2、 &&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 (二) &&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也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所在地或者聘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十三、附则
  1、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和本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公告,或告知乙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依据。乙方应当熟知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
  2、本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员个人档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责任编辑:米、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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