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瓦房店潘大村赵氏锡伯族和谁是同宗配合

  尊敬的中国共产党中央领导及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人:你们好!  我们系辽宁省瓦房店市太阳街道办事处潘大村民王有成等多人联名向你们控告我村党总支书记白云治及其同伙所作所为:  白云治通过不正当途径,在1999年7月当上我村的代理村长,在此期间因聚众赌博曾被瓦市公安机关拘留罚款,四个月后,在打骂村民的高潮中加入中国共产党,任村党总支书记兼村长。开始逐步毁掉“复州大河”潘大村段河边树木万余棵,毁掉果木园地(村,大坝东)400余亩作为卖沙场地,与乡领导卢强勾结,其中一部分沙土白云治送运到本乡的楼房村公路和马莲村段的公路,其款项进了自己的腰包。因卖沙坑挖的较深,村民的孩子掉进水中,家长去找他,他举手就打。在潘大大桥的西头南侧白云治自己圈占(7、8组居民)耕地80余亩,09年修建“高速铁路”,他夜间拉运,把这80余亩耕地的泥土卖给高铁垫了路基。官商勾结:白云治倒卖耕地近百亩为建养鸡舍(地名:四、五组的南甲信),以转包为名出让耕地(地名:7组北大哇)600余亩,至今撂荒。以招商为名倒卖耕地(地名:6组南长垄)500余亩,以退耕还林为名骗取国家资金近百亩(7组,北大哇西侧)撂荒多年。私自毁林给自家四弟白云江(2009年)建房十余间占地10余亩(在村大湾南边的树林里),五弟白云利(在2组耕地豪里)建房十余间,占地5亩。私自批城市户口人在潘大村建房数十间(那恒山等人),因村民举报,他们建好房子就打人报复。总计,白云治倒卖、毁掉耕地2000余亩。  白云治同村会计徇私舞弊,村财务账从不公开;白云治屡次私自签的各项“合同”也从不敢公布于众。他俩都多次更换小轿车,购置工程车辆做土建生意,进城买楼房,不知款项从何而来。  修建“高速铁路”,赔偿村民的损失,是白云治一个人操纵说算:如村民赵振安、陈日海等暖棚本是各一个,但在“高铁”赔偿中都是写为两个大棚,包赔金额是邻村居民的数倍,从中牟利。修建“高铁”路基、修铺长兴岛地下输水管道的工程的征地面积与居民补偿面积及其不符。其工程、污染等项目赔偿也都是白云治一人操纵说算,从中索取回扣,,谎报地上覆盖物骗取国家资金。2010年夏秋,长兴岛地下输水管道工程还没动工,白云治强行毁掉即将成熟的庄稼,损失粮食数十万斤。弄虚作假,以建设“新农村”为名,骗取国家资金修的是豆腐渣工程,他四弟白云江负责施工。2009年,白云治在本乡的榆树房强占耕地建楼房,于当地居民争执又次打人,再次被公安拘留。此事也被“大连晚报”刊登过。叫别人冒名顶替,霸占耕地(大湾东面)40余亩,自建花卉地,并以职权之便将花卉强行卖给村里搞绿化。  2009年春,林业部门投资在我村二组南山坡种植火炬树林百余亩,由陈仁庆领人种植,骗到这笔资金后,白云治既毁林地,转给戴凤贵种植玉米。村有小学校舍数十间,校园地数十亩,白云治是先租后卖,其款项流向何方?  白云治当上村官就开始耍阴、阳两手,自己指定人为“村民代表”,每届都是未经村民普选,这帮人就填写上他的名字,之后为答谢这帮“代表们”的深情厚谊,用公款组织外出旅游。就这样连任三届村官。因白云治手段恶毒,黑、白道都用,村民怒不敢言、、、、、、  白云治99年7月用不正当手段当上潘大的村官,之后把家搬迁进瓦房店市里,自此遥控村里的一切工作。与商方勾结互为利用倒卖土地,所谓“招商”在村里高产耕地(约400亩)建筑鸡房子,由他四弟白云江一手包建(村里的建筑工程都是白云治交给他四弟白云江一手包干),因鸡舍工程不合标准,村里居民的井水都被污染,天气暖和,方圆数里臭气冲天,蝇、蚊漫天铺地。白云治才不管这些,因为他的家早搬进城市里。  白云治当上村官所作一切事情都是为了他自己,村民一点福利也没得到,并看到他极力毁、败村里的固有资产,村民疼在心里,曾屡次向太阳乡政府、瓦房店市、大连市、辽宁省纪委举报,其结果是官官相庇相通、踢球、扯皮,并泄密告知其本人。致使举报的村民屡遭报复。而白云治是越干越凶,越干越无法无天,由一个盗窃仓库的贼仅仅这几年飞速暴富已成为远近闻名的款爷。  白云治玩弄阴、阳手法成为瓦房店市、大连市08、09年两级劳动模范。  我们认为:上述情况严重违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土地管理法及其施行条列------乃至犯罪。为此。我们恳求党和国家能迅速查明落实(我们还有更详细的材料),依法惩处。  控告人:王有成、吴国伯、郑増学、吴贵豹、郭德全、赵刚顺等   联系电话0411------  2000年4月-----2012年6月  以上材料,2012年夏秋季,瓦房店市纪委又一次下来核实我们举报白云治的腐败材料,但这些人还是在疪护白云治,避实就小,甚至弄虚作假——毁林、毁地、卖地、、、、、、一切事情与执政12年即是村书记又兼村长的白云治一点关系都没有(就是受到这样疪护,这12年里白云治越干越凶/越干越无法无天……)!使我们上访人实在接受不了!!!  注:叫人冒名顶替玩弄虚假自己操作贪污、索贿是白云治一直惯用伎俩,如:我们潘大村在大河边有块上等耕地大约60余亩,他叫村民吴久茂顶名转给外地人马世举,之后白云治再从马某那里把地转回自己手里。他在地里种植花卉卖给村里,数字他写多少就是多少……他给吴久茂的好处是:把其中20余地给吴久茂种植,每年只往村里交五百元钱(是我们当地一亩地的租包价),并由白云治自作主张签订承包合同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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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起来,农村问题很严重,也很直接。
  惊爆:大连官商内外勾结致使大连政府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被骗  大连长兴岛高尔夫球场,是日本人加藤邦彦用虚假手段投资建设的外商独资企业,他高超的高尔夫球技赢得大连官员的追捧和信任,他在大连教授球技、组织比赛、贿赂各级相关官员高尔夫会员权证,十多年来,加藤邦彦在大连贪官的支持和庇护下,如鱼得水,不仅国家财产蒙受了巨大损失,中国的国格也受到了羞辱,日本骗子和中国贪官至今逍遥法外。  加藤邦彦,1962年岐阜县出生,家族曾在日本岩手县轻米町经营高尔夫公司,于1998年3月破产负债200亿日元(日东奥日报号),兄妹离婚后全家逃到大连,认识了长兴岛管委会徐主任,他们共同策划并由加藤承诺投资18亿日元,年收入570万美元,建设经营高尔夫球场,得到大连政府“重点招商引资鼓励经营项目”的批准,成立了长兴岛高尔夫度假村有限公司。但是,实际公司注册资本7.2亿日元(注册资金待缴)即零注册,“空手套白狼”得到了8000亩40年的土地承租权,加藤回到日本向阿库路斯公司借款1亿6千万日元,汇入中国1亿1千万日元,成了长兴岛高尔夫球场建设的实际投资资金。  2003年9月,日本阿库路斯公司发现《长兴岛高尔夫度假村有限公司》的实际注册资本为零后,识破了他们的骗局,开始在大连进行1亿6千万日元的追债诉讼。  1、加藤逃避追款抽逃全部投资: 2004年,加藤伪造了虚假协议、虚假材料将全部投资的1亿1千万日元转回日本他自己设立的秋田公司,瓦房店外经贸委主任王庆新“根据辽宁蓝城律师事务所桑京正律师(执业证书号)出据的法律意见书和长兴岛高尔夫提供的有关办理股权转让的相关资料”批准“81号文件”(瓦房店商务局给市长督办信的回复)把日本人的骗局用中国政府文件给披上了合法的外衣。致使日本阿库路斯公司讨债的诉讼在中国打了10年仍在继续。(桑京正律师加藤聘用的)  2、加藤拒绝还债对抗法院:大连法院决定日开庭审理加藤借款案件,加藤递交材料“我院接到市人大李永金主任、白玉祥副主任批转的、被告加藤邦彦要求暂缓审理的信件,我院随通知双方当事人取消了7月23日的庭审”。(大连法院给政法委的报告)李永金、白玉祥明显利用手中的权利,为骗子施用缓兵之计,对抗法律。  3、加藤通过日本友人违法融资:《兜售中国高尔夫会员资格行骗日警方查封一日本诈骗和公司》“2005年4月后,该公司打着中国大连某高尔夫球会员资格的幌子违法融资”“東京都墨田区《新日本总贩》社长冈田浩之(41)和社员共计11人被逮捕”。(日日本新华侨报网)  4、加藤增加注册资本欺骗工商局: 瓦房店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以(2005)15号文件,将投资资金降低为6亿日元,除了改为2008年6日和2009年9日外,还有“创新”堂而皇之的政府批文,没有月份。加藤还出具了2006年、2007年大连中天银会计事务所的“验资报告”,到2011年这个公司也只到位3亿多日元,合人民币2千多万,大连市工商局外资处的备案,还有把日元混淆成了美元的“奇迹”。  5、加藤的公司偷税并转移资金:长兴岛公司、2007年连续3年偷税826万余元人民币,得到了大连戴副市长减半的恩赐。大连法院查封了长兴岛公司八个银行账户上仅有2200元人民币。这个外商独资企业还在雇佣数十人的中国员工进行体外循环,继续经营。  6、加藤抽逃投资骗取中国银行贷款:2008年长兴岛高尔夫公司仅盖了一栋别墅,却抵押给辽宁省农业信用社长兴岛分社,长兴岛分社违法给加藤妻子中国人王雅琴贷款294万元人民币来抽逃投资资金。   7、加藤掩盖真相申请批准证书:时隔六年的2010年3月,大连市商务局在法院判决下发十多天前,以大连市政府名义,为加藤非法转让股权后的长兴岛公司换发了《企业批准证书》,确认了2004年瓦房店的批准行为,为加藤的虚假转移股权,披上了“合法”的外衣。   8、加藤套取资金进行“中外合资”; 在法院执行期间的2011年3月,长兴岛招商局局长安锦香批复将长兴岛高尔夫公司的部分股权转让给大连和元泰投资有限公司,摇身一变成了“中外合资”企业。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如果,大连政府对这个“重点招商引资鼓励经营项目”进行严格审查的话,能被一个破产的外国人给欺骗吗?  虽然,按照法律程序,法院限制了加藤邦彦出境,有政府的红头文件庇护着的加藤邦彦,还是住在五星级的《瑞诗酒店》,开高级别可商务车,出入高级酒吧肆无忌惮。  但是,在中国法律诉讼、执行程序进行的过程中,大连政府相关部门的红头文件为加藤邦彦一个一个批复着、庇护着、对抗着。一个日本人能把大连政府有关部门的个别官员玩于掌股之间,他的一系列十分拙劣而又漏洞百出的非法行径,在大连得到了各级行政手段的保护和支持,又是为了什么呢?。  在大连政府红头文件的庇护下,辽宁省和大连市两级法院的涉外民事判决,对加藤邦彦成了一纸空文。
  爆料:原瓦房店商务局局长王庆新等人欺骗大连政府   王庆新等人合谋,用虚假材料,批复“81号文件”为违法赖债的日本人加藤邦彦提供庇护,严重影响大连政府形象,案件背后令人深思……。  加藤邦彦,1962年岐阜县出生,家族曾在日本岩手县轻米町经营高尔夫公司,于1998年3月破产负债200亿日元(日东奥日报号),兄妹离婚后全家逃到大连,认识了长兴岛管委会徐主任,日,他们共同策划了瓦房店市规划局和国土资源局、长兴岛经济开发区、大连长兴岛高尔夫度假村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并由加藤承诺投资18亿日元,年收入570万美元,建设经营高尔夫球场,得到大连政府“重点招商引资鼓励经营项目”的批准,加藤邦彦伪装成了日本“投资商,”蹦子皆无,“先生蛋后生鸡”的在合同上加盖上了长兴岛高尔夫度假村有限公司公章。  11月21日得到注册资本7.2亿日元注册资金待缴,即零注册的注册方式,成立了《大连长兴岛高尔夫度假村有限公司》,“空手套白狼”得到了8千亩土地的40年租赁权,摇身一变成了“外商独资”企业高尔夫球场的大老板。   日,加藤携带在大连得到的合法手续, 回到了日本,向日本阿库路斯公司借款 1亿6千万日元, 加藤分两次汇入中国共计1、1亿日元,投入到长兴岛公司,成了他实有的注册资本。  2003年9月,日本阿库路斯公司发现被骗后追讨到中国,在大连进行1亿6千万日元的追债诉讼。  加藤邦彦在大连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保护下,日本阿库路斯公司诉讼了12年,一波三折。  日,大连市中级法院作出民事判决。  2010年9月,辽宁省高级法院作出判决,仍维持一审原判。  日,依法申请大连法院强制执行,这期间查明了在日的诉讼期间,加藤伪造虚假协议,将自己全部投资的1、1亿日元股份转让给他自己在日本设立的秋田高尔夫公司,以逃避债务,并得到瓦房店外经贸局局长王庆新批准的,2004年81号《关于长兴岛高尔夫度假村有限公司转让股份的批复》的文件(以下简称81号文件)。  在此,我们简要回顾一下“81号文件”出笼的背景和一些时间节点:  日,日本阿库路斯公司在大连起诉加藤邦彦,28日,大连法院以(2003)大民外初字38号立案。  月间,加藤向大连中级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但被法院裁定驳回。加藤上诉到辽宁高院又被驳回。  日,加藤抛出了《大连长兴岛高尔夫度假村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所有股东签字全部造假。  7月2日,加藤邦彦以患病为由申请延长举证期限。同日,加藤邦彦“带病”与秋田高尔夫花园株式会社董事长神林正明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神林正明的签字,与本人提供给大连法院经过日本法务省公证和中国驻日本大使馆认证的签字完全不符。  7月3日,加藤邦彦以双方纠纷在日本法院进行诉讼为由,提出中止诉讼请求并被驳回。  7月5日,大连中院通知双方当事人,举证期限定为7月22日。7月13日,大连瓦房店外经贸委主任王庆新批复了2004年81号《关于长兴岛高尔夫度假村有限公司转让股份的批复》即81号文件签发。
  7月16日,法院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传票,定于日开庭审理。  7月17日,加藤邦彦伪造了一个委派书,原地未动,以日本秋  田公司名义又把自己派回到大连长兴岛高尔夫度假村担任董事长,继续经营。  7月21日,法院接到大连市人大李永金主任、白玉祥副主任批转的、被告加藤邦彦要求暂缓审理的信件,7月23日的开庭审理遂被取消,以上无需评论,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其中的蹊跷。  时隔六年,2010年3月,法院一审判决下达前几天,大连市商务局又以大连市政府名义,为加藤非法转让股权后的长兴岛公司换发了企业批准证书,确认了瓦房店的批准行为。  瓦房店商务局局长王庆新批复的“81号文件”为加藤的虚假转移,披上了“合法”的外衣。 其转让程序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以及商务部和工商总局的有关规定。  而瓦房店商务局是以“根据辽宁蓝城律师事务所桑京正律师(执业证书号)出据的法律意见书和长兴岛高尔夫提供的有关办理股权转让的相关资料”批准“81号文件”(瓦房店商务局给市长督办信的回复,桑京正加藤公司律师) 有人还话里有话地说:“大连人大李永金主任都知道啊!”  一个虚假的事实、一份假造的协议,一系列缺失的手续和要件,一个没有时间再加上混淆日元和美元的文件,加藤将长兴岛公司的全部股份又全部转让给了自己。  “81号文件”批复,加藤只提交了5份材料。不仅这5份材料有4份是假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还缺少很多关键材料,如:没有企业转让申请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没有验资报告;没有股权接收方开业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等。受让方神林正明本人签字与本人提交给大连法院的签字完全不符,明显是造假,也没经过日本法务省公证和中国驻日本大使馆认证。  转让协议没有按照中国法定格式和《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的法律规定书写,协议残缺不全:协议中没有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没有转让股权交割期限及方式的内容;没有受让方根据企业合同、章程,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没有违约责任等等。  协议中的第四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股份不得再度转让”的规定,表明股权权属并未发生变化,加藤所谓股权转让后,仍然担任长兴岛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这不符合中国公司法,等于自己转让给自己,假转移真逃债的目的再清楚不过。  尽管“81号”文件批准了该协议,但由于加藤本人根本没有投资资金,在大连工商局不能年检,加藤又施“缓兵之计,”继续欺骗政府,瓦房店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2005年2月又以瓦外经贸(2005)15号《关于大连长兴岛高尔夫度假村有限公司修改章程条款的批复》文件,将2004年第二期4亿日元的投资,2005年第三期2、1亿日元投资,改为2008年6日和2009年9日。  拖延时间还是拿不出钱,于是,有关部门又将原定的18亿日元投资,降低为6亿日元。到记者发稿时,只到位3亿多日元, 3亿多日元合人民币2千多万,竟能换来数千亩土地的40年租赁权,盖了一栋别墅,还以此为抵押,得到辽宁省农业信用社长兴岛分社的294万元人民币的贷款。中国人也太好糊弄了。  还有“创新:”堂而皇之的政府批文,写成2008年6日和2009年9日,没有月份。大连市工商局外资处的备案,还把日元混淆成了美元!  这么多明显的不足和瑕疵,这么大明显的纰漏和残缺,稍有常识便可识别。瓦房店商务局局长王庆新和大连市的外资主管部门,素质再低,也不会如此“小儿科。”而“奇迹”就这样发生了,这到底能说明什么?他们之所以坚持有错不纠,是否可以从中窥视到一些蛛丝马迹,找到答案?  在大连法院强制执行期间的2011年3月,大连长兴岛高尔夫度假村有限公司竟然摇身一变成为“中外合资”企业。  一个日本人能把瓦房店商务局局长王庆新和大连政府有关部门玩于掌股之间,他的一系列十分拙劣而又漏洞百出的非法行径,不仅没有在大连受到抵制和揭露,反而一路绿灯,得到了行政手段的保护和支持,也使他胆子越来越大,蓄意违法,肆无忌惮,而寻求法律保护和政府支持的正义力量,却在大连一步一个坎,被百般折腾,这其中的问题令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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