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市内跨区公司搬迁员工补偿标准,太远去不了,员工可以要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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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如果搬迁到比较偏远的地方,员工不愿意去,如离职有无赔偿
南京,从一个区搬到另一个区.员工是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就职10年以上.劳动合同上的封面写的公司地址是现在的工作地址.合同约定的是南京市,未注明具体地址.这次再搬以后交通不方便了,公司之前也搬过二次,第一次开始有交通车后来取消了,第二次搬虽然没有交通车,但是时间上差不多.我们也一直跟着.这第三次搬是打算搬到工业园,只有一趟公交车,还得走很远的路.并且发现公司现在在减员,以一个老员工的感觉,公司故意这样做以达到让员工自动离职不补偿的目的.所以我要问,如果公司搬离偏远的地方(路上时间单程至少2个小时),我不愿意去,要离职,我们是否有补偿金可拿?
律师回答地区:江苏-南京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1047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13:13地区:江苏-南京咨询电话:帮助网友:735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具体看合同约定,没有约定,公司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就 13:36地区:江苏-南京咨询电话:13913***帮助网友:4532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2 人是什么问题呢?是你不想去了,还是什么? 13:59 10:12华律网用户不想去.太远了.地区:江苏-南京咨询电话:18013***帮助网友:526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你好,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经济补偿金 14:01地区:江苏-南京咨询电话:13675***帮助网友:16770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合同,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南京律师,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办公室在珠江路地铁站旁 14:33地区:江苏-南京咨询电话:13913***帮助网友:2597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要结合交通便利等条件判断变更工作地点是否合理,你要先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单位跟你解除劳动合同才能申请仲裁,但你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直接不去上班有一定风险,毕竟工作地点变更不一定是不合理的 23:56大家都在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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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跨区搬迁员工可否申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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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们还在答题的路上,先看看下面这些内容吧~
买房子交物业费是天经地义的事情,那么物业都有哪些具体的权利呢?对于业主的财务安全是否富有责任呢?一旦财务丢失,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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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员工不愿跟着去新地址上班,公司需要赔偿吗?若要赔偿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29647人阅读 来源:律师365
根据,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有些单位发生搬迁不与员工协商,直接要求员工到新的办公地址去上班。有关公司搬迁员工赔偿标准的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公司搬迁员工赔偿标准网友提问:我们公司将要在最近从现在的市区华泾路搬迁到上海市区,因为离现在的工作地点太远所以我们好多同事不愿意过去工作,我是今年1月分签的新的3年,我想请教一下,公司应该对我们进行赔偿吗?如果赔偿的话那标准是多少,麻烦解答一下可以吗?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三)劳动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二十六条也有同样的规定。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指出:“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但不包括导致经济型裁员的客观条件。不过考虑到实际情况和立法意图,并非所有都适用解除的规定,而是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且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搬迁,才能算是触发条件。你的公司从上海市的徐汇区搬迁到松江区,对上海熟悉的朋友都知道具有相当的跨度。而且松江区属于上海市郊,交通等条件与属于市区的徐汇区不可相提并论。即使提供班车,员工的上下班也会有重大影响。从你的描述来看,很多员工都认为新的工作地点太远,不愿意过去工作,说明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确实产生了困难。所以公司这样的搬迁应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有些单位认为,发生这样的事,单位不与员工协商,直接要求员工到新的办公地址去上班即可。如果有些员工不愿意,自己好了。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基于签订当时的各方面条件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说明工作地点是一个重要的判断条件。假设单位事先告知工作地点将发生重大变化,显然会影响员工时的决定。所以劳动合同签订时没有明确说明将来工作地点会发生大变化的话,单位搬迁就应该遵循《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执行。对于你所在公司来说,公司应该征求每位员工的意见,同意到松江工作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同意去的,则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
吉安劳动保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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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断工即参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条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报有关部门批准,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解除企业和富余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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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工商局公开信箱
&&&&&&&&&&&&
邮件字号:
渝工商信箱[
发布单位:
来信内容:
审批流程让企业不能跨区迁移,求解!
尊敬的工商、税务部门领导:
我朋友注册的公司从渝北迁往万州,跑了一周两地工商,渝北国地税,现在流程形成了死循环,不管怎么做也办不了。
万州工商:需要渝北注册地的企业档案,才能打印营业执照;
渝北工商:需要税务的完税证明,才能允许提档案;
渝北税务:需要注册地(万州)工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在国家行政程序大量精简的今天,这么一个简单的事情确无法办到,肯请领导指条明路!
谢谢,盼复!
办理单位:
办理结果:
尊敬的朱老师:
您好!您在市政府公开信箱提交的渝工商信箱[号邮件已收悉。收到您的邮件后,我局高度重视,责成渝北区、万州区工商分局调查了解情况,现将有关情况书面回复如下:
万州区工商分局回复如下:
一、您于日向万州分局注册科申请“重庆****农业有限公司”从渝北分局迁入,工作人员及时签署“同意迁入”意见,并告知您及时到渝北分局办理相关企业迁出手续,并将企业纸质档案按要求寄回。您于日第二次来到注册科,要求当天作企业变更登记。经办人员因此与渝北分局工作人员(联系电话)沟通,答复该企业因完税证明原因,暂不能将纸质档案寄出。经请示领导同意后,已将该企业经济户口从登记流程上从渝北分局认领到万州区分局,并强调企业应及时将纸质件寄回我局,完善相关档案移交手续。
二、因顾虑到一些企业未及时将纸质件交回迁入地登记机关,犹豫不决,不再迁入迁出,企业档案很可能一直在企业手中,迁出、迁入地工商登记机关都无法收到企业档案,容易出现丢失现象。如“忠县****食品有限公司”、“重庆**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于日、日已在流程上作迁出申请,至今未见企业纸质档案,企业也从未来我科咨询和办理相关迁移手续,现企业申请信息还在流程中。故工作人员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发生,一再强调您应及时将企业纸质件及时寄回我局,以防止企业档案丢失。
渝北区工商分局回复如下: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便民服务措施》第11条“简化市场主体迁移环节”
艺、企业跨区县迁移的,申请人直接向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迁入申请,待迁入地和迁出地登记机关完成电子经济户口迁移后,先行办理住所(经营场所)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再由迁出地、迁入地登记机关完善纸质档案移交手续。除住所(经营场所)变更外的其他变更事项,需在纸质档案送达迁入地登记机关后,方可办理。
二、具体办理流程:
(1)企业向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迁入申请(需提交的材料与原要求相同);
(2)迁入地登记机关发起迁移调档申请(业务登记系统→变更登记→迁移调档申请);
(3)迁出地登记机关负责处理迁移调档申请(业务登记系统→迁移调档待处理中的调档处理),若同意,则可发起企业迁出流程;若不同意,则应当说明理由,该意见将反馈到迁入地登记机关,由迁入地登记机关通知企业;
(4)迁出地登记机关完成企业迁出流程(业务登记系统→工作提示→待办任务→迁出登记),迁入地登记机关可以看到待迁入的企业;
(5)迁入地登记机关完成企业迁入登记(业务登记系统→变更登记→市内迁入),企业经济户口将自动转入迁入地登记机关数据库中;
(6)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三、登记机关办理时限(五个工作日):
(1)迁入地登记机关发起迁移调档申请应当在企业提交迁入申请当日办理完结;
(2)迁出地登记机关完成迁出流程(含办理流程中第3、4项工作),应当在迁出地登记机关受到迁移调档申请后两个工作日内办结;
(3)迁入地等机关办理迁入、变更登记(含办理流程中第5、6项工作),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办结。
如需咨询,请拨打渝北区分局注册科电话:。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欢迎您再次来信,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特此回复!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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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P备案编号:渝ICP备号企业搬迁跨区,员工不去可以得到补偿吗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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