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10年8月至2016年3月在国企工作!缴纳养老保险5年3个月.2016事业单位辞职养老后自己

高考作文备考素材集锦:“光明时评”2016年3月号第1辑
高考作文备考素材集锦:“光明时评”2016年3月号第1辑
  整理 fcs20021. 保质期并非牛奶好坏的分水岭2. 蹲等地铁与有位不坐3. 谁来呵护体制外女教师的生育权?4. 央企国企要有为国民养老的职责担当5. 抱团养老,“积极老龄化”的良性模板6. 毒奶粉教训为何在受损车上重演?7. 反家暴:法律进步还要治理观念进步8. 规制失实新闻,提升公共治理含金量9. “心情不好”与贪腐的因果关系从何而来10. 强迫儿媳堕胎9次不能止于道德批评11. 加大购房补贴就能促进房市“健康发展”?12. 公职人员被欠薪与“赖在编制里”的无奈13. 别让“持刀加价”阉割医患互信14. 对首部“反家暴法”的效果应冷静评估15. 反家暴应着眼于情与法的平衡16. 嫌犯“电视认罪”该寿终正寝了17. 让幼儿享有充分的“过家家”权利18. 别被“假离婚可骗贷700万炒房”的鸡汤麻醉1. 保质期并非牛奶好坏的分水岭堂吉伟德随着近年来进口牛奶纷纷进入国内市场,不论是电商还是超市牛奶货架,进口牛奶一路厮杀,已经占据了很大的市场份额。不过,记者发现国内外的牛奶保质期差异不小,国产牛奶的保质期短则3天、30天,最长有4个月、6个月,而进口牛奶保质期都在半年以上,甚至长达一年。牛奶保质期差距大到底是为什么,国内外是否有相关标准,对此记者展开调查。(《北京青年报》2月29日)保质期指产品的最佳食用期,主要由生产者提供,因而保质期的长短外界很难判断,只能进行业内同产品的比较。当然,从粗浅的经验来看,一个产品的保持期越短越好,长则容易导致品质变异、营养流失,使其价值出现较大的打折。比如同一批次的奶,才出厂一个月的新奶,与已经存放了数月的陈奶,观感不但有别,且在质量上确实也有差别,时间太久即便没有品质变异,营养的流失也会使之实际效果打折,最后让“喝奶变成了喝水”。当然,保质期越长越要进行一系列的处理,且要以品质的破坏和营养的流失作为代价。进口奶因为运输的时间成本,因而对保质期的要求比国内更长,往往长达半年甚至一年以上,因而为保证其安全性,就必须付出一定的质量成本。不过,作为行业自定的标准,保质期并不是产品质量的分水岭,也不是判断国产奶和进品奶的界限。假若进奶的基础条件和初始品质,本身就高于国产奶,即便因为保质期处于劣势而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然而其在整体质量上同样具有比较优势,那么国产奶的社会认可度依然难以提高。按理说,保质期确实是国产奶难得的优势,如果能将其有效发挥,也能提升其消费的认同度和竞争力。不过,国产奶未能扬长避短而是“同步看齐”,保质期的不断拉长,把自己的长板变成了别人的短板,“降格以求”而处于同等次的水平,虽然可以增加在市场上的销售时间,减少其回收的成本,但是却再度降低了自己的标准,使相对突出的拼图也泯然于众了。国产奶在竞争中的弱化,并导致市场份额的不断丧失,当然全非消费者崇洋媚外的心态所致,而是长期的消费比较下,其自身的劣势太过明显,尤其以“三鹿奶粉”为代表的食品安全事件,使得公众对国产奶严重缺乏信任,并由此导致进口奶的一家独大。造成时国产奶弱势化的原因,根本上讲还是标准太低所致,一是“避免杀牛”心态下的降格以求,使得新乳业标准不升反降,在门槛上就矮了一截;另一方面则是监管的标准太低所致,无论是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和监管标准,鲜有“向国际标准看齐”的举措和行动,始终处于低端徘徊的行业生态下,产品的整体质量就会缺乏竞争力。保质期的长短之比,根本上还是对比标准执行力的优劣。国产奶要自强,首先要提高标准并拿出具有绝对的比较优势,给消费者以品质保证的同时,提供最可靠的安全保障,唯有如此才能重拾消费信任,否则即便是浓浓的国产情结也难以为继。抹黑与比坏,从来都不是常态化的营销手段,也不是国产奶突围的可仰仗的举措。正视国产奶与进口奶之间的差异性,在发挥自身优势的同时,最大化的补强短板,才能实现国产奶的脱胎换骨。因而,保质期不是牛奶好坏的分水岭,也不单纯是个营销策略问题,而是涉及食品安全、品质好坏和标准高低的综合性议题。(堂吉伟德)2. 蹲等地铁与有位不坐高亚洲此前有网友爆料农民工因觉得自己太脏乘车时有座位不坐,席地坐在车厢地板上的帖文,引发众多网友“吐槽”。27日,记者在洛阳市区就遇见了这样一位农民工兄弟。而这位农民工的右臂处恰好空着一个座位。记者询问他有座位不坐的原因时,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农民工兄弟称,他也没想那么多,只是觉得自己身上脏,不想打扰人家。(2月29日《大河报》)主角为农民工的“有位不坐”,其实并不鲜见。而它之所以引来如此的关注,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击中了我们内心的块垒——在城乡二元体制下,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工,仍流露出不时的自卑。不平等下的自卑自然是痛苦的,只是,当我们眼见这样的一幕时,那些饱含情愫的热切,又有多少属于臆想下的猜测呢?或许不能排除作为边缘群体的农民工,在公交车上所感受到的异样,但是,这些在我们看来不能容忍的异样,又是否是当事人最真实的感受呢?正如记者后来所询问的,有位不坐——他也没想那么多,只是觉得自己身上脏,不想打扰人家。身上脏是既定的事实,对他人造成不适,也是极有可能的,那么,基于行为上自律,选择“有位不坐”,这也顺理成章。原来,一切并没那么复杂。这不禁让人想到近日的另一桩新闻:在上海,有两个女孩在地铁站台内蹲等地铁,然后被好事者拍了下来还上传微博,并配文如下:可能我老了,很多事情比较保守,但是我就是不明白,为何现在那么多女孩子不懂得教养?虽然是一番探讨性的追问,但仍让人看到配文中的“诘责”之意——蹲等地铁,便是没教养。似乎可以去理解,这个可能是稍有年长的拍图者对女孩蹲等地铁的愤愤不平,根据传统意义上的评价机制,两个女孩子蹲等地铁,确实会在观感上给人有不适的感觉。但是,当这两个正处个性张扬时期的女孩,率性地蹲在地上时,又与教养有多大的关系呢?当然,这并不是说个性张扬就不应该有教养,而是说,我们在论定是否有教养时,应该有多元的视角,而不是以自己所认为的应然角度,去评判她们的行为。正如有论者所言,动辄将此上升到教养的问题上,这就相当于站在自己垒成的道德高地给了两个不明就里的女孩一闷棍。回到“有位不坐”这事上来说,虽然农民工仍是边缘群体,但事情本身可能并没那么复杂,他在公交车上的表现,就是他基于对环境的判断,做出最恰当的行为选择。这就是一个众声喧哗的时代,也是一个价值观多元化的时代,当然,更是一个个性张扬的时代。其他人的举动,即便给你造成了观感上的不适,但只要未违反公序良俗,应该以平等、包容的心态去观之,学会理解并尊重他人的选择,既不能以牺牲个人隐私的代价,将当事人置于道德大棒下,甚至是舆论的围观下;也不能自以为是地做出倾向性评价。前者可能造成对当事人隐私的侵犯和道德干涉;后者则可能强化不同阶层的认知分裂,加剧阶层间的不平等。(高亚洲)3. 谁来呵护体制外女教师的生育权?陈广江学校没有产假,因此“怀孕意味着辞职”。更奇葩的是,学校在合同中规定,学年内,育龄女教师最好在下学期怀孕,“如果在上学期怀孕导致下学期不能继续工作者或中途辞职者,需承担其他老师的代课费和招聘费共2000元”。2月26日,河南商丘尚博学校校长刘柱称,合同是自愿签订的,“老师可以生完孩子再回来工作”。(2月29日澎湃新闻)有些问题早在意料之中,比如全面二孩时代女教师扎堆生娃影响教学问题。但出人意料的是,可以预知的问题非但没有缓解,反而变本加厉起来。就像河南这所民办小学,学校没产假,生育期间没工资,怀孕即辞职,若不按合同办还要交“罚款”。令人无语的是,校长说签合同时无人提出异议,皆自愿签订。在教师等行业,践踏女性权益和尊严的“排队怀孕”是长期存在的现象。在鼓励生育二孩的今天,类似问题更加突出,“女教师扎堆生娃导致师资不足”的问题屡屡见诸报端。据报道,在山东临沂城区一所初中,有76名女教师正在备孕,占到女教师总数的近一半。女教师扎堆生二孩,校长们愁坏了。但应看到,同样的问题,体制内和体制外有云泥之别。就像有媒体指出的,女教师之所以敢扎堆生二孩,一个重要因素是她们的单位姓“公”,即使出现问题,其权益也有保障。换言之,学校和教育部门可以想办法,比如聘请临时教师、返聘退休教师、系统内调配师资等,办法总比问题多。但体制外就不同了,相比公办学校女教师扎堆怀孕的问题,民办学校、私营企业等体制外女职工面临的问题更严重,在“自愿”的奇葩合同面前,女教师的生育权已被踩成了泥。法治社会绝不容许存在诸如“怀孕合同”之类无视国法的荒唐现象。那么,谁来关心、呵护她们的生育权?用人单位肆意践踏女性权益,除了劳资不平等外,主要原因是法律制度不完善以及执法无力。在计生法、民法、刑法及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中,对侵犯女性生育权行为,缺乏有效约束和惩罚条款,即使女性权利被非法剥夺,也难以索赔和追责。假如女性可以提出巨额索赔,乃至追究相关人员的刑责,谁还敢以身试法?在执法上,相关部门“睁一眼闭一只眼”的心态则是一种纵容。当务之急的是,相关部门须加强执法力度,对践踏女性权益的行为出重拳;同时,还应正视民办学校、私营企业等用人单位存在的现实困难,出台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陈广江)4. 央企国企要有为国民养老的职责担当朱永华在2月27日举行的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首届峰会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姚余栋表示,目前我国的社保费率超过了40%,明显高出发达国家,建议迅速降低五险一金费率,主要是养老保险,在十年之内要下降一半,单位缴费从现在的20%降到10%(据2月29日《经济参考报》)。我国社保费率过高早已不是新鲜话题,要求降低社保费率尤其是企业缴纳费率的呼声也一直未中断,尽管包括国家相关部门和专家在内都普遍认为社保费率过高,让企业不堪重负,甚至阻碍的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健康发展,但受到“存储式”养老方式的局限。一方面不降低社保费率,企业负担过重,既给企业经营造成困难,影响企业发展,也大大压缩了职工工资的提高空间,尤其在经济处于下行线的情况下,更对企业转型创新等造成了难以逾越的障碍。而另一方面,如果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姚余栋的设想,在十年内社保费率下降一半,按照现行职工退休养老金计算方法,则意味着职工退休所领取的养老金也会大幅“缩水”。而现在的职工养老金标准相对于市场物价而言,也只是“温饱水平”,如果遇到重大疾病甚至无力承担医保报销以外的费用,因此,如果没有“第三方资金”的注入和补充,即便维持现有的社保缴费率,都难以保障可持续,降低费率更无从谈起。尽管职工退休领取养老金之后,随着国内物价的上涨,每年政府都会动用巨额财政来保障养老金的同步增长,如今退休养老金已经实现了十多年连涨,但在人们普遍认识里,我国的养老金还属于“存储式”,即退休领取的养老金来自于在职工作时本人和用人企业的“共同存入”,而且由于退休之后的寿命长短不同,对于70周岁之前去世的企业退休人员,即使当初“存入”的养老金没有领完,企业所缴纳的部分也要“充公”。尽管这种认为并不十分准确,但与社保部门现行的计算方法却也“大同小异”。也正因为这种“存储式”的养老金方式,难以满足人们普遍存在的“增值”心理,使得不少人的参保信心不足,甚至中途退保,据姚余栋表示,最近这几年每年都有3000多万人中断缴费。参保信心不足和每年过千万人的中断缴费,势必更加剧整体养老基金的不稳定性,甚至进入“恶性循环”。为保障养老基金的稳定和可持续性,除了增强国民的参保信心之外,更要让参保人员看到和品尝到养老金的增值和“效益甜头”,不能仅依赖参保人和用人单位共同“存储”来作为养老保障,这样既体现不出政府对国民养老的职责担当,更会加剧参保职工甚至企业缴费信心的缺失。其实,在世界125个实行社保的国家中,除了我国和欧洲10个国家采取这种高缴费费率的“存储式”养老方式以外,包括美国在内的100多个国家都是建立在个人和用人单位缴费与政府财政共同承担的养老模式,职工和用人单位只要缴纳工资总额的10%到20%,其余部分则由政府除政按比例补充,这样一来,企业或雇主只需要缴纳职工工资总额的10%左右,(美国是雇主缴纳为6.2%),就可以保障职工退休养老金不低于中等收入水平,而在我国,尽管企业承担职工五险一金的比例达到40%,但退休职工领取的养老金却仅仅越过城镇最低工资保障线,缴纳高企的社保费率却没有给退休职工带来相应的养老金增长,如果这种存储式养老金方式不加以改变,仅仅降低社保费率是很不现实的。显然,不降低企业社保费率,会让大部分中小型企业陷入不堪重负的困境,而降低社保费率就必须有足够的“第三方”资金注入做支撑,而这个“第三方”其实就是政府财政,具体说就是要用央企国企上交财政的收益按比例划入养老基金,让央企国企对国民养老有更多的职责担当,尤其是具有市场垄断性质的央企国企,在坐拥国家各项优惠政策的同时,也理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而且很多大型央企国企在数十年的发展过程中,也早已完成了原始积累,在国民支持发展壮大起来的央企国企,在满足企业各种新增投入和公共支出的前提下下,理应对“国民股东”的养老作出相应的贡献。这些年,人们之所以对央企国企诟病颇多,除了其员工高薪和管理层百万年薪及追求奢侈享受之外,更在于没有给“国民股东”相应的回报。因此,用央企国企的收益补充降低社保费率带来的养老金及不足,不但合法合规具有可持续性,更是稳定和提升国民参保信心和保障养老金可持续增长的必由之路。(朱永华)5. 抱团养老,“积极老龄化”的良性模板斯涵涵鲤城金山社区一些爱好南音的老人们,每周自发聚集在彭玉华老人家中吹拉弹唱,“抱团”休闲,老有所乐。近年来,泉州市积极拓展多元化的养老模式,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2月29日《泉州晚报》)早晨熟识的老人们聚在一起做简单的早餐,早餐过后,大家各忙各的,下午又聚在一起,打牌、唱歌,晚上他们结伴到社区广场跳广场舞,每周,他们至少聚餐一次,一天过得热闹又充实。儿女们不在身边的日子,老人们的生活依然有滋有味。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养儿”才能“防老”。但近年来,不少人由于工作、生活等问题,迫不得已无法时常陪伴在父母身边,乡村、社区里的“空巢老人”逐渐多了起来。于是,抱团养老成为不少“空巢老人”自发的选择。人到老年,生理功能逐渐衰退,对他人依赖性越来越高,心理也越来越脆弱。不少独居老人患有多种疾病和心理疾患。这就需要人们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抚慰。抱团养老有效缓解了空巢老人的寂寞和孤单。在一起“抱团生活”,既保持了居家养老的个人自由和舒适性,也大大缩短了独处一室、百无聊赖的时间,抱团养老好处多多,其一,老人们通过长时间的“挑选”,自发形成性格相吸的互助养老小团体,这种松散的群体结构让彼此之间更融洽,免去了尴尬和约束,也增添了家人陪伴式的乐趣;其二,老人们年龄相仿,观点类同,可以共同分享人生阅历和感兴趣的话题,彼此安慰,而不会产生代沟,有效驱除痛苦和烦恼;其三,“空巢老人”最担忧的莫过于生病无人知晓,而老人们每天的叫门、聚会和互相关照,填补了子女不在身边乏人看护的空白,杜绝“昏倒几天无人知”的悲剧。国际卫生组织大力提倡“积极老龄化”的观点,即人在进入老年以后,继续在各方面?生理、心理、智能等 尽可能在较长时期保持良好的状态。这需要老人们自身不断加强积极生活能力。人类是群居动物,交流、沟通、陪伴必不可少,老人们在一起互相帮衬,自娱自乐,大大丰富了晚年生活,排除“老了不中用”“被抛弃“等消极态度,主动参与,老有所为,将大大提升生理和心理的健康指数,有效化解老年化危机。抱团养老,反映了当今社会生活方式选择的多样性,是“积极老龄化”的良性模板,也是对机构养老很好的补充,符合未来养老的趋势。然而,我们必须注意,抱团养老是老人通过互助的方式实现的自助养老,而家人、子女加倍关爱、社会提供完善的养老服务才是破解老龄化难题的根本之道。政府各级部门要创新养老模式,积极发展多元化的养老模式,以社区为依托,积极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站、公立养老机构,爱心食堂等,并鼓励民间发展民办养老机构,为空巢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健康保健、应急救助、文体健身等服务,而家人、子女也要常回家看看,尽量多陪陪老人,了解留守老人日常生活和健康状况,排解老人的孤独寂寞。只有空巢老人的“自救与社会救助”双管齐下,方能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的幸福目标。(斯涵涵)6. 毒奶粉教训为何在受损车上重演?舒圣祥“30万元买大切诺基。”今年1月19日,青岛举办的一场车辆拍卖会再次将天津港爆炸受损车辆带入公众视线,拍卖会所拍车辆正是爆炸事故中受损的部分Jeep车。短短数小时,约150辆Jeep大切诺基和牧马人全部被拍走。拍卖过后,这些受损车辆已流入市场。近日,一批Jeep指南者、大切诺基车辆在天津市京门大道中电物流仓库低价公开售卖。销售商通过与维修点合作翻新、开贸易公司发票等方式将受损车“洗白”。(2月29日《新京报》)因为低于新车售价数十万元,对于车企、保险公司、买家、卖家等各个环节,这批受损车辆无疑都存在着巨大的利益诱惑。要在外表上将这批车辆修旧如新是很简单的,但是谁也不知道车辆内部已经受了怎样的损坏,在马路上行驶时带来的危害,无论对己对人都很可能是致命性的。所以,这样的车辆只能被强制报废,而不能任由其流入市场。市场上总有那种贪利益不怕查的卖家,也总有那种贪便宜不怕死的买家;更可怕的是,流入市场的受损车经过多次倒手之后,真正的买家也许根本不知道它的来源。所以,爆炸事故受损车能在市场上卖得掉,一点都不稀奇;稀奇的是,为何这些车仍能获得“洗白”的机会,通过拍卖等途径堂而皇之地进入市场流通?天津港爆炸事故的教训已经足够惨痛了,难道还要让这些受损车辆“代表”此次事故,继续去危害社会?爆炸事故受损车每多流出一辆,遗留社会的潜在隐患就多一分,谁也不知道哪一天在哪条路上,就会不幸地路遇这些车。不让受损车辆流入市场,不能只是相关企业的自觉行动,它必须纳入统一的行政监管之下。试问,这些车辆流入市场在程序上是否合法?相关监管部门有没有起到相应的作用?事实上,类似教训我们早就有过。2008年毒奶粉事件后,含有三聚氰胺的毒奶粉,之所以在两三年后再次流入市场,就是因为监管的不力。当年毒奶粉事件后,销售终端只见召回公告,企业库房只见封存报道,却鲜有销毁毒奶粉的公开信息。在生产与销售的中间环节,在未被严格监管的各个领域,大量有毒奶源被私下隐藏和买卖;加之运动执法讲求速战速决,只要时间的魔手稍微唤醒遗忘,一个治乱循环就重复上演。毒奶粉事件发生几年后,新闻中还会不时传来毒奶粉死灰复燃的消息;真的不希望,在天津港爆炸事故发生几年后,再不断传出余祸未了的新闻。毒奶粉事件的教训在爆炸事故受损车上重演,令人遗憾更值得警醒。从市场上追回每一辆已经售出的爆炸事故受损车,事不宜迟;从类似事件的经验教训中完善问题产品统一销毁机制,事不宜迟。(舒圣祥)7. 反家暴:法律进步还要治理观念进步叶倾辰去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将于今日开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依据其规定,“同居暴力”、“精神暴力”等均属于违法行为。(2月29日《法制晚报》)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的正式施行,可以说为家暴受害者提供了一个坚强后盾。在旧有观念里,不少人往往把家暴当作“家务事”来看待,俗语也有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的说法。若非施暴一方过分偏激,或者令被家暴者承受严重的身心损害,此类行为多由亲朋好友协商解决。然而,家暴现象的酿成本就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私力救济乏力的情况下,如果没有法律给受害者撑腰,很容易一些家庭里原本微小的家暴行为演变成一种严重的家暴现象。诸如“女孩被亲妈打死”、“李阳家暴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无疑极具现实价值。此外,反家暴法把“同居暴力”、“精神暴力”等均纳入违法行为,也是一大进步。现代社会,人与人的联系日趋紧密。诸如“合租室友”、同居男友或者女友,也构成了一种临时性的家庭关系。而同在一个屋檐之下,难免产生矛盾。如何筑牢预防家暴的堤坝,需要这样的法律条文作为依靠。更何况,诸如“马加爵事件”一类的教训,已告诉我们对室友长期暴力或采取“精神暴力”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以此而言,反家庭暴力法把同居关系以及室友关系纳入家庭范畴,恰是法理治理体系对现实的追认。当然,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是,如何转变人们对于家暴属于家务事的旧有认知,大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比如南京虐童案,生母竟称帮她小孩维权的发帖网友带给他们的只有灾难,拒绝问责养母。显然,在反家庭暴力法的正式施行之外,政府部门仍有大量的普法工作,比如针对未成年人的家暴行为,建立专门的监督机制。家暴不是家务事,它所反映的一系列问题均属于公共问题。说到底,针对它的治理,既需要公民自身提高自觉,别把家暴当小事,勇于对家暴行为说不,也需要司法部门、社会公共力量比如妇联等机构的积极介入,从实际层面捍卫反家暴法的尊严。毕竟,家暴是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冲突,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唯有从公共治理角度正视家暴现象,才能促进家暴受害者转变观念,别等到受到严重伤害,才想如何站出来。(叶倾辰)8. 规制失实新闻,提升公共治理含金量凌国华近年来,在媒体上不断出现的失实报道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问卷网,对2004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61.3%的受访者曾被失实报道误导过,65.5%的受访者直言当下媒体失实报道的情况严重,75.9%的受访者认为媒体为吸引眼球、博取关注是导致失实报道出现的主因。(《中国青年报》3月1日)当我们为所谓被江西农村男友家的一顿饭吓跑的上海姑娘唏嘘不已时,当我们为据说回农村老家因不准上桌吃饭而掀翻桌子的霸气城里媳妇错愕震惊时,当我们为返乡日记中“记载”的组团出轨的东北村妇扼腕顿足时,殊不知,我们朴素的情感已经深深陷入“失实新闻”精心设置的泥淖。不错,“上海姑娘逃离江西农村”“霸气城里媳妇掀翻桌子”“乡村农妇组团‘约炮’”这三则围绕春节话题的“震撼新闻”已经被证实是失实新闻。原来,我们信以为真并为此扼腕顿足、唏嘘错愕的“新闻”,居然把我们大大地耍了一把,我们对新闻的朴素情感遭受了“失实新闻”的恶意消费和无情嘲弄。静下心来想一想,“失实新闻”其实并非什么新鲜事儿,我们也不是第一次被失实新闻耍得团团转。或许从“新闻”这个字眼出现时候起,“失实”新闻就一直陪伴我们左右。无论是在新闻产生的源头造假,还是新闻传播过程中发生的扭曲、失真,失实新闻的特点就是对事实真相的偏离甚至颠覆。然而,如果说新闻在传播过程中发生的扭曲乃至失真尚存在可以理解的客观因素,那么源头造假的失实新闻对于公众感情就是赤裸裸地粗暴践踏了。或博取公众眼球吸引关注,或触及社会痛点让人真假难辨,或趋向感情期待骗取公众共鸣,失实新闻对公众的误导可谓花样百出,不仅困扰公众心绪,而且对媒体公信力造成不小的损伤。从经济学角度观察,新闻报道可以看作一种面向公众的产品(消费品),这种消费品因其面向公众所以具有相当程度的公共性质。新闻产品最核心的性质是真实,因此那些失实新闻则成为不合格的消费品。对这种无益甚至有害的消费品对公众甚至社会秩序造成的困扰甚至危害,显然不能听之任之。从新闻产品的开发生产来看,生产人员的素养高低,生产技术的先进与否,是否严格遵循开发生产的过程控制,以及是否注重消费者使用之后的反馈,显然都跟新闻这种特殊产品的质量有着密切关系。更主要的是,之于新闻这种特殊的消费品,公众的消费者权益如何维护,以及对于那些不合格甚至假冒伪劣的新闻产品又该如何监管,显然是关切公共治理的深度话题。面对失实新闻,或许一组调查数字更能说明情况:中青报社会调查中心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61.3%的受访者曾被失实报道误导过,65.5%的受访者直言当下媒体失实报道的情况严重;65.4%的受访者担心失实报道会扰乱公众情绪和正常生活。确实,面对失实新闻,不仅公众需要擦亮眼睛明辨是非,新闻从业者须提升素养强化自律,也需要建立新闻行业外的社会监督机制,而加强对失实新闻的规制和监管更是相关部门的职责。从公共治理的视角观察,新闻产品(包括失实新闻)也是公共治理的对象,而公共治理显然需要各方综合协调、共同努力。从矫正失实新闻、规范新闻报道入手,进而促成公共治理质量提升和治理体系不断成熟。这显然也是我们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凌国华)9. “心情不好”与贪腐的因果关系从何而来高亚洲是什么让人滑向贪腐的深渊?“因离婚心情不好,自暴自弃,所以走上这条不归路。”云南省石林县鹿埠街道办事处会计段红云的回答,令人啼笑皆非。近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段红云涉嫌贪污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检方指控,其利用职务之便,采取伪造票据手段,在一年半的时间内,贪污670余万元。(3月1日新华网)贪腐之事,向来不缺荒诞,能将此归咎于“离婚心情不好,自暴自弃”,倒也还真是奇葩。在这篇评论文章中,作者对“心情不好论”进行了不可谓不深刻的抨击——不管是潜意识里的“自我麻醉”,还是主观上的刻意辩解,将如此巨大的贪腐数额归结为一时的“心情不好”,显然站不住脚。且不说,公私要分清,自己因为私事、心情不悦,本来就跟公事搭不上边、沾不上关系,更无法成为占用公款的理由。退一万步而言,即使是个人出现经济困难,家庭有巨大花销,公款又岂能成为私人的“提款机”?毕竟,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私用。在整篇文章中,作者最后的落脚点是——贪腐的根源,不在外面,就在自身。无意于反对文章的观点,从这个贪腐案例来看,当事人说因离婚心情不好,所以自暴自弃,可能并不是什么虚言,而如果进一步剖析,这确实跟当事人“不是自己心态首先失衡,贪腐的恶念怎能侵入头脑?不是控制不住对金钱的欲望,腐败分子又怎会一步一步走向罪恶深处?”有着直接的关联。不过,仍需继续探究的是,当人性之恶难以祛除时,这些贪腐的丑陋就真的难以避免了吗?换句话说,一个街道办的会计何以能够因为心情不好,就能在一年半的时间里,贪污670余万来“自暴自弃”呢?根据检方的指控,似乎并不难发现,犯罪嫌疑人是利用职务之便,采取伪造票据手段。手法并不高明,也不鲜见,关键的问题是,犯罪嫌疑人是如何能够轻易地做到这些呢?之所以说轻易,因为在时间上,她居然可以为所欲为一年半,在金额上,居然高达670万元。对于这些并不高明的贪腐,难道就没有相应的防范与监管措施吗?如果在制度上足够缜密,无论这名会计的心情有多不好,手段有多精明,伸手就能被抓,哪还会有今日的悲剧呢?要知道,姑且不说这些贪污款能够被追回,贪污行为给当地政府开展工作造成了多大的影响,至少这个叫段红云的会计,在自己的人生中再添了一笔败笔。在反腐倡廉中,我们不断强调——领导干部必须练好自身的“内功”,能做到心有所敬、心有所畏。修炼好内功当然是极其重要的,不过,从人性的特点以及现代治理的规律看,与其强调权力者的内功修炼,不如强化权力的约束,正如那句被我们用滥了的话: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唯有扎好制度的藩篱,权力者才不至于因为主观的“心情不好”,走上贪腐的不归路。(高亚洲)10. 强迫儿媳堕胎9次不能止于道德批评龙敏飞陈女士,广东人,31岁,是3个女孩的母亲。然而想抱孙子的婆婆一直逼迫陈女士为其生个男孩。陈女士为此前后怀孕8次,每当检验出是女儿的时候,婆婆就要求引产。直至第9次怀孕引产,陈女士因大量出血不治身亡。(2月29日《京华时报》)就因为想抱个孙子,广东一位婆婆竟然强迫儿媳堕胎9次,最终导致儿媳因大量出血不治身亡。看到这样的新闻,给人一种穿越的感觉:我们还生活在封建社会,生活在“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传统意识里。但实际上,我们却生活在21世纪,竟然还发生这样骇人听闻的事情,的确是社会的一道伤疤,也是现实社会不能承受之重。这般事件带给公众的,除了心痛与沉重,还应有反思与作为。“封建意识害死人”,在网上的诸多谩骂声之下,这样的声音成为许多人共同的表达方式。是的,若不是这位婆婆畸形地重男轻女,若不是这位婆婆受封建思想与意识毒害过深,“儿媳第九次怀孕引产导致大量出血不治身亡”的悲剧便不会上演。如此恶性事件的发生,正是“旧社会思想吃人”的一种写照。从这个角度来说,对封建意识、对这位婆婆,进行再大声、再正义凛然的批评与质疑,都是可以理解的。毕竟这背后,陨落的是一个成年的生命,以及九个还没有出世的生命。除了对封建意识、恶婆婆进行批评之外,还有一些问题是值得反思的:一则,身亡陈女士的老公在干什么?堕胎九次,他是合谋者,还是懦弱得不行的男人?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是值得批评的;二则,陈女士自己有没有想过反抗?自己的身体自己负责,哪怕被逼迫,当其第一次被逼堕胎时,其就应该有所反抗,陈女士自身的懦弱,到底是什么氛围造成的?同样值得反思;三则,国家明确规定不能先期检查胎儿性别,陈女士一家是在哪家医院获知的?这也必须拷问。柴静曾在《看见》一书中写道,“我们的性文化里,把生育当作性的目的,把无知当纯洁,把愚昧当德行,把偏见当原则。”这般说法,可谓一针见血。只是,存在并不意味着合理,我们不能沉寂在这样的文化酱缸里,而必须做出实际的改变。毕竟,在这样的性文化里,女性是不被尊重的,女性看起来更像是一个生育的工具罢了。“人人平等”的理念早已深入人心,任何不尊重女性的行为,都是应该拒绝的现实之恶。在同样的现实语境下,婆婆强迫儿媳堕胎9次造成悲剧的事情今天发生了,若只有网上的一片骂声,只有网友的一片热情,那类似的悲剧,便还可能继续上演。这就是说,对于婆婆强迫儿媳堕胎9次造成悲剧一事,不能止于道德批评。一方面,封建思想的遗毒,必须通过社会各种机构与组织不断的努力去消灭,若是造成性命或健康伤害的,是否可考虑按照故意伤害罪或间接杀人罪来处理呢?另一方面,提前告诉家属胎儿性别的医院,是不是也要依法严惩呢?让每一个人有尊严地生活,需要自己争取,也需要社会呵护。(龙敏飞)11. 加大购房补贴就能促进房市“健康发展”?朱永华日,沈阳市政府下发《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其中包括对个人购买住房市区两级给予奖励政策;公积金最高贷90万;土地供应减半;降低二手住房交易税费;鼓励农民进城买房居住等22项房产新政,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据3月1日《新华网》)。盘点沈阳市政府出台的这22项房产新政,几乎每一项“新政”都是以政府补贴的形式在鼓励人们购房,同样,几乎每一项“新政”都是在为房产销售提供优惠政策和补贴支持,甚至把优惠和补贴购房的目标延伸到刚出校门的大学毕业生身上。“新政”第14条规定:支持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新毕业生购房。对毕业未超过5年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沈购买商品房的,给予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限由6个月降为3个月,首付比例实行“零首付”政策,最高贷款额度为单方60万元、双方80万元。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购买商品房的,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奖励政策。同时,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新毕业生购房的,给予契税全额补贴政策。如果说市政府购房新政是把政府补贴作为政策惠及于民,让广大民众享受购房实惠,从逻辑上还能成立,但如果说通过政府对购房者的各项补贴和优惠新政就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非但不符逻辑和过于牵强,甚至是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畸形发展”,这样动用公共财政和行政权力干预银行房贷利率,甚至“零首付”来帮助开发商促销,非但是在干预正常市场秩序,更是对其他行业的严重不公平,非但如此,开发商能够背靠政府这座坚实后台,不仅不会谋求企业健康发展之路,反而可以“坐地涨价”,且涨的越高享受的补贴就越多,在政府这样的“关照”之下,房地产市场还有什么“健康发展”可言呢?我们都知道,房地产市场长期以来,正因为受到地方政府的多方宠爱,才一直处于畸形发展阶段,不但房价高企,库存积累严重,更形成了一座座“鬼城”。而某些投机者更是紧随一些腐败官员大肆囤房倒房,不但造成房价严重虚高,让众多百姓望房兴叹,甚至在国家一次次最严厉的限购政策中依然不为所动。直到新一届中央组成和持续的高压反腐行动之后,在“老虎苍蝇”纷纷落马的同时,房地产市场也同名烟名酒和楼堂馆所的高档消费一样,终于回归到应有的良性市场状态之中,正如很多媒体所指出的那样,持续高压反腐才是市场最有效的“清新剂”。其实,房地产市场的持续低迷,不仅是房产过剩和房价虚高经过正常市场自然选择的结果,更是正常的市场规律形成,正如煤炭和钢铁行业产能过剩一样,需要政府的“化解”而不是亲自上阵促销,而且即使促销让利也应当由企业根据市场行情决定。企业不愿降价让利,政府却动用财政补贴等各项优惠政策来帮助开发商搞促销,最终的虚高价格无非还是由购房者承担,政府这样“关爱”开发商,那些被市场所逼主动降低身段适应大众消费的高档酒店被关闭的会所,甚至茅台等名酒企业有会怎么看?政府出台这些保护开发商利益的规定,法律依据又在哪里?人们期盼真正回归理性的房地产市场又何时能够呈现?显然,加大政府购房补贴和各项购房优惠政策,名义上是惠及购房群众,实际上是在把政府和开发商绑在一条利益链上,非但不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反而是在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在不公平的市场环境下,有政府的百般偏爱袒护,房地产市场只能会偏离健康发展轨道越来越远。(朱永华)12. 公职人员被欠薪与“赖在编制里”的无奈王传涛近日,《中国之声》重点关注了河北邯郸70多名公职人员遭欠薪近两年的事情。节目播发后,当地立即召开紧急会议。会议决定,2月29日下午立即对这部分自收自支事业人员的工资,按照有关标准进行预发,待相关身份核查清楚后,按标准发放到位。(央广网3月1日)常听说农民工被欠薪,也常听说企业职工包括煤炭和钢铁等行业的国企职工被欠薪,却极少听说公职人员也能被欠薪;或者,听说过别国的公务员因被欠薪或被缩薪而上街维权,却没听说过我国公职人员也要面临讨薪困局。对照之下,邯郸70多名公职人员被欠薪近两年,就像是穿越剧中的情节。不过,公职人员被欠薪,向来比农民工或企业职工被欠薪好解决。当地相关政府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紧急会议”、“按有关标准预发”等举措,还是体现了身份上的差异,更体现了维权环境的迥异。有时即便是农民工准备要跳楼、爬上脚手架甚至是暴力讨薪了,也未必能被“高度重视”。如其不然,国务院也不会发布《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造成邯郸公职人员遭欠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邯郸市对部分乡镇进行了区划调整,许多人员换了新东家,有些单位的薪酬压力自然会加大;比如,这70多人,虽然有编制,但属于自收自支或叫自筹资金的人员,解决不了工资来源,接手单位也不愿担此负担……但是,最主要的一个环境就是,钢铁产业巨亏,邯郸少了最主要的财政来源,面对这种“新常态”,没有单位愿意再增加包袱。眼下的问题是,如果收入不涨、工资被欠,公职人员应该怎么办?经济“新常态”、财政“新常态”,外加反腐与作风建设“新常态”,公职人员收入下降现象比比皆是。若遇到部门整合、区划调整,恐怕部分人员在利益调整过程中出现欠薪现象再所难免。这也是部分基层公职人员,必须要面对的现实。欠薪,当然不是“铁饭碗”的真正意义,相反,作为“铁饭碗”的事业编和作为“金饭碗”的行政编也就是公务员,几乎就不存在过被欠薪的概念。这也就是为什么许多高学历人员去考有编制的“掏粪工”了,“死也要死在编制里”的理念,向来有诸多的粉丝。不过,“死也要死在编制”有时是部分求职者的主观需求,“赖在编制里”有时却也是部分体制内人员的客观无奈。抛开权益本身不说,如果欠薪问题发生在企业职工身上,想必多半已经去自谋生路了,体制又何尝给这些人提供过生计保护?为什么公职人员必须要用编制来保护特权人士,而企业却不能?为什么政府工作人员不能按市场化的人力资源管理进行管理?……说到底,体制内的人事管理制度与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已经出现了格格不入。或许,可怕的不是经济形势“新常态”,也不是部分地区财政收入的“新常态”,而是我们的公职人员面对“新常态”仍然是一副“等靠要”的姿态。当然了,跳出体制打拼,不是每一个人都能行。这与长期以来许多公职人员在一个自认为无比安全的体制里乐享其成、固步自封而慢慢退步有着非常大的关系,他们被欠薪近两年、生活逐步陷入窘境,却发现自己并没有能力去社会上做什么。近来微信圈里有一篇10W的文章很火《保持能随时离开体制的能力》。眼下,许多公务员甚至包括一些处级、厅级干部也包括一些地方政府及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都勇敢地选择了跳出体制。他们将不再面无表情地开会开会再开会,他们步入到了市场和江湖之中。但是,许多人却仍然只是在体制里小富即安。许多公职人员没有能力和魄力,也没有工作激情和打拼意识,而这,可能导致我们的服务与管理体制,失去起码的创造力和活力。13. 别让“持刀加价”阉割医患互信薛家明四川绵阳患者蒋先生,日前做了一台前列腺手术。然而,医生在做手术时,却突然告诉蒋先生还需要加做一个隐私部位整形手术,否则就“暂停”手术。无奈之下,蒋先生只能多花了1600元做了这个整形。没想到,整完以后医生又说,需要再做一个矫正。这还没完,医生又对躺在手术台上的蒋先生说,不再做一个前列腺治疗手术就不行。最终,蒋先生花了9000多元才把手术“做完”。(3月1日央广网)俗话说,“病来如山倒,没事也扒层皮。”可以想象,身患前列腺疾病的蒋先生,躺在手术台上的那一刻,身体上承受着多大的苦痛,精神上承受着多大的压力。按理说,医生应心无旁骛,尽快完成手术,减少患者的病痛。然而可气的是,主刀大夫居然在手术中“持刀加价”,而且不同意就把患者晾在一边。这样的趁火打劫令人气愤,更让本就不健康的医患关系雪上加霜。为何主刀医生敢在手术中“持刀加价”?一方面,在手术过程中,医生处于绝对的强势地位。若停止手术,患者轻则健康堪忧,重则生死未卜。显然,没有哪个患者敢冒这个险。而且,签字画押之后,“持刀加价”就变成了患者自愿。即使术后患者要告,也会没有证据,有理难言。如此成本低而回报高,何乐而不为呢?另一方面,医生“持刀加价”的手术,大多集中在前列腺、性病、整容等有难言之隐的手术。很多时候,即使被敲诈,患者也会碍于面子,选择隐忍。这也助长了医生“持刀加价”的胆量。然而,以职业的强势为倚仗,用患者隐私相要挟的“持刀加价”,虽可能一时得逞,但最终会“偷鸡不成反蚀把米”。试想,被“持刀加价”劫持以后,患者还会轻易相信“白衣天使”么?而纸包不住火,“持刀加价”在社会上传播开之后,还有患者到该医院就医么?显然,“持刀加价”最终一定会割伤医院自己。而且,“诚信是沟通心灵的桥梁”,欺诈式的“持刀加价”,只能让患者更不敢相信医生,戕伤本就脆弱的医患关心。别让“持刀加价”阉割医患互信。目前而言,首先相关部门立即开展调查,对“持刀加价”的医院、医生重拳出击,以儆效尤,决不让“持刀加价”重演。更重要的是,相关部门要举一反三,查找管理的漏洞,制定更严苛的患者权益保障措施。比如,严格执行医院评级、医生评分制度,让患者也把握“医者”的上升渠道;推行诚信黑名单制度,对欺诈的医院、医生一票否决,等等。总之,只有通过制度支撑,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患者权益,让“持刀加价”的悲情戏不再上演!(薛家明)14. 对首部“反家暴法”的效果应冷静评估毕晓哲今日(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作为中国首部反家暴法,该法律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性质和法律责任,让清官难断的“家务事”有了国法可依。新法落地为遭受家暴之苦的受害人提供了有力保护,与此同时,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有关部门如何有效执行法律条款,成为人们关注焦点。(3月1日中国新闻网)从散见于多部法律法规的对家庭妇女权益的保护,到经过20余年酝酿最终成为一部“统一”的“反家暴法”,其间立法的艰辛与坎坷可见一斑,以及这部法律的珍贵程度可见一斑。首部反家暴法亮点颇多,该法将“同居暴力”纳入其中,让保护家庭弱者的范围更广、更为人性化;该法明确规定了人身保护令介入家庭领域,使被家暴者面对“暴力”可以直接拿起法律武器,并最大限度保证尽可能少的受到伤害。如此种种不一而足。然而,这部新的国内反家暴法,在看到其历史进步意义和更具有现实性的同时,其落实和执行的效果仍让人担忧。“反家暴法”让法律触角直接触及婚内“家暴”,这是必要的,也是应对多发和复杂的“家暴”现象的必然选择。但家暴的家庭特殊性和隐秘性,又给法律执行和实施带了许多的难度。在家庭生活中,何谓家暴?有时候是难以准确界定的。家庭成员间轻微“对抗”,或者说极为轻微的肢体接触,在没有造成伤害后果的情况下,“受害者”如何依法保护自己?再如一些“冷暴力”问题,严格意义上属于“家暴”的一种,不正常履行丈夫或妻子的责任,“性拒绝”等等,但如何准确认定为家暴?换言之,另一方完全可以“身体不适”搪塞。“家暴”的特殊性在于“取证难”、“保存证据”难,在缺乏明显证据支撑的情况下,即便真的被“家暴”了,被害者可能仍然面临“查无实据”的尴尬。法律具有“事后性”和“滞后性”,主要及于对伤害行为的事后惩戒。在家庭生活领域,这一特征更为明显。家暴者长期实施家暴行为,被施暴者却多年来忍气吞声,这本身也不是法律能够解决的问题。一些女性对于婚姻家庭抱有幻想,以最大限度的克制来容忍施暴者,在她(他)们自身不想走出婚姻围城,自己不想举报维权的情况下,法律制定的最严苛也无法起到保护弱者的作用。2011年8月,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妻子李金(Kim)在微博上公开曝光李阳对她实施家庭暴力,并公布了数张照片为证引发热议。经查实,李阳对其妻子李金(Kim)的家暴行为早已持续多年,最终“忍无可忍”才予以“举报”,然而,她多年来所受到的伤害呢?再如日前曝光的蓝翔校长妻子“举报”丈夫荣兰祥家暴事件,据称其丈夫荣兰祥在其办婚礼当天、怀孕时就打她,且持续已经十余年。法律最终可能会还这些被家暴者一个公道,但法律却无法在她们“最需要”的时候介入和早期干预,十几年乃至几十年的“家暴”,对于受害者而言换来的不过是一纸“判决”和一堆量化了“伤害”的钞票,其身体和心灵的创伤却是一生无法弥补的。法律问题终归属于法律,法律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尤其是家庭领域这一复杂的社会领域中。现实生活中,法律不仅会受到诸多的现实制约,更会直接面临“落实难”。在这部“反家暴法”中明确了诸如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妇联和公安机关等责任主体,但在中国这样一个“清官难断家务事”的现实语境之下,“责任主体”多寡并不直接决定实施效果,这些“增量化”的责任主体,能不能真正保护好弱者、对家暴行为进行及时干预,仍值得存疑。至少,在一些基层仍存在一些执法单位不能真正履职为民的时下,一些责任主体的“责任”仍未完全界定清晰的情况下,我们身边多见的“家暴行为”仍可能是逍遥法外的结果。“徒法不足以自行”,这是我们对首部“反家暴法”最担忧之处。试图于“一部法律”解决日益频繁和多发的“现代夫妻家暴”问题,是无法达到预期目的的。家暴的产生、遏止,绝非全部是法律问题,家暴行为不仅有法律,还有伦理,还有心理(疾病),还有女性权益保护以及婚姻家庭的习惯,以及女性心理上的怯懦意识等。让弱者“挺直腰杆”,敢于反抗家暴并拿起法律武器,需要培养培育现代公民独立人格意识,以制度体系让家庭成员的经济独立能力更强,让社会舆论更多的保护和关注弱者,这都不是单单一部法律能够解决的。(毕晓哲)15. 反家暴应着眼于情与法的平衡高亚洲三月芳菲,始自法度。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如同对此的热烈呼应,在这一天,全国各地多家法院都有大动作,江苏、北京、湖南都有法院开出首份人身保护令,此外,也有诸多法院专门成立家暴合议庭,以应对法度之变。准确来说,无论是人身保护令,还是反家暴合议庭,并非这些法院首创,但是,在一部专门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大背景下,它们的举动仍有着让人侧目的闪亮。就人身保护令而言,虽然早在2008年就在最高法主导下,在9个基层法院试点推行,也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在执法中存在诸多尴尬。此次将人身保护令写入反家庭暴力法,可谓纾解了个中的尴尬,一个相对通俗的说法是,在没有反家庭暴力法之前,受害人只能是依托离婚、赡养、抚养、继承等民事纠纷案件申请人身保护令,单独申请人身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受理。而有此法之后,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单独提出人身保护的申请了。而“反家暴合议庭”的成立,则更是以鲜明简练的机构设置,为家庭暴力中的受害者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法律救济途径,由此表达出反家暴的法律决心。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正如那句流行的话,徒法不足以自行。人身保护令和反家暴合议庭的推出,让人们对反家庭暴力法有了更多的期待。不过,仍不能就此认为,有了如此《反家庭暴力法》,对家庭暴力的治理,就会有一劳永逸的效果。综合多个调查数据来看,在全国范围中,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妇女至少超过20%。而在受害者中,除了妇女外,几乎就是相对孱弱的儿童和老人。梳理这样的数据,可以得出的信息,一是家庭暴力可谓相当泛滥,但是,从近几年的家庭暴力立案情形来看,真正能够主动寻求司法救济的并不多;二是遭受家庭暴力之害的对象,与施暴者有着非常亲密的亲缘或是血缘关系,对家暴往往有着相当强的容忍度。换句话说,在人身依附观念未能得到扭转之前,尤其是在传统家庭观念的影响下,即便是有了《反家庭暴力法》,家暴在施暴者看来,仍可能是作为不值一提的“家教”,而在被害者那里,或是不可言说的家丑存在。那么,鼓励家暴寻求法律路径的解决,仍要逾越诸多现实情感障碍。当然,情与法之间的矛盾,本身就是正常的存在,并贯穿于法律的立法与实施中,所以说,在反家暴的过程中,尤其需要在情与法之间寻得平衡,让法律的归法律,情感的归情感。具体说来,一方面要通过法治常识普及,让反家庭暴力法被公众接受和认可,同时,以现实的法律震慑力,普及公众对法治的信赖和敬畏;而另一方面,反家庭暴力法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注重情感与道德力量的导入,通过运用多种综合性手段,规避律法的冷暴力,凸显律法的人性和温度。毕竟来说,再严苛的法律,最终是为了呵护家庭的幸福。事实上,这也与反家暴法所推崇的“以预防为主,与惩处相结合”的法律精神一致。(高亚洲)16. 嫌犯“电视认罪”该寿终正寝了陈广江3月1日晚,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协副会长朱征夫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让犯罪嫌疑人上电视认罪要慎重。朱征夫认为,让犯罪嫌疑人在电视上认罪,容易导致“舆论审判”,不利于法院的独立审判,也不利于司法公正。这次,朱征夫参加两会,继续关注防止冤假错案,他一口气带来9条建议,均与此有关。(3月2日《新京报》)防止冤假错案,必须杜绝有罪推定现象,根除有罪推定思维。让犯罪嫌疑人上电视上认罪现象该彻底退出历史舞台了。其实,“电视认罪”是曾经一度非常流行的公捕公判大会的延伸和变种,与现代司法理念格格不入。这次朱委员的建议再度引发关注,恰恰说明当前有罪推定现象并未根除,不仅公捕公判大会没有绝迹,各版本的“电视认罪”现象更有泛滥趋势。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特别是在从“侦查中心主义”向“审判中心主义”回归的法治环境下,必须对“电视认罪”保持警惕。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改革,即“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实现“审判中心主义”则必须以独立审判为前提,就是说,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庭审,而不是侦查。以审判为中心是避免冤假错案的关键,也是诉讼规律和司法规律的必然要求。但现实中,庭审的作用并未完全发挥,侦查有喧宾夺主之嫌。未经审判就让嫌犯在电视上痛哭流涕、认罪伏法,违背司法改革理念。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新闻与传播系教授展江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全国各大小电视台,都早已开办了‘法制节目’,可是到如今有多少此类节目从《今日说法》变成了《今日说警》,从《法治进行时》变成了《刑警进行时》,从《法治在线》变成了《刑警在线》?如此违反《刑事诉讼法》让犯罪嫌疑人电视‘认罪’,央视难辞其咎。”电视媒体当然有责任,但把板子都打在电视媒体上并不客观。在“侦查中心主义”的惯性下,社会缺乏无罪推定意识,往往是这边一抓人那边就让其上电视认罪;嫌犯这边一旦“招供”就算破案,那边警方就迫不及待地召开庆功会。其实,嫌犯电视里认罪也不等于真有罪,有罪无否只有庭审说了算。“舆论审判”会干扰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或将影响司法公正,为冤假错案埋下隐患。看看近期平反的冤假错案,代价之大、教训之深,有目共睹。在浙江叔侄冤案中,聂海芬“女神探”的形象很大程度上就是电视媒体塑造的。全面依法治国就容不下“电视认罪”。换言之,“电视认罪”的归宿是坟墓。17. 让幼儿享有充分的“过家家”权利朱永华1日,教育部公布了新修订的《幼儿园工作规程》。近年来,中国的学前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全国幼儿园数量从2009年的13.8万所,增加到2014年的近21万所。在规模激增的大背景下,学前教育应该侧重什么?幼儿的健康与安全如何保障?在推进学前教育基本普及的新形势下,官方这次出台的“幼儿园新规”备受关注(据3月2日《中新网》)。根据这部幼儿园“新规”,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不得开展任何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幼儿园教职工应当尊重、爱护幼儿,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尤其是针对幼儿园中就出现的“超前教育”和幼儿家长怕孩子上学“跟不上”的担忧,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司长郑富芝在解读新规时就表示,幼儿园要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严禁小学以各种名义进行选拔性入学考试,一年级严格实行“零起点”教学,教学进度不得提前。这意味着幼儿园将成为幼儿的“乐园”,幼儿“过家家”有了明确的法规保护。其实,现在孩子的“累”,很多家长不禁深有感触,更是看在眼里“疼”在心上,孩子不仅上幼儿园要通过“考试”,看孩子是不是“笨”,孩子在幼儿园的大部分时间也是跟着老师一起上课,如果“成绩”不好在上一年级报名的时候,也会招来学校老师异样的眼光,一年级与幼儿园大班“界限不清”早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也难怪不少家长认为,孩子打上幼儿园那天起就已经没有“童年”了。不但要上课学习,还要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而有时候电视里也会播出一些“神童”节目,在让不少家长“羡慕嫉妒恨”的同时,下意识的给孩子增添压力,痛痛快快的游戏玩耍反倒成了不少幼儿的“奢望”。尽管很多事实证明,游戏玩耍不仅有助于孩子身体发育和健康成长,更是幼儿成长不可或缺的重要阶段,过早接受文化知识灌输既无助于今后学习成绩的提升,更不能与将来的事业前途划等号。所谓“输在起跑线上”不过是某种教育产品的营销策略,并没有相应的科学依据,但由于缺少明确的制度规定,再加上普遍性的被误导,幼儿的“过家家”权利就这样在幼儿园错误教育理念和家长的被误导中被剥夺。实际上,幼儿园新规不只是保障了幼儿的“过家家权”,更是在向社会和广大幼儿家长传递出一种正确育儿信息,提醒广大家长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与更科学的适龄教育,重视和保障孩子有一个欢乐的童年。孩子不只属于父母和家庭,更属于我们的国家和民族,可以肯定,国家教育部新修订的出台的这部《幼儿园工作规程》,势必经过了非常严谨的科学论证,是在根据幼儿普遍特点和充分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慎重规定,不但兼顾了幼儿家长的期待,更是在对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负责。因此,新规保障孩子充分享有“过家家”的权利,家长和社会不仅应当予以积极支持,更要理解这一新规的用心良苦。还幼儿一个快乐的童年,收获的也注定是一个令人惊喜的未来。(朱永华)18. 别被“假离婚可骗贷700万炒房”的鸡汤麻醉叶倾辰近日,社交媒体上疯传一线城市炒房的“终极模式”,通过这种方法,炒房者可以通过已有房产套取银行资金,套取的资金可以拿去继续炒房;同时,这样操作风险完全丢给了银行,炒房者不担任何风险。对此,一家银行的信贷经理称“银行可不傻,价值700万元的房产怎么可能贷到700万元?”(3月2日《每日经济新闻》)完美的方案设计,理论上看似可行的操作。但“假离婚可骗贷700万炒房”,归根到底还是要接受银行的监管体系监督,比如“银行会要求贷款者提供个人账户的资金流水”、“信贷的最终审批权并不掌握在业务员手中,要么是在分支行,金额特别大的甚至在总行”,即便是一系列关卡都以钻空子方式从容通过,700万贷款一要经受“按照贷款金额不超过月入50%的比例计算,30年期限,贷款者每月收入要到达7.4万元”的考验,试问,如此高的月入,如果只是指望700万投资生财,万一亏了呢?二是,“假离婚”本身极具风险,“浙江嘉兴,一对夫妻为购房假离婚,女方要复婚的时候丈夫却已‘假戏真做’,类似案例提醒我们决不可因买房而把婚姻当儿戏。“假离婚可骗贷700万炒房”的故事,实质也是一种心灵鸡汤。在这碗鸡汤里,渴望成功者看到的是逆袭的希望,因而忽视了操作的风险性。但说到底,这碗鸡汤只是鸡汤。它可以让你一时亢奋不已,满足一下心灵上的理财优越感。但注定无法带你走向梦想的彼岸。因为,这个方法太具偶然性。其事后可能面临的惩处,比如根据《刑法》第193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让这种尝试都变得愚蠢不堪。别因“假离婚可骗贷700万炒房”而误读现实,别急着找寻发财的捷径。世界股神巴菲特说过“在别人贪婪的时候,我恐惧;当众人恐惧的时候,我贪婪”。显然,理财领域,有一条规则要始终牢记,众声鼎沸的时刻,愈要保持内心的宁静。面对“假离婚可骗贷700万炒房”,我们可以当它当作茶语话后的谈资,但决不可当真。因为在这枚硬币的背后,极可能是物质与精神上的双重伤害。“假离婚可骗贷700万炒房”的漏洞是容易发现的,但问题的严重性在于,为何有这么多人痴迷?生活中还有多少类似的“假离婚可骗贷700万炒房”蛊惑人心?凡此种种,不该是一个“银行不可能这么傻”而轻易划上句号。(叶倾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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