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立拍卖企业分公司应不具备设立档案机构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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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设立条件
独资船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申请程序按照设立企业的规定办理。独资船务公司每增设一家分公司,应增加注册资本12万美元以上。
1 (一)符合拍卖业发展规划;  (二)年检合格;  (三)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五百万元人民币且全部缴清,拍卖企业对每个分公司,需拨付不少于一百万元人民币的资金或实物;  (四)分公司应有两名以上取得拍卖业从业资格的人员,并有与主营业务密切联系的行业从业资格的专职或兼职人员;  (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六)经营拍卖业务三年以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其上年拍卖成交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或者上年拍卖成交额超过二亿元人民币。2 独资船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申请在其它港口城市设立分公司。独资船务公司设立分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①独资船务公司的注册资本已全部缴付,开业满1年;②独资船务公司的母公司已有班轮船舶(含共同派船、舱位互换、联合经营等合作形式)挂靠拟设分公司所在地港口;③独资船务公司的母公司在拟设分公司的城市有经交通部批准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满1年以上;④独资船务公司及其母公司在中国的经营活动连续1年没有违反中国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独资船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申请程序按照设立企业的规定办理。独资船务公司每增设一家分公司,应增加注册资本12万美元以上。3 基本条件①广告公司年营业额在2000万元以上②分公司所在地有相对固定的3个客户③分公司负责人由公司派出④分公司为非法人型提交文件①申请设立分公司的报告②公司经营情况报告③公司或董事会决议及负责人任命书④客户证明⑤负责人简历⑥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⑦分公司办公地点证明办理过程①申请人备齐应提交的文件向国家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司申报②国家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司进行广告经营资质审批③国家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办理核转手续④分公司所在地工商局办理营业登记4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2、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提交文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公司章程复印件;3、由公司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5、营业场所使用证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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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律师解答
打官司和设立分公司没有冲突啊,当然可以申请设立。可以特许加盟,也可以统一形象,加盟者的主体是公司还是个体户由他们自己考虑决定。但是如果你不想让其成为分公司,应该还是不要使用你公司的名字。如果没有你公司的配合,他们是无法自己在工商注册成为你们的分公司的。咨询当地工商行政部门原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等一系列文件。具体可咨询当地工伤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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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拍卖企业及分公司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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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拍卖企业及分公司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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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飞 & &周阳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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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
行政职权基本信息表
(行政许可)
填报单位:
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
□即办件&&&& □√承诺件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条 拍卖企业可以在设区的市设立。设立拍卖企业必须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审核许可。
【规章】《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2004年第24号令)
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级)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拍卖业实施监督管理。
许可范围及条件
一、企业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 (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 (四)有至少1名是拍卖师;
& (五)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
&&& (六)符合商务主管部门有关拍卖行业发展规划。
二、拍卖企业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符合拍卖业发展规划;
&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三)经营拍卖业务3年以上,最近2年连续盈利,其上年拍卖成交额超过5千万元人民币;或者上年拍卖成交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
(一)企业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
1、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及符合当地拍卖行业发展规划要求的证明材料;
2、申请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3、企业章程和拍卖业务规则;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企业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6、住所证明(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7、经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核准备案的《拍卖师变更注册单位审批表》、《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8、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附股东注册资本银行进帐单、询证函);
9、法定代表人的简历、有效身份证明、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拟任法定代表人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10、全体投资人署名的拟设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复印件),股东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
11、员工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学历、职称、职务、拍卖业从业资格证及相关资质证号码、联系电话等。
(二)拍卖企业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
1、申请报告;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最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4、分公司负责人简历及有效身份证明;
5、拟聘任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
6、固定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不少于2年)。
7、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8、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9、拍卖师及从业人员聘用协议及资格证明
10、员工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学历、职称、拟任职务、拍卖业从业资格证及相关资质证号码、联系电话等。
11、承诺书。
20个工作日。
14个工作日(不包括申请人补正材料、送达许可证件时间)
特别程序及期限
听证(申请人提出听证申请后二十日内)
收费依据及标准
证照批复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职权运行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审查申请材料,必要时组织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送达并信息公开。
5.监管责任:建立本地区拍卖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督核查和行业统计及信用管理制度,进行年度核查和相应处理。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1.《行政许可法》(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三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2.《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2004年第24号令)第十三条 设立拍卖企业及分公司,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申请设立拍卖企业及分公司,应当先经企业或分公司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并颁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申请人持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拍卖企业及分公司的设立许可可以采取听证方式。
3.《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2004年第24号令)第十三条第二款 申请设立拍卖企业及分公司,应当先经企业或分公司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并颁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申请人持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4-1.《行政许可法》(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4-2.《行政许可法》(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四十条& 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责任事项依据
5.《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2004年第24号令)第四十四条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地区拍卖行业发展规划,并将规划报商务部备案。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建立本地区拍卖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督核查和行业统计及信用管理制度;负责设立拍卖企业和分公司的审核许可;管理与指导本地区的拍卖行业自律组织。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创造条件,建立与拍卖企业、其他有关行政机关计算机档案系统互联网络,对拍卖经营活动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予以记录。每年度应当出具对拍卖企业的监督核查意见。对核查不合格的拍卖企业,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并将核查情况通报有关部门。&&&&&&&&&&&&&&&&
一、责任分工
1.省级:负责拍卖企业及分公司的设立审批并颁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2.市级:负责初审转报。
3.县级:无。
二、相关依据
《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2004年第24号令)第十三条第二款 申请设立拍卖企业及分公司,应当先经企业或分公司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并颁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申请人持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省商务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027-7-7-,武汉市江汉北路8号金茂大楼10楼湖北省商务厅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箱spc@
监督投诉方式
027-、武汉市江汉北路8号湖北省商务厅监察室、邮箱jcs@::深圳市贸易工业局::
::深圳市贸易工业局::
::深圳市贸易工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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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事项
13号许可事项:拍卖企业(分公司)设立初审
一、行政许可内容
  在深圳设立拍卖企业或分公司。
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十一条;
  2、《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4号)第十三条;
  3、《关于实施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粤经贸函[号)。
三、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根据本市拍卖企业总量发展和分步实施计划,由省经贸委核准。
四、行政许可条件
  (一)设立拍卖企业
  1、有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2、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3、有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的自有或租赁期一年以上固定办公场所;
  4、有3名以上取得拍卖业从业资格的人员,其中至少有2名是拍卖师;并有3名以上与主营业务密切联系的行业从业资格的专职或兼职人员;
  5、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
  6、符合市贸工局有关拍卖行业发展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的有关规定;
  7、投资者有良好的信誉,无违反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行为;
  8、拍卖企业从事文物拍卖的,应当遵循有关文物拍卖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十二条;《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4号)第六、七条;《关于实施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粤经贸函[号)第一条第一款)
  (二)拍卖企业设立分公司
  1、符合全省拍卖业发展规划和我市城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的有关规定;
  2、年检合格;
  3、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五百万元人民币且全部缴清,拍卖企业对每个分公司,需拨付不少于一百万元人民币的资金或实物;
  4、分公司应有1名以上专职拍卖师(注册到分公司),两名以上取得拍卖业从业资格的人员或与主营业务密切联系的行业从业资格的专职或兼职人员;
  5、有使用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的自有或租用期一年以上的固定办公场所;
  6、依法纳税,无欠税记录;
  7、经营拍卖业务三年以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其上年拍卖成交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或者上年拍卖成交额超过二亿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4号)第十一条;《关于实施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粤经贸函[号)第一条第二款)
五、申请材料
  (一)设立拍卖企业
  1、关于设立拍卖企业的申请书原件1份;
  2、公司章程、拍卖业务规则原件各1份;
  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4、股东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5、拟任法定代表人简历和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各1份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6、经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核准备案的拟聘任拍卖师的《拍卖师变更注册单位审批表》、《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核对原件);&
  7、拟聘任的从业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8、固定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9、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和股东注册资本银行进帐单复印件各1份(核对原件);
  10、员工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学历、职称、拟任职务、联系电话等原件1份;
  11、其他条件(如可行性报告、股权分配协议书等)。
  (法律依据:《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4号)第八、九条;《关于实施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粤经贸函[号)第二条第一款,由本实施办法设定)
  (二)拍卖企业设立分公司
  1、关于设立分公司的申请报告原件1份;
  2、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1份(核对原件);
  3、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最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4、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拟任分公司负责人简历和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份及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5、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经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核准备案的拟聘任拍卖师的《拍卖师变更注册单位审批表》、《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核对原件);
  6、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拟聘任的从业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7、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固定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8、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9、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10、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近两年经营业绩报告原件1份;
  11、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员工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学历、职称、拟任职务、联系电话等原件1份。
  (法律依据:《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4号)第十二条;《关于实施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粤经贸函[号)第二条第二款,由本实施办法设定)
六、申请表格
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贸易工业局。
八、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广东省经贸委。
九、行政许可程序
  1、收件人受理申报;
  2、审批人员提出拟办意见;
  3、处领导审核;
  4、局领导审定后签发初审意见报广东省经贸委。
十、行政许可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向广东省经贸委上报初审意见。
十一、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行政许可证件为商务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有效期以证书标明的有效期为准,如证书内容发生变更或因故被撤销,《拍卖批准证书》随之失效。企业变更需向深圳市贸工局提出申请,市贸工局初审后报省经贸委核准,并换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十二、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获得《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企业,可在深圳依法从事拍卖经营活动。
十三、行政许可收费
十四、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
  我省建立拍卖企业监督核查制度。拍卖企业每年应在规定时间内送市贸工局进行初审,贸工局提出书面意见后报省经贸委,由省经贸委出具监督核查意见。对监督核查合格的拍卖企业,在《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监督核查意见栏加盖“合格”字样印章;对监督核查不合格的拍卖企业,或一年内无正当理由未举办拍卖会、无经营业绩、无营业纳税证明的拍卖企业,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的拍卖企业,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中止或终止经营权的处理,省经贸委收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或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十五、受理地点
  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12号窗口
十六、咨询电话&
 & 咨询电话 :
  (接听时间:上午9点10分--11点50分 下午2点10分--5点50分)
十七、投诉电话&
  市监察局: 市贸工局:001386
  (接听时间:上午9点10分--11点50分 下午2点10分--5点50分)
十八、申请范本
::深圳市贸易工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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