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查密码错误怎么办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专栏
农业普查问题解答(三) [ 信息发布:本站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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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问题?
答:合作社情况较为复杂,按类型可分为:服务型、生产型、空挂(壳)型。为了准确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国务院农普办规定,“农民合作社无论是否注册,也无论是否经营农业都要进行入户登记”。
具体登记办法:一是生产型合作社登记合作社基本情况及全部生产活动内容,即填报“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表”全部内容;二是服务型合作社对其基本情况、提供服务情况及收入进行登记;三是空挂(壳)型合作社只登记其基本情况部分的内容。
2.居住在农村,土地全部出租,收取租金,本户不经营农业,是否普查对象?
答:该户的土地虽然全部出租,但其对确权(承包)土地的权利并没有完全失去,而且是当作资产获得收益。因此,符合居住在农村,有确权(承包)土地的住户,是普查对象,要入户登记。
3.如果住户成员有人户籍在本乡镇,有人户籍不在本乡镇,摸底表、普查表应如何填报?
答:摸底表中的“户籍所在地是否是本乡镇”,是指户主户口本上的登记地址,与家庭其他成员户籍所在地无关。
4.在城里居住的居民中,有养鸽子20只及以上的,是否是普查对象?
答:农业普查规定,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宠物饲养不是农业经营活动,所以不是普查对象。如果养殖肉鸽或其他动物,以出售为主要目的,且年内饲养数量在20只及以上的,就是普查对象,要按农业经营户进行登记。
5.全户都迁出本乡镇在外居住,不足6个月,算不算举家外出6个月及以上?
答:不算。举家外出6个月及以上,是“行为+时间”的表述,需要同时符合两个条件。因此,仅满足“举家外出”不满足“6个月及以上户”,不能算举家外出6个月及以上。如果该户不经营农业,但有确权(承包)的土地,是普查对象,需要进行登记。
6.孙辈和祖辈一同生活,父母外出打工,已经分户,如何登记?
答:虽然户籍分开,但经济生活连为一体,按一户登记。
7.老人户籍在本户但常住在其他户,如何登记?
答:这是老人轮流居住的情况,登记在普查时点2016年12月31日所居住的户,无论老人户籍是否在该户。
8.户籍为一户,土地确权在一起,但分开居住,如何登记?
答:按照实际情况分别登记,各户确权的土地数量按各户分别实际确认数量进行填报。如果确权土地面积没有在各户分配,则要根据实际情况,填报在有确权土地面积的户。
9.老人居住在敬老院,村里没有其他家人,但有承包土地,并出租给他人,如何登记?
答:在清查摸底阶段,普查区内敬老院也要在示意图上标明,编入住宅码,纳入清查摸底。只要有承包土地且土地没有全部征用、置换的,尽管土地都转包给了别人,还是要为一户普查对象来登记。具体主要有两种人:一种是五保户或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一种是子女没时间照顾,送到敬老院请人照顾。一般情况下,第一种居住在敬老院的老人在原居住的普查区都有住宅和承包的土地,由于在敬老院的老人年龄偏大,不容易交流,摸底和登记时可由熟悉情况的人员代填,住房、饮水等按敬老院情况填写,电器、手机等情况按实际拥有情况填写;第二种老人由于与子女经济未完全分开,与子女按一户登记,如果已完全分开,则作为单独户登记。
10.雇主算不算农业从业人员?
答:算。农业从业人员包括从事农业生产和管理的人员,雇主就是“管人”的管理人员,他谋划生产、管理员工、交易等的时间也要计算为从事农业生产或管理的时间。
11.外出务工人员算不算住户成员?
答:若其为经济生活与本户连为一体的人员,就算住户成员,否则不算。
12.家里只有1人,且在服刑,有承包地也撂荒,如何处理?
答:农业普查是“有地就登”的原则,只要承包地还算在这个人或户的名下,没有任何经营权的转移,即使耕地撂荒,也要作为普查对象进行。登记内容可向本组了解情况的人询问后填写,联系电话填“0”。确保普查不漏户,不漏人,不漏地。
13.若住户成员60周岁及以上,无子女时,如何回答您的子女是否全部外出本乡镇6个月及以上?
答:填写“0或无”。
14..无偿帮工算不算雇工?
答:农户间互助性帮忙(或换工)不算雇工。
15. 住户成员在外从事农业30天及以上,是指连续还是累计?
答:是指连续在一个农业经营单位或农户从事农业活动连续或累计30天及以上。如果该成员在多个农业经营单位或农户从事农业活动,虽然累计达到了30天,但仍作为低于30天的临时帮工。
16.H044你家享受何种帮扶措施中的“8.资产收益”具体指的是什么?
答:“资产收益扶贫”是国家精准扶贫措施之一,具体做法是按照“资金入股、配股到户、保底分红、脱贫转股、共享收益”原则,整合各类扶贫帮扶资金作为入股资金,量化成股权后投入辖区内合作社(企业),让贫困户变成股东,从合作社(企业)的产业发展中分红受益。也可是以农户的自有资源或不动产权益进行投入,获得收益分红。
17. 确权(承包)证的面积需要折算成标准面积么?
答:已经完成土地确权并已将确权证发到农户的地区,以土地确权证上的确权面积为依据填写,确权证上的面积一般是经过折算的标准亩面积,可以直接填报,同时要将当年播种面积中的“习惯亩”面积折算成同确权面积口径相同的“标准亩”面积。未完成土地确权或确权证未发至农户的地区,以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的面积为依据,承包证上的面积多是“习惯亩”,需要折算成“标准亩”。
18.确权(承包)耕地撂荒如何填报?
答:如实填报确权(承包)耕地面积,实际耕种的耕地填“0”。实际耕种的耕地面积与确权(承包)耕地、耕地的增减、耕地的流转和代耕代种面积有一个核实审核关系,如果出现大于、小于的情况,则需要说明原因,记录在PDA上。如:耕地撂荒等情况。
19. 在被国家征用的土地上经营种植业、养殖业如何登记?
答:在被国家征用后的非农用地上经营种植业,就是在非耕地上的种植,被征用的土地不计入确权耕地,不能计入耕地项下的任何指标,也不填“实际耕种耕地面积”,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填报农作物播种(种植)情况及畜禽养殖情况。
20.农、林场职工或其他人员经营农、林场的土地如何填报?
答:首先农、林场职工是农、林、牧、渔业经营户,是农业普查登记对象。如果职工有二轮土地承包证或者土地确权证,普查登记办法与农户登记办法相同,承包耕地填入“H051(G051)您家确权承包的耕地面积”中,耕地流转、实际耕种耕地面积情况、其他农林牧渔业经营和家庭生活情况据实填报;如果没有耕地权证,经营耕地按照耕地流入处理,填报“H055(G055)截至2016年末通过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流入的耕地面积”,种植情况及其他农、林、牧、渔业生产情况、家庭生产情况等据实填报。林场职工承包的林地、牧草地填报方法相同。
21.某村原有土地全部改变用途了,村民每年分红,不经营农业,如何登记?
答:要认真调研,查证真实情况。第一种情况,如果确认村民是真正没有确权或承包耕地,且这些村民也没有经营农业,则不是登记对象。第二种情况,如果村民仍有确权或承包耕地经营权(哪怕仅仅是账面上的),每年按原承包面积(相当于土地入股)比例分红,则是登记对象;村民如果没有经营农业,在农户普查表中只登记基本情况、住房及生活情况和确权(承包)土地情况。如果村里仍有部分土地,由村里统一经营农业,则可将该村作为一个农业单位进行登记。
22.耕地代耕代种情况如何登记?
答:确权(承包)地让亲戚或他人代耕代种,其经营权、收益权并没有转移,因此不算土地流转。本次普查在实际耕种的耕地面积指标下,设“他人委托你家代耕代种的耕地面积”指标,只反映本户代别人种的地有多少,没有反映本户委托别人代种的地有多少。具体问题处理办法:
一是如果本户耕地委托亲戚或他人代耕代种,填报方法是:确权(承包)耕地面积如实填报,实际耕种面积填“0”,播种面积为“0”。如果上半年自己种植,下半年给亲戚代耕代种,则本户实际耕种的耕地面积要填写,播种面积也要填写上半年种植的情况。二是农村实际生活中,一些有偿的代耕代种,因其多为农户间的口头约定,无法确定是流转还是代耕代种,可以视为流转,有流转合同(约定)就是流转,不是代耕代种。但要注意,同一户的流入耕地与代耕代种的耕地面积不能重复。
23.如果实际经营耕地为零,灌溉面积、灌溉水源等项是否可以跳转?
答:在方案上没有安排跳转。可在接下来的灌溉面积中填“0”,不选填灌溉水源。在审核条件中,如果灌溉面积为“0”,灌溉水源必为“空”。
24.某户“2016年末实际耕种的耕地面积”为“0”,播种面积可否有数字?
答:可以,该户可能在非耕地上种有农作物,在非耕地上种植的农作物也要登记。
25.“房前屋后”种植的农作物面积纳入普查范围吗?
答:如果该住户是农户普查对象,其种植在房前屋后的农作物播种面积大于等于0.01亩,都要在普查表中登记。但种植这些作物的土地不包括在相关耕地面积中,实际耕种的耕地面积也不包括(H050至H073),只填报在农作物种植有关的普查内容。如果该住户不是农户普查对象,房前屋后种植的农作物不用登记。
26.温室、大棚面积是否计入耕地面积?
答:温室、大棚如果是在耕地上建的,包括在相关耕地面积中;如果是建立在非耕地上(园地、林地、其他土地等),则不包括,但种植在非耕地上的温室、大棚内的蔬菜、瓜果等农作物的要在相关播种面积中登记。
27.温室、大棚等农业设施的农作物按占地面积计算,复种的作物如何处理?
答:温室、大棚等农业设施里的作物种植面积按占地面积计算,如果有作物复种的情况,复种一次算一次占地面积,无论复种的作物品种是否相同。“立体”种植,即在大棚中再搭建架子种植几层,按占地面积计算,不按种植层次计算累积面积。一次种植多次收获的作物(宿根性植物)则只算一次占地面积。
28.温室里种园林水果,算不算占地面积?
答:温室里种的园林水果,计入园地作物的种植面积,也按占地面积计算。温室本身的面积也计入温室面积。
29.用农药拌种,算不算喷洒农药?农药怎么样喷洒算一次?
答:不算。在播种前用农药拌种,不算喷洒农药。普查的农药喷洒次数没有严格的规定,只要有喷洒活动就算一次,无论是只喷洒了局部还是大部,无论是使用了何种喷洒方式(手动、机械、无人机等)。
30.在耕地上种植树苗和苗圃如何处理?
答:在自己家确权耕地上种植的树苗处理办法:一是“确权(承包)耕地面积”要包括,二是要在“2016年末因改变用途、灾损等原因减少的耕地面积”中填报,三是“2016年实际耕种耕地面积”中不包括,四是要填写在实际经营的林地H204(或G209)和培育苗木面积H208(或G217)中。
在流入耕地上种树苗处理办法:一是在“2016年末通过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流入的耕地面积”中填报;二是“2016年末实际耕种耕地面积”不用填报;三是2016年末实际经营的林地H204(或G209)和培育苗木面积H208(或G217)中要填报。
31.农户有退耕还林的土地,实际上不经营,只领补贴如何填报?
答:退耕还林的土地一般都是确权林地,只要有确权的林地,无论是否经营,在H200“你家是否有确权或经营林地?”中都选择“1.是”,填入确权的林地面积中,在实际经营林地面积中不包括这部分面积,如果所有的林地都不经营,则在实际经营林地中,填“0”。
32.林地、牧草地只确权到村,没有到户,如何填报?
答:这里的户分二种情况处理:一是村里农户没有确权的林地、牧草地,但农户实际经营林业、牧草地,则确权林地、确权(承包)牧草地填“0”,实际经营的林地、牧草地面积据实填报,注意仅填报本户自己经营的林地、牧草地,不要把全村的林地、牧草地面积包括进来。二是如果林地、牧草地由村里统一经营管理,农户没有经营自主权,仅领取补贴、工资,则农户不是登记对象,把全村作为一个单位,填报单位表,农户在村管林地、牧草地上干活的人员作为单位从业人员填报。
33.林地上种植农作物如何登记?
答:林地种植农作物的,种植品种在播种面积中逐一登记,但不能在“2016年实际耕种的耕地面积”中填报。如果是毁林开荒的,还要登记“H052或G0522016年您家自留地及因开荒、复垦等原因累计增加的耕地面积”。
34.在林地生产山野菜情况应如何统计?
答:如果是野生的,自由生长的山野菜,属于林产品。如果是统一种植和经营管理的山野菜,属于种植业,需要在“H101-H103”中填名称、代码及播种面积。
35.林下经济(林下种植、养殖、林产品采集)相关指标如何在普查表中填报?
答:林下活动的总面积填入“H211或G226 用于林下经济活动”面积中,林下种植面积按品种填入播种面积,林下养殖情况填入畜牧业情况中,林产品采集相关指标按实际情况填报。如登记对象是“规模户”,则填在收入项;如果登记对象是“普通农户”,则只在“H210您家是否从事林下经济活动”选“是”。
36.有确权的林地,但栽的都是果树,需要填哪几项指标?
答:栽种的果树面积填到园地种植面积;在H201和G201确权的林地面积指标中也填报相同的数量,但流入、流出、经营的林地都填“0”,农户基本情况及生活情况等相关指标据实填报。
37.农户普查表中农户喂养蚕茧、养蜂的存栏如何登记?
答:根据《普查员手册》规定,蚕茧登记时按公斤登记产量;蜂蜜养殖按箱登记存栏。
38.请问销售农资产品,比如农药、种子、兽药、化肥的个体经营户是普查登记对象吗?
答:农资销售是贸易业,不能算农业服务业,不用登记。
39.专业从事提供灌溉、耕作、动物配种等服务的个体户(城镇居民),是登记对象吗?
答:是登记对象。只要是对农业生产过程提供的支持服务的都是农业普查的登记对象。
40.畜牧兽医是农业服务业吗?
答:按照《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规定,畜牧兽医中的给畜禽防病治病不是这次农业普查登记内容,但畜牧兽医对畜禽生长提供的支持性服务,如动物的配种(包括冷冻精液站、液氮站、家畜人工授精站)、孵坊,以及为促进牲畜繁殖、生长、增加产量(如骟猪、骟马等)以及获取畜产品(如牛羊挤奶、羊只剪毛等)的活动,都是农业普查的登记内容,需要进行登记。
另外,对植物、森林树木和渔业病害防治是这次普查的服务登记内容,要作为农业服务业进行登记。
41.两户以上共有的农机普查时如何填报?
答:多家合买的农机,普查时该农机存放在哪户,就在哪户登记,不重不漏;如果存放在公共保管或维修地,则负责对农机进行维护或操作的户,作为登记户。如果这些户组成了一个农机联户,开展农业服务业,那么这个农机联户就应按农业服务业单位填报。
42.规模农户购买农机等固定资产的支出算不算“G651 您家2016年农林牧渔各业经营支出”?
答:不算。固定资产支出不算经营支出,由于无详细的财务账目,所以不算经营支出。
43.规模户拥有采摘园,既有采摘收入,又有农产品销售收入,如何填报?
答:采摘园提供的餐饮等其他服务不属于农产品销售收入,但要在“G656您家2016年非农业经营收入合计”指标填报;采摘收入视同农产品销售收入,填入“G655您家2016年农、林、牧、渔各业经营收入合计”中。
44.拥有多处住房的生活情况如何填写?
答:住房及生活情况可分两部分填报,住房结构、饮水、用燃料等情况(H021-H028指标)填写现住房的情况,拥有小汽车、空调、手机等情况(H029-H040指标)填写本户成员拥有的全部情况。如果本户有多处住房,只按实际居住的1处住房登记,如果本户成员在多处住房居住,按经常居住(时间最长)的住房登记,如果居住时间差不多,则按最高级别住房登记。拥有家用电器、手机、网络等填本户的实际拥有情况,无论这些电器是否在现住房。
45.某住户主要能源选择了煤,但是2016年度使用的都是上年剩下的煤,今年没有买,2016年煤的购买量怎么填报?
答:填“0”,因为我们填报的是2016年度的实际购买量。
46.不能使用或已报废的电器是否登记?
答:不能。临时出现问题暂时不能用,经修理后能使用的需要登记。
47.收入包括那些内容,是否包括政策性补贴?
答:农业经营收入是指农户或单位从事农林牧渔经营活动得到的收入,主要是指农林牧渔业产品的销售收入,以及自产自用产品的折价收入。不包括农林牧渔服务业的经营收入和政策性补贴等转移性收入,也不包括工资及打工收入、出租确权(承包)土地等资产性收入。
48.G656和D656非农业经营收入包括哪些内容?在工厂打工的工资性收入算不算?
答:在工厂打工是工资性收入,所以不算非农经营收入。非农业经营收入,是指从事二、三产业经营获得的收入。不包括工资和打工收入、政府补贴等转移性收入、入股分红等资产性收入。注意“经营”两字,自己开饭店是非农经营收入,在饭店打工是工资性收入,不是经营收入。
49 村干部的人员工资算不算村集体的收入?
答:上级政府财政发给村干部工资不能算村集体收入。
50.户的住房正在新建或装修,暂时住在亲戚或朋友家,如何登记?
答:虽然该户住房的建设或装修在普查时还没有完工,或已经完工还没有入住,在现住房结构上可按完工后的情况填写;居住的其他情况,如做饭、取暖用能源,饮用水来源等居住的其他情况等可按该户住房完工后可能达到的条件填写;各类拥有情况按普查时的实际情况填写。
51.家庭农场是要填单位表还是规模农业经营户表?
答:规模户。日进行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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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进行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 【字体: 】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今年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及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关键期,查清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摸清我国“三农”新家底,意义十分重大。  日24时,是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统一的调查时点。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国经过培训的数百万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整装待发,将于日起正式进行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现场登记,此次普查将对全国所有的农业经营单位、农业经营户、行政村和乡镇进行调查,涉及3万多个乡镇、60多万个村委会、2亿多农户,通过普通农业经营户普查表、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表、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表、行政村普查表、乡镇普查表、农作物播种面积遥感测量6张普查表,全方位描绘出我国“三农”事业的10年“巨变”。  我国作为人口大国和农业大国,解决好“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每10年依法开展一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基本国情,准确把握“三农”发展变化状况的重要手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国务院对农业普查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扎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这次普查将立足农业,覆盖“三农”。内容主要聚焦农业现代化、农村新面貌、农民生活新方式等方面的内容,具体包括农业从业者、农业用地、农业生产能力和结构、国家粮食安全、新型经营主体、农业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农产品销售渠道和农民生活方式变化等情况,可以说是涵盖了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  而作为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及农村全面深化改革关键时期所进行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此次农业普查的意义可谓尤为突出,任务也更加艰巨。普查将为农业生产经营者、科研机构和社会公众提供详实的“三农”资料信息,促进农户和农业企业生产经营,深化“三农”发展道路研究,引导社会关注和支持“三农”的发展。同时,通过普查所获得的农业、农村、农民等基本情况,将进一步揭示出当前我国“三农”发展的“短板”与“难题”,从而为未来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对于促进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无疑都具有重要意义。正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宣传标语“农业普查福到农家”所揭示的,全面摸清“三农”“新家底”,将为我国经济新常态下的“三农”发展送去实实在在的“福音”,惠农利国。  开展农业普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目前我国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农业人口占大多数,农村发展相对滞后,农村农民问题仍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贫困人口精准脱贫,脱贫主体是农民。可以说,没有农村繁荣富强,没有农民共同富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不可能实现。通过普查,获取丰富的农业农村农民基础信息和最新情况,深入分析全国农村发展特点,找准研透我国“三农”工作的问题,对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意义重大而深远。  开展农业普查,是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战略需要。农为邦本,农业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基础和支撑。如何在发展进入新常态后,在经济速度换挡、结构优化、动力转化新形势下,继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冲破农产品提价“天花板”和农业成本太高“地板”挤压、破解生态环境和资源条件这两个“紧箍咒”、尽早补齐农业现代化“短板”,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课题。通过普查,摸清我国农业基本状况、生产方式、动力源泉,全面揭示农业现代化状况及面临的突出问题、主要矛盾,对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坚持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开展农业普查,是进一步加强“三农”工作的重大举措。我国已开展了两次农业普查,获得了大量“三农”基础数据,为党和政府及时调整完善农业农村政策,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力度发挥了重要作用。2006年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以来,我国“三农”情况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一方面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迈上新台阶,农村治理方式更加完善,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另一方面,农业经营主体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规模经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多种经营形式不断涌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为农业农村发展增添了新动力。通过开展农业普查,摸清“三农”新底数,全面认识、深入了解和准确把握这些新变化,事关提升“三农”决策的科学性和“三农”治理的精准性,是十分重大、非常必要的基础性工作。  农业普查不仅是国家的大事,也与农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造福惠农工程,需要得到基层政府部门的全力支持,需要得到广大农户和村民的理解、关心、支持。农户数据是农业普查的源头活水,只有农户数据报准了、报实了,国家才能得到实实在在的数据。农业普查涉及农业、农村和农民,包括13个大方面,内容广泛。为反映“三农”的变化特点,体现现代农业的发展,此次普查在保持基础性、常规性调查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不少新的内容,例如反映新的农业经营方式、新的乡村治理模式的内容,摸清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公司加农户、特色乡镇等情况。要运用农民听得懂、感兴趣的“故事”将“高大上”的道理讲清楚,通过实例告诉农民,他们填报的每一个数字都将综合为国家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都会转化成一项项强农惠农政策,为普查赢得更多更扎实的支持与配合。希望广大农户和村民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普查资料。  总之,农业普查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搞好农业普查要科学组织、精细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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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来了!这次有啥不一样?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来了!这次有啥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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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将于日全面启动。这是继1996年和2006年两次全国农业普查之后,我国又一次摸清全国三农家底的大普查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将于日全面启动。这是继1996年和2006年两次全国农业普查之后,我国又一次摸清全国&三农&家底的大普查。10年等一回,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都要查些什么?为啥这么重要?今年的普查有啥不一样?普查都查些什么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从国际上看,农业普查已成为许多国家的基本农业统计调查制度,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定期进行农业普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立足农业,覆盖&三农&,以查清农业基本情况为主,兼顾农村和农民。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此次普查聚焦农业现代化、农村新面貌、农民生活新方式等方面,重点反映我国&三农&发展的新情况,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农业用地、农业生产能力和结构、国家粮食安全、新型经营主体、农业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农产品销售渠道和农民生活方式变化等13个方面情况。按照方案,此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为啥这么重要10年一次,全国动员,农业普查为啥这么重要?总的来看,开展农业普查,是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战略需要,是进一步加强&三农&工作的重大举措。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兼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说,通过普查,获取丰富的&三农&基础信息和最新情况,深入分析全国农村发展特点,找准&三农&工作的主要问题,对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意义重大而深远。农业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基础和支撑。如何继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尽早补齐农业现代化&短板&,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课题。&通过普查,摸清我国农业基本状况、生产方式、动力源泉,全面揭示农业现代化状况及面临的突出问题、主要矛盾,对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坚持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宁吉喆说。2006年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以来,我国&三农&情况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一方面,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迈上新台阶,农村治理方式更加完善,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另一方面,国际农产品市场波动对我国农产品供求影响加大,农村与城市、农业与工业之间的关联程度提高、相互影响加深。&通过开展农业普查,摸清&三农&新底数,全面认识、深入了解和准确把握这些新变化,事关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治理的精准性,是十分重大、非常必要的基础性工作。&宁吉喆说。普查难点在哪农业普查是和平时期的一项重大社会动员。据了解,这次农业普查将对全国所有的农业经营单位、农业经营户、行政村和乡镇进行全面调查,涉及3万多个乡镇、60多万个村委会、2亿多农户和300多万个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普查对象众多、居住分散、流动频繁,同时要克服大量农民外出务工、公民和企业更加注重保护隐私和商业秘密等普查难题,任务极为艰巨复杂。&农业普查,福到农家。&宁吉喆说,农业普查不仅是国家的大事,也与农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造福惠农工程,需要得到基层政府部门的全力支持,需要得到广大农户和村民的理解、关心、支持。农户数据是农业普查的源头活水,只有农户数据报准了、报实了,国家才能得到实实在在的数据。这次有啥不一样?此次普查最大的不同是新技术的应用。国家统计局介绍,在普查方式上,将全力推进遥感、手持智能数据采集终端(PDA)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利用互联网对普查数据进行联网直报,全面提升普查效率、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一是应用遥感技术测量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这次普查要对我国重点地区主要农作物稻谷、小麦、玉米、棉花的播种面积进行遥感测量,测量出它们的时空分布,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更加准确的决策依据。二是大力推进手持智能数据采集终端采集数据。在对普通农户、规模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进行普查时,使用手持智能数据采集终端入户访问登记,并将普查数据实时传输,将大力提高我国统计的信息化水平,同时也有利于减轻普查员的负担,提高普查数据质量。三是推进联网直报在普查中的应用。在对行政村和乡镇进行普查时,将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在所有乡镇实行联网直报,并且鼓励在有条件的地区,对行政村的普查也实行联网直报。此外,这次农业普查在保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基本框架的同时,对普查表和普查内容进行创新设计,以更好地适应当今我国农村的经济社会状况。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一是首次将规模农业经营户和普通农业经营户区别普查,规模农业经营户的普查内容更加全面翔实,以准确反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和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新情况。二是在乡镇普查表中增加建制镇镇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标,行政村普查表在反映行政村经济社会基本情况的同时,重点反映乡村基础设施情况和农村人居环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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