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在哪些方面党性锻炼不够深入入

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调研报告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调研报告
上传于||文档简介
&&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调​研​报​告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5下载券
想免费下载本文?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政策宣传-陕西省合阳县人民政府
&&&&&&&&&正文  【摘 要】 文章论述了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分析了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当前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
免费阅读期刊
论文发表、论文指导
周一至周五
9:00&22:00
浅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3年10期目录
&&&&&&本期共收录文章20篇
  【摘 要】 文章论述了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分析了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当前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问题的对策。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参保意识;合理解决异地就医问题;简化报销程序,提高新农合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 中国论文网 /1/view-5485287.htm  【关键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问题;对策   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 明确提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2003)》中指出:新农合从2003年起各省开始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行。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农村居民。使广大农民享受到新型农村医疗保险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提高农村医疗保障水平,是当今乃至以后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农村社会事业中的作用举足轻重。20 世纪 70 年代末以来, 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大部分医疗机构成为逐利的市场经济主体。 医疗机构对于利益的追逐导致了不缺医不少药的情况下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我国是农业大国, 解决不好九亿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就无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谈不上现代化社会的完全建立。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表明,在农村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势在必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行有助于解决农民的贫困,疾病是导致家庭贫困的一个重要原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建立,有利于为农民提供一定的医疗保障,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从而有助于解决农民贫困问题。现阶段我国呈现城乡二元化的格局,城市和农村的医疗状况差距巨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变农村的医疗卫生保障状况,缩小城市和农村医疗卫生的差距,有利于完善农村防疫体系。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实施现状   自开始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各项工作逐年完善并得到广大农民朋友的欢迎与支持。从筹资标准来看不管是国家还是个人都加大了新型农村医疗保险的投入,能够更好地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多数地方实行的是基金的方式和标准, 基金主要分为:风险基金、门诊统筹基金、住院统筹基金和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新农合基金只能用于参合人员医疗费用补偿。为避免过度检查以及使用昂贵的进口材料,有的地方采取凡单项检查费、材料费超过1000元以上的,先自付30%,然后按比例报销。药品使用范围按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文件参照执行,如按照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目录》(川卫办发[号)中规定相应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用药范围,确定省内医疗机构用药的相关事项。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近就诊,如病情需要转院需转出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补偿范围只限于县内乡(镇)、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及个体诊所,其他医疗机构产生的门诊费不纳入补偿范围。   2、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存在的问题   (1)政策宣传不到位,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政策不了解。目前,很多农民知道有新型农村合作制度但却对政策的具体内容、用药目录大多数不了解。农民大多数是通过亲戚、朋友、医院工作人员告知的方式了解,农民获知渠道狭窄。从了解渠道看,政府并没有起到良好的宣传作用,而是把宣传工作下放于医院,基层人民政府责任缺失。   (2)医疗保险异地转移,本地报销与异地报销缺乏衔接性。很多农民外出务工,这就存在参加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为异地工作、异地安置、转外就医。现在的医保卡是由各统筹地区分开发放的,医保卡的结算只能在参保地区进行。农民在异地看病时,仍需先自付医疗费,回到参保地报销,报销比例低,同时还涉及报销范围的问题。各统筹地区药品目录、报销的上限等都存在不一致造成无法报销。异地报销手续繁杂,参保人员需要在异地就医并报销费用,须先到指定的医院开具转诊证明才有可能得到报销。本地报销与异地报销中,各地的计算机网络互不兼容,资源不能共享,相互独立,二者之间缺乏衔接性。   (3)农民没有得到真正的实惠导致了农民的参保意识不强烈。调查中有不少人表示,第二年不会参加新农合。主要有:外出务工型,一方面由于外出务工农民绝大部分为青壮年,患病风险较低,另一方面是由于外出人员一旦患病,回家看病花费较高,并且药费报销手续过于麻烦,难以从中受益,异地治疗会出现很大的麻烦,这都极大地降低了外出农民的参合积极性;年轻健康型,在调查中,认为自己年轻身体健康,觉得没有必要花冤枉钱,自我危机意识不强;富裕农民型,虽然在农村,但是收入很高,这一群人面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表现出不积极态度,认为参加新型合作医疗补助的钱解决不了大问题,而选择其它保险。   (4)报销过程麻烦,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调查中不少人表示,虽然政策规定具有相应手续就能直接报销,但是参合人员在真正的报销过程中并没有那么简单。报销时,需要各种材料,不得不在几个部门之间来回跑。资金到账周期长,一般要2个月以后。有的新农合办公室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和态度较差,影响农民对工作人员的认可度,虽然这对农民参加新农合没有直接影响,因为农民不会因为工作人员态度差而不参加新农合。但是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态度决定了医院的名声,决定新农合工作顺利的开展,决定着群众对它的印象,因此工作人员应当注重服务质量和态度,以赢得人民群众的好口碑。   (5)用药信息不公开,农民监督缺乏渠道。有很多农民朋友对基本用药目录不了解,认为医院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没有公开,对医生的用药也不清楚,难以核对药品的实际价格。事实上,药品价格虚高、开贵药的现象仍然存在,而农民并不知情。对于农民就算存在问题与不满也是投诉无门,信访麻烦而且效用不大,在农民的观念里“民告官,等于以卵击石”一切问题也就不了了之,农民的监督作用很小。
  三、解决当前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问题的对策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参保意识   政府应从整体上针对所属范围农民进行宣传,而医院主要针对病人及家属。从宣传方式上,要选择多元化的宣传方式,不仅要通过单一的文字宣传,还要结合口头宣传、图像宣传。比如说,政府搞专题活动,组建宣传小组。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入户宣传,和农民拉家常,向农民群众说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医院多利用现有的多媒体设施播放宣传资料等等;从宣传时间选择上,由于大多数农民在外务工,只有到假期及农忙时节回家。要利用假期及农忙时节安排专门人员进行集中宣传;从宣传内容上看,及时传达最新的政策信息,对农民关心的问题:报销比例、报销程序、报销范围、用药目录、计算方法着重讲解。   从以上几个方面引导农民正确地看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提高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比例,改变农民对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认识,树立防患意识,营造建立良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氛围,提高农民自觉参保的积极性。   2、合理解决异地就医问题   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具有明显的地域性,而剩余劳动力大量转移导致农民异地就医情况较多。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应该做到:对外地务工人员进行详细的登记,农民在异地定点医院就医后,利用返乡时间到当地医院报销,医院应加强与异地定点医院间的合作,对异地就医人员统一管理。   3、简化报销程序,提高新农合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   实际操作过程中,简化报销程序。对于需要报销的资料提前告知农民。将分散的各个部门办公地集中,设立统一的服务大厅能够方便前来报销的农民解决空间距离带来的麻烦。 加强对新农合工作人员的培训,定期开展培训课程,使新农合工作人员能够掌握最新的政策动态;熟练业务知识;尤其是必须要熟悉基本报销数据、比例。要求新农合工作人员必须端正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可以尝试建立农民评分制度,对前来报销的农民,发一张有关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评分表让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评分,月末进行总结,对分数高的工作人员进行奖励,对分数低的则进行教育,并扣除部分奖金。   (1)从监督的内容和对象来看,重点是对用药的监督,作为农民要将医生用药与用药目录进行比对,防止乱开药,开贵药。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加大惩治力度,对违规的工作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扣除奖金等处罚措施。同时对参合农民就医行为和医疗消费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以防弄虚作假以及过度消费现象。突出监督内容,重点是加强基金监督,将合作医疗基金全部存入财政专户,专款专用,实行收支分离制度。   (2)从监督主体来看,建立健全监督主体,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实行全方位、全时段一线监管。一是联动监管,各部门相互配合,对卫生院、新农合的服务行为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二是由政府统一选拔监察员,在基层卫生院设立代办处。三是社会监督。统一设置举报电话公示牌,并在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和各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举报箱,畅通监管渠道。   农村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后,促进了城乡医疗体制的不断融合,这种多方筹集资金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提高了农民的健康水平,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的压力,缩少了城乡之间的差距,维护了农村的稳定。   【参考文献】   [1] 王蓬.论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D].山东师范大学,2010.6.   [2] 徐志颖.浅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以云南省双江县为例[J].商,2012.14.
转载请注明来源。原文地址:
【xzbu】郑重声明:本网站资源、信息来源于网络,完全免费共享,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愿意被转载的情况,请通知我们删除已转载的信息。
xzbu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xzbu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等。盐都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您好! 欢迎来到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就医指南 & 信息内容
盐都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
信息来源: 盐城三院 | 日 | 访问次数:9078次
盐都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
一、新农合病人住院手续如何办理
1、新农合病人凭住院通知单、本人合作医疗证、乡镇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转院审核单、身份证复印件到住院处办理新农合入院手续。到所需诊治病区主动将新农合证历交当班护士进行身份确认。一旦发现冒名顶替者,我们将向区农合办公室报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2、因病情危急不能当日提供资料时,先自费办理入院手续,3天内补办新农合相关资料,否则,不得享受新农合补偿待遇。
3、入院时需预交2000元左右住院费用,用于个人支付费用。住院期间个人自付费用不够时,请及时补交,金额由病区护士长根据住院总费用而定,可分次缴纳,但不得欠交。
二、新农合补偿待遇
(一)门诊补偿待遇
1.普通门诊。普通门诊医药费补偿限于镇、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分别为45%、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700元。区级以上(含区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费用不予报销。镇、村定点医疗机构收取的一般诊疗费统一为10元/人,其中新农合补偿80%。
2.门诊特殊病种。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慢性病纳入门诊特殊病种管理,针对慢性病或特殊病种的专项且在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药费用,以合规费用的10%为起付线,参照同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予以结报。
慢性病病种:高血压(Ⅱ、Ⅲ级)、糖尿病、慢性溃疡性结肠炎、结核病、慢性肾脏疾病、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银屑病、类风湿病、冠心病、肺心病。年度封顶线4000元。
特殊门诊病种:恶性肿瘤(纳入重大疾病保障病种除外)、慢性肾功能不全、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病种除外)、脑血管意外(出血)恢复期、慢性活动性肝炎、重症肌无力、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强直性脊柱炎、帕金森病。年度封顶线20000元。
&(二)普通住院补偿
1.起付线(单位:元)。
2.政策补偿比。
3万元以内60%
>3万元65%
3万元以内50%
>3万元55%
3万元以内40%
>3万元45%
转诊到区及区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参合人员,如医药费用实际补偿比低于30%,按实际补偿比30%执行。
未经转诊到区级及区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按规定标准50%补偿。
3.封顶线。取消个人年度医药费用补偿封顶线
(三)重大疾病补偿
纳入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的病种有: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宫颈癌,乳腺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儿童苯丙酮尿症和尿道下裂。以上病种的救治补偿,按照省、市制定的实施方案执行,实行限额收费、定额补偿。
四)意外伤害补偿
意外伤害患者发生的医药费用,经村卫生室调查、公示一周,镇经办机构核实、区大病保险承办机构调查复核,应当由第三人负担医药费用的,不在新农合补偿之列;无第三人负担、第三人无法确定或者无支付能力的(凭权威部门出具的相关手续),由新农合按政策补偿比30%进行补偿(起付线同普通住院起付线)。转区及区以上医院住院就医的意外伤害病人的医药费用,原则上凭相关手续回所在镇卫生院合管办结报。
(五)大病保险
参合人员发生的高额合规医药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纳入大病保险。
五、就医补偿程序
1.参合者凭新农合卡和身份证或户口簿在村、镇医疗机构就诊;根据病情需要逐级转诊至区级、市级、省级、省外医院。因病情需要转诊到区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参合人员,由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出具转诊手续。常年在外地工作生活的参合者须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在工作生活所在地约定医院就医。
2.盐都区域内就医实时补偿,转诊到市内、省和省外签约联网医院的病例联网的实时补偿;办理转诊或者异地居住登记、持有异地长期工作、生活的暂住证(居住证)、房产证,并在指定医院就诊的病例,出院后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转诊证明或暂住证(居住证)、房产证,新农合卡、出院记录、费用清单、原始发票,在镇经办机构办理住院费用审批补偿手续。
3、凡符合新农合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承担诊疗项目自负费用后再按比例结报补偿。
4、按新农合政策需自负的住院费用包括:每次住院起付线500元,未超过500元的全额自负。
5、新农合补偿按下列公式:
可补偿费用=住院总费用-起付线-按政策规定全额自负费-按政策规定部分自负费。
6、可补偿费用再按70%的比例结报补偿。
7、以下疾病不能享受新农合补偿,如:有责任方的伤害、交通事故、车祸、酗酒、自伤、自残所致:打架斗殴、刑事犯罪引起的伤害等。
8、按比例部分自付的项目:应用立体定向放射装置(伽马刀、X-刀)、中子刀、超声刀、细胞刀、聚焦刀、心脏射频消融、&C- 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 CT )、心脏及血管造影&C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 MRI )、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 SPECT )、彩色多普勒仪、动态脑电图、动态心电图、血液流变分析、脑地形图等大型医疗仪器进行检查治疗的诊疗项目;涉及各类电子内窥镜和腔镜的诊疗项目、经心脏、血管介入的诊疗项目、核素内照射类诊疗项目、体外震波碎石、高压氧治疗等诊疗项目;各种体内置换人工器官、置放材料的安装或放置项目;心脏搭桥、心导管球囊扩张、心脏射频消融、冠状动脉造影、心脏激光打孔术、超声乳化、肿瘤生物治疗中的 T 淋巴细胞回输法、肿瘤热疗法等诊疗项目;肝脏、肾脏、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手术项目;各种微波、频谱、远红外线等辅助治疗项目,特殊放射治疗;手术中使用的电切、电凝、超声刀、氩气刀等;手术后的镇痛项目;各种材料,如永久性心脏起博器、各类介入诊疗用的一次性导管和支架、吻合器、缝合器、人工瓣膜、人工关节、人工晶体、人造血管、埋植式给药装置等体内置换或安装的人工器官以及骨关节内固定材料等,按60%折价后记入合规费用,每次住院医用材料折价后合规费用不超过10000元。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每人每天超过 28 元的,按每人每天 28 元计算。每人每天 28 元以下的,据实计算。
9、全额自负的项目:(一)综合医疗服务类。挂号费、体检费、救护车费、陪护床费、会诊费、静脉氧输液仪给氧、家庭病床费、家庭巡诊费、围产保健访视、传染病访视、出诊费、建立健康档案、疾病健康教育、尸体料理费等。包床费、特护费、病区消毒费、远程诊疗费、中药煎药费、中药加工费等。(二)医技诊疗类。尸体解剖与防腐处理、性病、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自身免疫病的实验诊断蛋白芯片法、遗传疾病的分子生物学诊断、分子病理学诊断技术等、医疗鉴定及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诊疗项目、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象(PET)、电子束CT、照相与录像监测、省物价部门未定价的项目(除医用特殊材料外)。(三)临床诊疗及手术项目类。皮肤、血管、骨、骨髓、角膜、瓣膜、肾、肝以外的组织移植(移植手术后服用抗排异药物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口腔科类正畸、正颌、口腔种植、口腔修复、镶牙、牙列不齐矫治等诊疗项目;涉及义眼、助听器、眼镜、近视眼的诊疗项目。各种美容、健美项目,减肥、增胖、增高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运动和康复治疗等。各种纠正生理缺陷(如鞍鼻、隆鼻、隆胸、视力矫正、脱发(含斑秃)、治疗腋臭、口吃、斜视、&O&形腿、& X &形腿等)项目等。特需服务类。未开展项目及其他功效不确切、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四)中医及民族医学诊疗类。磁热疗法、微波治疗、射频、内科病推拿、中药蒸汽浴、足底反射治疗、医疗气功治疗、辩证施膳指导、煎药等。(五)特殊医用材料类。各类进口材料;物价、卫生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属于美容、健美、保健项目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使用的特殊医用材料类。自费治疗项目使用的医用材料。各种自用、家用检查检测仪、治疗仪、理疗仪、按摩器和磁疗用品等器械;如健脑器、皮(钢)背心(背甲)、各种围腰、钢头颈、胃托、肾托、阴囊托、子宫托、拐杖、轮椅、畸形鞋垫、矫形鞋、药枕、药垫、热敷袋、压脉带、输液网、提睾带、疝气带、护膝带等器具;腹带、牵引带、气垫床、一次性卫生洁具。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六)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类。空调(含取暖)费、电视费、电话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膳食费。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七)其他。省市物价、卫生部门未明确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医疗费用。超过物价部门规定标准多收取的各项费用。因酗酒、吸毒、自伤自残、自杀、工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打架斗殴、违规违章、违法、犯罪、计划生育手术及后遗症、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所发生的医药费用。按照规定应当由工伤或者生育保险基金、第三人、公共卫生负担的医药费用。各种医疗咨询(包括心理咨询、健康咨询、饮食咨询、疾病咨询)、各种预测(包括中风预测、健康预测、疾病预测)、健康指导等项目;糖尿病决策支持系统、睡眠呼吸监测系统、人体信息诊断、电脑选择最佳妊娠期、胎儿性别与胎儿发育检查等诊疗项目。各种预防、保健(除围产期保健)的诊疗等项目。区外单纯大型设备检查费用。挂名住院或不符合条件住院的医疗费用;与参合人病情无关的药品、检查、治疗费以及其他不属于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参合住院病人不遵医嘱拒不出院者,自通知出院第二天起的一切费用。已参加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工厂企业或单位医保者的费用。境外就医发生的医药费。
三、其他规定
1.以家庭为单位未全员参合的,符合补偿政策的医药费用在原结报比例的基础上,再按家庭参合人口比例折算补偿。
2.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父母(均需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为其申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其自出生之日起产生的医药费用纳入新农合基金补偿范围。新生儿出生后15个工作日内,其父母(均需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未为其参加新农合的,自补办之日起计算,3个月后发生的医药费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范围。
3.跨年度住院患者,仅参合年度发生的医药费可予补偿。未连续参合和新参合人员,参合当年4月1日以后发生的医药费方可按政策补偿。婚进人员上一年度在原户籍地参合的,可视为连续参合。
4.孕妇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费用纳入门诊报销,区级定点机构产前筛查门诊补偿比例参照乡镇执行。计内正常分娩、阴道手术助产和剖宫产医药费用,按病种定额标准扣除政府补助的500元,剩余部分按比例进行补偿;计外正常分娩、阴道手术助产和剖宫产医药费用,在计内人员按病种定额标准基础上减500元后,剩余部分按比例进行补偿。
5.接受的医疗服务有专项资金补助的、有相关机构减免费用的,以实际支付的合规部分为基数给予补偿。
6.参合人员经民政、总工会、劳动保障等部门审定的医疗救助对象,就诊医药费除按新农合、大病保险规定补偿外,再根据医疗救助补偿标准同时进行相应的&一站式&补偿。
七、规范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管理
1.严格执行分级诊疗规定,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违反规定推诿本级承担的病人、越级转诊病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和接收医院的处罚力度,以维持正常的诊疗秩序。乡镇之间取消转诊制度,就诊医药费实时结报;镇卫生院(一级医院)因条件所限不能诊治的患者,应视病情就近转诊到具备服务能力的中心卫生院(二级医院)进行治疗,按镇级卫生院补偿标准补偿。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全区转区外就医患者的审批,公示审批流程,制订转外就医审批制度和规范,确保区外转诊率控制在10%以内。
2、按新农合协议,各新农合办公室要求我们定点医院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2009修订版)、提供新农合支付范围内的诊疗项目、控制新农合支付范围外项目的医疗费用,控制出院带药:急性病不超过3天、慢性病不超过两周量,不允许带输液治疗和检查费出院。
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版权所有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农村淘宝宣传不够深入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