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无资质工人受伤逃走,装修公司必须支付工人工资吗

12月27日,来凤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该县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被告人李某于2014年5月承接来凤某酒店管理公司装修工程,随后雇佣陈某、徐某某、向某某等人进入工地施工。在酒店支付完工程款后,李某逃匿,拖欠35名工人工资12万元。2014年12月,该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对李某的装修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李某仍拒不支付拖欠工资。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李某于2015年9月被批准逮捕,2015年10月经该县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后因其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2016年8月经来凤检察院批准逮捕,于12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来凤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报酬,数额较大,经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到案后,李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拖欠的12万元工资支付完毕,并得到被拖欠工资工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综上,依法判处李某拘役三个月,罚金5000元。本文由来凤李文锁城龙山李文锁城友情提供主营:来凤开锁、来凤换锁、来凤修锁、来凤开锁公司、来凤开锁电话、龙山开锁、龙山换锁、龙山修锁、龙山开锁公司、龙山开锁电话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包工头拒不支付工人工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怎么处罚
包工头拒不支付工人工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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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怎么处罚2011年11月,被告人庞某从承包商常某、张某、程某处承揽了滑县新区枫丹丽舍3号楼、4号楼和8号楼外墙保温工程,并组织人员进行施工,后常某、张某、程某按工程进度支付给庞某大部分工程款,但被告人庞某却未向工人支付工资。日,工人向滑县新区政府反映庞某拖欠工人工资135937元,滑县新区有关部门随即责令被告人庞某定期支付,但被告人庞某拒不支付并逃匿在外。日、30日、31日,工人无奈到滑县人民政府、滑县新区管委会群体上访。日,被告人庞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庞某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拒不支付,侵犯了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劳动者的合法财产权益,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终,滑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人庞某有期徒刑一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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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拖欠30多名民工工资2010年,被告人母某假借某建筑公司的名义与张某等30多名农民工签订了承建合同。此后,30多名农民工便开始按照包工头母某的要求为吕某等三家人修建房屋,不久便完成了修建,但工程款一直没有给农民工结算。2011年春节前,农民工向母某......
农民工合伙敲诈包工头柯某、姚某等都是湖北郧县人,多年前来到上海做水电工。柯、姚二人跟其他同在上海的老乡经常互通有无,彼此介绍打工机会。一次用工矛盾,让这群原本朴实的农民工误入歧途:这边包工头要招几名工人,那边就故意找十几个老乡,仗着人多,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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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邦网免费法律咨询热线:领取工人工资后携款逃跑 包工头被控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字体: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 17:58:23  法制网北京5月19日讯 记者黄洁 包工头马永领取工人工资后携款逃跑,经人力社保部门责令支付仍不现身,最终触犯刑法。记者今天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了解到,马永的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已被检察机关诉至法院,案件目前正在审理之中。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2013年下半年,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承揽的北京2013年海淀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中的小南庄社区装修改造工程分包给了北京吉泰峰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泰峰公司)。后来,罗胜军通过挂靠经营的方式从吉泰峰公司承包了小南庄旧楼改造土建及装饰工程,并将该工程部分工作转交被告人马永负责组织工人施工。日,马永从罗胜军处收取40万元工人工资款后,携款逃离北京,经过海淀区人力社保局责令支付,马永始终不曾现身。最终,只得由吉泰峰公司垫付了全部被欠薪工人的工资款。
  检方认为,马永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造成严重后果,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秦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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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包工头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被刑拘-中新网
海口一包工头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被刑拘
  (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联合检察、公安部门,告破一例涉嫌携款逃匿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涉案嫌疑人郑某全,6月4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6月11日被批捕。此外,去年8月发生在海口西海岸一工地的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至今仍有5个班组193万元工资无人支付,日前该案件也被海口劳动部门移交公安部门。记者从上周召开的全省劳动监察部门案件分析会上获悉,今年我省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将进一步按照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相关规定,联合公安部门,坚决打击恶意欠薪的犯罪行为。
  领工钱不发工资 包工头失踪了
  据悉,去年5月16日,童林等16名农民工向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投诉,他们在海口琼山一小加固工程建设过程中,被拖欠43230元工钱,包工头不知去向。经查明,包工头郑某全于日,3月26日分别与江西一建和江西中煤签订了分包协议,承包了琼山一小和海口实验学校校安工程的部分内外墙抹灰及内装修工程,工程总造价为万元。
  郑某全承包两个工程后,于2012年3月至5月雇用童某等43名农民工到这两个工地做工。2012年5月,两个工程临近竣工时,43名农民工的工资共计145931元。郑某全先后4次从两家建筑公司领取工程进度款共100594元。郑某全在领取了100594元的工程款时,尚欠4个班组43名农民工工资共109771元。拿到这笔款后,郑某全并没有选择支付农民工的工资,而是换掉了其手机号码,失踪不知去向。郑某全逃匿后,省劳动监察总队通过到工地张贴公告、发函到郑某全老家劳动监察部门要求协助查找等多种方式告知他,责令其支付工人工资,但郑某全一直未出现。
  躲到福建打工 被警方一举抓获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承建方违法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建筑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分包方逃匿的,承建方有责任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012年10月,省总队将两家建筑公司先垫付的工程造价中60493.3元余款,按照43名工人被拖欠工资60%的标准,先行发给工人。
  日,文庄派出所对郑某全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立案侦查。日,对郑某全进行网上追逃。今年5月23日,郑某全在福建省福清市被公安机关抓获,6月4日被海口公安局琼山分局刑事拘留。6月11日,文庄派出所向琼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
  郑某全被抓后称,他之所以逃匿,是因为承建方没有按合同协定向他结清工程款,工人围着他讨要工钱,他只好躲去福建打工。而警方初步调查显示,郑某全是发现工程无利可图,这才携带本应发给工人的工资逃匿。目前,郑某全的家属已到海口,同承建方协商退还其领取的工人工资一事。(记者 罗安明)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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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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