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贷款买的房子,婚后还贷离婚后分割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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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按揭买房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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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后按揭买房在离婚时如何分割?本案焦点是,婚后按揭买房,一方支付首付款,另一方还贷,在离婚时怎样处理?房产证是产权唯一凭证,离婚中房产主要涉及以下几种情形&&
  案情介绍:
  刘某与乔某于2003年登记结婚。2004年5月,刘某父母出20万给儿子刘某,刘某用父母送的20万元加上个人积蓄15万元用于首付款在某小区购买住房一套。随后刘某夫妻入住新房,乔某以自己的工资每月支付房贷款2800元。房产证为刘某一人。因二人均是独生子女,都不愿承担家务,时而为之争吵。2006年国庆节期间,刘某不愿随乔某外出旅游,独自在家,刘某在家电脑上发现乔某与异性网友聊天记录后,从此不再信任乔某,并产生离婚想法,随后分居。2009年刘某提出离婚诉讼。乔某同意离婚,但坚持房子占一半。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房屋归刘某所有,刘某补给乔某房贷款50%.
  分析:
  本案焦点是,婚后按揭买房,一方支付首付款,另一方还贷,在离婚时怎样处理?
  房产证是产权唯一凭证,离婚中房产主要涉及以下几种情形:
  一、房产证是夫妻双方名字。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款,部分按揭,这应视为夫妻相互赠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按《最高人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均分。
  二、房产证是夫或妻一方名字,这里包括两种:
  1,夫妻双方共同支付首付款并共同还贷,双方均拥有该房屋的平等分割权,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第一种情形进行判决。
  2,一方支付首付款,另一方还贷。如果首付款为一方婚前财产,那么,另一方只能就婚后还贷的50%主张分割;如果首付款为一方婚后财产,那么,另一方有权对首付款及已还贷款的总和的50%进行分割。
  三、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如有争议,可另行起诉。
  本案中争议房屋系刘与乔某婚后所买,虽然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是刘某一个人的,但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该房屋首付款是用刘某父母赠与给刘某个人的20万元和刘某个人婚前个人积蓄的15万元支付的,因此,该部分属刘某个人财产。乔某以自己的工资还贷部分,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属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乔某可以就还贷款部分分割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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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贷款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婚后全款买的房离婚如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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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受我国《》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后到一方死亡或者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一、婚后离婚时如何分婚后贷款购买的房产如无特殊约定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需要说明的是:婚后贷款,无论是个人支付房款还是夫妻双方共同支付房款,也无论是一方偿还贷款,还是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均不影响房屋共同财产的形成。如果离婚时贷款已经还完,双方按市场价值平均分割即可,房屋市场价以专业房地产评估公司的评估值为依据。如果离婚时贷款尚未还清,双方应当平均分割房屋净值,房屋净价值为离婚时房屋市场价(专业房地产评估公司的评估值为依据)减去未还款本金(不含利息)。具体方法分割如下:1、如果一方要房,另一方不要房,得房者可给另一方一半补偿。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市场价通常以房地产专业评估公司的评估价值作为依据。2、如果夫妻双方都要房,可采取竞价方式获得产权,以出价高者获得房屋。竞价方式在理论上是公平的,但实际上对弱势的一方并不公平,也容易造成新的社会问题,所以在有些情况不适用竞价方式。如女方带着哺乳期的孩子,并且没有其他住房生活困难等情况,如果男方采用竞价方式获得住房,将使女方陷入巨大的困难甚至难以生存。在这种情况下可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住房归属,得房者给对方一半补偿,计算依据通常以房地产专业评估公司的评估价值作为依据。3、双方都不要房,可拍卖房屋,所得价款平均分割。二、婚后全款买的房离婚如何分婚后全款购买的房产如无特殊约定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具体方法分割如下:1、如果一方要房,另一方不要房,得房者可给另一方一半补偿。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市场价通常以房地产专业评估公司的评估价值作为依据。2、如果夫妻双方都要房,可采取竞价方式获得产权,以出价高者获得房屋。竞价方式在理论上是公平的,但实际上对弱势的一方并不公平,也容易造成新的社会问题,所以在有些情况不适用竞价方式。如女方带着哺乳期的孩子,并且没有其他住房存在生活困难等情况,如果男方采竞价方式获得住房,将使女方陷入巨大的困难甚至难以生存。在这种情况下,可由法院判决确定住房归属,得房者给对方一半补偿,计算依据通常以房地产专业评估公司的评估价值作为依据。3、如果竞价不成,可由法院判决确定。4、双方都不要房,可拍卖房屋,所得价款平均分割。以上就是我们对婚后父母离婚如何分,婚后全款买的房离婚怎样分的介绍,希望您能有所了解,需要提醒各位的是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如果您遇到的问题比较复杂,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延伸阅读:看完还有疑问?拨打咨询热线:400- ,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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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即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分割给夫妻双方。离婚时,进行财产的分割是头等大事,那么,《新婚姻法》规定离婚财产应如何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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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C) 成都六四三六五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婚姻房产分割纠纷之二十八:婚前按揭买房,婚后还清贷款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案例简介】  2005年5月,谢先生通过按揭方式购买住房一套价值100万元,首付款30万元,贷款70万元,房屋登记在谢先生一人名下。2005年9月谢先生与郭女士喜结连理,婚后双方以共同收入偿还贷款,双方于2010年还清银行所有贷款,2011年谢先生与郭女士双方因为感情不合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对离婚和子女抚养均无异议,但对房屋分割问题发生争议,谢先生认为房屋是其婚前所买应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而郭女士认为房屋贷款是双方婚后共同偿还的,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经评估价值200万元。
  【张雷律师分析】  此问题涉及到对于一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偿债的房屋分割问题,在离婚案件中属于比较典型的一类案件。  (一)首先要明确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共同偿债的房屋所有的归属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房屋买卖合同所有权的取得属于继受取得。谢先生通过继受取得的方式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虽然郭女士后来参加了房屋的还贷,但是不能因此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二)其次是对郭女士婚后参与房屋还贷行为的认定。通过上面的分析,房屋的所有权属于谢先生所有,但在购房的同时形成了一个70万元的银行按揭贷款,这部分贷款是婚前所借,因此应当属于婚前个人债务。对于谢先生婚前的个人债务是在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的,因此在离婚时夫妻共同偿还的贷款即70万元应该均分,谢先生应给付郭女士70万元的一半即35万元。  (三)对于婚后房屋增值部分所有权的归属问题。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还贷部分相应的增值部分,离婚时可参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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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基金&&&&&&&&&&&&&&&&&&&&&离婚时怎么分割婚后按揭房,夫妻离婚房贷没还完怎么办
离婚时怎么分割婚后按揭房,夫妻离婚房贷没还完怎么办
正在读取...&|&作者:吉安婚姻律师&|&来源: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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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现实生活中,由于房屋的价值较高,很多夫妻都不能一次性付清房款,都会选择按揭买房的方式。不过,如果夫妻感情破裂闹起了离婚,在离婚时怎么分割婚后按揭房呢?婚后按揭房还会涉及到房贷的问题,如果夫妻离婚房贷没还完怎么办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一、离婚时怎么分割婚后按揭房离婚时,对于婚后办理按揭手续,但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的归属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比较难处理。主要原因在于判决变更产权人,即意味着变更还贷人,如果银行不予办理转按揭手续,则判决得不到执行。若将房屋判决给非产权登记名义方,实质上等于变更债务人,应征得债权人(银行)的同意,若银行不同意,则无法判决。通常情况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虽然产权登记在夫妻一人名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揭的房屋也不例外。如无证明该房屋是以个人财产办理的按揭手续,在离婚时也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与通常意义下的房屋并无区别。银行拒绝办理转按揭的手续是没有理论依据的。一方面,不能以未经债权人(银行)同意而变更债务人(名义还款人)为由拒绝办理转按揭手续。按照上述的分析,这类案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实际还贷人是夫妻双方,并不是产权证上名义产权人或还贷人。另一方面,房屋产权在离婚时判决给任何一方都不影响银行的信贷利益,任何人作为还款名义人都不影响房屋作为财产对债务进行担保。法院在判决时也不能仅仅以银行的信贷利益作为考虑的标准,将房屋判决给偿贷能力较强的一方。应该考虑对房屋的需要程度,依然坚持保护妇女利益或照顾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进行判决。第三,根据夫妻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原则,银行可以向离婚当事人任何一方追究责任。而根据规定,即使法院在离婚判决中或者夫妻双方中对于夫妻之间债权债务的分配,也只在离婚当事人之间产生内部效力。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由哪一方承担剩余债务中的具体的比例,不能对抗债权人(银行)。而离婚当事人一方因为连带责任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比例承担债务的,可以向对方追偿。二、夫妻离婚房贷没有还完怎么办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应当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直接进行分割处理,而对所欠银行的贷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法进行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这种情况有两种处理办法:1、提前清偿所欠银行的贷款,涂销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他项权登记,这样就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在处理婚姻问题的同时一并处理房屋的归属问题;2、在双方离婚后,由双方或一方继续偿还贷款,待贷款还清并涂销抵押登记后,双方通过协商或诉至人民法院处理。对于“离婚时怎么分割婚后按揭房”以及“夫妻离婚房贷没还完怎么办”等问题,上文中都有十分详细具体的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按揭房不同于一般的房屋,夫妻在离婚时对于按揭房的分割程序也是比较复杂的,且很容易引发纠纷。如果您在与配偶离婚时就按揭房的分割问题产生了争执,不妨咨询一下婚姻家庭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就按揭房的归属以及房贷问题寻求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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