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可以销售吗

  本报讯 (通讯员朱晨福)日前,有市民向市住建局咨询购买商品房的有关事项,担心万一购买了缺少相关手续的商品房影响日后房产证办理。购买商品房需注意哪些问题?市住建局对此作了详细解答。  市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市房地产业发展迅猛,目前全市共有60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目前是商品房销售的旺季,市民在购买商品房时,要注意查看开发商提供的各种资料是否规范,查看企业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土地项目批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一房一价”公示表、预售商品房的坐落位置、批准预售面积等。购房者只有做到心中有数,购房才更有保障,才能在今后的办证过程中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  我市明确,商品房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预售或内部认购。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在商品房预售之前向市住建局提出预售申请,经审查核准,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预售。凡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预售或内部认购,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定金、诚意金、会员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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