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地产权房子集体房产证能过户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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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通过公证后能转让给他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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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通过公证后能转让给他人吗
青浦区发表时间: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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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证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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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徐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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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证:国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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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集体产权房小产权房的七大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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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私​下​、​变​相​的​转​让​大​量​存​在​,​不​仅​严​重​损​害​了​国​家​、​集​体​利​益​,​导​致​了​土​地​利​用​的​混​乱​,​影​响​了​土​地​市​场​的​正​常​秩​序​,​而​且​造​成​了​土​地​产​权​关​系​不​清​,​交​易​的​不​安​全​,​给​农​村​的​稳​定​带​来​了​隐​患​,​也​给​购​房​的​消​费​者​带​来​了​各​种​潜​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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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证继承谁知道怎么过户?
提问者:卜淑静|
时间: 12:03:21
已有3条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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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回答:&20536
因继承需要进行变更登记,重新发放土地证。相邻宗地指界人,均需按规定到现场指界,对于共山、共墙的,标示为“墙中0.00米,邻某某住宅等”。相邻宗地(邻居)指界人需签字、盖章(按手印)。
回答数:6619|被采纳数:11
义乌尚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所有回答:&6619
首先、要到公证机关办个继承公证,证明你是继承人之一。二、到土地所属的村上要求继承。由村上办理继承手续。三、到原土地及房产登记机关,即发证的机关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回答数:7937|被采纳数:15
所有回答:&7937
集体土地使用权具相当的特殊性,设为农村集体土地,且为住宅用地,则:
1、依《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确定土地所有权与作用权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精神,宅基地属于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审批无偿取得,类似于划拨国有土地,而对于划拨国有土地,国家土管局国土函字(97)第96号《国家土地管理局对最高人民法院法经(1997)18号函的复函》中明确认定“对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当事人自有财产……”明确规定不属于个人,自然不属于个人遗产。因此,对于类似性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亦不能认定为遗产为宜。
2、又例如,我国《继承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均明确规定只有承包地的收益能继承,而承包只是表述为“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未赋予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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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是集体产权,还是每户一个房产证,可以交易?求解收藏
以前没有注意这个问题,昨天晚上和朋友聊天说起来,这个问题很关键,要是集体产权,哪你就只有使用权,不可交易、抵押、担保!要是商品房,就可以在市场上挂牌交易,搞小额贷款还可以做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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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没有人知道,还是漠不关心?
这个真不知道,别搞得和那些洛阳的老企业的集体宿舍一样,什么时候需要,你什么时候搬家,那麻烦就大了.
杯具啦!咱大部分老百姓没有购房经验啊!就那一个小本本,就决定了你最大的一笔财富的归属权..
原来听谁过,是一户一本的,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况
如果是集体产权,也就是所谓的小产权房!是不收法律保护的!!!政府到时将想怎么玩你就怎么玩你!突然感觉现在搞的新农村社区,所谓的“万民村”,就像政府的榨汁机!把老百姓连根拔起,让老百姓们强制消费,把老百姓的辛辛苦苦赚来的钱盘活!不要小看这部分钱,7亿农民的私房钱加起来可不是小数目!所谓的赔偿款,你都得花出来!想想拉动中国经济的三驾马车是什么你就明白了,消费、投资、出口。出口已经疲软了,这是世界大形势,不是咱们国家能左右的;消费投资却是政府能掌控的,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大量的基建,这就是投资,给你安置个毛培房,你就要消费装修!最可怕的是农民失去了土地,没有了粮食自给,你想活就要消费!所谓的提高你的生活质量,就是抬高你的生活成本!逼迫你去消费!!!从而拉动我们国家所谓的经济增长!!!但是你农民就成了最根本的牺牲品!!!以后的生活大环境会好,肯定的,人都要生存!以后衣食住行的成本逼着你去奋斗!但是你的生活压力会越来越大!其实想想也可笑,当前的政府是靠老百姓起来的,现在它却在这刨自己的根,疯狂、可笑、可悲、无奈....
就算一户一本貌似也是只可出租不可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貌似都是不可以卖滴吧,你们上次去参观的时候有木人问过这个问题?
整天关心来,关心去,最根本的问题都给忽视了!!!这不是扯淡吗....
要是真的是小产权房,政府这个坑就挖的太打了!
前些天看到一则新闻,可以抵押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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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如果自助住的话,集体证更好,不受现在国有土地七十年的限制,祖祖辈辈地还是自己的,若是国有,则七十年后要补交土地使用费,或者什么都没有了!如果出售,国有更有保障,不知道这样理解对不
现在伊滨的房子应该是国有的吧!
现在伊滨的房子应该是国有的吧!
先来了解下什么是小产权房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它没有产权,更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因此小产权就是没产权。 国土+土地出让费 即全产权,也称大产权。 国土+划拨
半产权,典型代表:单位房,经济适用房集体土地,
宅基地(自用合法),拿来卖就是小产权(非法)伊滨区的小区建设用地土地都是以补偿价格为3.17万元征收的,也就是说不是农村集体土地,所以毋庸置疑他的产权问题。
安置房无论如何不可能像老西说的那种情况的,那将引起大面积的社会动荡。好像是有产权证,求官方解答。其实放开想想,70年,也不是洪水猛兽,即便再买房,70年的积累,基本两三代人了住70年的房子了,不厌倦?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安置房简介
安置房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拆迁安置房购置注意 
 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第一类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如果是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风险就更大,买卖双方虽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无法确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等,办理过户等手续时间也会更长。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一般来说购置该类房屋,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合同相对方反悔,最好由专业房产律师进行指导。
拆迁安置房和回迁房区别 
 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  
 拆迁回迁房是指在原地拆迁安置的房屋。  
 他们之间的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编辑本段经济适用房、安置房、安居房的区别  经济适用住房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住宅;要体现适用、经济、美观、安全、卫生、便利的原则;布局要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使用功能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的需要;建设标准要根据北京市“九五”住宅建设标准,结合市场需求确定。
  现阶段,经济适用住房的来源主要有三种:一是由政府提供专项用地,通过统一开发、集中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二是将房地产开发企业拟作为商品房开发的部分普通住宅项目调整为经济适用住房;三是单位以自建和联建方式建设的,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经济适用住房。  
 安居房包括按规定出售或出租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职工的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和社会微利房。  
 拆迁安置房需具备三个条件:  1、 符合设计规范;   2、每套房屋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   3、要符合国家安全和技术标准,具体说要有房屋验收合格证 ,所有的证照应齐全,从修建到竣工都必须达到安全标准。 编辑本段安置房在二手房市场安置房几大优势受追捧  1、是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   2、户型适中,以小两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为主,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占绝大多数,而且大部分为多层建筑;3.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   4、安置房依托地理优势和小区配套优势,升值比率与经济增长周期吻合,升幅较快   更重要的是,这些安置房如果没有产权,价格普遍会比市价低。  
 当然,还有一个客观原因,安置房的业主往往享受多套房源,使其有出售的需求和可能。 预约销售方式流行  很多安置房尤其是新近交房的安置房交易都是采用预约销售的方式。即安置房业主还没有拿到房屋的产权就转让,所以买家购买房屋后暂时不能过户。“最常见的方式就是买卖双方找一家可靠的中介,由中介牵头双方签订一份带附加条件的预约销售合同,合同声明该房屋已经售出,但要等产权办好再过户。”中介会把这份合同拿到公证处公证,证明双方已经发生了这个交易行为。   
付款方式也根据协商各有不同,比如有的是先预付30万元订金,交房后再付20万元或一次性付清总房价的90%,余下的办理房产过户后付清。不过,没有过户就买房无法进行银行按揭,购买的市民就得一次性付出几十万元现金,压力也不小。 公证并不完全保险  不仅在安置房,甚至在一些普通商品房转让中,为了躲避税款,采取公证预约销售的方式也很常见。不过,公证并不能完全保险,有些公证交易最后会变成产权纠纷。   
从公证法的角度,经过公证的行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要看法官在判决时是否采用此证据以及如何采用。李兆民说,遇到这种情况,买方一般只能以“申述期限太长应视无效”来反击。即过去两年这么长时间,你都没有意见,除非你能有证据证明你确实不知情,否则就可视为默认,而现在突然提出异议,可视为恶意异议。 买安置房有政策风险  这类房屋的交易行为比较容易引起国家的关注并加以规范,出现或抬高一些入市门槛,比如2004年6月开始由政府统建的解困房(不包括安置房),产权证办理后五年内不能上市买卖交易。   
如果你们签订了预约合同,但国家法规又规定该房屋不得转让,那法律上可以视为情势改变,造成该合同不能履行 安置房的入市销售  很多人购买安置房时看重产权转让和价格,却忘了关注该安置房的销售本身是否合法?其实,安置房能否销售要依具体情况来定,记者昨日就此采访了我市土地房产局相关管理人士。
  据该相关人士介绍,严格意义上,不能转让的房屋包括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以及权属有争议的和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安置房主要有几种情况,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对于没有产权证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产管理办法》视为非法,但土地房产局不参与裁定。  
 如果拆迁前这房子是公房,住户是租住的,该房就不能转让;如果是公房,业主已向单位购买,而且安置房的产权证上是业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转让,但也需要额外交纳土地出让金。
  预约销售因为没有看到产权证,购买时的房屋情况不能只听业主一面之词。如果买到的安置房其实是公房,虽然购买程序合法,还是被判无效。  
 签订预约合同时,要到土地房产局核实该安置房的性质,转让是否合法。如果业主已婚一定要夫妻双方都签字,或者得到另一方同意转让的授权书,业主未结婚的要请其出示未婚证明。
百度介绍的不知道对我们这边有没有用
我也想知道这个?关注中……
只要zf想白芷你,咋卓都不中。
关键得有伊滨区政府部门的正面回应才算数!目前这些都是咱们的猜测!
房产证有没有无所谓啦,我家有宅基证不是白搭了,照样还得被拆迁!世界上属中国的证最多并且最不管用!
你有宅基证他拆你,还得安置你!你有房产证,他拆你得按市场价赔偿你!
即便是70年产权,70年后咋整?无偿干掉?
这个问题问的很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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