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什么时候从银行拿到贷款合同什么时候拿到原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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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原件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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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购房合同是放在银行吗 篇一:买房还银行利息技巧,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 买房还银行利息技巧,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 买房子,办银行按揭贷款,发现这里面还有很多学问,有的稍微不注意,就是几万的差距。对于工薪阶层买房的,要千万注意这些问题! 这个也许是很多朋友不太注重的。以为房子房价是大事,贷款由开发商帮忙办理。其实,这里面赚的钱,比房价更来的险恶! 一、贷款利率的折扣 2008年下半年,国家为了支持房地产的发展,出了很多优惠政策,其中有一条就是贷款利率可以打折。一般我们购房都是3成首付,贷款是7成。按照当时国家规定,最低的贷款利率打7折。这是一个什么概念? 一套30万左右的房子,首付10万左右,在银行贷款大概是20万。这个利息是多少?告诉大家,按照最新的国家利率算下来,以20年为标准,利息有12万左右(银行才是抢钱的!!!!!!)。那么分成10分,每一折就是1万2千多元。这个,在自贡,相当于一个普通家庭一年的生活费用了。既然能打折,肯定是越多越好。但是可惜,今年国家打压房价,控制银行贷款。目前最低的首付3成贷款利率是8折,可以少2w多元,也是很可观的。(发帖时工行已经变成9折了,意味着你又要多被银行赚1万2千多的利息,如果以一个80平的房子来算,你的单价又被摊高了150元/平)。所以,在这段时间,你买房子,决定贷款,一定要快,据说以后可能一折都不打了,这样就算你买房子比别人少了100元/平,但是银行贷款算下来,你实际还贵了50元/平,其实这很不划算的! 二、选择还款方式 也许很多没买过房子的人,都不知道还银行贷款还有方式可以选的。其实我也是在看房的时候听售楼小姐说的,当时她很含糊,我觉得这里面肯定很有点猫腻,就会去网上查了资料(没办法,家庭条件有限,能够省一点就省一点)。前几天去办了银行贷款,也选了还款方式,也写下来给大家参考! 1、等额本息还款。其实,你在看房子的时候,售楼小姐给你算的都是这种,因为每月还款数额固定,而且相对于另一种方式,这个金额更小,更容易被买房者接受。但是你们知道这个的真实还款情况是什么样吗?以贷款20年,贷款20万元,算下来月还1300元月还款为例:每个月还银行1300------其中,800元是利息,500元是本金。也就是说,你还的钱,大部分是银行利息,而本金还的较少。到了还款期限一半的时候(比如是20年还,你已经还了10年了),利息已经在前10年还的差不多了,但是你的本金还有很大部分没还的,这些是必须还的,即便你10年后条件好很多了,可以提前还了,但是后面的基本是本金,利息很少, 你提前还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你在银行,基本只跟你说这一种,因为这样,银行的利益才会最大化。大部分家庭,既然贷款20年,不可能会在很短几年就还完,但是10年后一般能还完,这样,银行的利息收益会减少很多,所以,他们这种方式让你前10年都在还利息,而本金基本没怎么减少。就算你有钱了,再还,银行的利息都收入了绝大部分了,你提早还对银行没什么损失。 2、等额本金还款。我发现一个问题,就是,银行不会主动提出有这种还款方式。基本都只说前一种。还好我之前了解过,就提出要还等额本金模式。这个还是以贷款20年,贷款20万元,算下来月还1600元月还款为例:每月还的钱要比等额本金多300多元。其中-------900元是本金,700元是利息,本金支出比利息高,第2个月开始,只还1597元,因为本金上月换了900元,这月利息重新计算,要少3元的利息,以此类推。越到后面还款压力越小。而最重要的是:当你要提前还款的时候,比如5年后,因为你选择的方式,本金还的更多,这个 时候本金已经相对上一种方式要减少了许多,提前还款的本金部分冲抵的更多,这样重新计算利息的时候要少许多利息支出(每少一年都是近万的利息)。而且就算不提前还,这种方式,还20年,也要少还1万5左右的利息!只是前期压力较大!但是为了长远的利益!
作为我们这种一般阶层的人,购买房子是大事情。所以,尽量多算一下,既要在买房子的时候尽量杀价格,在签定合同后,一定要在银行贷款这方面多研究一下。其实这样算一算,银行贷款这方面,你合理分配,可以节约2-3万元的利息支出甚至更多。折算成房价,就是少了300-400元/平!!!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 1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之五证 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市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 那么怎么样看待“五证”?交给您一种方法,这五证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这两种要核发,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买完房以后还要查验或者叫验收“两书”。什么是两书呢,两书是开发商在竣工验收合格时通知购房者入住之后提供的两份法律文件,一个是住宅质量保证书,第二是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通常包括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登记,在使用年限内承担的保修责任,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件的保修期,比如说防水是三年,墙面、管道渗漏是一年,墙面抹灰脱落是一年,地面大面积起沙是一年,包括供热供冷系统等设备,卫生洁具、开关等等。其他部位或者部件的保修时间可以由房地产开发商和用户约定。 住宅使用说明书,通常应该包括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单位、住宅的结构类型、装修装饰注意事项、上水下水、电、燃器、消防等设施配制的说明,以及门窗类型使用事项,配电负荷,承重墙、保温墙、阳台等部位需要说明的问题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生产厂家另有说明书的,应附于住宅使用说明书里。 也就是说一个房屋完整的法律文件在购房的过程中应该查验五证,同时收房子的时候应该有两书。还有更重要的是产权证,拿到产权证,整个购房所有的法律文件就应该算齐备了。 在购房的过程中还涉及到一个问题,在有些情况下,在什么情况下签订房屋的限售合同,在什么情况下签订预售合同。限售合同是你想买的房屋已经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了商品房,这个时候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是房地产的限售合同。如果你购买的房子尚未竣工验收,就是期房,这个时候签订的是房屋的预售合同。 买房十大注意事项 当前商品房销售过程中,陷阱多多,风险多多,令人防不胜防,很多购房者深感无奈,不知所措。下面提供一些经验,让大家避开购房陷阱的十大绝招。 一、 查验对方身份 签订购房合同之前,要明确商品房真正的产权人是谁,它是购房合同的主体。法律规定不具备主体资格的人签订购房合同是无效的,所以,合同的出卖人应当是该楼盘的开发商。如果开发商委托中介机构签约,该中介机构应当具有相应资质和经营资格,并有开发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才具备签约的资格。 二、 审查有效证书 商品房预售和销售必须应当具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尤其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它是购房者必须审查的最重要的文件。缺少上述文件,则该商品房不具备销售条件。 三、 确保买卖安全除了具备上述“五证”之外,法律规定,被查封、被抵押和已销售而未经原买受人同意的商品房是不能销售的,否则,买受人则面临巨大的风险,直至财房两空。所以,在购房前应当到有关部门查清所购商品房是否已被查封、被抵押或者已被销售,以确保交易安全。 四、 约定定金规则 目前商品房买卖的通常做法是购房者买房时先签订认购书并且支付定金,然后才签订购房合同。由于购房者事前没看到合同,在签约与不签约之间陷入两难境地:不签吧,担心定金被没收;签吧,合同中陷阱多多。因此,建议购房者采取以下办法:1、在审查购房合同,确认没有问题之后才交定金。2、不签认购书,直接签订购房合同同时支付定金。3、在认购书中写明如果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协商不成,出卖人必须向买受人退还定金。 五、 完善合同条款 现在的购房合同是由国土房管局印制的标准合同,相当一部分内容已经用铅字印制好了,另一部分留空白,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填写。建议购房者认真仔细地阅读、审查合同的每一条款,并做好以下工作:1、对标准合同印制好的内容,一般不作很大修改,但并非不能修改,只要当事人认为不合理,就有权修改。2、对于标准合同已印制好的选择性条款,购房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约定。3、对于空白部分,不能由出卖人预先填好内容,然后要求买受人全盘接受,因为这是非常不合理的。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每一条款协商一致。4、对于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条款,应当做好记录,由双方签字确认,这是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书面凭证,如果买卖不成,购房者可据此索回定金和已付房款。篇二:签订购房合同后的权利(购买首套房必看,银行按揭必看) 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因为买卖双方在专业知识上信息不对称,有时买方并非出于本意或者不知道如何把握合同,以致最后在合同履行中处于被动地位。 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理解,必要时可向房地产专业律师以及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就合同主要条款说明如下: (1)关于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 商品房以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共有面积两部分成。应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面积多少,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目前交付房屋时,往往建筑面积增大,且不超过3%,但套内建筑面积减少,公摊面积增大。为避免此种对买房人不利的情况出现,合同中有必要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减少多少,公摊面积不得增大多少等等,比如:2%,并约定超出此范围怎么办,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费用,不退房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等。 另一种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时,一般按照最高院司法解释确立的一般原则即是否超过3%处理。 (2)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同的条款。 价格条款应比较明确,应有细项约束发展商不得随意加价,不应包括其他各种不合理费用。在付款方式条款中,应明确、详细规定付款方式,如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等。 可注明买方在合同生效的几天之内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如果不能通过的话,买方可以取消合同,全数取回定金。建议买方无论有无贷款的必要,最好争取加入此条款,达到留给自己一个冷静期的效果。 (3)关于房屋质量的条款。 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质量要求都应涉及到。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持期等。
双方合同中表述为“大理石地面、花岗石外墙与进口洁具、厨具”,而实际入住时业主发现,大理石地面材料实为人造大理石,而进口洁具、厨具实际上是国内产品,只是贴上外国商标。在案件审理时,开发商使用人造大理石没有违约,因为当初在签合同时并未讲明一定要天然大理石。而进口洁具是合资厂生产,确是外国品牌,也符合约定。当然,使用这些产品使造价和装修档次与业主所想象的差距较大。对这种装修条款约定不明确,双方解释条款意见不一的情形,对格式条款按《合同法》有关规定以不利于合同提供方即开发商的解释为准。
有些购房人认为,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应当出现质量问题。而且还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但事实并非如此。 商品房竣工验收是以抽查的方式进行验收,因而不能保证每一套商品房的质量都合格,而且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和购房人所希望的质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至于《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关于房屋质量的规定,都是由开发商拟订,侧重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质量问题。 墙体、地面、顶棚平直度,顶棚、厨房、卫生间防水情况,表面裂缝等进行必要约定。 (4)关于售后物业管理的条款。 这是购房人在签合同时容易忽略的内容,要注意防止物业管理公司变更物业费。 自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买受人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 但是,在实际签约时,很多房地产公司不同意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买受人签订有关物业管理协议。对此,买受人应该据理力争,防止交房时物业公司变更物业费。 (5)关于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的条款。 应写明房屋交付的日期,房屋价金的交付日期、金额和方法。例如交付房价款,是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清。 (6)关于产权登记的条款。 由双方依规定的日期会同办理,或委托代理人办理。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卖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买受人的书面报告,以及缴纳的税单。 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期限应为60日。但是,实际签约时,出卖人往往将此期限延长,通常有90日、180日等等。买房人应力争在合同中,将出卖人为买受人办理产权证的期限约定为60日,不宜太长。如果此期限时间过长,如:365天以上,表明此项目的土地或房屋很可能被设定了抵押担保,短期内不能解除抵押,对买受人采用公积金贷款和尽快取得房产证有很大影响。 (7)关于税费负担的条款。房屋买卖中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应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并明确载入合同。 (8)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 包括出卖人逾期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或不能或不履行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买受人逾期付款 应负的责任,以及毁约不买应负的责任等。房产销售合同有关违约责任的条款一般都有“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至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表述。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火灾、战争等。依照此规定,房产买卖合同中设定有关了延伸、扩张。但售房方不能把发展商自己的过错,如:对市场判断不准确投资失误、项目设计不周密修改方案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同时也不能把应该预计到而没有预计到的季节影响、上级行为、政府行为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因此签订合同时,应特别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现在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一般约定为每迟延一日承担全部房款万分之二或三的违约金。这个违约金的比例偏低,与支付房款的银行贷款利息相当,违约金的惩罚性体现不够,买房者应争取提高该比例,可以考虑在千分之0.5至1之间。 (9)关于不可抗拒力。 签订合同时,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仅指自然灾害,不包括政府行为或社会异常事件)。任何一方不得就此做扩大解释,否则,该解释不具有约束力。并应约定一个告知期限。 出卖人有时提出以下免责条款,买受人最好不要同意:非出卖人原因,有关部门延迟发出有关批准文件的;施工中遇到异常恶劣天气、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 7、补充协议别嫌烦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内容一般包括付款方式、房屋平面图、公共面积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说明、装修标准、迟延交房特殊原因的说明、公建配套设施以及花园绿地的权属、物业管理等。建议购房者在签约时一定不要局限于格式条款的内容,对有损于自己利益的条款要与卖方协商重新拟订,对遗漏的事项要加以补充。 买受人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自己与开发商所约定的事项在合同中加以体现,只有这样才能在日后发生争议的情况下,有据可寻,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买受人尽可能要求开发商提供电气、供水、供暖以及其他线路和装修的平面图。这既是购房人的一个基本知情权,也是今后解决争议的主要依据。 房屋平面图作为合同的附件一,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也是日后发生争议的解决依据。由于刘先生在签订合同时并没有仔细审查自己合同的附件,所以并没有意识到开发商所提供的房屋平面图与双方实际约定的并不一致,并且存在许多缺陷,而当双方发生争议时,起到证据作用的却只能是合同附件中的平面图,所以,希望广大消费者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仔细审查房屋平面图的方向、尺寸、比例等具体细节是否在图中标明。 避免商住混用引发纠纷。随着商品房的交付使用,因商住混用产生纠纷的现象时有发生,可在合同中约定出卖人保证本幢商品房只作为住宅出卖,不得作为商业用房出卖,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约定“五证”复印件的真实性,否则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选择卖方出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房屋交付的条件。交房时出示实测面积。 从市场的角度来说,适销对路的产品供不应求,仍处于卖方市场,卖方就会利用市场的优势,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不做出太多让步。至于市场需求少或积压商品房,因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卖方宁死也不肯让步。从司法的角度看,房地产市场刚刚形成并高速发展,立法者、管理者从观念上和实际操作上都不能适应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且又无经验及先例可循,导致立法和管理相对于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来说比较滞后;在几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短期内买方与卖方是无法抗衡的,无法达到权利义务趋向于真实一致。那么在这种买方明显处于弱势及不利的情况下,怎么能尽最大可能为自己争得一些应属于自己的但实际上却被侵犯或被忽视的权利呢? 买方聘请律师帮助签订购房合同的,在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谈判的时候,买方要与自己的律师站在一个立场,要表示出对律师的高度信任,这样才有利于争取到最大的合同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减少合同内容不利于买方甚至对买方不公的结果。在开发商表示不签就算了的情况下,即使你很想买这个房子,你也要沉着,不要轻易放弃律师为你提出的谈判条件,要知道很多谈判不是一蹴而就的,要有各自争取的过程。篇二:购房合同抵押给银行 篇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备案按揭抵押办证流程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备案按揭抵押办证流程 第一部分: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 第二部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告登记办理 第三部分:商品房银行按揭办理 第四部分:商品房契税缴交 第五部分:商品房抵押及办证 预售商品房按揭流程图: ↓ ↓↓ ↓ ↓ ↓ 现售商品房按揭流程图: ↓↓ ↓↓ ↓ 第一部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条件 一次性客户付清购房总房款;按揭客户付清购房首期款,是签订建设网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必要条件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流程 1、客户付清总房款或首期款后,确认客户合同要写的名字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这个名字也就是以后房产证的名字,一旦确认后,不可更改。 2、打开建设局网站签网上合同,对照客户提供的身份证资料认真填写买受人信息,包括姓名、国籍、地址及电话;对照认购书认真填写所购单位信息,包括房号、楼层、套内面积单价、付款方式、交房时间、合同份数(一次性和分期付款5份合同、银行按揭6份合同) 、
交楼标准、附件内容及合同补充协议。 3、合同打印按照客户所需要合同份数逐份打印,按揭客户多打一份合同给客户带去银行办理按揭手续 4、合同签名:按照所打印合同份数,买受人分别在买受人、平面图及合同补充协议页面签名,并按手指摸 5、合同客户签名后,在每一份合同后面贴好图纸,盖好房开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 6、复印客户资料身份证、户口簿(家庭单位) 、婚姻证明及合同放在一起,并通知客户要去交易所备案,预约时间 7、填写维修基金单,交给客户自己去工商银行缴款,并拿回回单 第二部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告登记办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告登记也称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是预售商品房办证前的必要程序,要求购房客户本人到交易所面询及签名,现售商品房并不需要办理备案。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流程 1、准备客户备案面询资料: ①、一次性、分期付款合同5份;按揭付款合同6份 ②、购房款进账单(须是购房本人名字,不是本人名字交易所不认可进账单,不予办理) ③、客户面询资料(预告登记申请表、委托书、客户身份证及开发商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④预告登记申请表及委托书根据客户所购单位填写2、备案流程 ①、查档 客户备案资料齐全后,和客户约好备案时间,交易所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时间,周六周日不办公,节假日例外,确定客户能去交易所备案时间后,提前一天到交易所2楼查档(也可单天前往,避免第二天人多,排队时间过长,可适当提前时间把档查好) 。 ②、面询 带齐客户备案资料和客户一起到交易所3楼办理备案面询
③、缴费 客户面询完成后,交易所工作人员会打一张登记费缴费单,该笔费用¥80元,费用由购房客户承担,到交易所4楼刷卡缴费,单据由己方办理备案工作人员保留,因为后面还要该单据领取预告登记及合同,如客户需要该单据,告知,使用完后归还 ④、领取预告登记及合同 备案20个工作日后,可领取预告登记及合同,凭上次面询缴费单据在交易所4楼领取
第三部分:商品房银行按揭办理 1、按揭条件: ①、个人信用良好(不过多解释) ②、家庭为单位不超过1套住房(银行会查购房人家庭单位的贷款篇二:2014最新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借款抵押合同 2014最新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借款抵押合同 编号:______年( )字____号 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年____ 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________ 市(县)________区(镇)________路(街)________号 ____________房间之房产(地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具体财产情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 第二条 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第三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被担保的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执行本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 第六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 第七条 乙方须保证该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把抵押物用于保险条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 第八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九条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乙方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抵押物的保险 第十二条 乙方须在取得该抵押物________日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第十三条 乙方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除非甲方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为其上述保险事吸哪个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险赔偿金,将保险金用于修缮该抵押房屋的损毁部分或清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项,此授权非经甲方同意不可撤销。 第十五条 抵押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五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六条 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条 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乙方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第十八条 发生以下情况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一)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三)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十九条 乙方保证,在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 处分本抵押合同项下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一)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二)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乙方应付的一切费用; (三)扣还根据本合同乙方应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二十一条 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准许甲方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进入该抵押房产,以便检查; (三)乙方在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四)乙方在占有该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如不履行上述责任,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五)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乙方保证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第二十三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的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二十四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五条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六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条 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按期付清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将协助乙方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房产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和收据退还乙方。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由____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抵押权人住所:____________
抵押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机关: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记编号:____________ 抵押登记日期:____________ cwuopvserp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篇三:房屋买卖协议(用于银行抵押) 编号__________ 房屋买卖协议 甲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电话: 乙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电话: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现就乙方将其拥有的房产附条件出卖给甲方等有关事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各方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一条 房屋地址、面积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现抵押于银行办理贷款,当初购房总价为元,抵押银行 元、尚欠银行___________元(按每月应付还款等详见按揭、购房合同)。 第二条 附条件 乙方自愿在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成就时,即自乙方所欠甲方借款到期后
10 日内仍未能付清本息时,将上述房产折价出卖给甲方。 第三条 按揭款支付义务 1、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后仍继续按时足额缴纳并自行承担抵押贷款还款。 2、在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成就而需将房屋过户给甲方时,乙方应当立即向银行提前还清全部欠款。 第四条 买卖价款 参照协议签订时同类房屋市场价,并考虑到该房屋产权证抵押于银行等因素,乙方自愿将上述房产折价为 元出卖给甲方。该房屋项下所欠银行款项,由乙方按本协议第三条之约定承担。 第五条 价款支付方式 甲方应付的购房价款,可由甲方用于代为乙方支付银行提前还款时所需的款项及费用,代为支付该房产所欠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再冲抵乙方对甲方所欠债务。如有剩余,则甲方应再将剩余部分支付给乙方;如不足以支付前述费用,则乙方应当将不足部分支付给甲方。不足部分按照借款协议约定条款执行。 第六条 相关义务及费用承担 v1 1 / 2 乙方拥有的房产(或商铺)位于广东省深圳市 区1、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成就时,乙方必须立即积极办理向银行提前还款及房产过户等手续。提前还款所需的全部费用以及买卖双方应缴纳的各种税费、中介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在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应当将上述房屋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完税凭证等原始资料(原件)交付给甲方保管;乙方如因申办领取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而需要使用前述资料时,甲方应当予以配合,但所领取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仍应交甲方保管。交甲方保管的上述证件、资料,乙方均不得以遗失、被盗等为由而另行补办,否则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3、如需办理公证委托,所需评估费、公证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协议解除 如乙方在所欠甲方借款到期后10日内向甲方还清了借款本息,则本协议自动解除,且各方均免予承担法律责任,但甲方应当将乙方交其保管的资料、证件及时交还给乙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乙方在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房屋买卖条件成就时,如未能将上述房产及时过户给甲方并办妥相关手续;或者在本协议签订后不继续及时足额缴纳欠款;或者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将上述房产再次转卖给他人;或者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提前还清银行欠款后将该房产抵押给他人,均属于违约。出现前述四种违约情形之一时,甲方除有权要求继续履行之外,乙方还应当按上述房产卖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构成犯罪的,甲方还将依法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 两方各执一份,自甲、乙两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各方均郑重承诺在签字前已详读、准确理解并自愿遵守本协议全部条款。 2、特别提请协议各方在协议每一页上均签名或者盖章。 甲方(签名): 日期: 年月日 乙方(签名): 日期: 年月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v1 2 / 2篇三:购房合同复印件 篇一:签订购房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须知 签订购房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须知 一、购房合同签订顺序 总队机关、直属队申购住房干部(含已转业干部)按照选房手册打分排名顺序逐个通知签订购房合同,详见《总队机关及直属队干部购房合同签订顺序表》。申购住房干部在接到总队购房合同签订领导小组电话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总队机关完成合同的签订。无特殊原因在接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尚未签订合同的,按照总队武后[2011]24号、武后 二、办理步骤及程序 (一)购房合同 需签订以下合同:商品房(住宅及有产权车位)购买合同和补充协议(一式五份);地上车位、机械车位、人防车位合同(一式四份);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停车场车位管理协议、业主临时管理公约及承诺书(一式两份)。购房合同上所有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均需到合同签订现场签字并按手印,如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不能前往,需办理委托公证。 (二)按揭贷款合同 总队机关干部按揭贷款银行选择招商银行成都分行。 购房合同上所有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本人及配偶均需到 ― 1 ―贷款银行办理,如不能前往,需办理委托公证。 (三)房屋预告、预抵押、转抵押、正式抵押登记(选择按揭贷款的买受人需办理) 购房合同上所有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需到双流县房管局办理,如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不能前往,需办理委托公证。 (四)房屋分户产权证 购房合同上所有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需到双流县房管局办理,如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不能前往,需办理委托公证。 (五)分户国有土地使用证 购房合同上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需到双流县国土资源局办理,如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不能前往,需办理委托公证。 (六)委托公证 1、办理购房合同签订,按揭贷款合同签订,房屋预告、预抵押、转抵押、正式抵押登记,房屋分户产权证,分户国有土地使用证等事宜,当事人可委托配偶或其直系亲属并公证。委托书中委托人与受托人须填写身份证或警官证及号码,并叙述委托人与委托人、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 2、办理房屋预告、预抵押、转抵押、正式抵押登记事宜,可委托银行及总队并公证。 3、办理房屋分户产权证、分户国有土地使用证事宜,可委托总队并公证。 4、委托书格式由总队统一提供,相关授权事项不得删减。 ― 2 ―购房干部本人、配偶及子女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时需携带以下证件:(1)干部本人身份证、警官证、结婚证、身份证明(若需)原件及复印件;(2)配偶、子女若为军人携带证件同上,若为非军人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代理人(即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购房干部本人、配偶及子女办理委托公证可咨询成都市蜀都公证处。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3号2楼,联系人:舒红,联系电话:。 注:个人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证件中姓名、证件号码、出生年月等关键信息必须一致,若不一致需开具相应证明(军人在所在部队开具,非军人在户籍所在地民政局或派出所开具),证明需开具4份原件。 三、购房干部需提供资料 选择一次性付款,按照下列(一)、(二)、(五)、(六)项准备资料并按要求签认;选择按揭贷款,按照下列(一)、(二)、 (三)、(四)、(五)、(六)项准备资料并按要求签认。 (一)授权委托公证书,所需份数如下:(二)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身份证件(身份证或警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 3 ―(三)办理按揭贷款所需资料:― 4 ―(四)办理预告、预抵押、转抵押及正式抵押等所需填写表格及提供资料(一次性付款的买受人不用提供):(五)办理房屋分户产权证所需填写表格及提供资料。 ― 5 ―篇二:南宁市持购房合同落户详细流程 南宁市持购房合同落户详细流程 一: 1.到夫妻双方各自原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出具婚育及抱养情况证明(跟办理准生证(计生手册)流程一样,到双方各自户籍所在居委会出具夫妻双方婚育证明,就是居委会盖章,再到街道办计生部门盖章)已经有准生证(计生手册)(一年内有效的)可以直接到原户籍所在地街道办计生部门开具证明。 2.持以上原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开具的证明(需复印件)到迁入地所在小区管辖的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办开具一样的计生证明。然后拿两份证明,再到迁入地所在小区管辖的街道办计生部门盖章,(就是盖情况属实的章) 3.持以上盖好章的证明(都需复印件)到区一级计生部门,填写户口迁移生育情况审核表,需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迁移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盖章同意迁入。 二: 持购房,身份证原件(需复印件),到迁入地所在小区管辖的社区居委会登记,办理居住证,持社区居委会开具的表格、证明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居住证(领居住证需要3个月,可持居住证领取回执单办理户口,回执单需派出所盖章) 以上材料、证明办完就可以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迁入户口了(迁入人员都要到场)需要以下材料: 1. 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备案证明、购房发票、契税缴纳凭据(需复印件,复印合同的首页、合同商品房的地址,面积一页、签字压手印的一页、补充协议首页、签字压手印的一页) 2. 一年以上物业缴费凭据(需复印件,要完整一年,缺一个月都不行) 3. 一年以上电费缴费发票(需复印件,要完整一年,缺一个月都不行) 4. 商品房所在小区的物业开具的入住证明(需复印件) 5. 居住证领取回执单(需盖章) 6. 双方户口簿(需复印件,复印第一页和各自名字,身份证号那一页) 7. 双方身份证(需复印件) 8. 迁户口(派出所有范本)打印、签字压手印 9. 户口迁移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篇三:购房中的几大流程(准备材料、购房合同、定金退还) 购房中的几大流程(准备材料、购房合同、定金退还) 一、购房应准备的材料 个人购买一手房提交下列材料: 1. 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无法提交的,可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 2.现役军人提交《军官证》或《士兵证》复印件; 3. 外籍人员应提交护照复印件; 4. 香港、澳门居民提交港、澳行政区身份证或往来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5. 台湾居民提交往来大陆通行证或旅行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6. 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提交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并且提交监护公证。
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下列材料: 1.请人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机关、事业单位法人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其他组织申请房产登记的,提交非法人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单位成立批文; 3.外国企业驻国内机构应当提交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 金融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时应提交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如果是二手房 那你除了身份证和户口本外 还要私章和结婚证(如果你已结婚),单身的话需要你的单身证明。 二、签订购房合同 《房屋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简单说来,即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最终达到签约。《房屋认购协议书》中一般确认认购人打算购买的商品房的位置、朝向、楼层、房价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认购人在购房前作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保证,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 《房屋认购协议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同。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颁布前,《房屋认购协议书》的性质属于意向书,一方不履行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而承担缔约过失的方式是定金。但是,在该《解释》颁布后,其中第2条承认了预约合同的效力,为此,《房屋认购协议》属于预约,一方不履行承担的是违约责任,另一方可以主张违约赔偿。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对于购房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三、如何退购房定金 在商品房销(预)售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正式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前,一般会先签订认购书,并向购房者收取一定数额的定金,这已成为约定俗成的做法,并且大多数购房者也认可并接受这种做法。根据民法平等自愿的原则,法律认可并保护这种约定定金的行为。 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属于一种所涉标的额比较大的民事交易,合同的订立需要一个过程,当事人双方为订立合同须做一些必要的准备。 1、购房者在交定金时注意事项 2、在认购书中对定金罚则的适用做出尽可能详尽的约定。 3、对双方没有谈妥主合同条款或补充合同条款如何处理定金作出约定以有效地保护的权益。 4、如果确定所交付的款项是定金性质那么应当明确“定金”二字,并明确说明在何种情况下不返还或双倍返还等,以免因约定不明而出现纠纷。 5、在《认购书》中还应当对房屋价格、交付日期、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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