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的海关缴款书怎么做账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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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关缴款书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相关操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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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纳税人:
  海关缴款书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采集和取得稽核结果通知书等功能的软件已开发完毕,正在试运行。各位纳税人如取得海关缴款书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相关模块(进入网上申报系统后,下数第五项)进行相应处理。如有操作问题,请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反馈;如有政策问题亦可与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相关窗口联系。
  附件一:网上申报系统中海关缴款书模块的总界面(有四个子选项,并有其相关说明)。
  附件二:进入某个子选项后的界面。
  附件三:进入&稽核结果通知书确认&子选项后的情况(因为每月只能确认一次,所以增加了&再次确认&功能)。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二O一三年八月十四日 上传我的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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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海关缴款书稽核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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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示:1 2:批量导入:批量导入要借助税局开发的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先进行海关缴款书的数据采集,然后通过税务采集软件生成一个XML文件,然后通过软件上方的 导入完税证 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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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海关缴款书稽核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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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缴款书怎么从网上认证还是先到当地税务局认证
来源:河北国税&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1号)规定:一、自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需经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后,其增值税额方能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规定,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逾期未申请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五、税务机关于每月纳税申报期内,向纳税人提供上月稽核比对结果,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查询稽核比对结果信息。
  对稽核比对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比对结果的当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责任编辑:zhw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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