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免租期的免租期内算不算房屋租赁合同 免租期生效

> 租赁合同免责
租赁合同免责
时间: 来源: 本文已影响人
篇一:免责出租协议(根据相关实情稍加修改即刻) ***出租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为了甲、乙双方共同的利益,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合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房屋现有装修及设 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2、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居住使用。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经双方协商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万*仟*佰*拾* 元整)。 4、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均 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乙方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5、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若甲方在此期间出 售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6、乙方租用该房屋,须遵守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如存在违法使用房屋的行为, 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7、乙方租赁该房屋期间,不得从事任何非法经营、不得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同 时乙方应注意防火防盗、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8、乙方应注意防火防盗、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9、如果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导致甲方损失的, 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且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合同。 10、 甲、乙双方应当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除应赔偿守约方损 失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
负责人签名:
甲方:_______ _ 乙方:________篇二:租赁合同
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甲方验证后可复印文件备案。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商铺地址、面积、经营范围:(共3项) 1-1 1-2 1-3 地址:乙方租用商铺的地址位于:广州市荔湾区清平路63号商铺自编03号铺 面积:乙方租用商铺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经营范围: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商铺仅作中药材经营。不得擅自变更经营范围。不得 用作其他非法用途。
租赁期限:(共2项) 2-1甲乙双方约定该商铺租赁期限为壹年整,自年日起至月日止。 2-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的商铺,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120天内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保证金、水电押金、租金及其他费用等交付方式:(共3项)(本合同所有款项均 以人民币计算) 3-1保证金、水电押金:甲乙双方约定,自签约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本租赁合同期满后且乙方无其他违约及欠费的,则甲方无息将保证金退回乙方。如乙方未按合同的约定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商铺并没收保证金。 3-2租金:甲乙双方约定,租金按月结算,并于每月日前由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自签约之日 起乙方每个月向甲方缴纳租金,以收据或转账单为依据。 3-3租金结算方式:银行划账付款,缴付租金给甲方指定账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以现金的方式缴付。
第四条商铺交付及收回的验收(共3项) 4-1 甲方应保证租赁商铺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的状态。 4-2 验收及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验收后乙方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乙方还应负责维修责任及承担维修费用。 4-3 在协议终止后,乙方在租赁期内商铺的所有装修、间隔、镶嵌的不可移除的设施一律不得拆除,完好无偿归甲方所有。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商铺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限乙方固定期限内搬走,对超期限内未搬走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乙方不得有异议。
商铺修缮与使用(共4项) 5-1乙方应合理使用所承租的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商铺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缮或经济赔偿,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5-2乙方如改变商铺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商铺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否则押金不退。 5-3乙方需要对商铺进行室内装修或增加设备,必须不能影响商铺主体结构,且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进行。乙方的报建、工程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并配合协助乙方办理报建、 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但费用由乙方支付)。若甲方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商铺受到损失的,损失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5-4租赁期间,铺内设施、设备的损坏均由乙方负责维修,维修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共2项) 6-1乙方在使用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收回合同租赁场地。 6-2合同生效起,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应向乙方退回日租金和按日租金的2倍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立即退回租金、保证金和按日租金的2倍支付滞纳金。
第七条乙方责任(共7项) 7-1乙方必须办理合法的证照和相关的税务,必须持证合法经营。 7-2乙方自行承担因使用该商铺经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管理费、工商税务费、市场及基它的公摊费、垃圾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费和办理证照通过《广州市房屋管理局》备案签订的《广州市房屋租凭合同》所产生的房产租凭税、营业税、印花税等等(租凭税、印花税由甲方向税局缴纳后,甲方凭扣款单向乙方收回)乙方必须每月按时结清,不得借故拖欠。 7-3租赁期内,乙方为该商铺责任人,必须承担该商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准存放有危险,易燃易爆、违禁物品,乙方必须规范用电,保证安全防火、防盗、保洁、安全、卫生等全部责任若因管理不善导致人身伤亡以及其他事故则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并还要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 7-4租赁期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该商铺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如有违法犯罪行为和损坏公众和国家利益的,甲方报警处理。如因以上行为被法院及公安机关等有关政府部门查封的,则由乙方负责还要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 7-5乙方不得将承租该商铺作为抵押物,并必须承担经营中所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甲方不参与经营管理,乙方独立经营,在经营期间乙方自负盈亏,一切法律、经济责任、所有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7-6 乙方必须按规定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有关人员的居住证、未婚证、计生证各项证等,费用由乙方自理,并复印后交由甲方备案存档。
乙方提供法定通讯地址及联系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因不交租金或借故提前退租、转租给他人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等原因,在甲方书面能知终止(或邮寄到乙方提供的通讯地址)后五天内(如果乙方拒绝签收通知的,则甲方有权通过第三方寄出通知文件,通知邮寄三天后视同通知到达乙方),乙方应腾空店内物品将商铺交还甲方,逾期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店内物品,甲方有权直接收回商铺并采取措施对商铺内物品予以处置,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违约处罚(共6项) 租赁期间,乙方有以下列行为之一和违反本合同第七条-乙方责任约定1-9项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商铺并没收保证金。若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8-1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退租商铺,或转租给他人使用,使甲方受到经济损失。(乙方若要转租应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缴纳转租增容费人民币伍万元整,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如有违反规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亲没收押金。 8-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主体结构。 8-3 损坏该商铺,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8-4 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和利用该商铺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 8-5 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除法收保证金外,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10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6 租赁期内,如乙方拖欠甲方租金,每逾期一日,则应向甲方交齐租金并按日租金的2倍支付滞纳金;乙方逾期未能缴纳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诉费用总额的5%支付甲方滞纳金;以上租金和费用拖欠时间超过五天(双方协调无效情况下)甲方有权采取停止向乙方供水供电等其他强制措施;拖欠时间达十天以上,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并按上述约定条款执行。 第九条 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如:由于国家政策或自然灾害引起的地震、台风、水灾及战争、动乱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征地开发,改造,拆迁租赁物、地陷)影响本合同执行或造成双方损失的,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全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乙方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合同保证金。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订补充协议作为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
第十一条争议纠纷 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并解决租赁产生的纠纷,如经过协商沟通长期不能解决的纠纷,其中一方可向租赁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合同不含租赁税,若有关部门征税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及交付使用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按第五条约定付款并确定该款到达甲方指定的账户后,甲方交付商铺给乙方正式使用。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壹份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壹份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签约地:
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年___月____日
签约地:篇三:租 赁 合 同(范本) 租 赁 合 同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乙方对徐州市场充分调研的前提下,签订本合同: 一、 定义及相关解释 本协议以下术语的含义如下: “建筑性问题”是指该物业的房屋结构或该物业的公共部分的问题及该建筑特殊性功能要求。 “政府机构”是指任何有权行使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或其它政府管理职能的国家各级行政机构或其附属机构。 “甲方的关联方”是指甲方的母公司、子公司、合资伙伴、被授权人或特许经营者,及甲方合并有关机构的母公司、子公司、合资伙伴、被授权人或特许经营者。 “日”是指公历日。 “工作日”是指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除非特别说明,本合同中提及的“面积”和“平方米”概念,均按照建筑面积计算。 二、 房屋概况及用途 1.甲方的房屋位于徐州 2.甲方知悉并同意乙方将该物业经营乙方在使用该物业时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3.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之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租赁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年租金的20%的违约金,并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一周内迁出。 三、租赁经营期限 1.租赁经营期限为。即自 四、支付方式 1.乙方应当自该房屋交接之日起,每/年)缴纳一次该房屋的租赁费。 2.乙方应当提前十个工作日向甲方预付下(半年/年)租赁费,如缴费日期遇法定节假日,乙方应在法定节假日前缴纳租赁费,甲方可以提醒乙方及时缴纳租赁费,但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提醒为由延误缴费,乙方未及时缴纳租赁费,视为放弃经营,甲方有权收回并转租他人。 五、物业及相关费用 1.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月/平方米,物业费共计人民币/月,物业管理费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纳,自“该物业”交接之日起,每壹年缴纳一次“该物业”的物业管理费,首次缴费日期为接收“该物业”之日。 2.对于电费、水费、通讯费用(如有)、煤气费(如有)等公共事业费用,由乙方按其实际使用数量按具体的收费标准向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缴纳。 3.店铺用电为充电卡式,乙方如需用电,需要先到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处购买电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含补充协议)按时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公共事业费等先关费用,甲方可以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款项及扣除应支付而未付金额的每日1%的滞纳金。在此情况下,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其所扣除的款项及相关依据,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补足被扣减的金额,逾期未补足的,乙方应当按每逾期一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未付金额的1%的滞纳金。 六、物业的交付甲方在于年月日或之前,将租赁场地妥善交付给乙方,如甲方延期支付,则合同期顺延,甲方不承担任何因延期而支付产生的相关责任。 七、免租期 1.装修免租期,装修免租期为15日,自交付日起算:为明确起见,装修免租期不包括在租赁期内,租赁期限再免租期满之日起算。 2.在免租期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乙方仍然按本协议的规定缴纳免租期间的管理费、水费、电费、煤气(如有)等其他费用。 3.乙方在装修免租期内未能装修完毕或经甲方同意后在装修期届满时扔持续进行装修的,则不再是有装修免租期的权利。 4.在租赁期内,由于乙方的违约,提前脱租等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应补缴免租期间的租金,且甲方不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5.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影响乙方正常开业的,乙方迟延开业的天数应当计入免租期,同时免租期延长。 八、合同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当于按甲方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后1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乙方如未按约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则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应付款项1%的违约金。乙方应当确保本合同期限内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2.在租赁期内,合同履约保证金可以作为甲方对乙方延迟支付租赁的费用、租赁区域房屋修复保养费、违约或其他费用的扣款。 3.履约保证金被用于扣除上述款项后,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的三个工作日内,补足所有被扣金额,否则,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应补足款项1%的违约金。 九、租赁或转让 1.乙方转让商铺和转项经营须经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的转租、转让商铺合同无效,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租赁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乙方的私下转项、转赁和转让行为将采取罚款并收回该商铺重新招商等措施。 2.乙方进场前需要对商铺进行装修,装修效果图需要提交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装修。 3.乙方装修商铺后需对商铺办理消防批准手续,需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十、保险 乙方须向资信度良好的保险公司为财产和利益购买相应的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财产险、附加盗窃险、营业中断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以维护其自身的利益并保证在租赁期限内维持该保单持续有效。 十一、物业的返还 1.甲方与乙方如未达成续租协议,乙方应在本协议的终止之日当天返还该物业,逾期不返还该物业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上月每日租金的五倍向甲方支付该物业的占用使用费。 2.乙方应当按“该物业”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给甲方,双方应当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终止之日起的十五日内相互结清各自应担承担的费用。“该物业”的钥匙,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日或提前结束租赁期限的届满日交还甲方。 3.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撤场时间后遗留下的装饰、家具、(本文来自: 千 叶帆文 摘:租赁合同免责)装备、物件、物料、设备或其他物品,则视为乙方放弃前述物品,甲方可以以任何方式处理前述物品,乙方需要承担由遗留物品占用时间给甲方造成的相关利益损失进行赔偿,甲方也可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十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该物业”。 2.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按照协议约定收回租赁场地。 十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的经营范围、经营品种必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经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增减或变动经营范经营品种,否则视为违约。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出现质量、卫生、投诉或造成其他损害时,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职能部门要求甲方处理及赔偿时,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3.在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声誉,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个人健康证、上岗证等),必须严格执行符合政府有关商品的质量、物价、计量、安全、消防、卫生、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一旦违反,乙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 4.乙方不得将经营的设施、场地和商品向任何单位、个人做抵押、担保、转让、租赁,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收回场地,一切费用不予退回。 5.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及相关规定,依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遵守相关。 6.乙方应按规定时间、规定数额缴纳租赁水、电费及其他有偿服务费。 7.乙方不得擅自改造门面,如有利于租赁经营需要改造的,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待书面同意后方可改造。 8.乙方须负责把“该物业”及周边公共区域的垃圾、废物,在甲方指定的废物箱盛载,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倒卸,乙方随意倒卸垃圾的行为,甲方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批评、罚款和停业整顿的措施。 9.乙方在“该物业”内开展及经营其业务之前,乙方应从相关政府机构取得所有必要的营业执照、批准或许可证(如有规定)等其它必需的经营文件,乙方应当确保执照或许可证等在租赁期限内完全有效,及在各方面须符合执照或许可证的规定。 十四、合同的续签 1.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本商铺的租赁经营有优先权,合同期满三个月前,乙方应以书面方式明确是否续签。续签合同的,双方另行协商,应在合同期满前按照甲方规定办理续签;不再续签合同的或未续签的,乙方应在期限届满之日清空,把无损坏的商铺交还甲方,期限届满之日商铺物品视为乙方遗弃,甲方不负有保管责任,乙方不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影响甲方收回商铺重新招商。 2.在乙方未违约情况下,合同期满未续签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归还给乙方。如有工商、税务及消费纠纷等问题,乙方应另行承担工商、税务及消费纠纷责任及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五、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1.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时间缴纳租赁费、水费、电费及其他有偿服务费,如缴纳期遇周六日和法定假日,乙方应提前至工作日内缴纳相关费用,乙方逾期不交者,拖欠一日,承担全款1%的滞纳金,拖欠三日,甲方有权予以停业整顿;拖欠七日,视为乙方根本违约,从第八日起,甲方收回商铺,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2.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规定的各项和作息时间诚信经营,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收回乙方租赁经营商铺,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3.合同期内,乙方非因甲方根本违约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或乙方根本违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甲方非因乙方根本违约的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不承担乙方经营利润及其他损失。 4.本合同任何一方对于本合同项下任何约定的违反或未能遵守,均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在此情况下,如果该违约行为是可以补救的,则违反合同的乙方(“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以纠正违约行为。 十六、免责条款 1.乙方同意甲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需就以下事宜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因租赁区域发生任何自然灾害、刑事犯罪或不可抗力等事件,使乙方遭受损失和损害; (2)发生灾祸使租赁区域不能使用,或者其中任何设施出现故障或不能正常运行,或者空调、暖气、水、电、煤气(如有)等供应中断;(3)因进行日常保养或故障抢修而引起水、电、煤气(如有)或其他公共设施等供应的中断; (4)第三方导致的事故; (5)本物业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6)本物业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7)本物业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8)本物业损毁、灭失或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9)因乙方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从事经营所必须的法律批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事件,致使乙方无法正常经营或被国家主管机关予以处罚的,甲方不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任何形式的损失及影响。 十七、不可抗力 1.在本租赁合同期间或任何延期内,如发生地震、洪水或其他本租赁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或无法预料的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在本租赁合同下的义务可在不可抗力发生期内暂时终止执行,双方不必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八、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及其全部附件的订立、生效、履行、修改、解释和终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和法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纠纷或索赔,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妥善解决,双方同意将其提交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处理。 十九、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如有)、签字并按指纹后生效。 二十、独立性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定无效,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和执行,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有两个解释,其一解释会使该条款有效而另一个解释使条款无效,则该条款按有效解释。 二十一、通知 1.凡传达涉及双方权利、义务的事宜,双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 2.本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代表有权通知签收有关通知;如有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对方,经签收的通知为有效送达的通知。如乙方拒绝签收书面通知,甲方把书面通知贴在门面的门上或墙上,拍照后作为证据,同样符合法律规定。 3.本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如有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之日起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更方怠于通知的,按原通讯地址发出的通知为有效送达的通知。 4.甲方除可以采用前两条的通知方式外,还可以在乙方承担商铺的显要位置张贴通知,通知张贴的当天即为有效送达的通知。 二十二、其他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内容,但司法、行政机关依职权调查的除外。 2.附件及补充条款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签订取代以前双方就本合同及附件达成的一切。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生效。 甲方: 联系电话(两个):乙方: 联系电话(两个): 年月日
相关热词搜索:,,,,您的位置:shangligang >
租期超过20年的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
来源:gaodilaw:日期:
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实践操作中的若干新情形不断给法律提出新的课题,比如房屋租赁前期的装修免租期是否应计入法律上的“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届满后,双方未提出异议的情况下合同自动延续,是否会触及法律对于最长租赁期限的规定?结合本案就上述问题进行法律分析。
【案情摘要】
2009年8月1日,某商场所有者甲与某餐饮经营商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甲方将一楼某铺位出租给乙方用于餐饮经营,租赁期限为20年,自2010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另外约定2009年8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为装修免租期,供乙方进行装修、设备安装调试和其他营业准备工作,在此期间乙方无需支付租金,如果乙方餐厅在免租期内开业,则开业日期为租金起算日,但是租期终止时间并不因此改变。租赁期限届满后,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合同自动延续10年。乙方餐厅开业后,因经营不善始终亏损,2010年5月1日,乙方以租赁期限超过20年违反法律规定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各自返还房屋和预付租金。
【案例评析】
本案中,乙方起诉的主要依据是我国《合同法》第214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乙方认为,虽然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20年,但甲方给予的5个月装修免租期实际应计算在租赁期限内,从而导致实际租赁期限超过20年;同时,合同约定租期届满后双方均无异议合同自动延续10年,也导致了实际租赁期限可能超过20年,这与合同法关于最长租赁期限的规定相矛盾,所以向法院申请认定合同无效。
针对本案中涉及的免租期及合同延续部分是否应计算在租赁期限内,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我们不难从下述分析中得到答案。
1、 装修免租期是否应计算在“租赁期限”内?
根据合同约定,装修免租期内乙方仅可进行装修及其他营业准备工作,在此期间无需支付租金及履行其他租赁期限内乙方应履行的义务。在法律对此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律师认为免租期仅仅是乙方因经营需要、甲方依据商业惯例给予的一段经营准备期,在此期间乙方所从事的并不是租赁用途中约定的事宜(即餐饮经营),同时也无需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租赁期间的义务,所以免租期不应计算在合同法意义上的租赁期限内。
但合同同时约定:如果乙方餐厅在免租期内开业,则开业日期为租金起算日,租期终止时间并不因此改变。如果发生此类情形,应视为免租期提前结束,租赁期限提前开始,则实际租赁期限将大于20年,根据《合同法》第214条、232条(《合同法》第232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的规定,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该部分应视为不定期租赁,自该不定期租赁之日起至原定租期届满日止实际将超过20年,律师认为超过20年的部分应属无效。
2、 合同自动延续部分是否应计算在租赁期限内?
在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是否续延均具有选择权,因而续延与否具有不确定性,即使能够续延,也是双方再次选择的结果。虽然续延后仍适用原合同条款,但应理解为双方重新达成了合作意向,所以前后应视为两份合同。在讨论租赁期限是否超过20年限制时,也就不应将两份合同的期限合并计算,这与合同法第214条所称的“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情形并不相同。
在1999年《合同法》生效以前,法律对租赁合同期限并没有禁止性或限制性规定,而合同法第214条对此做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其立法本意是协调、平衡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的利益,当双方当事人因利益因素无法就租赁期限达成一致时,法律为利益双方确定的这个平衡点就得以适用。而本案中乙方的主张显然是对该条款的曲解。
苏镇海地区:天津 天津手机:咨询请说明来自找法网
真:022-执业证号:85744执业机构:天津高地律师事务所办公电话:022-
匿名:匿名:匿名:匿名:匿名:
苏镇海律师带领高地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部律师为您提供投婚姻家庭方面法律事务。包括: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更多内容欢迎电话垂询
Copyright@ 版权所有 找法网()- 中国大型法律服务平台&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成功案例等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找法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友情提醒:为规避您的风险,建议您在聘请律师前务必到其所在律所或通过当地律师协会、司法局核实律师身份信息。
快速关注律师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房屋租赁合同 免租期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