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二手房与中介签定合同及居间合同履行地俑金协议但未付定金及俑金未履行协议的付哪些法律责任

  二手房居间买卖合同争议
  为了让更多的市民规避买卖风险,熟悉仲裁裁决的专家思路,本报选取了几个&前车可鉴&的典型案例,并邀请了仲裁员、江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发坤进行点评。
  案例一、夫妻一方擅自卖房有效吗
  李某系武汉市东西湖区某楼盘201号房屋的所有人,且李某、王某(女)系夫妻关系。2010年7月底,张先生看到某中介公司有该套房屋挂牌出售的信息,随即找到该中介公司,表示了购买的意向,该中介公司遂联系王某与张先生一起共同看房。
  在看房后,中介公司收取了张先生购房定金,同年8月初中介公司草拟了一份《二手房居间买卖合同》,并先后交由张先生和王某签名。由于李某不同意卖房并未参与签署《二手房居间买卖合同》,该中介公司要求王某在《二手房居间买卖合同》上代签了李某的名字。
  合同签订后王某表示不卖房了,且李某认为其老婆王某无权代表他签订合同,合同是无效的。而张先生认为李某、王某夫妻俩是违约,要求确认《二手房居间买卖合同》合法有效,由李某、王某夫妻俩协助张先生办理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由李某、王某承担逾期交房违约金和仲裁费用。
  裁决结果:驳回张先生的全部仲裁请求。
  点评:李某从未参与也未授权他人签署《二手房居间买卖合同》,事后又未对王某的无权代理行为予以追认。根据相关法规,王某代理李某签订合同的行为对李某不发生效力,由王某承担责任。
  张先生在没有李某同意和授权签名的情况下与王某签订合同,未尽到注意义务,具有疏忽大意的过失。上述房屋买卖行为不符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根据规定,仲裁庭认定该合同应为无效。
  因本案相关当事人存在过错:张先生签订合同存在重大疏忽;王某在未与李某就卖房事宜达成合意情况下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系导致本案所涉合同无效的直接原因;中介公司未尽到审查义务,经纪代理工作存在瑕疵。故,仲裁费应按过错比例承担。
  案例二、单方涨价不履约怎么办
  日,小潘与老许签订了关于汉阳某套房屋的买卖合同,当天买方小潘向老许交付了2万元定金。双方约定于日前办理过户手续。后小潘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准备好了购房款并要求办理过户手续,但老许单方面要求涨价,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合同。小潘多次联系,并致函老许履行合同,老许均不予理睬。为维护合法权益,小潘申请仲裁,要求:1、解除双方于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2、老许向小潘双倍返还定金共4万元。
  经审理查明,
日,双方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价格为454,800元;同时,双方约定过户日期在日前,此外双方还对违约责任作了约定:买方中途毁约,购房定金归卖方所有;卖方中途毁约,应双倍返还购房定金给买方。
  裁决结果:解除双方于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老许双倍返还小潘定金4万元。
  点评: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双方在合同签订后未能就价格问题重新达成协议,故双方均应按日的合同约定履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15条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现老许不履行约定义务,故其收取小潘的2万元定金应双倍返还。小潘要求解除双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老许亦同意解除,故对双方日签订的合同予以解除。
  案例三、未办理房产证能否签卖房合同
  日,王某与中介公司及刘先生共同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王某将其所有的位于武汉市江夏区某房屋出卖给刘先生,成交价为人民币598,000元,由中介公司协助买卖双方办理登记、房款交割、房屋所有权交付等居间工作,并签订了卖房合同。
  合同签订后,王某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并准备好了办证的资料,刘先生亦向王某支付了首付款人民币560,000元,但由于中介公司逾期未能办理完此项交易的所有手续,至今该房屋土地使用证仍未过户至刘先生名下。王某多次要求中介公司按合同约定先行垫付余款,但中介公司却拒不垫付。王某遂提出仲裁,要求中介公司支付房款人民币38,000元。
  中介公司辩称:(一)合同没有全部履行的责任在于王某,因为王某卖房时没有两证,即王某不是房屋所有权人,合同存在瑕疵;(二)中介公司是一种居间的协助义务,不能代办土地证,土地证没有办下来的责任不是中介公司造成的,责任在于王某;(三)中介公司没有付款义务。
  裁决结果:中介公司应当先向王某垫付购房余款人民币38,000元。
  点评: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第3条中约定:中介公司承诺在四个半月(135天)内办理完此次交易所有手续,若延期未办理完,房屋余款人民币
38,000元由中介公司先行垫付给王某,待手续办理完毕后,再由刘先生归还给中介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有效。根据相关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第3条的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中介公司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即中介公司应当向王某垫付购房余款人民币38,000元,待手续办理完毕后,再向刘先生追偿该购房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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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网站签了居间协议,交了定金,违约需要支付中介费吗?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签了居间协议 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没签。我是买家 定金付了2万 现在我打算放弃了。我的2万能退回来吗,我还需要支付中介费吗 居间协议上写了违约要支付房价的2%4万元
签署了定金协议,后因故未履行合同,是否需要支付协议约定的佣金?
购二手房,前天在中介签了“定金协议”。第一次购房,几点疑问:1、合同开头注明 出售方(甲方) 买受房(乙方) 中介放(丙方),但签字落款没有丙方,只谢了见证人,且只有签字没有身份证号码和盖章,这样的协议有效吗?我的理解是既然是定金协议,就应该是我和甲方的约定,与中介没有关系,包括下文提高的违约赔中介费的问题;2)合约中规定,签订合同当天,就要我支付2.4%的中介费给丙方,合理吗?(国家有没有规定,应该在房屋买卖合同完全结束后才支付呢?)3、合同中写如有违...
房屋置换。签订了房地产居间合同,并付了定金。但自己的房子一直没有卖出,买不了了。中介说我违约,除了定金归上家外,我们还要赔付中介房价2%的居间服务费,不然就起诉我们,我该怎么办 ?支付的定金能要回吗?
我是买家,通过中介与卖家签订了居间协议,支付了5万定金,居间协议上有写如果任何一方不遵守协议将从赔偿的5万里扣除50%的居间费用。
而现在买卖双方都有意向取消协议,中介不同意,说要支付50%的费用,这样合理吗?
通过中介签定购房协议,但是卖方签协议的人不是房主也不是代理人,如果买房毁约,但是买房同意支付给卖方协议里说好的定金,这种情况应该支付给中介费用吗
在浦东看中一套二手房,当时很喜欢签订了房地产居间合同,并付了两万元定金,但后来因为首付款凑备不齐买不了了,合同里写的是只要签订了这个合同,那么就算中介居间成功,甲乙双方买卖关系成立,如果乙方违约除了定金归甲方外,我们还要赔付中介房价2%的居间服务费,不然就起诉我们,我该怎么办
你好,律师,我是买家,签了居间协议,付了2万定金.在签订居间协议时房屋中介说房东必须要65万首付,但我所有资金是70万元,这个情况我告知了中介,我以为首付款就包含了税费,所以就签订了居间协议,当时中介并没有跟我说明首付不包含税费,导致我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拿出首付购买房屋,现在中介说我违约,需要支付他们房屋总价2%的违约金,但我认为他们明知我只有这么多钱,我可能凑不足首付的情况下还一直要我签订协议属于欺骗,我想请问我需要支付违约金吗?我有和他们的通话录音,证明当...
我是买家,在签定房屋居间协议以前,中介承诺说是可以办理房屋贷款的。签定好居间协议并交了房屋定金以后,中介回复贷款出了问题,中介的承诺实现不了,我想解除居间协议,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而且签字之前和签字之后中介讲法是2样的,让我感觉这个中介不靠谱,有欺骗性质,我不想通过他买房了。如果解除好以后,我是否可以与卖家联系另外签房屋购买合同? 中介承诺贷款是口头上的,没有写书面的。
你好,律师,我是买家,签了居间协议,付了5万定金,现在房了降价了,我自己的小房子卖不掉,我现在不想买房子了,除了定金要不回来,我还要付双方的中介费吗?当时协议是各付各的中介费,而我的下家也定了另外一套房子,他付了10万定金,现在是我的不购买导致下家的购买也不成功,中介说我还要付下家违约金,请问我要付违约金吗? 你好,律师,我今天看了一下居间协议,上面写其中一方或者双方违反约定,则违约方应付中介2%的服务费,这样的话如果在法庭上,法院会判付这个费用吗?...
居间协议约定:“若因一方相关权利人提出异议无法履行的,该方签署人将自愿自行或连带承担定金责任,且该方签署人应向丙方(居间方)支付居间服务补偿金为本协议第三条所述总房价款的2%(30000元),本条款独立发生法律效力。”
我是买方,现在资金无法到位,所以居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愿意承担定金责任,但居间方要求的补偿30000元,我认为此条款加重了对我的责任。
请问如果居间方就此条款向法院起诉,我可能会被要求支付多少钱?前言:本站编辑为你整理中介合同买方有权知道买方的联系方式吗?相关百科知识以及网友最关心的问题,希望对您有帮助
关于中介合同买方有权知道买方的联系方式吗?,网友们最关心的问题
答:1、定金归买方所有,合同如果成立可将定金转为预付款,如合同不成立原因在于存在欺诈、根本不能履行等情形不能成立,则采用双倍法则,中介将一倍的定金予以支付并返还定金。 2、当然可以。 3、当然可以。 4、定金合同主要看主体双方是谁,一般都...
答:既然你的买卖合同已经签订成功,那么中介公司就可以收取佣金了。即便你现在换中介,这家的佣金还是要按照规定收取的。 另外,你有没有和中介签过一份佣金确认书,如果签过的话,就只能按照上面写的金额付款了。 既然两边都要付钱,不如好好和中...
答:不能修改原合同,只能签订关于房屋的元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前提是三房协商,如果协商结果一直就可以签订,如果协商不一致那么就只能按照原合同义务执行下去,如果有一房不能按照原合同继续履行下去,就算违约,看合同里面对违约方的责任是怎么...
答:如果合同里没约定贷款的时间及过户时间,你还真难办。 我记得合同里关于贷款有3条,一 换银行,继续贷款,二 买方自筹资金,全款,三 终止合同。这是合同,你不得不遵守。 现在说你急用钱的事。双方各让一步,你同意买方换银行继续贷款,但要求...
答:如果婚后买卖的房屋,应当由配偶双方分别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共有财产进行处分须经全体共有人同意,否则处分无效。因此,在二手房买卖中,买卖双方应对房屋权利是否存在共有情况予以特别注意。由于房地产所有权采用记...
答:中介有其职业规范和法律约束,不会过户后不给房款,冒险触犯刑法。至于说定金交中介也对,因约一方反悔了,中介不能干忙活吧!
答:这样的情况,基本是你吃亏定了!!! 打官司也不一定可以赢!!! 你可以这样问中介方, 第一,在签署合同的时候,你们中介方解释了合同的全部条款了吗? 第二,在没有签署合同的时候,中介方有没有了解清楚买方能不能达成买该房子的一切基础条...
答:签约注意三点 (一)是将房屋的物理状况和权利状况如实告知买方,最好在合同中写下来; (二)是提供"三项证明",即如有共有人须提供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如有抵押,则提供已经书面通知房屋抵押权人的证明,如该房已经出租,则提供房屋承租人放...
答:首先,买卖合同作为的交易文件,应当由交易各方所持有。 其次,不知道成都有没有房屋网签的手续,网签过后一房二卖的可能性就小了。 第三,不知您是否已经支付了中介费。 您有必要去中介处拿回合同,这是您的权利凭证,遗失了这份合同就很难说清...
答:可以,不过不通过中介的话需要自己核实卖方是否是产权人,如果因为自己的核实失误的话是不会有什么保障的。 自己私下进行买卖的过户流程如下: 签订买卖合同; 到房管局打网签; 到税务大厅核税; 到办证大厅递件; 等几个工作日后到缴费窗口缴...
答:签订了买卖合同和居间合同那么就不能单方面违约了,如果单方面违约的话没有违约的一方可以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签订合同就是同意并任何合同上的约定,如果签订后单方面违约的话就是要负违约责任的,如果和另一方协商好,可以撤销合同,那样就...
答:中介帮你签,如果是帮买家签的,那至少要有委托书才行 乙方是中介或买家。===总有个确切的名字撒?
答: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是订立合同的两种形式,经依法订立有效的,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守。 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该代理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人事先并无授权,但得到被代理人追认的,该代理行为仍为有效。 定金合同为实践合同,即本人...
答:中介方如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你可以要求撤销合同,合同一旦被撤销的,可以要回定金。
答:如果没有定金什么的,只是房产证话,你可以: 1、向中介要回,中介不肯的话—— 2、凭房产证上权益人的身份证,本人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补一本房产证,只收工本费。 中介拿着那本房产证没有什么用,因为转让交易一定要产证上的本人到场的(凭身...
答:既然你的买卖合同已经签订成功,那么中介公司就可以收取佣金了。即便你现在换中介,这家的佣金还是要按照规定收取的。 另外,你有没有和中介签过一份佣金确认书,如果签过的话,就只能按照上面写的金额付款了。 既然两边都要付钱,不如好好和中...
答:您好: 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既然双方都签章了,且该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公序良俗,则该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受法律保护,买方和卖方都需要按照该合同的约定行使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个人认为,对方的主张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房屋涨价、跌价所...
答:中介要撤销那份合同? 1、如果是指房屋买卖合同,中介公司只是合同的居间方,并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中介公司无权撤销房屋买卖合同; 2、如果是指中介合同,即中介公司与买方或卖方签订的合同,中介公司要撤销合同,也必须具备以下法定情形,即:...
答:要求退款,不过一般中介不会给退的,让他们给把你钱退回来很难,不过也是可以退的,他们是不希望你这个客户跑了,所以他们一般不退,只能继续给你找你需要的房子,一般交了定金是很难退回去的 ,卖方是不给赔偿的,因为钱并没交到他手上,要在他...
答:通常不可以的,已经签订合同,那么就会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损失的。 违约的,要按合同约定向合同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要赔偿合同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房产中介合同的违约,首先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
答:中介买房买房注意事项有:一、中介挪用房款恶习难改 不要把房款交给中介目前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应当面交割房款,中介只是履行监督职能。一些中介工作人员常常用各种方法劝说客户把房款交给中介代管,但是房款一旦交给中介,中介公司又以各...
答:要求退款,不过一般中介不会给退的,让他们给把你钱退回来很难,不过也是可以退的,他们是不希望你这个客户跑了,所以他们一般不退,只能继续给你找你需要的房子,一般交了定金是很难退回去的 ,卖方是不给赔偿的,因为钱并没交到他手上,要在他...
答:定金20万,就算是定金赔双倍都得赔40万了,还是好好的按合同走吧
答:如果合同里没约定贷款的时间及过户时间,你还真难办。 我记得合同里关于贷款有3条,一 换银行,继续贷款,二 买方自筹资金,全款,三 终止合同。这是合同,你不得不遵守。 现在说你急用钱的事。双方各让一步,你同意买方换银行继续贷款,但要求...
答:你的合同上是怎么约定的? 如果有违约金条款,那完全可以按照合同的条款来(但是违约金总额不能超过总额的20%) 你仔细看一下你的合同条款,违约金、定金和订金的含义完全不同
答:没关系,跟你没关系,既然你是卖方,你任何时候都是收款方,放心吧
答:汗~如果是买卖房屋,一般都是约定签约当天(或一周内)支付首付。如果不放心,约定清楚违约责任就好了。
答:可以和中介直接签订买卖合同书 ,然后中介可以代办房产过户 ,你想更稳妥 ,要一份房东出具的委托书复印件也不为过 。
答:1、定金归买方所有,合同如果成立可将定金转为预付款,如合同不成立原因在于存在欺诈、根本不能履行等情形不能成立,则采用双倍法则,中介将一倍的定金予以支付并返还定金。 2、当然可以。 3、当然可以。 4、定金合同主要看主体双方是谁,一般都...
答:签定独家可以,他们会更大的给你做广告宣传之类的。 你定好合适的价格,他们会给你一两千元,规定了什么时间内(一般是两个月内)一定卖掉,否则给你的定金,就当赔偿了。当然通常你要押上你的土地证。 如果你不想押证,或者不急着卖房,完全没...
答:中介买房注意事项: 1、中介挪用房款。 在二手房交易中,买房双方需要自行缴付房款,中介只起着监督的作用。而不少中介人员将劝说客户把房款缴付中介代为保管,很多地方会遇到占用房款,为公司牟利的情况。譬如有些中介甚至占用房款长达两至三个...
答:只要他签字了,只有一份,他也得认。他违约在先你有权扣除他的房款做为违约金,他无权收回房屋。你应该原房主发一个告之函,用特快专递(自己留个复印件),告诉他已经违约了,并让他支付违约金,他如果不理你,你就扣他的房款,以后就是有纠纷...
答:中介在法律上市居间人,无论买方还是卖方与中介都只是居间关系(买方也有可能是委托代理关系),中介的服务是以买卖双方的成交为收费前提,除非是买卖双方串通起来为了躲避支付中介费用而撤销了买卖关系,否则像您所说那样双方都不想玩了,那就...
答:首先,应当明确几个法律关系,1、你与房屋中介之间的法律关系,双方应属居间合同关系;2、你与卖房人(估计是二手房买卖)之间的法律关系,应属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其次,要看这个三方协议之间的约定了,是否明确约定了三方之间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答:看三方协议书关于中介是否有权的权利约定,一般情形下,中介不得干预买卖双方合同是否成立或者解除的条件的。
答:我以前做中介的, 你要是没有在那纸条上签身份证号码就行,名字没关系的,你完全可以找另外一家中介成交这套房的,前提下你要瞒着原来那家中介,为了避免日后他们对你骚扰,你可以找借口跟之前的中介说 先不考虑买了,你找另外一家中介成交这套...
答:具体以合同的约定为准,通常情况下约定如下: 卖方原因造成该合同不能覆行时,无条件退还买方所有购房款项,还应向买方赔付“购房定金”等额的违约金;买方原因造成该合同不能覆行时,“购房定金”作为违约金赔偿卖方;此外,违约方还应承担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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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你给的信息,卖方还不算违约,目前他只是主张你违约,要解除合同。他自己说因为升值了不想卖,即使是原因之一,但是他并没有主张出来,所以不能作数的。 至于你算不算违约,只要你按时提交了申请资料,没有故意拖延的,因政府审理机构方面的...
答:已经过户了吗? 中介过户,你是签了什么委托合同了吗,正常在房产过户,是很严格的,这边必须本人出面,别人怎么可能过? 仔细说一下现在的情况,再帮你分析。 警察不接,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的,这跟警察没有关系,应该给你归到合同纠纷里了。
中介 买方-二手房中介和买方串通-房主联合中介欺诈买方-买方隐瞒中介身份-二手房中介 买方违约-二手房 买方串通中介-买方与中介串通 欺诈-中介欺骗买方不想买了更多公众号:minshangfa2015专注于民商法的实务研究,尤其是合同效力的实务研究。最新文章相关推荐搜狗:感谢您阅读违反《房地产居间协议》的赔偿范围仅限于定金罚则?,本文可能来自网络,如果侵犯了您的相关权益,请联系管理员。QQ:签订二手房居间合同后定金还未支付却要赔偿违约金91万|八婺杂谈 - 大金华论坛 - Powered by php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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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二手房居间合同后定金还未支付却要赔偿违约金9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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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金和定金还是有区别的
说到底还是自己贪心!!!!!!!!!
还是咨询律师吧。
想想48块买了中石油,80块买了神华至今没解套的人,人哪,看到天花乱坠描述的利益,都是猪油蒙心了。
请律师继续上诉,好像定金法律上有规定不能超过总价的百分多少忘了
把这个案件公布出来,主要是希望金华市仲裁委员会能够看到。希望你们重新审视一下,这样的操作是否恰当,是否成为了别人获取不当利益的工具。如果你们也认为确实对买家曹华不公平,请你们能够依法纠错,启动重审程序,不要一错再错下去了……我能理解仲裁一裁终局,打破一裁终局会影响到公信力。但是,胡乱瞎判出错,有错不纠更让人对仲裁失去信心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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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确有错误,可依职权提起再审。这句话估计只是用来表现的,不是用来实践的。真搞不懂每个经手的都说确实不妥,确实有错。却为何不能依职权重审?
我提起行政诉讼,状告金华市仲裁委员会义乌分会,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予立案;浙江省高院立案之后裁定驳回起诉。理由都是一样的,说主体不适格。说金华市仲裁委员会义乌分会和我没有关联……该机构目前仍然在运行……
我们一起看看案例法官解说语。[attachment=1802505]
违约要这么多钱,你还不如买下来来的合适?租约合同不可能是签订20年的。就算有可定也是恶意签订算无效的。抵押出去,导致不能成交的,就算他违约了 啊。还可以继续按合同进行交易?这样不算违约了吧。只能算拖延违约!我不是法律人士啊。呵呵
:违约要这么多钱,你还不如买下来来的合适?租约合同不可能是签订20年的。就算有可定也是恶意签订算无效的。抵押出去,导致不能成交的,就算他违约了 啊。还可以继续按合同进行交易?这样不算违约了吧。只能算拖延违约!我不是法律人士啊。呵呵&( 22:07)&确实有律师这样说,可以这样做。当时,我们也希望尽快解决这样的纷争,不想过多的牵扯,总觉得拖延太久导致对方不能卖给其他人会有过错。但是,我们希望法院来解决案件,会比较公平处理。而且本身仲裁协议也是无效的。无奈却被强行仲裁。并且仲裁员不顾各级法院裁判依据,动用自己的“聪明才智”,认为房地产市场交易变化过快无法知道实际损失从而裁决支付违约金9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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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起。希望得到社会大众和网友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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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起,为逝去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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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肯定找过了,怎么说啊 ( 12:56) 如果不是当地方政府和非法仲裁机构有了利益连接。那么这么明显的是非法仲裁机构,而我又经过96150和稠州论坛举报窗口等多种途径举报。为什么政府或者法院或者司法厅、司法局?却全都无动于衷。我的律师说: 太黑暗了!
都说不公正的裁判无异于谋财害命,那么,明知道是不公正才裁判却不纠正是不是帮凶?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日法发[2009]40号)第7条:人民法院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二款调整过高违约金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以违约金造成的损失为基准,综合衡量合同履行程度、当事人的过错、预期利益、当事人缔约地位强弱、是否适用格式合同或条款等多项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综合权衡,避免简单地才有固定比例等“一刀切”的做法,防止机械司法而造成的实质不公平。 这些,仲裁员们并非不了解,却故意造成这样的不公平案件,内幕到底是什么?
坏制度让好人变坏。
仲裁员的裁判依据是: 定金未付完全,只能依据违约金来裁判。而违约金过高必须由买方具体举证,按照银行计算利息损失不是具体举证。所以,要判赔支付合同里面约定的房价20%违约金高达91万。 如果合同里面约定的50万定金支付完全了,只能判赔定金50万。   他就是告诉我们。履行的更完善,合同步骤走的更完善反而导致卖方的损失更少。万一是签字就悔约,没有支付分文定金也得判赔91万违约金。  这样的说法我不能够同意。这样的做法我很愤怒却无可奈何!  是谁给了仲裁员们如此大的权利,不顾法律规定、或者肆意解读法律规定,导致原本简单明了不过的的案件 ,却有令人用9个脑袋都想不到的后果?
小心驶得万年船
佳宝地产与房东合谋,金华市仲裁委员会义乌分会助纣为虐枉法仲裁让买家损失百万!(出处: 义乌稠州论坛)
顶起。希望能够看到非法仲裁机构得到制裁的那一天。
贪小便宜怪谁去!天上不会掉馅饼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白纸黑字的合同自己签了字怪谁,又不是三岁小孩子
你已经信用卡刷了9万,欠条41万,等于已经支付了50万了啊。这50万算定金?还是订金?还是首付?
:你已经信用卡刷了9万,欠条41万,等于已经支付了50万了啊。这50万算定金?还是订金?还是首付?&( 16:39)&仲裁庭认定未完全支付定金,合同要求支付50万定金。其实根据定金的性质,定金已经变更为9万,可以以损失定金为代价解除合同。而仲裁员却认为,定金未完全支付只能判赔违约金。
:贪小便宜怪谁去!天上不会掉馅饼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白纸黑字的合同自己签了字怪谁,又不是三岁小孩子&( 09:18)&这个道理是懂,但是根据法律条款,91万对于这件事情明显属于过高违约金,是应该调整的。情况是(签订合同后还未支付定金)
格式合同里面约定的是义乌市仲裁委员会。然后义乌市仲裁委员会根本就不存在。根据最高院的发函,对仲裁机构约定不明确的,仲裁协议无效。 然而,金华市仲裁委却以其金华市仲裁委员会义乌分会的名义,决定受理案件和通知义乌市人民法院冻结了我的固定资产。其盖章为金华市仲裁委员会义乌分会。 而金华市仲裁委员会义乌分会却是未经省司法厅登记备案的非法机构!
顶起。希望能够看到非法仲裁机构得到制裁的那一天
【导读】 仲裁条款约定由某市仲裁委员会管辖,但该地只有外地仲裁机构在此设立的分会,那么,该分会是否有权受理含有该仲裁条款的案件?在本文分享的案例中,当事人约定双方发生争议时提交“商洛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但商洛市并未设立仲裁委员会,争议发生后,申请人向西安仲裁委员会商洛分会申请仲裁,而西安仲裁委员会商洛分会受理了案件并作出裁决。被申请人在仲裁程序中并未提出仲裁协议效力异议,但却在撤裁程序中提出了该项抗辩,法院最终认定仲裁机构约定不明、仲裁协议无效,撤销了该份裁决。 一、案件索引 审理法院: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 (2016)陕01民特28号民事裁定书裁判日期:当事人:申请人商洛新天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被申请人张宝。涉及裁决:西安仲裁委商洛分会委员会作出的西仲商裁字(2015)19号仲裁裁决 二、案情概要 仲裁申请人张宝向西安仲裁委员会商洛分会委员会诉称:张宝于日与商洛新天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天地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新天地公司位于商洛市行政中心片区州城街北侧第4幢1单元3层2号住房一套,其交纳了购房款610880元。日,张宝在新天地公司设立的售楼部购买了锦绣新天地商品房,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当时新天地公司的宣传册、楼盘效果图均表明公共绿地和地面上没有停车位,售楼人员均宣称地面没有停车位。2013年12月,新天地公司销售小区地下停车位时,仍宣称小区没有规划地面车位,属高档的无地面车位的小区。但在房屋交付张宝之后,新天地公司私自在小区东门3号楼与5号楼中间、3、4号楼后绿地位置修建了地上停车位。另外,新天地公司无视相关规定,以工料费为名向张宝收取有线电视及燃气等配套费用。同时,至今仍未办理权属登记备案手续,严重影响了张宝的合法权益。张宝无奈具状申请仲裁,请求依法裁定:1、新天地公司采取补救措施,剔除新建停车位,恢复绿地;2、新天地公司退还违法收取的天然气、有线电视安装配套费2600元;3、新天地公司按已付房款1%向张宝支付违约金;4、仲裁费用由新天地公司承担。庭审中,张宝同时申请仲裁庭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条款无效。 西安仲裁委商洛分会委员会作出西仲商裁字(2015)19号仲裁裁决,裁决新天地公司应在本裁决书发出后30日内按照规划总平面图恢复申请人4号楼0302号房相关联的公共绿地草坪设施,逾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执行;驳回张宝其他仲裁请求。 三、申请人申请撤销的主要理由 新天地公司以该仲裁裁决违反法定程序为由,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理由如下:1、该仲裁裁决认定涉案《商品房买卖合同》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属认定错误;2、该仲裁裁决认定新天地公司在售楼大厅展示的规划总平面图、楼盘沙盘模型的宣传彩页属于商业广告应为邀约,属认定错误;3、该仲裁裁决认定涉案合同之补充协议无效的理由不能成立;4、该仲裁裁决认定绿地草坪系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系错误认定;5、新天地公司按照规划批复的地面车位数量建造地面车位合法,张宝无权干涉;6、涉案小区规划总平面图上标示的四处地面停车位图案属于示意性质,新天地公司有权在适宜位置按照批准数量设计建造;7、仲裁庭未按照新天地公司的申请进行现场勘验,严重损害新天地公司的合法利益。仲裁庭在第二次开庭质证时仅有一名仲裁员参加,程序严重违法;8、本案仲裁条款无效,仲裁庭仲裁本案无法律依据;9、该仲裁裁决属于枉法裁判,侵害了新天地公司的合法权益;10、张宝请求剔除新建车位、恢复绿地没有合同依据,不属于仲裁范围。 四、西安中院意见 本院经审查认为,涉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双方发生争议时提交“商洛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经查,商洛市辖区没有设立仲裁委员会,也未有名称为“商洛市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机构。西安仲裁委员会商洛分会委员会不是商洛市辖区的仲裁机构,与商洛市仲裁委员会也不会产生名称上的混淆,故西安仲裁委员会商洛分会委员会并非当事人约定的仲裁机构,西安仲裁委员会商洛分会委员会无权仲裁本案。涉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关于双方发生争议时提交“商洛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的约定,应属对仲裁机构约定不明,该仲裁条款应属无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没有仲裁协议”应予撤销的规定,该仲裁裁决依法应予撤销。综上,裁定如下:撤销西安仲裁委商洛分会委员会作出的西仲商裁字(2015)19号仲裁裁决。 五、环中观察 通过研析本案,环中仲裁团队认为,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总结: 1.近年来,不少地方性仲裁委员会,在本省的其他地区设立了分会,比如本案西安仲裁委员会设立商洛分会。另外,根据广州仲裁委的网站资料,广州仲裁委还设有东莞分会和中山分会。关于是否允许地方性仲裁委员会设立分会的问题,偶有争论。仲裁委员会分会的设立和运作不规范以及分会裁决的司法监督困境,始终困扰着分会的发展。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今年年初于吉林召开的2016年全国仲裁两化试点工作座谈会上,国务院法制办中国仲裁协会筹备领导小组副组长卢云华先生明确表示“这种做法有违仲裁法规定的仲裁工作体制。” 2.从撤销裁决的管辖法院看,本案是由西安中院管辖,由此可以推论出商洛分会在性质上不是一个独立的仲裁机构(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也不可能是独立的仲裁机构),本案的仲裁机构仍然是西安仲裁委。而本案仲裁条款约定的是商洛市仲裁委员会,与本案的西安仲裁委完全不一致。另外,选择分会仲裁的当事人,很大程度上是出于方便和快捷的考虑,但在需要司法监督时,却需要去设立分会的机构所在地法院申请,这必然会与方便和快捷的初衷在某种程度上出现背离。 3.仲裁协议无效,视为没有仲裁协议,可以构成撤销裁决的理由。我国《仲裁法》并未采取真正意义上的仲裁庭自裁管辖权理论。在当前的情形下,仲裁机构对管辖权作出决定的效率显然要快于法院,而持有异议的被申请人如果意图拖延仲裁程序,他们肯定倾向于选择后者。作为仲裁申请人,在被申请人有异议的情况下,可以先行申请仲裁机构作出一个管辖权决定,可能对仲裁程序的推进更为有利。当然无论是仲裁机构还是法院,在确定仲裁庭的管辖权时均应当依法、客观进行,避免夹杂法外因素。
:仲裁庭认定未完全支付定金,合同要求支付50万定金。其实根据定金的性质,定金已经变更为9万,可以以损失定金为代价解除合同。而仲裁员却认为,定金未完全支付只能判赔违约金。&( 22:13)&你理解错误!9万刷卡,加41万欠条,等于是50万定金确立。
这个要看合同约定
:你理解错误!9万刷卡,加41万欠条,等于是50万定金确立。&( 11:26)&欠条定金是不成立的。所以定金已经变更为9万。定金的实践性确定了定金是已实际收到为准。
最大的错误还是仲裁管辖错误。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可以知道,金华市仲裁委员会义乌分会根本就没有仲裁权。和南海仲裁案何其相似。一个以非法目的的仲裁案件,非法的仲裁机构强制仲裁,其结果必然导致不公平。我没有过多的要求,我只希望能够依法撤销非法裁决,让我们能够上义乌市人民法院去解决纠纷。如果经过正常的诉讼程序还是不公平,那我也只能认栽。
最大的错误还是仲裁管辖错误。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可以知道,金华市仲裁委员会义乌分会根本就没有仲裁权。和南海仲裁案何其相似。一个以非法目的的仲裁案件,非法的仲裁机构强制仲裁,其结果必然导致不公平。  我没有过多的要求,我只希望能够依法撤销非法裁决,让我们能够上义乌市人民法院去解决纠纷。如果经过正常的诉讼程序还是不公平,那我也只能认栽。
同情楼主,我知道只有双方才同意仲裁,才成立。或者是合同只有仲裁条款才只能仲裁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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