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可以代签吗签好了可以做费从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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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题65,甲公司在食品上注册“乡巴佬”商标后,与乙公司签订转让合同,获五万元转让费。合同履行后,乙公司起诉丙公司在食品上使用“乡巴佬”商标的侵权行为。法院作出侵权认定的判决书刚生效,“乡巴佬”注册商标就因有“不良影响”被依法撤销。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乡巴佬”商标权视为自始不存在B.甲公司应当向乙公司返还五万元C.撤销“乡巴佬”商标的裁定对侵权判决不具有追溯力D.丙公司可以将“乡巴佬”商标作为未注册商标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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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用益物权的客体为不动产B.用益物权的客体主要为不动产C.用益物权为期限物权D.用益物权均为独立物权2A.第1年,为奖励公司员工,回购了占公司 7%的股份,并于一年内已转让给职工B.第2年,为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了占公司 15%的股份C.第3年,因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回购了公司20%的股份,并于一年内注销D.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必须经过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回购事宜3A.由当事人提供B.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C.由该国驻华使、领馆提供D.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4A.甲公司收购乙公司的股份至51%时即不再收购B.甲公司将在45日内完成对乙公司股份的收购C.本收购要约所公布的收购条件适用于乙公司的所有股东D.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甲公司视具体情况可以撤回收购要约5A.如果环球大厦故意不及时向保险公司通知该事故致使保险事故的损失程度难以确定,那么保险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B.如果保险公司认为环球大厦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最多可以分两次通知对方补充提供C.除非另有约定,保险公司收到环球大厦的赔偿的请求后,最多应当在30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环球大厦达成赔偿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D.保险公司依法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环球大厦发出拒绝赔偿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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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相关试卷用工方不按合同中签定的加班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加班费想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如题,用工方不按合同中签定的加班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加班费想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取得证据,如果你能证明用人单位没有按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加班报酬,你就可以以要求用人单位按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和《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执行。   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既然是协商,当然就应该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协商一致,否则就是强迫劳动。   只有四种情况不得拒绝加班: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除了这4种情况外,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与员工协商。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虽然在上述4种情况下,员工不得拒绝加班,但单位还是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必须按照劳动法第44条规定的标准支付。拖欠或克扣劳动报酬或加班工资的,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和《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解决。   加班报酬的计算按以下规定执行:   1、《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   3、《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怎么解决加班问题楼上的已经说过了,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批准,按劳动合同法第36、37、38条办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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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已影响人公司要我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是今年九月,但时间和我实际上班的时间不一致,所以我没有签订,第二次的合同内容不一样,公司应当填的地方没有填,请问我该签合同吗?假如我辞职,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公司说如果我签了合同以后,随便离职,会去劳动局和法院起诉我,我该怎么办?
提问时间: 11:50:16
您好!请问我公司叫我签合同 但是第一次拿合同给我的时候也就是今年九月 里面公司填我到公司上班时间不符合实际到这里上班的时间 我没有签合同 第二次拿合同给我签的时候和第一次的合同内容不一样 里面该公司填的东西他什么都没有填 请问我该不该签合同
还有假如我辞职 应该有什么手续 公司说 如果我签了合同 随笔离职公司会去劳动局和法院起诉我 应该怎么办
您好,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您的劳动合同应该从您实际开始上班的时间开始计算。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您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应该一式两份,公司一份,您自己保留一份,公司应填写的地方也应该填写完整并在该合同上加盖公司的公章。您有权要求公司填写完整后再签劳动合同。
如果您辞职的,您只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公司就可以了。并根据公司的要求办理好工作交接,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就算您签了劳动合同,您也有自由选择用人单位的权利,一旦您有合理的理由想要离开该公司,也是可以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并不能因为您离职而去劳动局或者法院起诉您。除非您违反了相应的禁业竞止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您好,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您劳动合同中的上班时间应当以您实际上班的时间开始计算,公司拿不正确的上班时间的劳动合同或是空白合同同您签的,您有权拒绝。自从您在公司上班超过一个月之后,您可以向公司主张双倍工资,直到公司与您签订正规的合同。
至于您要辞职的,只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的,不管公司同不同意的,您都可在30日满时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公司不能组织您,就算去申请劳动仲裁,公司的主张也不会得到支持。建议您和公司先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对此协商不成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也可以起诉。我们可以为您提供定制劳动仲裁申请书的服务:。您若还需要法律帮助,我们可以为您服务:
请问合同一式两份 公司拿到那份合同与我手里的合同内容不一样 应该怎么办 那种合同合法吗
一式两份就是要求两份的内容一样的,如果两份不一样,在今后出现纠纷的时候,您需要有证据证明对方的合同和您签的是不一样的。
您好,如果两份合同不一样的,在今后发生纠纷时,您可以针对合同不一样的条款来举证证明自己这份才是真实的。就比如说您的上班时间延后的,您可以举出您在之前就上班的证据来证明,比如打卡记录和周围的同事证人证言,如果工资条能显示出的,也可以以工资条作证明。
请问公司给我的这份合同上有涂改
具体改的是什么内容呢?如果对于您的个人权益没有什么影响的,也不会有什么问题。您要是不想签的,也可以拒绝。
改的日期 主要是我签好了公司再改的
为什么要改日期呢?关于合同日期,也就只能是针对没签合同的时候要求双倍的工资,其他情况也没什么影响。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就是因为我是五月二十八号去公司 实习期1个月 到六月二十八号公司没有给我签合同 因为十一月有领导来检查 公司就要求我签合同 也就是6月28到11月2日公司一直都没有和我签合同 就是今天11月3日我才签的合同
但是合同上写的签合同日期是6月28日
您这种情况属于倒签合同,也就是补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的过程,是双方自愿协商并达成共识的过程,无论是从用工开始就订立的合同,还是事实劳动关系成立后补签的合同(即倒签合同),只要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由于倒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已经涵盖了未签劳动合同的期间,劳动者在同意倒签劳动合同的时候,不仅仅是补签一个劳动合同,而且也意味着要对是否放弃双倍工资请求权作出决定。在补签劳动合同时,如果没有同时提出支付二倍工资的请求,即表明双方已就未签劳动合同的期间达成了和解协议,劳动者原谅了用人单位的过错,已对未签劳动合同的期间进行了追认,表明劳动者已放弃了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的权利。
也就是说,您签订了该合同后,不能再主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但如果是公司自己更改了劳动合同日期的,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局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这期间的双倍工资。但是您需要有相应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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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能否收取培训费?
  刘小姐:我打算从事化妆品销售工作,在应聘一家知名化妆品品牌公司时,公司要求应聘人员缴纳2000元的培训费和服装费,否则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的解释是,以前公司都是免费培训员工,现在人员流动性大,不少员工工作一段时间熟悉业务后,有的辞职了,有的被其他品牌公司挖走了,公司损失挺大,是不得已才这样做的。
  问:公司收取培训费的做法合法吗?
  答: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由此可见,给员工提供职业培训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其费用理应由用人单位支付,不能把培训费作为额外费用要求员工自己承担。我国劳动部《关于严禁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的通知》有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招工条件中规定个人缴费内容,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录用职工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用人单位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费用的,应责令其退还劳动者。
  司法局&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提示:劳动者在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押金、保证金、培训费、风险金、集资款等,更不能把缴纳以上费用作为录用前提条件,劳动者如遇到类似情况,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俞为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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