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整治可行性研究报告吗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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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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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同意设置入河排污口: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入河排污口的;  
  (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削减排污总量的水域设置入河排污口的;  
  (三)入河排污口设置可能使水域水质达不到水功能区要求的;  
  (四)入河排污口设置直接影响合法取水户用水安全的;  
  (五)入河排污口设置不符合防洪要求的;  
  (六)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  
  (七)其他不符合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  
  第十五条 同意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决定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排污方式和对排污口门的要求;  
  (二)特别情况下对排污的限制;  
  (三)水资源保护措施要求;  
  (四)对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投入使用前的验收要求;  
  (五)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第十六条 发生严重干旱或者水质严重恶化等紧急情况时,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人民政府,由其对排污单位提出限制排污要求。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施行前已经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单位,应当在本办法施行后到入河排污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所属管理单位进行入河排污口登记,由其汇总并逐级报送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现状情况进行调查,并提出整治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对管辖范围内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建立档案制度和统计制度。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对入河排污口设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证照和资料。  
  监督检查机关有为被检查单位保守技术和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 未经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审查同意,擅自在江河、湖泊设置入河排污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追究法律责任。  
  虽经审查同意,但未按要求设置入河排污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八条追究法律责任。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以及已设排污口不依照整治方案限期拆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入河排污口设置和使用的监督管理,本办法有规定的,依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未规定,需要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的,依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和入河排污口登记表等文书格式,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  
  第二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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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和谐社会,维护人民利益,市政府已把河城区段治理工程作为2008年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下决心对河城区段进行全面治理改造。
2.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与意义
2.2.1 对河和万人坑进行污水治理, 既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拯救母亲河,继承和发展城市文化的需要。
河流是城市文明诞生的摇篮。在全世界城市中,有半数以上依河而筑。河流为城市提供饮用水源和舟棹交通之利,对城市形态和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河网水系对传承城市历史文化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某种意义上,河流孕育了城市。丰富的水面与城市的其他景观相映衬,形成优美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没有城市水系的点缀,城市的文化内涵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就不会充分展现。
然而,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迅猛发展,作为城市赖以生存的母亲河,却成为城市的排污管道,遭到日益严重的污染,危及人类的健康。严酷的事实,终于唤醒了公众的环保意识,从60年代起,西方国家分别对污染严重的城市河流进行防治,并取得显著成效。我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虽较滞后,但仍重蹈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城市河流的污染已严重到刻不容缓进行治理的地步。
是千年古城,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之
一,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城区主要河流河曾经养育出:商朝开国圣君成汤,道家始祖老子、庄子,外科鼻祖华佗,魏武帝曹操,文帝曹丕、诗人曹植等等。对河进行污水治理, 既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拯救母亲河,继承和发展城市文化的需要。
2.2.2人民群众对改善环境质量的要求日益强烈
在城市形成和发展中,河流作为最关键的资源和环境载体,关系到城市生存,制约着城市发展,是影响城市风格和美化城市环境的重要因素。在近代工业化阶段,城市河流对城市的作用更加重要,成为水源地、动力源、交通通道、污染净化场所;在现代,城市河流在城市生态建设、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方面显示出不可替代的意义。河网水系是城市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有了水,才有了城市的灯红酒绿、高楼林立,才有城市的经济繁荣和人们的安居乐业。可以说,河流是城市发展的灵魂。
河是涡河的支流,是市城区的主要排水通道,河也是谯城区向南引水的主要输水河道。由于长期的排污,河水污染变质,河水腥臭刺鼻,蚊虫大量孽生,已成为危害人民健康、制约经济发展、影响城市形象的重要因素。而另一方面,随着城区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安全、良好的环境正在成为生活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群众对改善环境质量的要求日益强烈。尽快改善河河水环境质量,是市政府的既定方针,更是沿河群众的迫切要求。
2.2.3控制污水直接排放入河,是减轻河污染的根本措施。 近几年来,沿河两岸工厂企业和居住人口大量出现,大量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河中。原本清澈见底的河逐渐变成河水
浑浊、污染严重的臭河,令人不堪忍受。据调查河污水小洋桥至药都大道段约6公里,沿岸157个排污口是造成河水污染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要发挥河城市河流的生态功能,进行污水截流,控制污水直接排放入河,是减轻河流污染的根本措施。
2.2.4是美化城市,建设城市滨水环境的需要
城市滨水空间往往是一个城市能见水、近水、亲水的特色景观环境,也是一个城市建设和开发的热点。城市滨水空间规划是对城市滨水空间的功能、空间、景观、环境、设施等各方面所进行的综合性设计,其目的在于创造生动、优美、富于特色的城市水空间形象。
自60年代以来,世界许多国家特别注重城市滨水空间的综合利用,使其原有的码头、工业区等逐渐变为公共活动繁忙、环境良好、地价不断上升的综合功能开敞区。通览世界的城市滨水空间规划设计与建设活动,清醒地告诉人们:恢复城市水空间,还其优美、宜人、充满生机的原貌,创造适应现代城市生活的城市滨水空间形象,是当今世界城市建设发展的一大潮流趋势,也是是美化,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
治理规划与工程建设规模
3.1 河综合治理工程规划
3.1.1市河污染的演变历程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城市河流水
面被人为侵占或缩窄,导致城市水面积急剧减少。在城市建设中,为了多争一块土地,许多单位和个人盲目填河,将河道排水改为管道排水,将软排水改为硬排水,城市排水管网与城市河道不配套,排水系统不协调。同时当城市河道水质污染严重,恶臭难忍时,人们往往迁怒于河,干脆“活埋”了事,或以此作为与河争地的借口。并因此,形成恶性循环。
进入二十一世纪,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城市经济迅猛发展,河道两岸土地开发利用,城市化步伐加快,城市河道功能遭到损害:大量工业、生活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造成河水严重污染,水质恶化,河道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河的城市段已达不到Ⅲ类水水质标准。河流污染使鱼虾生物基本绝迹,而代之以适应污染的各类底栖微小生物类群,导致城市河流及其两岸的生物多样性下降。
3.1.2市河污染治理规划目标
河治理工程主要包括:城市排污口截流、河道排水清淤、边坡护砌及两岸绿化美化等。
河城区段9.55km的水体要全部予以Z换。防洪闸(0+000)―凤尾沟口(6+100)段河道断面按十年一遇除涝标准疏浚,疏浚河线基本上沿原河道中心线布Z,局部弯道沿原河道中心线向滩地较宽一侧开挖,以满足十年一遇除涝要求。河防洪闸(0+000)―幸福桥(1+400)段两岸边坡已进行硬化处理,其余河段边坡垃圾成堆,须进行清基削坡处理。
根据本河段河道特性、地质条件及现有河道边坡情况,防洪闸(0+000)―凤尾沟口(6+100)段按拟定的设计除涝流量、除当前位置:&>&
省水利厅关于丹江口市右岸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的公示
来源:厅水资源处
发布时间:
责任编辑:张强
审核签发:胡顺华
【|||】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 - 开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当前位置:
发布单位:县水务局 & &
发布日期: & &
点击数:12 人次
序号4行政权力编码-A-008000行政权力名称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实体主体开江县水务局(法定)行政权力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四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应当经过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2、《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向河道、湖泊排污的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排污单位在向环境保护部门申报之前,应当征得河道主管机关的同意。收费依据无收费标准无受理条件1.在江河、湖库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向水务局申请排污口设置审查;2.该项行政许可受理机关权限划分:按河道管理权限受理和审查。申请资料1、设置排污口申请报告;2、建设项目依据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3、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送审稿);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5、当排污口设置对上、下游第三者用水造成影响的,还应附具第三者的承诺书。办理部门行政审批股办理地点开江县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办理时间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不包括专家评审、听证、现场查勘、申请人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对相关技术报告进行修改等所需时间)相对人维权渠道1、在60日内依法向开江县人民政府或达州市水务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开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3、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开江法制办公室投诉。4、其他法定救济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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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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