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险

您现在的位置: >
2015年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2015
  2015农村买养老保险要交多少钱,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年农村养老保险交费标准。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意见明确缴费标准和待遇
  现在农村的传统观念是,养儿防老。
  而事实是,由于家庭与经济关系产生的矛盾,部分老人即便养了儿也难防老。新农保的核心是,年轻时缴一点,国家补一点,年老了(满60岁)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领取标准为个人账户养老金(本+息)139再加上55元的基础养老金。
  这样农村的传统养老模式将实现由养儿防老向社会养老的历史性转变。
  据了解,东昌府区作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其参保范围是,辖区内农村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至59岁的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东昌府区目前符合条件的这一群体近50万人。这一群体分两部分,
  其一,实施新农保时年满45周岁以上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不过也允许补缴,但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
  其二,45周岁以下的,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另外,参保人员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月基础养老金提高1元。
  按照国家规定,新农保的筹资模式是,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长兴失地农民可领&退休金&转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按年龄一次性补缴
  长兴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正式衔接。申请刚开始十余天,县社保办受理人数就已经突破了4000人。
  转接职工基本养老险失地农民喜出望外
  今年70周岁的钱大爷,是林城镇午山岗村村民,几十年来一直以种地为生。几年前,家里的土地被征用。一辈子以田地为伴,突然间没田种了,钱大爷心里有点担忧经济来源。
  目前,钱大爷能够享受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并领取115元/月的农村老人基础养老金。算下来,老人一个月的收入为645元。&这个钱我们老俩口平常开支也差不多,就是没有结余,存不到钱。&钱大爷说。后来,村里人告诉他只要补缴一定的费用,就可以拿跟退休职工一样的退休金。听到这个消息,钱大爷十分高兴:&村书记说只要带上需要的材料去村里申请就好了。&
  带着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张、原《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补助)手册》,钱大爷来到村里填了申请表。村、镇审核后将在村里公示,公示期为7天。若无异议,村经办人员会统一将钱大爷等人的资料带到县社保办办理相关转接手续。&由村里的工作人员帮忙去办,就更好了。省得我自己跑,年纪大了也不懂。&钱大爷说。等村里的工作人员带了缴费联系单回来,他自己去镇上的农村合作银行签约交钱就行了。今后,钱大爷的养老金将打到存折上。
  一次性补缴 女50周岁男60周岁可领养老金
  钱大爷之所以这么积极,是因为一旦开始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他的养老金每月就可以有1230元左右。
  想要享受职工基本养老金,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一是年龄必须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二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
  钱大爷已经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种情况在今年12月24日前集中办理。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失地农民,也可以补缴不足的年限,从日起集中办理。
  其实,不同年龄的失地农民想要补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费用是不一样的。钱大爷属于70周岁及以上这个类别,只要补缴36352.8元就能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考虑到经济能力,适当降低了60周岁以上人员一次性补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的标准,霸黾右凰辏淮涡圆菇杀曜冀档5%,依次递减至70周岁,70周岁以后不再递减。&县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今年刚满48周岁的张大姐(因高铁建设而失地)家住太湖街道南张浜村,之前没有享受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这次知道可以转成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打算补缴这一保险。&要先确定她是否属于被征地农民,先要到行政村申请,经村、乡镇(街道、园区)、县国土部门确认审核后并在行政村公示,之后由行政村统一上报到我们这里。这类需要确定被征地农民身份和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已经参加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人员从日起集中办理。&该负责人说。
  如果张大姐确定是被征地农民,她可以先补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5年的部分,按补缴13年计算需要先补缴63011.52元,然后再按月缴纳两年的保险费,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就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
  养老保险可与医保分开办 失地农民自主选择
  除了要补缴三万多元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钱大爷还打算补缴18000元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最怕生病,年纪大了,难免有个毛病,如果报销比例高一点,我心里也好过点。&享受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有 50%~60%。如果住院,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5%。
  当然,失地农民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时候,也并非一定要缴纳医保。养老金缴费和医保缴费不是捆绑的。
  &人老了保不准哪一天就离开了,不过听说去世后还能拿一笔钱。&钱大爷说。对此,县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道:&不少失地农民和钱大爷一样有这方面的疑惑。假如去世,丧抚费14000元都有的,养老缴费的个人帐户部分未领完的余额退还,养老个人账户大约是养老缴费额的40%左右,在每月的退休金中还按一定比例支出。医保费用不退还。就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补缴,丧抚费也是有的。&
  值得一提的是,原本要到55周岁才能享受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女性,一旦转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50周岁就能开始拿养老金。同时,其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金额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办理退休手续后,待遇将随企业职工享受的政策进行调整。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计算介绍
  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计算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储蓄积累&和&领取分摊&两个阶段。缴纳积累类似于在银行存款,在这个阶段,养老保险对象的保险费处于纯积累的过程,分段计息,计算复利,滚动增值,积累的本息在按政策规定扣除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后,逐年加大。到开始领取时,养老保险对象的积累额达到最大,此时的积累本息称为&积累总额&。在投保人达到领取年龄时,将养老保险对象的积累总额分摊到18年按月领取。因此,领取标准与积累总额密切相关,两者成正比关系。计算领取标准时,首先要计算积累总额,然后根据积累总额计算领取标准。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注意哪些环节
  在这个过程需要注意以下几个环节:
  (一)严格掌握和熟知计息政策规定、分段计息的利率标准和时间;
  (二)严格按照计复利的规定进行计算;
  (三)严格按照给付系数计算,保证小数点位数要求,不能擅自增加或减少;(四)60岁和55岁领取的系数区别计算,不能合二为一。
  江苏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我们那刚实行新农保政策,我妈今年59岁,按政策交一年就可以拿基本养老金,听说多交,补交就可以多拿,我想了解象我妈这种情况可不可以补交?
  答案:
  至少要交15年才能拿到养老金。你所说的基本养老金是指60岁以上的老人,如果子女都参保了,不交也能拿到。像你妈的情况最好是给她补交吧,一次性交15年的,这样不仅能拿到基础养老金,自己交的那部分也是按月返回的。我曾经做过测算,按江苏省的文件,最低档的补交,每年100的那种,大概60岁以后能拿70多一个月,这样二年的样子能把自己交的钱收回来,之后拿的就是赚的了。可惜江苏省的文件中最高档每年才600块,这样退休后每月才100多块钱,哪够用啊。我倒希望能提高最高档的额度,至少要退休后每个月有个五六百才够用啊。你最好看一下你妈所在的城市有没有自己的实施方法,可能会额度高一点。我们是去年按市里的新农保政策交的,每年交2000多一点,而且女的55就能退休了。哪知道今年发了个江苏省的文件,这样每年只能交600了,女的还要60才退休。
  安徽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是不是子女必须买父母到60岁才可以享受养老金,而且还要子女交15年才行?
  山东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实施
  山东农村养老保险有哪些新政策呢?王先生是来自山东聊城的农民工,他从去年打工回来之后一直打算做点生意,但考虑到自己的年纪越来越大,想要了解一下关于山东农村养老保险的政策和规定,看是否可以办理养老保险手续,为自己的未来做打算!
  在山东和王先生有这也想法的人并不占少数,很多有农村户籍的朋友由于受到户籍的限制以及工作条件的不具备等,无法购买保险。所以针对这一种情况,山东省社保中心号召国家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政策,针对于山东农村养老保险在政策上做了一系列的调整,希望可以从中改善型新农村合作社的投保类型和范围。按照国家的规定,只要是有农村户籍的人口都是可以参加新农合来购买养老保险,同时对于一部分特殊的农村户籍的人们来说,也可以申请农转非来购买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来享受养老待遇。
  对于山东当地的社保政策来说,对于一些子女在城镇工作的农村老人来说,是可以按照相关的规定来申请办理农转非手续的,办理成功之后可以申请购买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如果是个体经营的话,那么需要自己承担所有的缴纳费用。山东农村养老保险在政策上的规定与城镇职工的规定是不同的,在缴纳的比例和年限上都是差异的,例如对于城镇养老保险来说,在缴纳的比例上是需要15年交齐才能够享受到相关的待遇的。
  山东农村养老保险在国家的调整政策上,对于参保人员来说,是划分为三类的,第一类是可以享受到每月领取600元的养老金,第二类是492元的养老保险,第三类就是383的养老保险。这与在退休之前缴纳的费用的比例差异是很大的。当然这种情况与城镇职工办理的养老保险一样,也需要划分等级的。按照山东省的养老保险调整来说,无论是城镇人口还是农村人口都是可享受到一次性缴齐的待遇的。
  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发布
  缴费补贴提高鼓励多缴多得
  《通知》明确,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定额缴费,参保人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2014年,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年缴费额度为1000元至7420元,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为了强化多缴多得、多缴多补的制度激励机制,北京市今年再次提高参保缴费财政补贴力度,对个人缴费1000元至2000元之间的人员,每人每年补贴60元;个人缴费标准2000元及以上的每人每年补贴90元。本次提高财政补贴标准,预计涉及经费2000万元至3000万元。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同时,为增加基金筹资渠道,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北京市还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资助额度不超过最高缴费标准,并计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
  宁出台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 四类人可补缴15年企业养老保险
  为解决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障问题,济宁出台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四类人员一次性申请补缴15年养老费,可按月领取基本。济宁市人社局明确了补缴对象、补缴标准,待遇计发等。
  需具备四个条件 可选三档标准补缴
  据济宁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申请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方可补缴15年养老保险费:具有城镇户籍;曾经与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日前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另外,原&五七工&、&家属工&等城镇未参保群体也属于解决的范围。本次解决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养老保障问题,主要目的是保证范围以内的人员解决养老保障问题。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养老保险的基本制度框架内解决,不再单独建立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一次性补缴15年养老保险费,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定投 理财,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
  山东统一设定三个档次的补缴和待遇计发标准,由补缴人员自行选择:按一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601元;按二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492元;按三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383元。在确定补缴额度时,对年满61周岁及以上的人员,年龄每增加1年,补缴额度相应减免1500元,最大减免额度为1.5万元,保险理财。
  城镇户口才能申请 可多种方式认定城镇户口和劳动关系
  据了解,具有城镇户籍是国家明确要求的,农村户籍不在解决范围之内。目前,在认定是否为城镇户口时,主要是根据户籍所在地认定,凡居住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可以认定为城镇户籍,主要依据民政部门管理的行政区划和居民委员会设置。公安部门统计城镇人口的口径是以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城乡性质划分的。
  判断是否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主要依据看是否拥有土地,有土地的基本上不能认定为城镇户籍,但既有土地又有城镇户籍的应该认定为城镇户籍;通过公安派出所考察取证。
  日前,与我市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在认定申请补缴人员是否曾与城镇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时,除依据本人档案外,可参考原始资料,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等。
  1、什么是社会保险,重疾?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保证劳动者在年老、失业、疾病、工伤等失去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目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女工生育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六个部分。
  2、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有什么区别?
  (1)属性不同。社会保险的依据是国家《宪法》,是国家的基本社会政策和劳动政策,是通过国家或地方立法强制执行的。商业保险是国家经济活动的一个方面,是人民保险公司运用经济手段进行的经营活动,这种经营活动是由保险者与被保险者双方按照自愿原则、通过签定契约来实现的。
  (2)保险的对象和作用不同。社会保险是以劳动者及其供养直系亲属为保险对象,其作用是保障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和失业时的基本生活,这种保障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商业保险是以投保的自然人为保险对象,其作用是根据契约规定给予投保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3)待遇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从保障基本生活、安定社会出发,着眼于长期性基本生活的保障,保障水平随着物价上升和社会生产水平的提高而逐步有所提高。商业保险只着眼于一次性经济补偿,给付水平的确定只考虑被保险人缴费额的多少,而不考虑其他因素。
  (4)管理体制不同。社会保险的管理体制是以各级政府主管社会保险的职能部门及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机构为主体,为实现法律赋予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而对劳动者的社会保险事务实行人、财、物的统一管理。商业保险的管理体制是自主经营的各经济实体自主经营,其管理工作全部围绕严格履行保险合同而进行的。
  (5)立法范畴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也是国家对劳动者应尽的义务,属于劳动立法范畴。商业保险是一种金融活动,保险合同双方的权利受经济合同法保护,属于经济立法范畴。
  3、当前应重点将哪些单位和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目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自收自支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已全部参加养老保险,2003年初河北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的意见》,重点将国有企业劳务工、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养老保险,并做好中断养老保险关系职工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工作。
  4、参加养老保险的法规依据主要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河北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冀政[1998]1号)等法律法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释
当前位置: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作者:
  字体:       (双击滚屏)
一、什么是新农保?
新农保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通过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基金筹集模式,实行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计发办法,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的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所以称为新农保,是区别于原来的老农保而讲的。
二、基本原则
1、新农保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保基本”就是要保障农村60周岁以上老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今后随着国家的发展、财力的增强和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多,将逐步提高这个标准。
“广覆盖”就是千方百计扩大覆盖面,把尽可能多的农民吸纳到新农保制度保障中,通过建立具有普惠性质的基础养老金、实行缴费补贴等优惠政策,把农民吸引进来。
“有弹性”就是适合我县目前农村、农民的特点,按省文件要求县政府设定了五个不同的缴费档次,分别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的缴费标准,参保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多缴多得。
“可持续”就是各级财政要有能力支付,广大农民能够承受,使新农保基金能够保值增值。
三、任务目标
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计发办法,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四、基本框架
(一)、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刑劳教人员)、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二)、基金筹集
基金筹集: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1、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目前我县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共5个缴费档次。参保人可根据本人的经济能力在上述5个缴费档次中选择一个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参保应按年缴费,五个档次不允许突破,以后按省统一部署,结合农村居民人均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2、集体补助。村集体、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可以对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给予补助或资助,具体补助标准由村民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确定。
3、政府补贴
(1)对按年正常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每年给予30元缴费补贴。
(2)对农村重度残疾对象,按最低缴费标准100元缴纳,本人负担19元,政府为其代缴81元养老保险费。农村重度残疾对象是指残疾等级为1、2级,并办理了第二代残疾证的人员。
(3)政府对参保人缴费补贴和重度残疾人代缴养老保险费所需资金,有省、县按1∶1的比例分担。
五、个人账户有关问题的解释
1、什么是个人账户?
所谓个人账户,就是指国家为每位新农保参保人员建立的缴纳养老保险的终身记录。
2、个人账户组成
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及利息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实行全积累。
3、个人账户退付
(1)参保人出国(境)定居、死亡的,由本人或指定(法定)继承人提出退保申请,将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不含政府补贴)一次性退给本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并终止新农保关系。
(2)参保人在缴费期间需将保险关系转入外地的,其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转入新参保地,由新参保地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转入地尚未建立新农保制度的,其保险关系暂不转移,个人账户做封存处理,储存额按有关规定继续计息,待迁入地开展新农保后再转移。
(3)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达不到规定的缴费年限又不愿补缴保费的,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一次性退给本人。
六、养老待遇领取条件及标准
1、享受养老待遇条件
我县新农保实施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日。
(1) 截止日,不满46周岁的人员,从2010年起,在现行5个缴费档次中选档缴费,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5年。新农保实施时,不允许补缴,达到60周岁才能享受新农保待遇。
(2)截止日,年满46周岁以上人员,必须按年度连续缴费,也允许补缴,但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达到60周岁才能享受新农保待遇。
(3)对新农保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人员,本人不缴费,其符合条件的子女参保缴费,实行家庭联动机制,联动机制只涉及直系一代,符合条件的子女包括本人的儿子、儿媳及常年居住在一起的女儿、女婿。可以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家庭联动机制只适用于新农保实施年
(4)新农保实施后,在实施时不满46周岁,没有参保缴费的,达到60周岁时,需补足15年的社会保险费,且补缴的社会保险费不享受政府补贴,才能享受新农保待遇。
(5)新农保实施后,在实施时年龄超过46周岁,没有参保缴费的,达到60周岁时,补足从2010年到其达到退休年龄年的社会保险费后,享受新农保待遇,补缴的社会保险费不享受政府补贴。
2、新农保待遇标准
新农保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七、新农保与有关政策的衔接
1、与老农保制度衔接
已参加老农保,截止日年满60周岁,其子女参加新农保后,除享受老农保转入新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外,再加发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将个人账户基金积累总额转入新农保,建立新农保个人账户,按《实施办法》规定继续缴费和享受待遇。
2、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
因我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未实施,故和新农保没有同时享受的条件。
3、与其他制度的衔接
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等政策制度的人群,在新农保制度实施时,按照只能叠加、不许冲销的原则,继续享受原待遇。
八、新农保待遇领取注意事项
1、对将户口迁回到原籍的财政供养人员、参加企业、事业单位领取退休金的人员、户口开放后,部分民办教师转为财政供养,但户口仍在村的双重身份的人员以及原来购买户口有双户口的人员,严格执行一人享受一份养老保险的政策。
2、对于参保人姓名、出生年月存在争议的,一律按公安局提供的户籍证明为准。
3、各村特别是对于60周岁以上领取的人员一定要在全村公示,对出现冒领养老金的人员,发现一起,追回一起,处罚一起。
4、原因子女接班、户籍转入农村享受退休费的老人不能参加新农保。
5、新农保实施时全县农村人口数据已从县公安局拷贝,对于实施后由非农业户口转为农业户口的,暂不处理。
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及其职责
1、新农保业务由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所(以下简称“县农保所”)、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站(以下简称“乡镇工作站”)具体经办,村(居)民委员会协办人员(以下简称“村协办员”)协助办理,实行属地化管理。
2、新农保经办工作包括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基金划拨、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核定和支付、基金管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统计管理、内控稽核、资格认证、档案管理、监督检查、宣传咨询、举报受理等环节。
县农保所负责新农保的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基金划拨、基金管理、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档案管理、统计管理、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组织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工作,并对乡镇工作站的业务经办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考核。
乡镇工作站负责对参保人员的参保资格、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待遇领取资格及关系转移资格等进行初审,并录入有关信息,负责各种统计报表上报、承办本辖区内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政策宣传、情况公示等工作。
村协办员具体负责新农保参保登记、缴费档次选定、待遇申领、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环节所需材料的收集与上报,负责向参保人员发放有关材料,提醒参保人按时缴费,通知参保人员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并协助做好政策宣传与解释、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摸底调查、农村居民基本信息采集、情况公示等工作。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1、年满16周岁,具有巨鹿县农业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刑劳教人员),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中重度残疾人还需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加新农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以下简称《参保表》)。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协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2、村协办员负责检查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在《参保表》上签字、加盖村(居)委会公章,并将《参保表》、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等材料,按规定时限一并上报乡镇工作站。
3、乡镇工作站负责对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及时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在《参保表》上加盖乡镇工作站公章,并按规定时限将《参保表》、户口簿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等材料一并上报县农保所。
4、县农保所参保登记环节应对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可与公安部门的信息库进行信息比对),无误后进行保存确认,同时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5、参保变更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出生年月、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户籍所在地址及缴费档次。以上内容之一发生变更时,参保人员应及时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到村(居)委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以下简称《变更表》)。村协办员按规定时限将相关材料及《变更表》上报乡镇工作站。
乡镇工作站初审无误后,将需要变更的信息及时录入农保信息系统,并按规定时限将相关材料及《变更表》上报县农保所。县农保所复核无误后,对变更登记信息进行确认,签章后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6、参保人员出现出国(境)定居、户籍性质变更、参加其他社会保险、跨县(市、区)迁移或死亡等情况的,应终止新农保关系,并进行注销登记。
参保人员(或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应持相关证件、材料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以下简称《注销表》)。
办理注销登记时应提供的材料有:
(1)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2)出国(境)定居的,应提供出国(境)定居证明;
(3)变更为城镇户籍的,应提供户籍变更证明;
(4)参加其他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5)跨县(市、区)迁移的,应提供户籍关系转移证明;
(6)参保人员死亡的,应提供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以及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能够确定其继承权的法律文书、公证文书等;人员失踪宣告死亡的,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
7、村协办员按规定时限将《注销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报乡镇工作站。乡镇工作站初审无误后,将注销登记信息录入农保信息系统,并按规定时限将上述材料上报县农保所。
县农保所参保登记环节复核无误后,对注销信息进行保存确认,对其个人账户进行年内计息结存,在《注销表》上签章,经办资料分类反馈或归档封存。然后根据注销原因,对个人账户储存额分别进行以下处理:
(1)对发生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户籍性质变更、参加其他社会保险或死亡等情况,需要一次性领取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的,由县农保所待遇支付环节按本实施细则第五章有关规定办理。
(2)对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跨试点地区迁移到新农保地区的,打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明细表》(以下简称《个人账户明细表》),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3)对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跨试点地区迁移到未开展新农保地区的,由县农保所按规定办理个人账户封存。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手册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