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2016石家庄市失业保险局领取多少月

2016年河北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新政策
2016年河北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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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北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新政策》是有华当教育网()为你整理收集:
 据了解,河北人社厅对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做出了新调整,根据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长短,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由省统一确定。计发基数最高为1480元,包括石家庄、廊坊市区等经济较发达地区。计发基数最低为1210元,包括顺平县、唐县等41个县。此次调整旨在解决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最低基本生活保障。  2016年河北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新政策  据悉,此次调整是根据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长短,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由省统一确定。计发基数最高为1480元,包括石家庄、廊坊市区等经济较发达地区。计发基数最低为1210元,包括顺平县、唐县等41个县。此次调整旨在解决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最低基本生活保障。  缴费满1年不满2年的,核定领取3个月,计发比例为54%;满16年及以上的,核定领取24个月,计发比例为63%。根据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及其他待遇标准提高后,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的规定科目列支。
 近日,我国各省市纷纷上调了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等,据了解,河北省秦皇岛人社局也对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作出了最新的调整。由原先的月人均750元调整到月人均824元,平均每人每月提高74元。  2016年河北秦皇岛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据悉,从2016年3月起,河北秦皇岛市再次调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先的月人..…
  河北调整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  近日,河北省人社厅与河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从日起,对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作出调整。  河北省各市、县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长短,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由省统一确定。计发基数最..…
  河北省人社厅今天发布消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从今年3月1日起,河北省再次提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增至930元,最低标准增至650元,分别上调70元。失业保险金提高后,按规定以失业保险金为基数计发其他待遇时按提高后的标准执行。  调整后,全省失业保险金最高..…
 河北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执行地区档次划分  档次一计发基数1480实行地区包括:  石家庄市区(含新增的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不含井陉矿区)、保定市区(含白沟新城)、廊坊市区、唐山市区(含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港开发区、南堡开发区、芦台开发区、汉沽管理区)、秦皇岛市区。涿州市;三河市、霸州市;迁安市、遵化市、滦南..…
从河北省人社厅获悉,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根据《河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从日起,我省将提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据悉,此次失业保险金提高后,按规定将以失业保险金为基数计发其他待遇时按提高后的标准执行。河北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执行地区档次划分1480、&、1210四档,若最低工..…
 河北省再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河北省人社厅今天发布消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从今年3月1日起,河北省再次提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增至930元,最低标准增至650元,分别上调70元。失业保险金提高后,按规定以失业保险金为基数计发其他待遇时按提高后的标准执行。..…
 河北失业保险金标准3月1日起调整&分四档次(表)  从河北省人社厅获悉,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根据《河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从日起,我省将提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据悉,此次失业保险金提高后,按规定将以失业保险金为基数计发其他待遇时按提高后的标准执行。河北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执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本条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
  为做好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和治理大气污染工作,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暂时性困难,稳定就业岗位,省政府日前印发了《河北省政府关于使用失业保险金援企稳岗的意见》。   《意见》指出,对因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经营受到影响,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1年以上且无欠缴,并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岗..…
  河北省单位个人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是多少?   河北省日前出台《关于使用失业保险金援企稳岗的意见》,规定在2017年底前,将使用失业保险帮助产业结构调整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记者了解到,河北省将对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经营受到影响,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一年以上且无欠缴,并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岗位..…
[12-23] [12-23] [12-23] [12-23] [12-23] [12-22] [12-22] [12-16] [12-16] [12-16] [12-16] [12-16]2016石家庄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2016石家庄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欢迎大家来到聘才网,小编搜集整理了2016石家庄五险一金缴纳比例供大家查阅,希望大家喜欢。
(1)2015年石家庄公积金缴存基数
1、缴存基数计算口径及标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口径计算。
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日后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缴存基数上下限。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为13044元(石家庄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最低为2609元(石家庄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3、单位缴存比例12%,个人缴存比例10%。
(2)2015年石家庄社保缴费基数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下发《关于确定2015年度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确定2015年度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48273元。
2015年度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48273元,每月为4022.75元。职工医疗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如果用人单位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8%缴纳(含生育保险0.8%),每月需为每位职工缴费354.00元;单位职工按2%缴纳,个人每月需缴费80.46元。
目前,养老保险已实现省级统筹,全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均为上年度河北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石家庄市养老保险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为46239元,每月3853.25元。
同时,按照上年度河北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其单位缴费和职工个人缴费,也将相应变化。
石市参保单位和个人月缴费额(参考,最终以石家庄市社保局公布为准)
月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月缴费额度
省社平工资的60% 20% 462.39元
省社平工资的100% 770.65元
省社平工资的300% 2311.95元
月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月缴费额度
省社平工资的60% 8% 184.96元元
省社平工资的100% 308.26元
省社平工资的300% 924.78元
以下是石家庄五险一金缴纳比例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具体的石家庄五险一金缴费标准以石家庄社保局与石家庄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数据为准!
五险一金包括什么?
五险一金包括五种保险项目和公积金,其中,“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石家庄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费
住房公积金: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5%,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0%,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有条件的单位可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缴存比例。
【拓展阅读】
【2016年度石家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2016年度石家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普涨30元
2016年度石家庄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和缴费,9月1日起又要开始了。今年参保缴费的,除了在校大学生外,个人要多掏30块钱,参保人一年最高仍可报销30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每年最高可支付12万元,大病保险最高可赔付18万元。石家庄市医保中心提醒,集中办理首次参保登记、居民医保信息变更将于11月30日结束,个人缴费将于12月25日结束。这些时间您可要看好了,否则错过一次,需要再等一年。
个人缴费普涨30元
不管是出生不久的婴孩,还是年逾花甲的老人,只要您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均可参加居民医保,因此居民医保又被称为“一老一小保险”。
要参加居民医保,须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并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居民,或者是非本市常住户籍但常年在本市城镇(指乡镇级及以上政府所在地)就学或入托的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婴幼儿和本市行政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大学生,均可参加居民医保。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进城务工的农民居民,也可以自愿参加居民基本医保。
“与去年相比,2016年度居民医保缴费额度提高了30元,驻石高校在校大学生除外,仍为每人每年20元。”石家庄市医保中心居民参保管理科科长石嵘说。在校中小学生及18周岁及以下非在校居民为每人每年80元;女50周岁、男60周岁以上居民每人每年为260元;其他参保居民为每人每年310元;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未成年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及一级和二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居民,个人无需缴费,由各级政府给予补贴。
一年最多报销30万元
参保居民关心缴费多少,更关注能享受怎样的待遇。下一年度居民医保最高报销额度仍为30万元,其中12万元由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18万元由大病保险赔付。
居民缴纳基本医保费的年限与报销比例挂钩。连续参保缴费的,从第二年起,每增加一个缴费年度,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增加1%,增加的比例最高不超过10%。经批准转往外地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个人负担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居民产前检查及住院分娩医疗费,也可按比例报销。
参保居民除了住院能报销,看门诊小病也能享受报销待遇。参保居民每年每人累计在200元及以下的部分由个人自付;超过200元的部分由门诊统筹基金报销50%,个人自付50%,累计报销最高限额为每年每人800元;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在校中小学生及18周岁及以下年龄非在校居民,起付标准为100元。
有些县(市、区)大病保险可直接结算
只要是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均属于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居民医保支付居民住院、门诊诊疗(特殊病病种、急诊抢救病病种、白内障超声乳化加人工晶体置入术)费用后,自付医疗费用数额超过一定数额,大病保险开始启用。
个人自付医疗费年度起付标准每年都会有所变化,通常参考石家庄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确定。例如,按照2014年石家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今年的起付标准为2.6万元。也就是说,保障对象个人自付医疗费数额在2.6万元及以下的,大病保险基金不予赔付;超过2.6万元的部分,分段确定赔付比例。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大病保险赔付最高限额为18万元。按照规定,大病保险保障范围是指大病报销起付标准部分的合规医疗费。而合规医疗费,是指实际发生的、合理的,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需个人负担的医疗费。
大病保险开始实施以来,石家庄市有些县(市、区)已实现大病保险的即时结算,也就是说,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其县(市、区)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时只需负担个人需承担的部分医疗费,其余由参保地医保中心或保险公司与医院直接结算即可。
住院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
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00元80%
二级医疗机构600元70%
三级医疗机构900元60%
注:医疗机构未评定级别的,参照基本标准相同的医疗机构级别执行。
住院分娩医疗费报销比例
自然分娩及门诊检查费1000元
难产(胎头吸引、产钳助产)及门诊检查费1500元
剖宫产及门诊检查费2000元
■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地址:桥西区槐安西路9号市医保中心大门口西侧“石家庄城镇居民大额医疗办理处”,联系电话:3。
■没有办理参保手续的居民,可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社区)办理;已参保居民,可到市内任何一家河北银行营业所和36524营业点缴费。
■集中办理首次参保登记、居民医保信息变更将于11月30日结束,个人缴费将于12月25日结束。
■往年缴费的高峰期多在11月份和12月份,请参保居民尽早缴费,以避开缴费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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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年石家庄失业金多少钱一个月》是有三思教育网()为你整理收集:
领取标准(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的75%发放;(2)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的80%发放;(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按最低工资的85%发放;(4)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第13个月起,一律按最低工资的75%发放。领取期限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4.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办理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石家庄市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情况办理材料1.《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2.失业人员档案3.《城镇(农民合同制)职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备案表》4.《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5.申请人身份证原件6.一寸相片3张7.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办理流程1.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2.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受理申请后10日内作出审核认定。对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书面答复并通知本人。4.失业人员接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的领取通知后,凭本人身份证明和《就业失业证》,按月可随时到受理其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的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单证,凭单证到指定银行支取。办理地址办理地址:长安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地址:石家庄市谈中街1号电话:桥东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地址:石家庄市长征街75号电话:桥西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地址:石家庄市支农路3号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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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市使用失业保险金帮落后企业渡难关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使用失业保险金做好援企稳岗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暂时性困难,稳定就业岗位。对这些企业扶持政策包括稳定岗位补贴(转岗培训补助、岗位补助、社会保险补助)和降低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该通知执行期限到2017年底。 ..…
  1.失业保险归哪个部门管理?   答:按照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和《河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县以上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失业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各地均应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法规和政策。  2.参保单位有哪些义务和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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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月亮岛教育网小编整理的《2016年石家庄失业金发放标准及领取标准如何计算》,由于2016年政策尚未出台故继续沿用往年版本,如有变动,以官网为准。  根据《石家庄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规定,参保单位以全部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缴费基数高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为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上不封顶。  根据市统计局发布的信息,2015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为54441元,月均工资4536.75元,缴费基数的60%为2722.05元,缴费基数的300%为13610.25元。  领取标准  (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的75%发放;  (2)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的80%发放;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按最低工资的85%发放;  (4)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第13个月起,一律按最低工资的75%发放。  相关资讯:  日前,我市下发了《石家庄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其中提到自日起,我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将实行统收统支的模式。全市统一缴费基数和费率,统一待遇标准,统一基金管理和使用,统一基金预决算编制,统一业务经办流程。该《暂行办法》有效期5年。  我市的参保单位将以全部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和新录用的职工以及没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以上月实际发生的工资额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缴费基数高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为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上不封顶。其中,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按市统计局公布数据为准。  对于失业保险金的管理和使用,我市为方便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及再就业服务,按照户籍由各县(市)、区经办机构实行属地管理【市级参保单位的失业人员由户籍所在县(市)、区管理】。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的外籍失业人员,需在本地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由单位所在地经办机构管理。失业人员档案交由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相应县(市)、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管理,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将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失业人员享受待遇期满,其档案可自主选择代理机构管理,由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按灵活就业人员档案管理方式直接办理调转手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此外,失业人员在统筹区域内跨县(市)、区转移的,只转移失业保险关系,不转移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标准发放失业保险金。跨统筹区域转移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失业人员跨统筹区域转入的,档案由本人自主选择代理机构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地方税务机关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失业保险基金损失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地方税务机关追回损失的失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月亮岛教育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的“关于吉林市度养老、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通知”,里面包括有关养老保险新政策方针的内容阅读,暂未出台的信息参考以前年度。如有变动,请以当地相关部门的公布消息为准。本文内容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根据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2015年度缴费基数核定及年检工作的通知》,2015年度养老、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已正式开始。具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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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失业保险最新领取条件,失业保险领取规定》,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是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石家庄市失业保险最新领取条件,失业保险领取规定  领取标准  (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的75%发放;  (2)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的80%发放;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按最低工资的85%发放;  (4)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第13个月起,一律按最低工资的75%发放。  领取期限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4.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石家庄市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情况  办理材料  1.《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失业人员档案  3.《城镇(农民合同制)职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备案表》  4.《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5.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6.一寸相片3张  7.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相关阅读:  办理流程  1.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2.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受理申请后10日内作出审核认定。对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书面答复并通知本人。  4.失业人员接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的领取通知后,凭本人身份证明和《就业失业证》,按月可随时到受理其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的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单证,凭单证到指定银行支取。
  失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工作,致使工资收入中断而失去维持生计来源,并在重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时,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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