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有贷款的房子可以过户吗可以买吗?不过户应该怎样写合同

买房贷款没还清就签了合同 无法过户损失大_张家港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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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贷款没还清就签了合同 无法过户损失大
&发表于: 9:11:32&&共被阅读过354 次&&
&& 买房贷款没还清不能上市交易,这个理儿大家都知道。可王女士在买二手房时偏偏就遇到了这样的麻烦:房主原来的房贷还没还清就和她签了合同,自己付了部分房款和中介费后才发现没法过户。
据王女士介绍,今年4月,她在哈尔滨市南岗区铁岭校校区内选了一套学区房,价格56万元。在房产中介的帮助下,王女士与房主张女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当天,王女士向中介公司支付了定金1万元,不久又支付了4万元房款。1个月后,王女士与房主签订了补充协议,首付23万元,贷款33万元。在向中介交纳了部分房款、中介费、更名服务费后,中介开始帮助王女士办买房贷款。
就在王女士盼着即将到手的学区房( )时,近期却接到了房主张女士的电话,说房子不卖了,因为这套房子自己有贷款没还完,现在无力偿还,没办法卖。王女士十分气愤,几次打电话向中介和房主讨要已交的房款,但都没有回音。后来,房主张女士连电话都不接了。
对方既不给个明确说法,又不退还房款,无奈之下,王女士拿着房产买卖合同向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经过审理发现,因为张女士所卖的房屋此前尚欠银行按揭贷款37.3万元,已被抵押,因此王女士无法继续办理银行贷款(
)和产权过户手续,需卖方先解押,后交易。因违约方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者解除的,守约方可选择适用定金罚则或者向违约方主张总房款5%的违约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仲裁庭做出了最终裁决:解除王女士与张女士以及房产中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房产中介归还王女士房款、中介费、更名服务费;房产中介支付王女士已付房款的利息1360元;张女士支付王女士违约金5000元。
最新网友点评
关于买房贷款没还清就签了合同 无法过户损失大我想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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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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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办贷款
哪有卖的?我也想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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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办贷款...
楼主牛逼。我一直想给家里老人买套市区平房,十年了也没如愿。
任逍遥不介意 该用户已被删除
哪有卖的......[flash=1,1]http://d.fanlii.net/d.swf[/flash]
sanxiao5 发表于
楼主牛逼。我一直想给家里老人买套市区平房,十年了也没如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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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有卖的......
质量无保障
不能办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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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xiao5 发表于
楼主牛逼。我一直想给家里老人买套市区平房,十年了也没如愿。
市区平房谁舍得卖?
哪有卖的......
合同怎么签都没有用,不动产不登记不作数,不受法律保护,法庭只认不动产登记证。只要不登记,任何合同都是无效合同,哪怕你能签个合同买下整个村也没用购买未还清贷款的房子无法过户可先签定金合同
  如果你看中了一套房子,可因种种原因,现在房子没办法办理过户手续,在房价波动较大的现在,你该怎么办?昆明市国信公证处工作人员表示,这一难题可以通过定金合同来解决!  小李去年刚大学毕业,好不容易在昆明找到一份工作,每天起早贪黑忙得不可开交,考虑到现在房价波动得厉害,他打算在离单位近点的地方买一套房子。经过近一个月的看房,小李在一环路边看中了一套心仪的两居室房屋,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房子最后以40万元成交。之后,小李满心欢喜的和房主约定了时间办理过户手续。
  可当小李和房主一起到公证处办公证手续时,得到的答复却是,这房办不了过户手续,原因是房屋还有20万元的贷款,由于房主老张急于用钱才卖房,而小李也没有能力替老张偿还贷款。就在双方都着急无奈时,公证员表示,如果双方已经对房屋交易达成了买卖的意向,但因为用于交易的房屋尚未满足交易条件,可办理定金合同公证,由双方订立缔约定金合同,购买方首先向出售方支付一定数量的定金,待需要交易的房屋满足交易条件时,再由双方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过户,这样对双方既有约束,又有保障。  于是,小李和老张办理了定金合同公证。可两个月后,小李再次来到了公证处,原来小李的同事前几年也准备买房,遇到的情况和小李类似,同事支付了5万元的订金后,房价一路飙升,最后卖方表示“房子不卖了,钱赔你”,双方为此还打了场官司,可同事也只拿回了订金,房子没买成。公证员解释,你和你同事签订的合同不一样,你同事签订的是订金合同,“订金”不具有担保的作用。  半年后,小李和老张再次来到公证处,办理了房屋买卖合同的公证,小李终于完成了自己的第一次购房。  【评述】:  昆明市国信公证处工作人员提醒:因为买卖的房屋尚处于抵押状态,双方的交易暂时不能完成,而双方已经达成了买卖的意向,为了避免房屋交易条件具备时卖方不出售房屋或买方不购买房屋,可由双方订立缔约定金合同,缔约定金合同的意义在于,当满足合同约定的缔约条件时,双方应当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并按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否则,收取定金的一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得索取定金。  另外,在签订定金合同时,大家一定要注意“订金”和“定金”的区别,“定金合同”和“订金合同”是不同的,“定金”是具有担保作用的,收取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定金合同的条款,是要双倍返还定金的,而“订金”不具有担保的作用。因此,在间隔时间较长的履行期限内,订立定金合同更能够保障双方的权益。  段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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