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计算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所得

* 您要为您所发的言论的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股权转让如何确定股权原值或股权成本
发布时间:
09:54:19 & 作者:刘天永 & 来源:
我要评论()
  &编者按:股权转让属于重大交易事项,税务机关往往对股权转让涉税事项给予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主动地开展税收征管工作。相关税法要求其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定期主动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取得股权变更登记信息。因此,个人股东和企业股东转让股权时,也应对涉税处理的合规性给予高度重视。实践中,如何确定股权原值或股权成本会影响股东税负,本期华税律师为您作出分析。
  一、个人股东转让股权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股权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确认:
  (一)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三)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四)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0号)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
  (五)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
  对于个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资企业股权的,转让部分股权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股权原值。
  当然,按照上述方法确定股权原值需要个人股东提供完整、准确的股权原值凭证,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股权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股权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股权原值。
  对于股权转让人满足相关条件,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并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该股权受让人再次转让股权时的股权原值以取得股权时发生的合理税费与股权转让人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股权转让收入之和确认。
  二、居民企业股东转让股权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形成投资资产,投资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企业持有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投资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历史成本:
  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
  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三条&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确认和计算问题&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三、非居民企业股东转让股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号)明确规定,非居民企业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所取得的所得要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中国居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
  (一)计算股权成本的币种
  非居民企业股东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时,以非居民企业向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投资时或向原投资方购买该股权时的币种计算股权成本价。如果同一非居民企业存在多次投资的,以首次投入资本时的币种计算股权成本价。
  (二)非居民企业存在多次投资情形,如何确定股权成本
  如果同一非居民企业存在多次投资的,以首次投入资本时的币种计算股权成本价,以加权平均法计算股权成本价;多次投资时币种不一致的,则应按照每次投入资本当日的汇率换算成首次投资时的币种。
  小结:
  目前关于居民企业转让股权如何确定股权成本,仅规定了按照历史成本确定。但对于实践中会出现的较为复杂的情形,如通过多次投资取得股权,以及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留存收益转增股本等情形下,如何确定股权成本,税法相关规定尚不完善。企业在进行相关涉税处理时,应注意防范风险。
  (作者:刘天永,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法学博士;QQ和个人微信号均为:977962,添加可互动交流。)
(责任编辑:张艳)
相关文章:
相关文章:
本周热门资讯排行
政府类网站:
--请选择--
中央人民政府
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新闻出版总署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知识产权局
宗教事务局
国务院参事室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预防腐败局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国家行政学院
电力监管委员会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事处
烟草专卖局
外国专家局
食品药品监管局
中医药管理局
煤矿安监局
国家商用密码管理办公室
国家原子能机构
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
国务院扶贫办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
司法类网站:
--请选择--
北京市司法局
天津市司法局
河北省司法厅
山西省司法厅
内蒙古司法厅
辽宁省司法厅
吉林省司法厅
黑龙江省司法厅
上海市司法局
江苏省司法厅
浙江省司法厅
安徽省司法厅
福建省司法厅
江西省司法厅
山东省司法厅
河南省司法厅
湖北省司法厅
湖南省司法厅
广东省司法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海南省司法厅
重庆市省司法局
四川省司法厅
贵州省司法厅
云南省司法厅
陕西省省司法厅
甘肃省司法厅
青海省司法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网站:
--请选择--
【友情链接】&&浅说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浅说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日 17:23||
话说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下面小编就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简单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是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的相关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确定是按照公平交易价格为依据的,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采用本公告列举的方法来核定。
一、自然人转让所投资的企业股权(份)(简称“股权转让”)取得所得,按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当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时候,主管税务机关可采用本公告列举的方法来核定。
二、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判定方法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的,可视为计税依据明显偏低:
1.申报的自然人转让股权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2.申报的自然人转让股权价格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
3.申报的自然人转让股权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价格的;
4.申报的自然人转让股权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的;
5.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条第一项所称正当理由,是指以下情形:
1.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
2.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
3.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4.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上一篇:下一篇:
热门排行榜
您浏览过的内容
资产服务客服:
融资服务客服:
疑难解答客服: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如何核定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如何核定
上传于||文档简介
&&21年​以​来​,​地​方​税​局​开​大​了​对​股​权​转​让​所​得​的​管​控​力​度​,​通​常​企​业​非​流​通​股​权​转​让​都​是​签​定​的​平​价​股​权​转​让​协​议​,​但​是​税​局​未​必​认​可​,​于​是​就​要​核​定​所​得​,​具​体​核​定​的​办​法​和​依​据​如​附​件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0下载券
想免费下载更多文档?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还剩1页未读,继续阅读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股权转让所得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