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决定绿色发展决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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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发展要强化第三方作用
来源: 北京日报分享到:  绿色发展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社会生活各领域公平协调占主导的健康发展。当前,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不可忽视第三方机构的作用。
  从广义讲,第三方机构广泛存在于各个领域。在社会生活中,市场是商品行销场地和区域,形形色色的市场主体相当于“运动员”,在“运动员”和市场之间引入第三方强化监督,经济社会生态才能协调健康发展。否则,发展市场经济就容易失序失公。
  第三方机构是各地区和行业实现绿色发展重要帮手。笔者认为,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不可偏废。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需要,更多地是法治建设领域的问题;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是发展经济需要,主要是经济领域的问题。借口发展市场经济,弱化地区、行业、组织中业已存在的行政监察、质量监督和带有第三方性质机构的功能作用,降低这类组织和机构的建设标准,危害很大。实现绿色发展,实现经济社会与自然和谐共生,光靠各地区、行业、组织内部自律不够,还必须发挥第三方机构相对专业、独立、客观、公正的作用。这也是深化监管体系、提升治理水平的必要。
  强化第三方机构作用也是破解供给侧改革问题重要途径。目前在不少领域,“监管供给”不适应需求,尤其生产、流通、服务领域深度监管不够,微观失规失序严重,质量跟不上,盲目、重复、低质供给多,导致需求外溢,消费能力外流。适应经济新常态,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在观念上,务必跳出企业规模大与小、体制新与旧、结构分与合、审批层次高与低的惯性思维模式,深刻认清各行业强化内部监管和第三方机构建设的紧迫性。当然,在实践中,对各行业对应的第三方机构和带有第三方性质的机构审核权限要从严把牢,不能任性也不能放纵。这对改善供给侧问题有一定的针对性。(作者为地方国企负责人)
编辑: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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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回归更为熟悉的领域,在那里更能体现他自己的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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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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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排行榜打造经济新常态下绿色发展格局
发布时间:日 09:42 | 来源:辽宁日报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既符合人类文明发展大势,又符合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必将对我国可持续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新常态下绿色发展意义重大
  绿色发展,不仅关系当前,更决定长远,可以说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是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题中应有之义。
  绿色发展是经济新常态的内在要求
  当前,在能源、粮食、气候变化,以及金融危机等多重危机的形势下,绿色经济已经成为全球环境与发展领域的一种趋势和潮流,新的时代背景和发展阶段赋予了绿色经济新的内涵和使命。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长期形成的结构性矛盾和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突出表现为:高度依赖国际市场,对外贸易顺差过大;高度依赖投资拉动,消费率偏低;高度依赖第二产业拉动,产业结构不合理;高度依赖物质投入和资源消耗,自主创新能力不强。解决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走以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为支撑和特点的新型现代化道路,从而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绿色发展是经济新常态下的必然选择
  拥有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是每个中国人的梦想,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 “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把资源利用好、环境治理好、生态保护好,切实维护大自然对人类的永续供养能力,让大自然能够更好地休养生息,给子孙后代留下更大的发展空间。发展绿色经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可持续发展道路是我们的必然选择。
  绿色发展是经济新常态下的战略之举
  从环境与发展的关系看,我国目前已经进入了一个重要的战略转型阶段。绿色经济的基本内涵和我国当前环境与发展的基本形势及战略目标是一致的,符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加大环境治理力度、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十八届五中全会重点从这六个方面作出了一系列周密的部署,为绿色发展指明了努力方向。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才能推动经济发展行稳致远。可以说,绿色发展是实现环境与发展战略目标的根本保障,更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之举。
  新常态下绿色发展面临的挑战
  新常态下绿色发展既面临重大机遇,更面临严峻挑战。
  传统思想观念的挑战
  目前绿色经济已成发展大势,但一些政府部门对绿色经济还没有完整的认识和理解,或仅停留在理念的层面,或仅是被动地执行中央关于调整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部署,没有主动、深入、系统地思考什么是绿色经济、为什么要发展绿色经济、如何发展绿色经济,以及实现绿色转型需要哪些体制机制、经济政策和环境政策进行相应调整与安排等根本性问题。社会公众对绿色经济更是缺乏深入的认识和了解。从环境治理结构看,尚未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良性互动的环境保护公共治理结构,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与经济综合决策的范围和程度非常有限,自下而上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渠道和体系还未真正建立起来。
  经济发展模式的挑战
  我国经济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是未来绿色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矛盾和挑战之一。从产业结构看,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进程,第二产业中的原材料、制造业和传统的污染密集型行业如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煤炭、石油、化工、电力、交通运输等仍将保持相对平稳的增长态势,经济和产业结构重型化的格局短期内难以得到根本性转变。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加快推进的中国,正处在能源需求快速增长阶段,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不可能停止;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以全面小康为追求,致力于改善和提高13亿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带来能源消费的持续增长。“高碳”特征突出的“发展排放”,成为中国可持续发展的一大制约。怎样既确保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又不重复西方发达国家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谋发展的老路,是中国必须面对的难题。
  科技创新落后的挑战
  目前,我们尚未建立起有利于绿色技术创新推广的市场机制。一方面,尽管已出台了不少政策,但出发点和目标还停留在解决资源浪费和污染严重等初级发展阶段面临的基本问题上,缺乏新型产业和产品创新的动力和能力,以及在提高能效和可再生能源开发方面的集中投资。另一方面,在技术创新上,技术引进较多,自主研发创新普遍不足,特别是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这种状况可能会在短期内大幅提高当地的产业规模和经济总量,但缺乏自主技术创新支持。从较长时期看,只能成为产品链的低端和下游生产商、提供商,难以改变“两头在外”的加工和制造中心模式,缺乏核心竞争力与长期竞争力。
  新常态下绿色发展的主体路径
  新常态意味着新变化。就发展绿色经济而言,打造新常态下绿色经济新格局,加快形成绿色产业主导的经济结构新常态,要在经济发展理念、发展方式、发展环境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改革。
  强化新常态下绿色发展理念
  绿色发展,是发展理念和方式的根本转变,必须站在战略的高度,提高全社会对绿色发展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凝聚共识,多方参与,积极推进。一是要树立绿色发展的政绩观。政府是推动绿色经济发展的主导,应改变错误的政绩考核观,加大对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的考核,逐渐在全社会形成不唯GDP、注重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科学政绩观。二是要倡导绿色发展的生产观。大幅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积极发挥高新技术在绿色产业中的引领作用,实现绿色生产、循环生产、低碳生产,形成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点。三是要推行绿色消费观。绿色消费有利于带动绿色产业的健康成长与快速发展,要加快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实现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向转变,力戒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
  转变新常态下绿色发展方式
  适应经济新常态,实现绿色经济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发展,根本途径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关键是深化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一是推进绿色增长,促进经济提质增效。抓住新常态孕育的新机遇,咬定发展不放松,在质量效益前提下,准确把握增长内涵和条件变化,着力改变传统的增长依赖,切实把经济运行的重心转到建立起质量效益型集约增长模式上来,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绿色增长为路径,把好新投资方向,培植新消费热点,壮大新市场主体,推动形成具有竞争力的新增长点,努力实现均衡高效稳健发展。二是加快绿色转型,力推结构调整升级。新常态下发展条件的变化,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要着力加快培育和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再生能源产业和环保产业,推动投资转向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节能建筑、有机农业等绿色经济领域。三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激发自主创新能力。科技引领未来,创新驱动发展。新常态下发展绿色经济,最根本的是要靠科技的力量,最关键的是在创新驱动上有所作为。要研究制定创新驱动顶层设计,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加快确立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创造新的核心竞争力,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
  优化新常态下绿色发展环境
  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环境竞争力,是新常态下发展绿色经济的有力保证。
  一要坚持有效生态保护措施。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自然禀赋是绿色经济发展的基础。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要切实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以及各类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力度,保障区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提高区域生态调节功能。彻底整治各类污染源,推进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及废物综合利用,加大排污企业污染治理和环境监管力度,确保达标排放。以减排倒逼污染严重、能耗物耗高的企业退出市场,依法关闭治理无望的污染企业,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二要强化法律制度刚性约束。法律是经济社会发展最基本的遵循,发展绿色经济必须厉行法治。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通过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实施严厉的法制约束,营造绿色经济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法律制度,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制定完善土壤、水、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环境保护法律责任,让一切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得到认同和传播,让一切绿色发展、绿色创造的成果得到保护,让一切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行为受到法律制裁。
  三要完善绿色产业激励政策。一方面,提高资源集约利用、环境保护等“两型”门槛,禁止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的企业进入,对现有必须淘汰的落后产能限期逐步淘汰,对不符合“绿色”要求、但规模较大且污染较小的企业,采取税前提取“绿色发展基金”、增收环保税费等措施,促使其技术改造和转型。另一方面,支持和鼓励体现绿色发展方向的产业发展,建立绿色产业名录,对列入名录的生态、环保型的新产业项目,放低立项门槛,优先列入各类重点项目库,在财税、土地政策方面给予优惠和支持,在排污权指标方面予以倾斜。对具有重大影响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要重点扶持,加快做大做强。
  绿色发展是一个长期过程。因此,既要抓住新机遇,系统部署、狠抓落实,也要保持战略定力,坚定方向、持之以恒,努力实现新常态下经济平稳可持续发展。
  □崔桂忠(作者单位:大连市旅顺口区委办公室)
责任编辑:刘佳华绿色发展是乐山发展的必然选择
 来源: 安立伟
来源:作者:安立伟责任编辑:
日,中国共产党乐山市第六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乐山市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乐山的决定》,提出了坚定绿色发展的战略取向,明确了绿色发展的主要载体,强化绿色发展的保障措施,是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理念的一次重要升华,是乐山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的战略抉择,为今后乐山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
推进绿色发展是坚决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自觉行动。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其中绿色发展理念凝聚了我们党这些年来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律的深刻体会,是对我们自身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世界各国在发展中的普遍问题的清醒认识。在当下,生态环境特别是大气、水、土壤污染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承受力脆弱、生态系统退化更是成为制约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瓶颈,这些直接关系到人民生活幸福指数和中华民族的未来。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通过的《中共乐山市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乐山的决定》,正是根据我国国情和乐山实际,回应乐山人民的诉求和期盼,在经济与生态环境之间找到平衡点,实现双赢,也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推进绿色发展符合乐山实际,是建设美丽乐山长远战略布局。乐山优越的自然条件、良好的生态环境、厚重的历史文化、独特的人文精神,在全省以至全国来说也不多见,可以说是乐山绿色发展的一个独特优势。乐山有享誉世界的双遗产乐山大佛和峨眉山,各县(市、区)都有自身独特的旅游资源,诸如峨边的黑竹沟、金口河的大峡谷和大瓦山湿地公园、马边的大风顶、沐川的竹海、犍为的桫椤湖、五通桥的小西湖、沙湾的郭沫若故居等等,连续两届在峨眉山召开的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吸引了国内外众多涉旅企业在乐山签约、投资建厂,这充分说明了乐山旅游资源的巨大影响力和旅游市场的吸引力。可以说丰富的旅游资源是乐山绿色发展的一个独特优势,既符合乐山发展的内在规律,又符合乐山发展阶段性特征,也符合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清清的水、蓝蓝的天、干净的空气、绿色的食品)的向往,因而乐山绿色可持续发展得到了省委的正确定位、充分肯定和全市干部群众的广泛认同。因此,乐山在今后的发展方向上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走绿色可持续发展之路,把生态优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发展优势和脱贫攻坚优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美丽乐山。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躬身践行于建设美丽乐山事业中来。全市党员干部、各条战线的工作者要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绿色可持续发展会议精神,深刻领悟绿色发展的现实意义,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作好在经济发展转型过程中应对各种问题的思想准备。在经济新常态下,发展方式必将是集约型代替粗放型,必然要摈弃高污染、高消耗、高耗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型发展方式,取而代之的是绿色、低碳、节约、环保、集约型发展方式,这也是当今时代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也是乐山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动力,实现美丽乐山的有力支撑。然而,发展方式的转变在现实实践中必将迎来经济发展的阵痛期,如企业发展困难,面临改制、重组、破产等以及地方财政收入减少、经济发展速度下滑、停滞、倒退等诸多问题。因此,对于乐山的建设者来说,从思想层面上要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要以长远的战略目光考量经济下行的一些压力,把压力转化为动力,清醒地认识到坚持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必将带来更多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必将进一步加快产业集群绿色升级进程,必将加速扩散和应用绿色、智慧技术,从而推动绿色制造业和绿色服务业兴起,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有机统一,“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美好前景不是梦。为此,必须认真学习市委提出的绿色发展战略布局,躬身践行,在价值取向、思维方式、生活方式上实现全面转变,绿色优先,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绝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克服先污染后治理的旧思维、老路子,要有“绿色”底线思维,不突破环境承载能力底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既考虑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顾及子孙后代的利益,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形成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与消费模式,在身体力行中(衣、食、住、用、行、游等方面)形成“绿色”的好习惯,为建成美丽乐山尽自己的一份力。
(作者单位为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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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版权所有“绿色化”引领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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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首次提出“绿色化”概念,并将其上升到构筑新的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新优势的高度,彰显了党中央对人类文明发展规律、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绿色化”已成为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新任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也是湖北转型发展的根本遵循。
  “绿色化”带来清新的理论创新之风
  绿色原本是一种色彩,是自然界的本真状态,在生态文明的背景下被赋予了更深刻的内涵。“绿色化”的“绿色”代表一种精神、价值、文化、追求、目标和状态,“化”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绿色化”就是把绿色的理念内化为人的绿色素养,外化为人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企业的绿色产业、绿色产品,政府部门的绿色管理、绿色治理方式。
  “绿色化”是全新的发展观。生态问题本质是发展问题。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是一种辩证关系:留得青山在,才能有柴烧。生态环境是生存之本、发展之源,绝不能以牺牲绿水青山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单纯靠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拉动经济,一味靠低成本、低价格、低效益拓展市场,资源支撑不住,环境容纳不下,社会承受不起,发展难以为继;生态保护作前提,发展才是真正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中央将“绿色化”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并列,就是把“绿色化”从过去常规手段的环境治理提升到政治任务的高度,是一种新的治国理政理念。
  “绿色化”是全新的价值观。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绿色化”强调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现代化不能让车水马龙的喧嚣、雾霾围城的迷惘湮没了绿色的生机,唯有山清水秀天蓝地绿,一切才有价值。绿色代表着健康,健康才可持续。党的十八大要求把生态文明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新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都凸显了“绿色化”的价值取向。
  “绿色化”是全新的财富观。绿水青山是一笔巨大的财富。绿水青山是大自然的礼物,是老祖宗留下的家底,拿钱买不来;环境资源成为发展资源,生态优势转为经济优势,源源不断的就业、增长、收入等,都是财富。习近平总书记精辟地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有货币形式的财富,还要有生态形式的财富。在新常态下,我们需要释放更多的“生态红利”。
  “绿色化”是全新的民生观。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我国经济总量已经超过10万亿美元,物质生活水平有了大幅提升。在这一阶段,“求生存”变为“求生态”,“盼温饱”变成“盼环保”。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这是公众最基本的要求之一,也是“小康”最基本的内涵之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环境污染是民生之患,民心之痛,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牢牢把握“绿色化”发展方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享受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发展成果的同时,共享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不断提高幸福指数和“获得感”。
  生态是湖北最宝贵的资源、最明显的优势,也是后发赶超的最大潜力。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湖北努力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走在全国前列,要求湖北高度珍惜大自然赋予湖北人民的宝贵财富,着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取得新成效。近年来,湖北省委、省政府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全局性、战略性的大事来抓,作出了生态立省战略决策,提出了“绿色决定生死、市场决定取舍、民生决定目的”三维纲要。将“绿色决定生死”放在首要位置,是湖北立足实际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务实创新举措,不是一味地强调经济GDP,而是更多地追求绿色GDP、民生GDP。这与中央所倡导的“绿色化”发展理念是高度契合的,也是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必然选择。
  把“绿色化”贯穿于湖北转型发展全过程
  环境容量就是发展空间,资源禀赋决定发展路径。湖北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和三峡库区所在地,山水资源得天独厚,生态地位举足轻重。与此同时,也面临着油气、土地等要素资源紧缺,环境承载能力达到或接近上限的困扰。同沿海发达地区相比,发展不够、发展不优仍然是湖北最大的实际,加快发展、转型发展是湖北迫在眉睫的紧迫任务。贯彻中央“绿色化”发展的要求、履行好国家赋予的“两型”社会建设试验示范使命,需要在绿色崛起上有更多的湖北担当、湖北作为,进而不断创造湖北经验。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严格落实国家和湖北主体功能区划要求,科学构建全省城镇化、农业发展和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实施差别化的环境准入和环境管理政策,优化重点开发区域布局。巩固生态红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性、基础性、约束性地位,规范空间开发活动。建立“分区管理、分级控制”的空间管控体系,将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禁止开发区划定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实行最严格的管控制度。
  全面打造绿色产业体系。顺应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发展潮流,打好产业转型升级“组合拳”,积极构建生态农业与生态服务业为两端、生态工业为联接的“U”型生态产业曲线,形成“哑铃”型生态经济结构,努力打造湖北经济升级版。据测算,湖北地区生产总值的全行业色谱图中绿色产业的比例达到50%。湖北共创建6大类13个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试点数国内领先,格林美“城市矿山”开发模式享誉全国。生产生活领域积极推广太阳能、沼气、天然气、地热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提高天然气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比重,推进能源多元化、清洁化。同时,实现节能由工业节能向交通、建筑、家电在内的社会节能延伸;增加非化石能源消费的比重,加快从“碳基能源”向“低碳能源”转变,从源头上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加快建设生态城镇。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完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提升城镇“绿色化”建设水平。做好居住和产业的协调规划,避免人口潮汐流动。突出“荆楚派”建筑风格,尽可能保留城镇原有地理形态和生物多样性,力求做到建设用地保山保水,道路建设迎山接水,建筑格调显山露水,空间布局依山傍水,让百姓“看得见水,望得见山,记得住乡愁”。注重城市设计,引入城市色彩、风道、绿楔等现代理念。着力推进有利于绿色城镇化的重点工作,包括城市空间的复合利用、可再生能源的一体化、绿色建筑、住宅成品装修、绿色施工、绿色照明等。湖北正全力推进市政综合管廊建设,改变城市地下管线各自为政的格局。武汉市和十堰市分别成为全国第一批海绵城市、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大力开展各级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进度,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中法合作建设武汉生态新城已进入规划评审阶段,初步考虑,引汉江水为建筑物降温,开发地热资源、工业尾气、垃圾沼气等为生态城过冬取暖;设计“蓄能调峰”设施,将白天多余的能量保存起来,供夜间使用。
  系统治理修复生态。环境治理已经告别相对单一的时期,跨入多种介质、多项因子、多个领域协同并治的阶段。无论是控霾,还是治水、净土,都要协同推进能源、工业、农业、交通、建筑和城乡生活等多个领域的治理,切实提高科学性和系统性。作为“千湖之省”,湖北将大力推进长江、汉江、清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实行“河长”制、“湖长”制,加强湖泊群水生态保护和建设,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管理。在丹江口库区、三峡库区实施最严格的环境管理制度,确保一库清水永续北送、确保长江美丽健康。
  加快实施“绿满荆楚”行动,不断扩大森林覆盖率。加强山体、河湖、湿地等生态系统的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提高生态系统的活力和抗病能力。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让生态环境敏感区域、脆弱区域休养生息。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预警机制,对水土资源、环境容量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我们坚决关停了神农架自然保护区的水电开发项目。
  培育生态文化环境。注重挖掘湖北地域文化中的生态特色,树立“天人合一、生态荆楚、灵秀湖北”的生态文化品牌,构建具有时代特征、湖北特色的生态文化体系。组织多形式、多层次的生态环境教育,普及生态环境知识,增强生态保护意识。引导市民崇尚节约、合理消费、适度消费,鼓励购买和使用环境友好型产品,推广普及节水、节能产品和器具,低碳居家,低碳消费,低碳出行,抵制高能耗、高排放产品和过度包装商品,将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意识融入生活中的每个细节,限制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促进人们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用等方面从传统的高碳模式向低碳模式转变。
  着力创新“绿色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推进“绿色化”,是全新的事业,是系统的工程,需要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来点石成金、保驾护航,需要提高法律、行政、经济、科技和社会手段的综合运用水平。
  用好法律手段,推进依法行政。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完善立法规划与计划。湖北省人大出台《关于大力推进绿色发展的决定》,从法律层面对湖北绿色发展进行制度设计;《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成为历史上最严水法;率先在全国作出《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去年底颁布实施的《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成为指导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行动纲领和行动指南。严格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全面清理、彻底废止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零容忍、出重拳。加强环境司法保护,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精准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用好行政手段,强化考核问责。实行环境总量和质量双管控,坚持环境标准不降,要求不减,科学合理制定环境质量改善的阶段性目标,以此倒逼经济转型升级。抓紧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并增加环境保护在干部考核任用制度中的权重,强化对各地方政府和各部门的责任追究,把党政一把手的环保责任落实到位,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加快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办法,扩大党政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试点。开展绿色GDP研究,积极探索环境成本核算、环境容量核算、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和经济绿色转型政策研究,全面客观反映经济活动的环境代价和生态绩效。
  用好经济手段,发挥市场力量。广泛实施绿色金融和差别电价、绿色电力调度,引导资金和能源流向节约资源技术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引导企业生产注重绿色环保,同时抬高“三高一资”企业的经营成本,以倒逼机制推动企业凤凰涅槃。深化资源环境价格、生态补偿、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污染第三方治理等环境经济政策改革。武汉市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的电脑、复印机、空调、公务用车等办公设备报废时,将统一进入武汉城市矿产交易平台进行公开交易。积极推进生态建设领域的产权制度改革,明晰所有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鼓励各类所有制经济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逐步建立起政府投入、设施有偿使用、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的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按照“谁污染谁付费、谁破坏谁治理、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
  用好科技手段,突出创新驱动。围绕绿色发展的重点领域,大力发展相关领域的高新技术研发,积极建立废物资源化、清洁生产、生态产业链、环境工程等“绿色技术”体系,加快环保科研成果、绿色生产技术和循环经济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快各类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形成适应绿色发展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交流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摸清全省生态环境基础情况,建设重大生态资源、环境预测的动态监测网络,提高生态环境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健全环境风险防范和污染事故应急体系。
  用好社会手段,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事关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涉及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天然占据社会公共道德制高点。搭建社会公众参与的有效渠道,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促进环保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扩大公众享有的环境监督权、索赔权、议政权等环境权益,鼓励公民自觉履行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切实把社会力量发动起来,打一场治污减排的人民战争。
  绿色发展是一种思想观念,是一种发展方式,也是一种责任担当。“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坚定不移沿着“绿色化”道路走下去,一定会迎来转型升级、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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